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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

发布时间:2022-02-22 12:56:01

⑴ 国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汇率等多种手段,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分供应,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
(二)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资金合理需求。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扩大债券发行规模,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四)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五)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发展。
(七)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基金范围,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金融业化解不良资产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力。
(九)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风险监测和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⑵ 近几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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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证券化的操作模式有哪些

资产证券化受益权转让模式由几方面构成。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或者是类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证券化标的,因为企业在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因而也会涉及到小贷、保理、融资租赁等资金需求,从而产生相应的不同类型的信贷资产。
“另一方面,这些信贷资产会进入到不同的交易所挂牌,而这些交易所又会对类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信贷资产重新拆解、打包。经过交易所重新打包之后的资产,之后会由承销商去进行交易买断,最后会放到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进行销售,”。
分析人士向网易财经指出,资产证券化受益权转让并非一个创新性的增量,其本身是在新的资产过程循环变现,实现几倍的扩大。资产证券化通过盘活存量,只要有经营能力,交易规模就能无限放大,这个市场有可能是指数级的增长。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曾表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类型在不断扩张,投资者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基础资产亦在逐步扩张。但是资产证券化产品透明度和标准化程度不高,且产品主体为对公贷款证券化产品,未来将在丰富基础资产类型、强化信息披露等市场约束机制介入,继续从规范发行标准,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等方面推进监管改革。
事实上,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需求群体仍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自营和银行理财产品等为主。“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介入,将有助于丰富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参与主体”,一位互联网分析师向网易财经如是表示。
此外,随着互联网金融“基本法”的出炉,互联网金融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的合作也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实际上对于行业是利好,表明从政府层面上已经认同了这个行业的存在,在防止野蛮生长的前提下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⑷ 商业地产与REITs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进入白银时代,房地产金融化的趋势愈发凸显,地产资产证券化应运而生。
以REITs为代表的资产证券化模式成为地产金融创新的主流之一。对于开发商来说,这不仅是一种融资渠道,让企业做强做大,也是化解目前商业地产高库存的催化剂。

而且,与几年前金融机构主动发行地产金融创新产品相比,目前开发商主动的金融创新占据了主流。开发商争相走上轻资产之路,通过地产资产证券化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并且盘活存量。
从宏观层面看,通过吸引成熟机构资金流入商业地产行业,改变商业地产业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传统债市融资的现状,有利于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有助于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类REITs节奏加快
2017新年伊始,华远地产联手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泰证券”),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规模为7.36亿元的类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恒泰弘泽-华远盈都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作为首都国企探索REITs之路的先行者,华远地产本次发行的类REITS产品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两层交易结构的设立,实现了华远盈都资产股权的转让。
而且,华远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挖掘公司沉淀资产的市场价值,通过打通商业地产从开发建设到管理运营,再到资产证券化的全产业链,推动企业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过渡。
在深圳地产市场,也有了第一个资产证券化的商业项目。2月9日,益田金融宣布,深圳益田假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成立。
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信达证券代理,由信达证券担当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由建设银行担任托管人。标的物深圳益田假日广场总估值为84.15亿元,发行的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规模25亿元,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25.36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发行规模为2.65亿元,总规模达到53亿元。
除了华远、益田,万科、万达、碧桂园等大型房企在地产金融上也早有尝试。
2015年6月,万科联手鹏华基金发起国内首只公募REITs。同月,万达金融联手快钱公司公布一款众筹理财产品“稳赚1号”,这是一款类REITs产品,以万达广场作为基础资产,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只租不售的万达城市商业广场项目。
进入2016年,房企资产证券化速度加快。雅居乐物业服务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mare-绿地酒店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博时资本-世茂酒店资产证券化项目等均在试水。
其中,碧桂园去年发行了三次购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开创了首单以客户自付合同收款权为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房地产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房企主动金融创新
相比于一些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成熟,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尽管在2006年,证监会与深交所已经启动国内交易所REITs产品的工作,但截至目前REITs在中国还未真正落地,政策方面仍有诸多限制。
2016年,我国一线及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多地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新规,房地产市场和金融风险防范加深。在此背景下,房企融资渠道收紧。
同时,进入白银时代的房地产行业,转型和多元化发展成为企业的重要关注点,各大房企主动积极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实业与资本结合规模和创新融资力度。
地产商除了通过参股或并购银行、保险机构进行金融布局,也逐步向互联网金融、信托、证券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不断渗透。而作为一种地产金融的创新,地产资产证券化备受关注。
中国指数研究院新发布的《2016年中国房地产金融发展趋势报告》分析,当前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形成了以国内酒店和写字楼为主的准REITs产品。
随着政策支持和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推进,其投资范围在日益扩展,覆盖了多种物业类型,如住宅、商业中心、写字楼、零售中心、工业物业等涉及收益权和债权等基础资产为支持的专项计划。
万得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有471亿元,品种涵盖私募REITs、准REITs、资金收益权证券化、物业费证券化、购房尾款证券化等。
中国指数研究院指出,以REITs为代表的金融创新融资方式未来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真正意义上的REITs也有望在国内落地。在2月22日的中国REITs联盟上海研讨会上,中国REITs联盟秘书长王刚表示,今年或将成为REITs元年。REITs相关政策已加速制定,有望今年出台。

⑸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5)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⑹ 商业保理现在行情如何

2016年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趋势:

1、保理业务水平考试和人才培训体系逐步建立

保理业务的专业化程度高,需要大批熟悉金融、会计、贸易流通、应收账款管理和法律方面的人才,从事国际保理还需要熟悉国际保理规则与惯例,精通行业英语等。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加快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变得更加迫切。
2014年3月份,第二届(2014)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特别启动了“CFEC保理网络培训平台国际课程”,这意味着FCI和IFG这两大国际保理商组织的专业培训课程将正式与中国商业保理专委会接轨,为致力于保理事业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国际标准、世界通用的执业培训。
2015年3月份,由商业保理专委会主导的“全国保理业务水平考试(NFCC)”项目已经开发完成。到目前为止,《全国保理业务水平考试(NFCC)培训》已成功举办10期,累计944人参加培训,共838人获得由商务部商业保理专委会颁发并备案的“全国保理业务水平认证证书”。
2016年4月22日,由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CFEC)联合陕西省商务厅共同主办、北京中金济国咨询有限公司承办、西安市商务局和西安经开区管委会联合协办的第八期商业保理公益宣讲会在西安成功举办,为经开区商业保理人才储备的启动做了前期准备。

2、行业征信环境有望改善

随着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商业保理行业信用数据库将逐步建立;商业保理专委会开发的“全国保理行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也将开通试运行,该平台将向商业保理公司、银行、金融资产交易所、P2P平台和企业等开放,首先从债务人、债权人、保理商、P2P平台等机构的“黑名单”信息开始交换,并将与商务部行业管理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对接,逐步实现全面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为商业保理企业防范风险提供服务。
此外,目前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已开始进军商业保理市场,为保理公司提供企业信用调查与评估服务。商业保理公司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政策障碍已经解除,2015年6月份,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被允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后,可以助其掌握已接入机构的征信情况,汇集企业的负债信息,既能帮助债权人评估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又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了明确,从而保护自身的资产安全。

3、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将成为重要融资渠道

随着银监会加强对银行保理业务监管和银行信贷风险的整体上升,我国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仍会保持谨慎态度,大多数保理公司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与此同时,金融资产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正在快速拓展保理资产证券化市场,且有些渠道的融资成本较低;一批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也积极投身保理资产证券化市场,甚至一些保理公司自己也参与创办P2P平台。可以预计,银行信贷在保理融资市场的份额将趋于下降,而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将逐渐成为商业保理公司重要的融资渠道。

4、与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进一步融合创新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位置,运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行业进行改造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结合是我国商业保理发展的大势,也是我国保理行业现阶段的时代特征,这也是我国商业保理与其他国家保理行业发展模式的最大不同点。
物流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是推动现代保理业务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将推动保理业务进入一个新的智能化阶段,真正的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高效协同,风险控制也主要依靠大数据实现,大大地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人力成本投入。比如,2014年,京东旗下的邦汇保理开业一年的业务量就达到127亿元人民币,成为业务量最大的保理公司,2015年其电子商务类保理业务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

5、企业数量、业务规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商业保理行业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融资环境、征信环境和人才供给的逐渐改善,在强大的市场需求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我国商业保理行业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15年,我国商业保理融资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较2014年增长了1.5倍。按照总体开业比例20%计算,500余家已经开业的商业保理公司2015年大约服务了31500家中小企业,平均每家中小企业客户获得保理融资额为635万元,商业保理正在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与此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个别保理公司前期的业务风险将逐渐暴露,但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⑺ 央务是以文化+互联网+金融+移动终端+资产证券化+大宗商品为元素提炼出新型商业模式

互联网促进
国家经济
发展步伐加快

⑻ 天宫五号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理财是骗局吗

名字还是比较唬人的。请确认公司的经营资质,

⑼ 新经济形势下的融资策略有哪些

我们的机会在于我们仍然处于经济相对增长的这么一个时期,同时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低迷的状态下,也给我们有更多的一些廉价土地的机会,并且我们也看到了,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化,也给了我们房地产企业,一些行业整合的机会,也就是说对我们大家而言,不仅仅是我们要在这样一个挑战中,能找到自身的定位,更重要的是有一些,特别是对中小房地产企业,一些有效的融资方法和路径,大企业搞融资相对容易,银行贷款、发债等各个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我们应该如何抓住机会,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并且挑战极大的环境中,找到一些最适合我们发展的机遇,这也是我们要考虑得问题。
我们看到中国资本市场中提供的一些融资的路径和方法,不仅仅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还有IPO和并购方面的融资,还有REITs,这个就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9月26号中国证监会颁发了资产证券化的管理办法,提出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的条件,比如说在开发地产中,特别是商业地产和工业地产,应该就有机会对自持性的物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有条件的,更重要的是你要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地产,比如说无抵押贷款的,一个整体性经营效果好的商业地产,同时我们看到你的租金收益和物业的增长收益,相对也成熟,这样的企业拿来做资产证券化就相对比较容易。
很快有政府廉租房的REITs,第二个收取的收益,第二个廉租房也会涨价,廉租房具备了发行REITs的条件,这些方面对我们未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就能创造一个非常好的一种条件,这是一个混合型观念的问题。
比如说天朗酒店,这个物业是天朗集团的,但是租给酒店管理公司管理,写字楼同样也是这样,如果这种资产体量规模更大一点,是可以具备REITs的发行条件,但是前提条件,就是整个物业是整体的,租赁有增长的能力,不能有质押和担保,不能说房子质押给别人了,就不能满足REITs发行的需要,当然资产证券化产品不仅仅包括REITs,还包括金融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只不过商业地产也好,工业地产也好,廉租房的租赁也好,这些REITs产品是反映在房地产行业的REITs,这些方面包括我们在北京办公的华贸中心,三栋写字楼,两栋就是日本REITs持有的,而且到香港发REITs,包括我们看到万达、SOHO中国,以及其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过去跟着买商业地产、写字楼,现在不卖了呢?其实是装入囊中,为REITs发行奠定基础的方面。
第二个融资方式,就是接地气的融资方式,就是互联网金融到底对中小开发商的融资有什么帮助,中小开发商也在建P2P网站,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不可逆转的,目前中国P2P的网站,已经有了1200多家,但是每个月也会有20、30家新增的网站的同时,还会有20、30家跑路的、倒闭的,上个月就出现了28家企业跑路,风险非常大,但是对房地产企业和相关的企业,怎么样借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真正的利用好互联网金融的这么一个平台,用互联网金融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问题呢?是让中小企业,或者是小投资人,都能够通过这样的平台,获得各自不同的利益,比如说咱们大家在座的都是高净值人群,你不会投P2P的产品,因为你的产品都放在银行,买个银行的信托产品,或者有自己用的方法,但是对于民工而言,他就没有这样的路径,每个月存一点钱,收益很低,如果说有了P2P平台的话,我可以拿到差不多3个月,就可以拿到年化利率10%的收益,这样对大家就非常欢迎的,身边的老百姓、普通人,会借助P2P的平台获取更大的收益,至少比银行高了很多,当然风险也很大,老百姓不知道哪个P2P是好的,所以就有了一个选了的问题。
现在P2P不停的冒出来,不停的跑路,导致民工也不敢把钱放在P2P上,这满足了中小投资人、中微投资人的投资需求,第二个满足了社会上一些不同企业的需求,包括开发商,比如说中小开发商,我们有机会利用这个P2P,看着投资人很少,金额很小,但是它是众筹的概念,这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讲,转一点P2P还是可以的,众筹的概念,把不同投资人的需求集中在平台上。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该怎么样使用这个资金呢?用不好搞成非法集资了,P2P的概念就是债权转让,所谓的债权转让,就意味着你如果有债权,假如说你项目中有一些债权的份额,或者是你有一千万,你可以分拆成100万,目前的状态下,随着未来P2P平台的发展,你有1亿,可以拆成1千万,一千万的标的目前在P2P上比较普遍,要完善债权转让的风险控股,想好了你借的不是银行的钱,银行的钱还不了,银行可以把你列入黑名单之内,P2P的钱还不了,你会造成社会影响,你要想明白这个项目是不是真正有能力使用P2P,风险要控制好。
第三个就是及时兑还,一定要跟投资人说明白,这个钱去哪了,保证资金在使用中的透明,所以说风险有时候要事先告诉民工大哥,你投入的一千块钱,是投入到一千万的房地产项目中的哪一部分,这个项目有什么风险,有什么收益,你这个资金是优先级的,还是滞后级的,就是你项目的使用透明度必须要保障,我们讲P2P平台本身不是不可以使用,而是我们要有策略的去使用。
这里大家都讲一个问题,讲一讲我们可不可以特别关注,我们自己去建一个P2P网站,我自己去用自己募集的资金,当然可以自己建,也可能有人投资,但是要想风险在哪里,你的独立性在哪里,如果没有独立性,我建一个P2P平台,为自己的项目融资,可能风险更大,P2P平台绝对不能建立资金池的,资金帐户不能在P2P平台的帐户上,一旦你建了资金池,不能偿还,银监会下一步就要解决你的问题了,我们对互联网金融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之后,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新的突破,这也是我们相当一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可以关注的问题之一。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互联网金融和草根金融结合在一起的,往往就是中小房地产企业可以去使用的手段,中小房地产企业,除了互联网金融,可以考虑使用之外,我们还可以继续再用的是什么呢?就是股权投资的基金模式和方法,2011年是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的元年,这几年增加到了4500亿,股权投资基金它的好处在于它的灵活性会更强,包括拿地的资金,完全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基金使用但是股权投资基金有一个限制,就是有限合伙的企业,只能有50个人,投资人最多50个,超过50个就不能再去做了,这就是限制,如果要募集一个亿,50个人最少投200万,这是一个要求,当然你也可以在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上面,放一个信托机构,这样就可以有更好的安排了。
房地产投资基金,它的结构和房地产开发商的有限公司不同,一个方面我们看到它是有管理人,另外一个是LP,LP叫有限合伙人,我们作为LP投资人,把资金投到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一个亿、两个亿,就可以直接投到房地产开发商项目中去,它的结构是什么呢?有限合伙企业有3个亿,一千万可以作为股权投到项目公司,然后一年以后房地产开发商承诺,我来回购20%,那么对基金而言,收益率就是20%,还有两个亿,可以以债权的方式进入被投资企业,按照约定可以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当然房地产集团公司可以做担保,这都是可以的。
股权投资基金的使用,比信托要宽松很多,信托至少要求20、30,它的要求会受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的产品,股权投资的产品,相对而言就管理比较宽松,现在在中国证监会备案,股权投资相对灵活运用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无论是拿地的项目,还是自有不动产的项目,因为现在商业地产的发展,给了大家更多的机会,有时候我们为了避税,我多融一些资,可以自己持有。
股权投资资金到了企业之后,其实是降低了你的资产负债率,所以从这些方面,应该都有更多的机会,让我们去发展,其实房地产企业,我感觉股权投资资金在中国的发展,应该是一种非常好的路径,我们讲的不同的路径。
不少外资的基金,在中国,包括在海外,已经非常规模之大的使用加层基金的概念,如果做成三加一的话,往往就不是加层了,就是股权投资基金了,因为开发项目就是3、4年时间,我通过三加一的基金,成为开发项目的大股东之一,我们投80%,开发商投20%,我们共同来做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我投3个亿,你投1个亿,然后我3个亿占75%,你占25%,你虽然占25%,但是我答应我75%的15%,可以作为利润偿还,你虽然有25%的投资,但是你分配的利润是40%的利润,这也是很划算的。
我们看到股权投资基金,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我认为在国内应该还有特别多的环节,我最近在悉尼,投资了一个非常大的项目,在CBD要建立全球第三个中国中心,我在和中国中心现有的物业进行谈判的时候,我发现六栋楼都是超过20、30年的,要拆的楼,有4栋都是基金持有的,同样在纽约,在伦敦的一些写字楼、公寓,三分之二都是基金持有的,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才看到中国未来股权投资基金去持有这些收益性物业的一些发展性前景。
在北京CBD,你想找个写字楼,基金想收购,难得要死,在西安也有这种机会,我们能否去发行假如说10个亿规模的基金,来持有写字楼,这个写字楼也可能是开发商自己玩不准,但是可能开发商想销售,销售可能是15亿,基金可以买断,12亿可不可以啊,基金持有以后,我可以请专业机构管理,整个物业层次提升了,物业整体的价值也在增长,所以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公寓、写字楼,以及其他有效的商业地产,应该都是未来巨大的商机。
在这方面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机会,应该都具备,大家除了银行之外,我们证券机构也要做介入,资产公司也有一些资管计划,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现在规模越来越大,大家看你熟悉哪些资源,就可以更好的做相应的安排,我们看到房地产企业有相当一部分,也在做战略的转移,怎么样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保障不仅仅是开发,而且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去做一些,PE基金可不可以多元化,我也去参与一些,孙总提到企业多元化是未来一个发展的潜力,多元化不见得都自己去经营,我投资我经营,投资也是多元化的模式之一,我只选择行业最优秀的,而我不去经营这个企业,作为投资人,我们有时候也会感觉到投资的灵活性,去年我们投资了很多地产的项目,今年就减了很多,我今年重点就是增发的基金、并购的基金,以及全球资产配置的基金,相对会灵活一些。
同时还有一种特别好的模式,大家要研究,就是PPP的模式,这是财政部最近刚刚推出的一种新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概念,就是各省市的金融融资平台,现在43号文,已经停止发债了,包括西安同样是这样,西安建工集团过去是自己发债的主体,现在不能让它发了,怎么做呢?就需要用P2P无的模式,比如说在运城投资的项目,运城大同到西安的铁路,站前广场的2500亩地,本来是政府要做的事,现在政府没有做,谁做了呢?我们开发商做了,开发商去做了,就有它的一些机会,开发商做的过程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用了P2P的模式,政府的问题由不同的资金来源来去共同开发,我们在这个项目占了60%,当地开发商占了40%,用的也是基金的模式做,这个模式也是非常好的,现在是1200亩地拿到手里面,现在还在做一些推广,后面也有华商一级土地开发的模式,大家有机会可以到运城看看这块土地,目前是最低的价格,今天来开会的,凡是到丁总那前10位预定的,丁总你都要给一个最低的价。
PPP模式,不仅可以用到高铁广场的公用设施的建设,同时还用于供水、供电,包括做廉租房也可以用这个模式,但是前提要想明白,是私人投资、自己经营,法律责任和政府责任由政府承担,大家以后还可以多一些这方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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