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子货币对货币制度的影响 跪求完美答案,谢谢
有关电子货币影响的主要观点
国外的学者几乎都承认,电子货币将削弱货币政策的效果,但是,他们对于这种削弱程度的判断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也就是说,这种削弱究竟是有限的,还是从根本上抵消货币政策效果。以下就是这些不同观点的介绍。
本杰明·弗里德曼(Benjamin Friedman)认为,电子货币削弱甚至消除货币政策操作与家庭、 企业 支出之间的联系,因为,它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可能脱离央行基础货币支撑,独立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央行基础货币的变动,难以影响公众的货币需求,也不能有效地通过货币乘数影响经济活动。对基础货币需求的减少导致央行国债交易规模的缩小,央行调控利率的能力也大为削弱。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央行将成为只有信号兵的军队”,它只能向私人部门指出货币政策的发展前景,却无法干预私人部门的政策预期和行为选择。
查尔斯.古德哈特(Charles Goodhart)认为,虽然电子货币可能替代基础货币,但是,这种替代是不完全的。例如,非法经济活动离不开现金交易,否则,使用电子货币就很容易被管理者发现。即使非法经济活动的货币需求达到最小化,甚至完全消失,社会对基础货币的需求依然存在。因为,财政征税接受的只能是基础货币,而不是没有基础货币支撑的、由其他私人部门发行的电子货币。在个人和企业税占国民收入很大比重的意义上,不管电子货币发展到什么地步,社会对基础货币的需求仍然不可低估,央行还是能够运用它所控制的基础货币量,将经济活动纳入期望的轨道,所以电子货币的发展不会明显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默文·金(Mervyn King)的观点比较激进,他认为二十世纪是央行发展的黄金时期,央行重要性前所未有的凸现出来,尤其是在信用纸币取代商品货币之后。但是,随着电子货币逐渐替代基础货币,央行作为基础货币供给者的垄断地位开始下降。因为,电子支付网络的发展,使得商业银行不再需要基础货币就能满足结算账户的平衡需要,一旦电子货币完全替代基础货币,货币政策就将失去稳定经济的作用,央行也只能相应淡出货币政策的舞台。
查尔斯·弗里德曼(Charles Freedman)的观点恰好与金相反,他认为在历史上央行的出现,并作为最后贷款人发挥了稳定经济的极大作用, 目前,央行在办理银行间的支付结算,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仍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各国金融机构都愿意接受并依赖于央行的这个作用。电子货币的出现虽然可以打破央行对货币供给的垄断,但却不会威胁央行为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以及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所以货币政策仍然会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发挥其独特的重要作用。
五、浅谈我对电子货币发展的看法
就现阶段而言,大多数电子货币是以即有的实体货币(现金或存款)为基础存在的具备“价值尺度”和“价值保存”职能,且电子货币与实体货币之间能以1 :1比率交换这一前提条件而成立的。而作为支付手段,大多数电子货币又不能脱离现金或存款,是用电子化方法传递、转移,以清偿债权债务实现结算。因此,现阶段电子货币的职能及其影响,实质是电子货币与现金和存款之间的关系。因此即现阶段而言,所谓的电子货币带来的影响,是货币流动速度过快和货币乘数增大的问题。
由于网络的普遍性,和电磁无可比拟的传播速度,由于电子货币的产生,货币流动的速度将会成倍增长,人们不必耗费皮鞋成本去银行转账,只是在有网络存在的地方,轻轻点一下enter键,成万上亿的资金就有可能在1分钟之内从北加拿大的育空城跑到南非的约翰内斯堡,而且由于电子货币的便捷性,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转账激励,也许人们不会为了购买一双5块钱的袜子儿跑趟银行转账或者是半夜两点钟到24小时便利店里去闲晃,但是如果这样的成本仅仅变成了轻松的电子货币转账的话,零售的商品会越来越多的使用者以货币形式,而这一货币形式也许会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产生消费者因便捷而购买的效应,而一旦这种效应产生,电子货币的流动速度将会更快的增快。
刚刚谈论的也许只是网上形式的电子货币,在网下,电子货币的使用可以说是货币乘数急速增大的可能最大因素。电子货币的发行者,不再仅仅是中央银行,一般的商业机构经过认可后就可以发行,也许发行的电子货币不能在社会内通用,但是在大型连锁店内部使用也是对货币乘数的一大影响,比如说如果沃尔玛、家乐福和麦德龙三大零售连锁店联合VISA推出自己三家通用的智能卡,凭卡可以在全球任何一家连锁店里购买到任何的东西,甚至还会有会员优惠或者年终奖励之类的惊喜,那消费者们会怎么做?于是VISA受理这项业务的窗口前也许会挤满这三家连锁店的老顾客,他们把现金储入,得到这张非常方便的卡,也许再加上追求新潮的人们会觉得刷卡会比较贵族气质,一些也许不太用得着的客户也会选择去购买这样的智能卡,这样的窗口挤满效应,不仅有可能会使这三家店的销售额有所增加,也许还会对货币的流通速度和货币乘数产生最大影响,对流动速度的影响从销售额的额外增加就可以看得出来,而货币乘数的增加又是怎么回事呢?假设甲购买了数值为5000元的智能卡,他把5000元钱预付给了这三家信用良好的大连锁商,他不会在一瞬间就把这5000元钱用光用净,也许两年后他才只用了500元,但是连锁商客不会闲着,5000元的现金一到手,他们就会利用这样的资金进行投资,而且这样的资金是没有利息需要支付的,他们可以从中赚到更多的钱,也会为市场带来更多的货币供给量。在低储备金率的趋势下,这种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中央银行很难把握和控制的,会对货币政策的制定乃至中央银行的生存造成难以想象的挑战。
六 解决的一些方法
1、电子货币的规模管理化:
电子货币需要的不仅仅是发行者,更重要的是交易媒介,即电子货币的载体,网络或是智能卡,中央银行通过对交易媒介的控制实现对电子货币的控制。这就是所谓的规模化管理,不能将管理权过于散落在发行者身上,中央银行应该承担起最终发行者和监督者的作用。所谓的最终发行者并不是让中央银行对所有已存在的电子货币负责,而是对所有正准备发行的电子货币负责,承担最终发行人的角色就是制定出合理的政策来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进行调控。于是就是规模化管理,如果每个不同的发行人都使用不同的交易媒介的话,不规模的经济必然会带来无效率。中央银行应建立起统一的交易媒介,租用给各个发行者,这样的话,不仅省去了发行者的建设成本,也免去了中央银行苦于搜寻各方数据以制定合理政策的成本。
2、高储备金率的要求:
对于电子货币,管理者了解并不多,我们不知道他会带来什么样的通货膨胀和行业挤兑,这样的通货膨胀是很难通过政府公开市场活动来改变的,这样的行业挤兑也不会仅仅发生在银行业之间,所有的行业都会因为发行的不慎而付出代价。所以高储备金率的要求,也是对电子货币的危害的很好避险。
3、对发行者的认证严把关
出台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把所有的义务和责任都明确是很必要的,这样就建立了对发行者的第一道关,自我认识关,然而只有自我认识是不够的,道德的风险,要求我们要有专门的机构对发行者进行认证,严认证则应是这个机构的宗旨,把握好发行者的信用,做出合理评价,把好认证关。为发行者设立信用等级标准,让顾客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即将用货币换来的是什么样的电子货币。
4、保持与基础货币的联系
基础货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电子货币的出现也不能抹煞它的地位,所以电子货币应作为朋友出现在基础货币身边,而不是单纯的竞争对手。
让我们期待互联网这个伟大的发明也能在货币领域给人类带来好处和享受,让电子货币为我们的舒适生活作出应有的贡献。
Ⅱ 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个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与时俱进的事情。互联网只是工具,金融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互联网因为快速,对风险有放大作用,使得问题会短时间内爆发出来。其实任何行业的发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试错试出来的。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的风险性: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网络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
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
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
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网络百发给出的承诺是
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
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如
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
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
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
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前段时间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后被挤兑、停止运转后,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立案的。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
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
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
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
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
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
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
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
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
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的相关建议包括: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
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
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
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Ⅲ 央行定调货币政策有什么影响
5日至6日召开的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了2018年工作的九项主要任务,明确“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并再次强调“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不能社会震动,必须要安稳。
Ⅳ 为什么说互联网金融将是颠覆性的
现在的金融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银行模式,一种是资本市场模式。资本市场模式就是直接融资,通过上交所进行股票交易,一种是银行模式,典型就是存款贷款支付。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有可能跟这两种模式并列,是第三种模式。
互联网金融既不走银行模式,也不走资本市场上交所模式,它有可能是所有的存款人和所有的借款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交易。
互联网的形态就是互联网货币
大
家都知道比特币。不管人类现在怎么样支付,怎么买卖商品,我们所有的交易,都必须用中央银行的货币,这样才形成一个定价,形成一个价格组成。但是网上交
易,数据商品,数据商品的消费函数和购买,人类发明了点对点的,不是一个集中发行体制的货币,典型的就是比特币,这是颠覆性的,而且接受的人越来越多了。
人类的货币体系,除了央行集中发行的信用货币,像美元、人民币之外,又出现双边的,没有集中发行的,私人货币的互联网货币,而且大家都认可,认为这个货币可以作为交易媒介,可以作为商品定价的基础。除了比特币之外还有别的货币用起来,完全匿名,完全非央行控制,这种趋势已经出现了。
互联网金融的原理
互联网金融的涵盖,就是用互联网的技术和互联网的精神,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金融业态过渡到一般金融体系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大家现在都是理解了互联网只是我的工具,其实不是工具。将来互联网金融能发展到什么形式,不取决于金融的发展,而是取决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互联网技术能发展到什么形式?我们不知道。
理解互联网金融的时候一定要理解互联网精神。理解互联网金融的关键,支付清算,超级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系统的统一。从微观来看没有信用卡,手机取代一切货币,从抽象来看,如果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开户,就没有必要在商业银行开户了。
目前金融学界和经济学界分析互联网的理论,基本上是够用的。金融的核心没有变。比如说期限匹配,不确定下的资源配置,时空配置,这些是不会变的。
互联网金融取决于互联网技术的影响。金融界的人以为这个没什么,我不怕,因为不知道互联网技术发展到什么样。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力。移动设备,大数据,搜索网络,云计算,这是目前看不见的。将来还有多少互联网技术,你看不到,这些技术的突破,有可能影响人们对金融的理解。
所以说互联网金融取决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这是我跟学术界不同的观点。他们以为再怎么做没什么意义,只是我的工具,有可能金融是互联网的工具。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改变金融交易的组织形式,提高金融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效率。资金供求直接交易透明。这些都是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有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
互联网精神跟金融精神是不同的
互联网精神就是开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选择,普惠,民主。金融业就是精英,神秘化,制造信息不对称,然后赚钱。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宏观背景是这样的:首先是互联网对许多不需要物流的行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第二整个社会走向数字化,为互联网金融奠定了基础,因为社会信息数据化了。第三实体经济积累大量的数据和风险工具。
第四,正规金融一直以来没有有效的找到为小微企业、三农、民间融资的办法。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别快,也有这个宏观背景。
现在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对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系统分析。互联网金融对货币的影响。一旦真的出现了完全独立于法定货币之外的,而且大家在网上都愿意接受的
货币的话,货币政策怎么办,货币统计怎么办,货币价格怎么办?每个人,每个家庭消费函数网络商品占的比重一定大的时候怎么办?
Ⅳ 电子货币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电子货来币的发展有助于自政府对电子货币进行监控并根据电子货币研究和实践的发展及时调整其货币政策,并同时保证了支付系统的可靠性。
相关介绍:
电子货币技术标准的制定,电子货币的推广应用,在大部分国家都具有半政府半民间的性质。一般是企业负责技术安全标准的制定。政府侧重于推广应用。
货币政策调节的对象是货币供应量,即全社会总的购买力,具体表现形式为:流通中的现金和个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
(5)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扩展阅读
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银行的出现成为必然。网络银行有两类:一种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另一类是指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目的,并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的模式,完全意义上的网络银行即第一类网络银行。
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主要业务。
Ⅵ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Ⅶ 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哪些影响
伴随着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科技进步,货币作为商品的交易媒介也相应发生形态上的改变,至今已实现了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再到纸币的演化。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货币将实现从“原子形态”向“比特形态”的转变,电子货币也将成为人类货币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一.电子货币产生的原因 从本世纪五十年代美国人麦克纳马拉发明的信用卡到今天,电子货币已经拥有了各种智能卡、数字现金、电子支票、电子钱包等多种形式。对电子货币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可得: (一)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电子货币产生的基本原因 由于金融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使得传统业务所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微薄,这就迫使金融企业进行不断的创新以弥颓势。这样一来,为丰厚回报而进行的业务创新就给电子货币的出现提供了契机。因为对于电子货币的提供商而言,发行电子货币既可以作为金融创新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又可作为一种新颖的服务手段来吸引客户以增加潜在的收益。 (二)电子商务的兴起内在地需要电子货币的发展 由于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网络在商业贸易中的深入应用,网上购物、虚拟交易等新的 商务模式让人们有了新的消费体验的同时也感到支付上的不便。对能够快捷安全的进行支付的新货币形式就有了内在的需求,电子货币不但可以满足这一需求,而且也具备了基本的货币特征,能够为人们所广泛接受,所以电子货币在这种环境下迅速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 (三)信息、加密技术的发展给电子货币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没有信息技术和加密技术的高度发展,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包括各种信用卡、储值卡、数字现金等电子货币形式被普遍地接受并使用是不可想象的,由于人们对货币的需求除了要考虑能被普遍接受,同时对其的安全性也有很高的要求。也就是说,电子货币本身必须是安全的,而且应该同时被认为是安全的才可以广泛地进入流通;信息技术和加密技术的发展则对这一安全性给予了极大的保障。 (四)降低交易费用是电子货币产生并发展的根本原因 综观货币形态的演化历史,都体现着这样一种内在机制,就是货币自身的物质价值与其代表的商品价值的逐渐剥离;同时其大小和重量也逐渐变小,慢慢地从可见演化为不可见;这些演变无外乎都是为了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的交易费用,这也是电子货币产生并发展的根本原因。 二.电子货币成为独立通货的条件 电子货币在发展过程中,曾有过电子现金、数字现金、电子钱包和电子支票等形式,但实践中,这些电子货币都是在原有的现金或存款基础上发行使用的,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通货形式。2因为从理论上讲,电子货币要成为一种独立的通货形式,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独立的支付手段 作为一种独立的通货形式,电子货币被用来进行支付时,当其通过网络以数据信息形式从交易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时,钱货两讫,交易应随即宣告完成。但目前由于被认可程度不同和行业间的限制,电子货币在支付中并不被普遍接受。很多时候,只有将其同比例兑换为传统货币才能满足交易需求;而个人之间在目前还几乎无法直接通过电子货币完成借贷和支付。所以最终能标志支付完成的还是现金、存款形式通货的转移,真正体现交易信用的仍是被电子化、数字化前的现金或存款。所以电子货币要想成为独立的通货进入流通,独立的支付功能是必要条件。 (二)独立的价值尺度 在行使价值尺度方面,目前的电子货币也还离不开传统通货的支持,这倒不是因为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元)3,这样的量度只是人为的一个约定基准,中国古代的货币度量就有文、吊、两等多种,既然纸币可以沿用“元”,电子货币自然也可以。即使叫成“比特”也没有关系,这不是问题的实质。 电子货币目前还不能执行独立的价值尺度,根本原因在于抛开了支撑它的通货后,它没有足够的信用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而且货币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受使用它的社会人的观念惯性的影响,当其与纸币共同流通时,还无法摆脱其影响,所以只能依赖纸币来充当间接的价值尺度。 (三)独立的价值贮藏手段 电子货币目前的价值贮藏功能也依赖于传统通货,因为人们手中现有的电子货币还是用现金兑换得到的储值卡,或是由存款作保证的银行卡等,这样得到的电子货币还是以现金或存款为基础,当卡里的数字变小或为零时,还要再用存款或现金去补充,所以这样得到的电子货币永远不可能摆脱持有者手中原有通货的数量约束。这样一来,电子货币作为价值贮藏手段是名不符实的。所以就此意义来讲,电子货币本身并不具备价值贮藏的功能。 (四)独立的发行方式 一种真正独立的通货形式应是独立发行的,而不是以别的货币为发行基础。因为如果没有发行上的独立,它在流通中的独立性就是相对有限的,在出现信用危机时,就被要求兑换成支持其发行的原有通货,从而无法摆脱原有通货的影响。所以目前的电子货币还是在传统货币支持下流通的二次货币形式,是独立电子通货的前期发育形态。 三.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影响 国外有观点认为,电子货币的发展大量减少公众对央行基础货币的需求,从而减小了央行的资产负债规模,使得“未来的央行将成为只有信号兵的军队,它只能向私人部门指出货币政策的发展前景,却无法干预私人部门的政策预期和行为选择”,4这样一来,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就被削弱了;而且,电子货币的发展会取代对央行货币的需求,甚至是央行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和最后贷款人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就将失去稳定经济的作用,央行也只能相应淡出货币政策的舞台”。5 (一)央行在经济中的地位不会被取代 首先,央行在货币发行方面的地位还无法被取代,这在上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其次,就目前社会信用发展状况来看,企业或私人信用还远未达到国家信用的高度。所以商业银行利用私人部门的系统进行支付结算的风险还很高,成本也很大,选择央行进行支付结算服务相对而言仍是经济的;与此相似,央行最后贷款人的地位也还无人能撼。 (二)央行货币政策的效果不会被削弱 在短期内,电子货币的影响不仅不会削弱、相反可能会增强货币政策的效果。一般来说,央行基础货币的变动是通过货币乘数来控制货币供给量,从而影响利率乃至总需求和实际产出,电子货币的发展首先导致货币乘数的扩大。根据以下的货币乘数公式, 其中 、 和k分别是法定准备、超额准备和现金漏损率。电子货币的发展使得公众少用现金,对商业银行来说,也就是现金漏损率的下降。同时,商业银行也将其超额准备降到最低限度,因为电脑化可以使他们精确地计算每日所需的准备头寸。如果央行再取消法定准备金制度,则此三变量都大为缩小,货币乘数将相应扩大。此时,基础货币供给小有变动,则整个货币供给就会大为增加,所以货币政策效果不是被削弱、而是因为“四两拨千斤”的效应大为增强了。 在长期里,一旦人们根本就不需要央行的基础货币进行日常交易、办理结算等,货币供给量变动因此难以调控利率。那么上述货币政策的效果势必大为削弱。 但是,以往的利率调控主要通过货币供给量的变动来实现,密歇尔·伍德福特根据新西兰的经验,提出在基本不改变货币供给量的条件下,通过对准备金存款的付息,可以实现对隔夜拆借利率的调节。 该控制机制表现在下图中,其中BR表示央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TR是央行控制隔夜拆借利率的目标,SCR是央行付给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的利率,D1和D2分别是纸币和电子货币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基础货币需求曲线,D1比D2平坦是因为在同样的利率水平上,电子货币条件下的基础货币需求比纸币条件下大为减少了。BR利率上的水平直线表明央行按既定利率满足所有的借款需求。SCR利率上的水平线表示对商业银行在央行存款付息的轨迹。央行的基础货币供给,表现在曲线的垂直部分,也就是在横轴的M上,央行决定的基础货币供给相对于市场日交易量较小,并且基本保持不变。 在这个利率决定的机制中,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可以既定利率提供任意数量的基础货币,这个贷款利率(BR)高于央行欲控制的隔夜拆借利率(TR),央行对准备金存款支付的利息(SCR)则低于隔夜拆借利率。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后,将多余的资金按存款利率(SCR)存在央行账户上。(新西兰央行贷款利率高于隔夜拆借利率25个百分点,存款利率低于隔夜拆借利率也是25个百分点。)因为当隔夜拆借利率位于贷款利率与借款利率的中间,就没有银行愿意以高于央行贷款的利率,从拆借市场上拆入资金,也没有银行愿意以低于央行存款的利率,将资金拆借出到拆借市场,它们势必在这个利率范围内,互相拆借资金,而不是把多余资金存入央行。“因为商业银行的交易规模很大,央行就没有必要再亲自参与交易”(Brookes and Hampton 2000)。这就是说,央行不必变动货币供给量,只要调节存贷款利率,就能将隔夜拆借利率控制在期望的水平上。 这个利率控制机制在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实践中相当成功。 The overnight rate under the OCR6 system in New Zealand.7 可以看出,长期中,尽管电子货币对央行基础货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都很显著,但是,它还无法改变这样的利率控制机制,这就是说,在可以预期的未来时间中,只要适时调整操作方法,央行的货币政策仍将继续发挥稳定币值和经济的作用。当然,这个论断的前提是,电子货币发展不能危及金融机构对央行结算服务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的需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电子货币只是一种二次通货形式,但随着其不断的发展,成为独立的通货将是必然的结果,这势必会对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实践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审时度势,以便及时调整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方式和改革方向,从而有准备地迎接电子货币带来的各种挑战。
Ⅷ 互联网的发展对金融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对金融资金运行的影响
转载: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学生发表
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由单一的计算机和局域网阶段进入到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技术引发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升级带来了新的经济运行方式——互联两电子商务,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深远意义的探讨,在金融领域也不例外。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实践目前还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上,本文则选择“金融资金运行”这一贯穿金融活动方方面面的范畴为研讨对象,对互联网技术可能给金融领域带来的变化做一个整体性的、基础性的分析,进而对金融投资、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的发展战略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一、金融资金运行的内涵
从资金是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这一定义出发,我们可以把金融资金定义为,在金融活动中,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通俗地说就是资本化了的货币,其存在形式是各种货币化的或证券化的资产,例如,能够带来利息收入的各种存款、能够带来股息和资本升值收入的股票等。
金融资金运行强调的是货币的资本化过程,它以货币的增值为动因,在一定组织机制下,通过货币的使用权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的转移,实现货币向价值创造领域的流动,最终实现货币的增值。因此,金融资金运行不仅把金融领域中的各个主体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也把实现货币资本化的虚拟经济活动与实质经济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
需要明确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资金运行都是通过市场交易活动实现的,金融资金的运行应等于广义的金融市场(涵盖借贷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它明确了从投资者出发的研究立场和角度。资金配置机制除了市场之外还存在计划管理机制,因此,金融资金运行的适用范围较之金融市场运行的概念要广。
回顾社会经济发展史,每一次新技术革命都会带来生产力的革命和生产方式的创新。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将为我们带来生产的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把信息技术革命带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也不妨从效率和方式这两个方面探讨它对金融资金运行深远的影响。
二、如何理解互联网技术对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升作用
金融资金运行的动因和目标是要实现货币资产价值的增值,运行效率的提高自然就是指价值增值能力的提高。由于金融资金运行不属于社会财富生产的范畴,其价值增值只能以实质经济部门的生产经营为基础。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高最终体现为,金融市场能否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引导金融资金流向最有效率的经济部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从两个方面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其一是产生了新的产业,给经济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为货币资产价值增值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其二是提高了金融市场价格对信息反映的充分性和灵敏性,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前者是从增量的角度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后者则是从存量角度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是对金融资金运行机制的又一次完善。我们可以利用西方现代投资理论中的有效率市场假说来说明后者。
有效率市场假说按照市场价格所反映的信息种类和程度,把市场效率分为三种水平状态,市场价格所包含的信息越多,市场的效率水平就越高;当市场价格只是充分反映了历史数据提供的信息时,市场处于弱效率水平状态;当市场价格不仅反映了历史数据提供的信息,还包合了其它各种公开信息时,市场处于中等效率水平状态;当市场价格不仅反映了各种公开信息,连内幕信息也都包含进去了的时候,市场处于高效率水平状态。当市场处于高水平效率状态时,所有存在的信息都已反映于价格水平中,市场价格将是资产现实价值的反映,亦即资产的市场价格与价值同一。不难看出,价格对信息反映的充分性与否,是市场是否有效率的关键。而价格对信息反映的充分性直接取决于信息的公开化程度与速度以及市场参与者对信息反映的灵敏度。
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为上述反映的灵敏度提供了技术支持,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将无数电子计算机联系起来,形成了一台无边无际的、具有无穷威力的超级计算机。形成信息技术革命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互联网的实时性和共享性会使信息迅速传播,很少有人能再凭信息优势独享垄断利润。
当然,先进的技术并不能一定保证市场达到完美的状态,效果如何还要受人的因素的制约,这其中,除了人的主观能力的差异外,还有人的主观动因的问题。互联网技术的主要优势体现在信息的传散方面,但不具备识别信息真伪的功能;互联网对信息自由传播的贡献也“使谣言贩子如虎添翼”。虚假信息的广泛传播也会造成市场价格和资产实际价值的偏离。这说明,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会有效地提高金融资金的运行效率,但也仍然不会使金融资金的运行保持在绝对的完美状态。从有效率与无效率的辩证关系来看,在技术水平落后的情况下,无效率是绝对的,有效率是相对的。而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是否会使有效率成为绝对的,无效率成为相对的呢?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毕竟为价格充分反映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并具有同样强的纠偏能力。
三、如何应对信息技术发展对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潜在影响?
面对信息技术发展对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潜在影响,作为金融资金运行主体的投资者、金融机构和监管者应如何应对呢?
l.投资者的对策
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高是投资者为追逐超额利润,在激烈的竞争中积极挖掘、分析和消化信息的结果,而在金融资金运行高效率的条件下,获取超额利润的机会微乎其微,信息挖掘往往徒劳无功。这一矛盾的普遍存在并不是什么坏事,它只会令我们更加坚信投资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方向。
科学化的投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尽管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已经产生了,但是,由于市场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状态的普遍存在,使得传统的、以寻找价格偏离价值的资产和进行价格预测为核心的基础分析和技术分析方法一直能够在使用人数和总体业绩上与科学化的投资管理方法平分秋色。市场效率的低下辅之以市场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一直在为传统的投资管理方法提供着较高的成功机会,同时使现代投资管理理论的应用显得成本过高,从而难以获得支持。例如,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是以挖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为核心的基础分析方法,再加上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手段,使得一些证券投资基金成了新一代庄家,令市场对之刮目相看。真正试图遵循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进行科学化投资管理的基金经理人尚拿不出具有竞争性的业绩来。据称“泰和基金是按照经典的投资原理管理运作的”,但是,它的经理人却被迫申请辞职了。必须承认,科学化的投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尽管代表了时代发展的大趋势,但其应用及能否取得良好的效果是有条件的,市场环境很重要,当然,也不能排除运用者的主观能力问题。
信息技术进步对市场运行效率有很大促进作用,有助于改善管理方法应用的市场环境。因为,按照有效率市场假说,当市场处于弱效率水平时,依据历史数据进行价格预测的技术分析就是无效率的;当市场处于中等效率水平时,连根据各种基本面因素对资产价值进行逻辑推演的基础分析也变得无效;当市场处于高效率水平时,市场就是无懈可击的,投资者只能以获取市场平均收益为主要目标,这时,通过组合管理实现投资整体效用的最优化,并通过风险管理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科学化投资管理方法就应该是投资管理者的理性选择。在亲身从事投资管理或选择职业投资管理者时重视这一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2.金融机构的对策
互联网技术引发的新一波信息技术革命浪潮,从另一个方面,引发了我们对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思考。
商业银行的产生是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信息传播不充分导致投融资双方难以匹配为必要条件的。互联网技术在信息共享、信息交互性传递等方面的特长,从技术上解决了金融资金运行中的一些原始问题,使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商业银行生存的基础和业务发展的方向。
以传统的银行业务为例,银行信贷业务既是其发挥货币保管和结算功能的必然结果,也得益于银行信贷业务具有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的作用。也就是说,银行信贷在金融资金运行中存在的基础一方面是原始业务的自然派生,另一方面则归因于信息传播的不充分和市场机制不完善。信贷业务克服了金融资金运行的障碍,其宏观和微观效益都是显著的,但是,这其中不可避免地包合了投融资双方各自利益的割让,因为,银行是靠存贷款利差维持运营的。因此,间接融资相对于直接融资而言是一种较高级的形式的说法,是针对一定技术、市场条件而言的。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本性驱动下,只要技术条件、市场条件许可,投融资双方必然会谋求直接的联系,亦即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会使间接融资方式被直接融资方式超越。证券市场的发展已经从市场机制的方面证明了这一点,信息技术在金融资金运行中的应用,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又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当然,技术进步对直接融资方式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对银行信贷职能及间接融资方式的全面否定。这是因为,技术进步与金融业的行业管理和制度规范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互联网对商业银行职能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衍生职能的弱化上,并不直接影响原始职能。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也会影响到直接融资方式中的金融机构。在证券交易市场中,有关订单驱动系统和双向报价驱动系统优劣评判一直难有定论。订单驱动系统是通过一定的交易系统,将条件相当的交易双方直接匹配,在众多竞争者中,成交者分别是买方中出价最高者和卖方中要价最低者,既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中间也不存在效益的泄暴,点对点的电子自动交易系统在高效、防止经纪商欺诈等方面为它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该系统对有行无市、交易过度火爆或过度疲软等情况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双向报价驱动系统中,做市商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有助于保持市场的持续和稳定。但是,不要忘记,做市商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商,盈利仍是其首要目标,其盈利方法类似于商业银行,来自双向报价中的递、要价差。因此,做市商明显是一个有成本的中闻环节,并且,由于做市商在双向报价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垄断性是可以肯定的。其实,订单驱动系统的问题仅在特殊的市场时刻才会出现,而并没有实证结果能证明在这种特殊的市场时刻双向报价系统的运行优于订单驱动系统。
我国采用的电脑订单驱动系统曾在1996年12月16日出观过有行无市的景观。15日晚,人民日报就市场过热问题发表了言辞强烈的社论,广大投资者深感问题的严重性,16日一早便纷纷挂出了卖单,在几乎没有买单进场的情况下,交易系统陷入了有行无市的尴尬境地。但在国外以做市商系统为主的市场中,也不止一次出现过崩盘。因此,做市商系统的优势显然不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金融资金运行对高效率的内在追求和技术进步支持订单驱动系统这一点,应该在我国证券公司确定经纪业务发展战略时引起足够的重视,证监会在发展国债市场、创业板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时,也应像发展股票市场那样,发挥我国市场的后发优势,直接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技术,不必亦步亦趋地尝试西方金融市场发展中的各种制度安排。
3.监管者的对策
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提升金融资金运行效率,这给监管者提出的基本问题就是监管者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是否需要调试?
政府介入和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合理依据在于市场机制在很多领域无效或缺乏效率,即“市场失灵”。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价格反映信息的速度和程度的提升作用,有助于“看不见的手”发挥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因此,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和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弱化对政府监管和调控市场以弥补因信息不充分而产生的市场失灵的需求。但是,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不可控性和共享性,也给监管者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加强规范的信息传播方式和渠道的建设?信息任意泄露和传言横流同样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管制(也管不了),而在于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更加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可以设想由监管者代表政府为社会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作为市场信息的初始发布点。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1999年年报已经被要求在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上登载,就包含了这种思路,只是在技术和内容上还有待完善。
在金融资金运行的监管机构中,中央银行的监管手段最为齐全,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经济手段,加之它可直接控制货币发行,因此,在我国学术界一直有人在依据金融资金的内在联系,试图寻求中央银行调控全部金融资金(不仅是银行借贷资金,还有证券市场、民间借贷资金)的途径。然而市场效率的提高对政府经济干预需求的降低作用,有理由让我们对中央银行职能重点及其货币政策的前途发出质疑。如果政府职能的重点将因技术进步发生转换的话,作为政府调控经济职能机构之一的中央银行也不会例外。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其职能重点和发挥作用的途径也应该发生转移。网络货币和网络信用的发展,是否将打破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地位的下降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深化,是否将更加弱化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的信贷需求?中央银行要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和如何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代理国库的职能可能是因技术因素而改变的最少的一项,在任何情况下,理财都是必要的。如此说来,我们是否可以探讨弱化包括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在内的监管者对金融资金运行主动干预,让监管者退回到“守夜人”的角色中去呢?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还可能会给传统的货币政策传递机制带来问题。例如,货币供应量将更难以进行数量界定和统计,从而动摇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地位。如果货币供应量不再是可靠的调控目标,它的替代品是什么呢?美国已经将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重新确定为利率。但是,在互联网时代,金融资金运行的特征将是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金融交易的价格自然也将是个性化的,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或基准利率的提法是否会失去意义呢?虽然从原则上说,高效率加上新的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出现应该给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带来新的时代特色。
此外,互联网技术既有助于金融资金运行的开放式发展,也为金融的国际化监管提供了技术便利,从而使金融资金运行效率的提高突破国界的限制。
四、如何认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创新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对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影响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在金融资金运行中的地位和所占比重;另一方面是通过技术支持和在线商务的发展,促成新的金融资金运行的组织实现方式——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
金融资金的运行方式分为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这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性质、流动性、可控性和对经济运行的适应性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各有自己适用的领域。
直接融资方式的优势在于它为长期性金融资金融通提供了多种流动性强的选择,从交易双方的收入和付出来看也是直接的,漏损极少,价格的客观性较强。直接融资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低效率。互联网技术引起的信息公开化和金融机构服务功能的增强,有助于直接融资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间接融资的优势在于它为短期资金融通提供了便利,而且从传统的银行信贷的萌芽看,间接融资是作为货币保管业务的一种衍生品出现的,属于典型的动员社会闲置资金的行为。因此,只要银行还继续办理结算业务,间接融资就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只不过,互联网技术对投资直接化的促进作用会导致银行资金来源的短期化,从而对银行信贷业务提出高流动性的要求。而在网络经济时代,存款货币银行的结算业务是否会受到来自网络机构的威胁?创造派生存款的功能是否仍由存款货币银行垄断?这些并不是技术问题,只要宏观经济调控的模式不发生变化,即使技术实现不成问题也没有用。
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影响金融资金运行方式方面,最具魅力当属它所带来的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出现和普及对金融资金运行具体将产生什么样的革命性影响尚难以估量,因为,金融资金在线运行的意义不仅在于交易实现过程的自动化、实时化,更在于它可以将金融从业人员从繁杂的、重复性的脑体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开发、创新,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凸现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在保持企业竞争力中的重要地位。电子技术时代的标准化特征将被个性化、人性化特征所取代,社会经济生活将更加丰富多姿,人的需求将获得极大的满足。
在线金融资金运行方式的出现和普及除了技术条件外,还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它在美国这样的计算机、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国家尚初露端倪,在我国自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在金融资金运行中的应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从50年代起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就开始使用脱机式电子计算机,60年代银行业务的联机化就开始了。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已经为金融业提高劳动生产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客户服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自80年代起我国金融业推行金融业务的电算化,但是,受人力资源知识结构、资金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约束,金融电算化的业务、地域等的覆盖面扩大缓慢、发展缺乏深度。事实上,当前我们很多著名IT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的电子此解决方案,都是西方国家六七十年代时解决的综合业务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在我们真正体验互联网技术对金融资金运行的革命性影响之前,无论是投资者、金融机构还是监管者都还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