❶ 金融的消费者权益包括什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八项权利
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❷ 金融消费是什么贷款
消费金融其实是指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市面上有很多相关的消费金融机构,比如捷信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和兴业消费金融等等,至于其具体的内容如下:
1、捷信消费金融:在微信上可以搜索到相关的小程序和公众号,从平台介绍下知道,捷信商品分期,部分低至0首付、0利息,且通过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申请。
2、北银消费金融:能搜索到“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微信公众号,在里面可享受借款服务,且有教育e付、装修e付、租房e付、旅游e付、车险e付和轻松e付等多种选择,登录相关网站即可进行信息登记,申请贷款。
3、兴业消费金融:在兴业消费金融下有家庭消费贷、兴才计划、立业计划,其中家庭消费贷属于家用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有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不需要抵押、担保,至于其贷款年利率,IRR在13.2%-23.4%之间,折合APR为6.8%-14.4%。
拓展资料:
金融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消费的需求,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的行为。
(1) 消费选择权,即能够自主自由决定是否进行金融消费,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进行,即金融消费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无理干预和胁迫;
(2) 信息获取权是指获取金融消费中与金融相关的知识、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权利,比如在金融机构存款有无利息、利息多高、利息如何计算等,以及如何办理开户和转账手续?所有这些金融机构不仅有主动提供的义务,而且在日常收付和损毁方面要做到真实、透明;
(3)平等交易权,即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必须遵循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这种交易属于合同关系(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在合同关系中,不允许制定规避义务、违背正义的条款,不允许强迫消费者接受他们不愿意接受的服务(例如,存款中必须保留多少余额,以及贷款必须存入我处);
(4) 保密权,即确保消费者的金融资产不被披露,不被侵犯;
(5) 寻求帮助的权利,如果金融消费者的金融资产被泄露,被侵害,消费者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和法律援助,例如:骗取存款、盗用信用卡、挪用贷款、低价出售股票等,都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❸ 目前在市场上存在哪些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现象
1、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侵权行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版。
2、侵犯消费者悉权知真情权的行为:漫天要价,不按照生产商的相关要求、违背市场规则进行销售。
3、侵犯消费者求知获教权的行为:主要是针对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一些行为。
4、恶意欺诈、虚假要约的行为:主要是针对虚假广告或与产品实际不相符合的宣传。
❹ 金融消费的什么是金融消费
金融消费应当是来在人们自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下产生的。狭义的金融消费是指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广义的金融消费是指除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外,还包括购买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商品。概括地说,金融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消费的需求,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的行为。
❺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以什么为核心的消费者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以分级授权为核心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消费者金融信息的重要性、敏感度及业务开展需要。
拓展资料:
1、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等,制定本办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展与下列业务相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一)与利率管理相关的。 (二)与人民币管理相关的。 (三)与外汇管理相关的。 (四)与黄金市场管理相关的。 (五)与国库管理相关的。 (六)与支付、清算管理相关的。 (七)与反洗钱管理相关的。 (八)与征信管理相关的。 (九)与上述第一项至第八项业务相关的金融营销宣传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银行、支付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 第三条 银行、支付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 第四条 金融消费者应当文明、理性进行金融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❻ 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
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即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里指出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8项基本权利。
【拓展资料】
一、基本定义
金融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然人。)
二、分类
金融消费者包括两类:一类是传统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包括存款人、投保人等为保障财产安全和增值或管理控制风险而接受金融机构储蓄、保险等服务的人;另一类是购买基金等新型金融产品或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尽管有赢利动机,但由于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对等,因此仍与普通消费者有质的共性。
三、保护做法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以下简称《华尔街改革法》),并使其生效成为法律。《华尔街改革法》主要从七大方面对美国金融体系进行了详细的规范,通过一系列详细的规定来切实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要求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并赋予其监督、检查和执行权等一系列权力,专门对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服务实体进行监管,以对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的监管保护。
四、消费者保护局
2012年8月18日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周年庆典暨“金融改革新时期的新金融建设”研讨会上透露,银监会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已挂牌成立,各地分支机构已批准设立,同时正在做相应制度上的准备。
阎庆民表示,在总结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中,我们认识到在稳妥推进新金融的创新发展中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创新和金融监管、经济金融政策之间的关系。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监管体系框架,他表示,应强化风险为本的监管、完善资本为主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工具箱、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❼ 哪个行为符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我这边没有看到你具体的哪个行为。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八项权利
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❽ 市场上存在哪些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现象
市场上存在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现象:
1、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侵权行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
2、侵犯消费者悉知真情权的行为:漫天要价,不按照生产商的相关要求、违背市场规则进行销售。
3、侵犯消费者求知获教权的行为:主要是针对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一些行为。
4、恶意欺诈、虚假要约的行为:主要是针对虚假广告或与产品实际不相符合的宣传。
5、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6、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7、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8、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9、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0、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11、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12、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13、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❾ 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一、金融消费者的分类
金融消费者包括两类:一类是传统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包括存款人、投保人等为保障财产安全和增值或管理控制风险而接受金融机构储蓄、保险等服务的人;另一类是购买基金等新型金融产品或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尽管有赢利动机,但由于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对等,因此仍与普通消费者有质的共性。
二、金融消费者的权利
1、金融获知权
金融获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有关的必要的知识,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例如,要及时将国家法定利率标准和利息税税率等告知储户或贷户,使他们心中有数,知晓自己的收益和付息情况;金融单位不得擅自隐瞒或降低、提高存贷款利率;遇到对转账、开户、汇票结算等票据业务不懂的客户,金融单位有主动提供信息咨询的义务,金融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这些相关内容。
2、金融消费自由权
金融消费自由权是此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消费方式、消费时间和地点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
3、金融消费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收取工本费、服务费等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正策,执行有关金融、证券、保险等收费标准。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的,就是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4、金融资产保密权、安全权
确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资产的保密安全尤为重要,这方面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例如:储户存款被冒领,贷款被挪用,股票被低价卖出,这些都是对金融消费者私人资产保密安全权利的侵犯。在金融消费活动中,资产保密权不受侵犯,是消费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金融单位、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有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包括按法律规章和操作程序办事,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环境。
5、金融消费求偿求助权
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对方请示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请示法律援助、聘请法律工作者为自己代理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享受金融服务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享受银行和信用社对破(损)币的无条件的兑换服务,有权享受金融、证券和保险机构提供的休息、降温、保暖、茶水、咨询等文明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