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改增后金融业怎样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金融行业税率为6%。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据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金融服务简易计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应纳税额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㈡ 金融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一、来一般纳税人自的金融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金融服务业适用税率为3%。
营改增后,对从事“金融服务”税目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税收优惠上(如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由于需对免税主体、业务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试点过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确了金融机构的范围。但这不影响金融业增值税主要作为行为税的特征。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㈢ 什么是简易计税项目
一、简易计税方法基本概念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其中,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pide;(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一)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
4.不动产融资租赁
5.劳务派遣服务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7.公路收费
(二)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1.公路收费
2.建筑服务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物业管理服务
4.非学历教育服务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6.动漫设计服务
7.电影放映服务
8.仓储服务
9.装卸搬运服务
10.收派服务
11.文化体育服务
1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非企业性单位
14.教育辅助服务
15.金融服务
16.销售生物制品
17.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8.销售光伏发电产品
1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2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1.受托拍卖货物
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2.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3.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4.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2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6.自产自来水。
27.自产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8.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29.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依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4.销售旧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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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金融业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问:金融业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答: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内.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容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㈤ 执行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的增值税是按简易计税
摘要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㈥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收费金融服务的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第三项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6)金融服务简易计征扩展阅读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㈦ 哪些应税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7)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8)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9)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10)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1)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1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㈧ 简易征收适用哪些业务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营 改增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项目包括: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2、动漫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3、电影放映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4、仓储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5、装卸搬运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6、收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7、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8、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9、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10、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11、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1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1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1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16、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17、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18、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19、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1、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2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23、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㈨ 金融业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方式购买打印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简易计税方式采用的是征收率,就是在计税依据的基础上缴纳的比例,不得抵扣进项税。
㈩ 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金融服务,按6%征税的税目有哪些
根据财税2016 36附件1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3.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4.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