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资金融的大量进入将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是我国经济受外部影响变大,甚至受控于他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现状政策趋势
一,中国金融业当前对外开放的进展
(一)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银行业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2002~2003两年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盈利情况不稳定,信贷风险突出,分支机构收缩.但其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稳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营业性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图1,图2).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5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2,保险业
从不同领域的比较看,中国的保险业则是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对外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资保险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因而保险业也成为在开放推动下竞争最为活跃的金融市场.
2005年,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52%,而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8.45%,增幅明显高于同期中资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从市场份额看,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和财产保险保费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个百分点(参见图5,图6).在北京,上海等外资公司相对更为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外资寿险的份额分别为51.86%,19.79%,12.24%.
3,证券业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在证券业开放上的力度相对要谨慎一些.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与证券业的谨慎开放相比,合资基金公司的建立则成为证券市场上一大亮点.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以来,2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22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远远超过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合资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优势,技术能力,全球网络和资金实力,正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图7).
另外,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机会.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
(二)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形式趋向多元化
从投资形式来看,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模式日益多样化,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以外,合资,独资,参股等形式也日益为外资金融机构所采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国内银行业就曾掀起一场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浪潮,随后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引下,外资参股中资机构成为国外大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特别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这一特殊的并购市场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了中资18家银行,入股的总金额为179亿美元,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达到22家,并且建立了2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资证券公司.(参见附表).外资金融机构对参股目标的选择范围扩大,除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国有银行也[FS:PAGE]随着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为外资新的争夺热点,地域上也不仅限于东南沿海,开始涉足西部地区.
(三)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即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金融业.其中,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
在过渡期内,中国根据入世承诺和外资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在银行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25日发布以来,已进行了两次修改,特别是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维持原框架下进一步突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简化了审批程序,并按照国际惯例,使其尽可能与中资监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这一条例成为现阶段中国对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最主要依据.另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共同构成了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法规体系.在证券业中,2002年发布并开始实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2006年9月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证券法》成为对外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在保险业中,主要针对外资监管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同时,随着开放的推进和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中国的监管技术标准不断进步.入世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由以前的过多强调的市场准入监管转向市场运营的监管,寻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银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沿用国际惯例,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外资银行分行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银监会目前对各家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分别制定了ROCA评价体系和并表风险评价体系,对分行进行合并的考核评价,对其总行及其在全球的业务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外资银行颁发3类不同的营业执照,在监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通过签署备忘录和监管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传递,此外,中国还重视国际协调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后过渡期各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银行业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将逐步取消对于涉及到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保护性措施,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
2,政策焦点
(1)法人导向政策
中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2月份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初稿中明确指出,"适应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商业形式的前提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该条例初稿中明确:对于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将实行差别政策.①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信用卡;③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FS:PAGE]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继续保持单家考核等.
虽然目前该条例仍然没有正式颁布,但法人导向的监管政策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在全面开放时代对于外资银行监管的主基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设置独立法人机构意味着必须接受与中资银行同等严格的监管.按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于银行运营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存贷比率,外债额度,同业拆借金额,资本充足率,大客户集中度比率等标准,外资银行现有水平与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会制约其业务发展.比如,按照国内监管要求,中资银行的存贷比率不得高于75%,而外资行目前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机构的设立将会增加外资金融机构一定的成本.按条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下设分行运营资金为1亿元,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增加资本等事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
(2)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初稿中指出: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底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自动获得人民币业务的许可.对法人银行,允许其从事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其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对其下设的分行,可在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在满足营业网点,专业人才配备,制度建设等审慎性条件后,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除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还需单家审批,另外,扩大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资金来源,允许其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大面积开展人民币业务还需要做一段时间的准备,并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银监会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其允许的审慎原则,对向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设置审慎性条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从国际情况来看,各个国家对于外国银行开展零售业务都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大多数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从事批发业务,外国银行要在美国从事零售业务,首先要加入联邦存款保险,而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必须是法人银行.
在实施法人导向政策以前,外资银行的实质风险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为本国独立的法人机构后,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册资本金外,没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假如银行遭遇经营危机,承担后果的将是当地的存款人.在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这和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与对外开放的原则并不相悖.
(3)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当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不受此限.
由于入世承诺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因而何时放开外资在非上市银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将会坚定的保持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对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做适当程度的放宽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参照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可能仍然会对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慎用自主开放政策.
(二)证券业
1,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
根据有关协议,中国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内容:(1)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2)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政策焦点
(1)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中国目前不允许外资通过建立独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经营,因而通[FS:PAGE]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成为外资进入证券业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但瑞银重组北证的方案虽然在2005年9月获批,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开业.
从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政策以来,为了防止一些质量较差,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合资来躲避责任等行为,停止了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事宜.从目前形势来看,2007年10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后,中国重新开启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事项.但是,在后过渡期,中国证券业的开放的步伐仍然将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治理与运行的状况循序进行.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诸多基础制度的建设仍然在推进之中,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要先于国际化,国际化的进程亦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与资本市场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会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
(2)交易和买卖A股
中国尚未承诺开放A股市场,外资进入A股市场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允许外资直接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A股市场.可以看出,由于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A股市场开放仍将是个渐进的过程,这几条路径仍然一段时间内外资介入A股市场的主要渠道.
B.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哪些信托公司有外资参与(拥有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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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国四大银行哪个是没有外资注入的
中国四大银行中没有外资注入的是中国农业银行。
2008年11月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注资,与财政部并列成为中国农业银行第一大股东。
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有限公司成立后,根据当时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没有延续前期经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只引进了几家财务投资者。
(3)金融类外资公司扩展阅读:
另外三大银行的外资注入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
2005年6月17日,建设银行和美国银行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与合作的最终协议。根据协议,美国银行将分阶段对建行进行投资,最终持有股权可达到19.9%。首期投资25亿美元购买汇金公司持有的建行股份。
2005年7月1日,建行和淡马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的最终协议,亚洲金融以14.66亿美元购入建行5.1%的股权。
2、中国银行
2005年8月,中国银行与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9月与瑞银集团,10月与亚洲开发银行;2006年3月与全国社保基金,分别签署协议,5家机构作为新的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出资总计31亿美元,购入中行10%的股权,其中将一半股权卖给了高盛、李嘉诚私人基金;淡马锡购得中行5%股份。
3、中国工商银行
2006年1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高盛投资团签署了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高盛投资团出资37.8亿美元购买工行新发行的股份。
2006年4月28日顺利完成资金交割。这笔当时最大的境外投资者对中国金融业的单次投资,约占工行股份比例总计的8.89%。
D. 金融危机为什么会影响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呢
一、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整体影响
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直接影响,即金融危机对中美双边贸易的影响,尤其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影响。二是间接影响,即金融危机可能会对欧盟、日本,以及,世界经济贸易产生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中国对欧盟、日本,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出口增长。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金融危机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使其生存环境更加恶化。
1.金融危机导致出口增速大幅回落
金融危机引发美国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指数不断下降,失业率上升,消费能力迅速萎缩,据统计,美国2007年11月消费者信心指数终值曾经下降到76.1,创下自199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07年美国平均失业率达到4.6%,2008年3月达到5.1%,是2005年以来的最高点。美国是我国的第一出口大国,美国的经济萧条直接导致了我国出口的大幅减少。
金融危机还通过对欧盟、日本,以及世界经济贸易产生影响,进一步减弱中国对欧盟、日本的出口增长。由于德国和日本的经济发展与美国的经济发展正相关程度很高,美国经济的放缓也导致了德国和日本经济的放缓。目前欧元区经济增长前景趋淡,日本经济再度陷于停滞,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和日本从中国进口的货物数量也相继减少。
据统计,2008年前三个季度,我国对美国出口增长11.2%,比去年同期回落4.6%。我国对以转口贸易为主的香港地区出口仅增长8.9%,回落了12.7%;对欧盟出口1月~7月累计增速27.1%,8月份增长22%,9月份增长20.8%。
2.金融危机严重地冲击了劳动密集型产品
在出口商品结构中,由于受到经营成本上升和外部需求减弱等因素的共同影响,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速大幅回落,其中鞋类出口增长15.1%,玩具出口增长3.7%,服装出口增长1.8%,分别比去年同期回落13.1%、16.3%。和21.2%。例如在对美国的出口产品中,纺织品、鞋袜、低端生活用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这些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美国的中低收入阶层,他们在金融危机中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大大削弱了购买力,这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些产品的对美出口。
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主要依靠价格优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竞争,由于金融危机带来的美元疲软和人民币升值,使得中国企业的价格优势不在,出口进一步受到抑制。金融危机导致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下滑,无疑给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企业带来了“重创”。
3.金融危机使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化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大多数中小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生存状况变得更加恶化。今年上半年,东部沿海地区的不少中小企业倒闭,主要集中在玩具和纺织服装行业,且多数是私营企业。究其原因,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落后、生产经营成本较高,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是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虽然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例如放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提高了部分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但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进一步蔓延,中国的出口商仍将迎接来自海外的新一轮打击。
二、金融危机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了更大的贸易风险
1.金融危机加剧了各国的贸易摩擦
金融危机使国际贸易进一步萎缩,失业率上升,必将会加剧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有些国家和地区会采取更为保守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全球范围的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将进一步增大,形成新的贸易壁垒。例如美国政府的强势财政货币政策虽然有望使美国经济免于衰退,但很可能引发经济停滞,当美国经济增长减速时,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就会抬头。据我国海关总署统计,今年美国新发起的针对贸易伙伴的18项调查中,有15项是针对我国,占83.3%。目前,美主要纺织团体已经提出了包括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针对具体产品的保障措施等多种方案,美国对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实施的特保措施将于2009年1月1日取消。
2.金融危机加大了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
近年来,迫于国际市场竞争压力,我国出口企业从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改为赊销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使企业直接面对海外买家的商业风险,收汇风险较大。特别是金融危机时期,信贷紧缩,导致了部分高度依赖银行资金运转的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增加,而且融资的额度也难以满足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在整体销售趋势下降的情况下,企业难以维持销售量和盈利水平,造成资金周转困难。他们把债务负担转嫁给我国企业。造成企业无法收回货款,坏账数量急剧增加。外贸信用风险增大。
据国际信用保险机构科法斯的统计显示,今年前4个月美国企业欠款指数上升了3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数据表明,2008年上半年,该公司收到来自企业出口美国的报损案件及报损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几倍,全国范围内已有5200多户海外买家因拖欠我国出口企业货款或因破产而丧失偿付能力。来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的数据也显示,进入10月份以来,外贸风险呈“爆发”趋势,10月10日至11月18日,该公司共接到报损案19起,平均每2天一起,同比激增375%;案值1091万美元,同比激增1898%。
3.金融危机加速了国际订单的转移
由于人民币升值、原料涨价、工人工资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利润空间不断被挤压,例如纺织行业的利润在2%~5%, 如果再加上人民币汇率波动和产品质量问题等因素的影响, 企业就面临着亏损。我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优势已经逐渐消退。但是国外采购商却不会因此停止追求更低价格的产品。他们开始培养商品价格更加低廉的越南、柬埔寨、泰国等东南亚的供应商, 将大批订单开始从中国转移转移到东南亚国家。目前, 玩具、服装的订单向东南亚国家转移越来越多。
三、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策略
面对恶劣的国际环境,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政策,改善对外贸易环境,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我国出口企业应借政策之“利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危为机,在危机中寻找商机,在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
1.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有效地规避风险
我国出口高度依赖美国和欧洲的风险已经变为了现实,从2008年前三个季度的数据显示,我国对美国和欧洲的出口增幅都有所下降。但是我国外贸出口的基本面向好,1月~10月份全国进出口总额21886.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其中出口12023.3亿美元,增长21.9%。这种在逆势中保持良好的势头,主要归功于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对美欧等市场少增的部分。例如前三季度我国对巴西出口增长90.2%,对印度出口增长43.1%,对韩国出口增长41.8%,对东盟出口增长28.4%。这是我国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成果。
从图中可以看出,拉美、非洲和大洋洲是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而且发展潜力巨大,但是我国对这些地区的出口比例较低。因此出口企业应在尽量维持传统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将中东、非洲、拉美地区,以及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作为新的出口目标市场。目前,我国正在同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2个自由贸易区,这些自由贸易区涵盖了中国外贸总额的四分之一。随着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的逐步形成,将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空间,增加贸易渠道,分散出口过度集中少数发达国家的风险。
2.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收账款制度,有效地防范风险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国外的进口商和银行的信用普遍下降,这意味着在我们出口贸易中将会产生更多的信用风险。出口企业作为风险的主体,应主动防范风险。
(1)企业建立起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对国外客户资信的了解,对老客户要及时掌握其商业信用、债务偿还能力等动态信息,对新客户可借助信用管理公司对客户信用度进行调查,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准备。
(2)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企业应尽可能选择信用证、银行保函等依托银行信用的贸易结算方式,努力减少商业赊账的额度。
(3)企业还应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等信用工具,大力推广国际保理等风险防范工具,减少企业收汇风险。
(4)企业应加强出口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责权条款,严格履行合同,避免对方以不符合同为由拒付货款。
(5)企业应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收账款制度,以保证降低风险。美国商业法律联盟对应收账款的统计表明,过去12个月其成功率只有26.6%,也就是说应收账款拖延的时间越长,追回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旦发生了坏账就要抓紧追收。
3.企业苦练内功,不断地自主创新,有效地抵御风险
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中小企业受到严重的冲击,究其原因,有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更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所以遇到环境变化,就会出现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练好内功,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1)企业应通过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跨越。
(2)企业应加强品牌建设,建立中国的自主品牌,实施名牌战略,使自己的品牌走出国门,在世界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提高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企业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行内部挖潜,降低经营成本,从而抵消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企业利润的负面影响。
(4)企业还可以在行业内进行并购和整合,适度提高行业集中度,以增强抗风险的能力。
总之,从全球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来看,它开始向经济实体蔓延,将对我国的出口产生进一步的影响。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提高市场的风险敏锐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防范和抵御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将危机转化为机遇,将危机带来的压力转化为企业前进的动力,为迎接更加严峻的挑战作好一切准备。
E. 金融学研究生,毕业后进中石油,还是外资企业
你真是搞笑。这两份工作都非常好、去哪里都可以。还在这里矫揉造作的问我们。。。
F.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4、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5、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华外资金融机构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具体有如下两类:
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代表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之际赢利的业务。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背景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处。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这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
G. 请问外语专业的可不可以在外资金融机构工作
英语八级了,相信听说也不会很差,建议你最好再用业余时间练习一下听说能力,对你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你可以先从文案工作开始,多积点经融机构的工作经验,以后可以在外资企业做管理工作。
H. 在中国的全外资银行企业有哪些
1 汇丰HSBC (于1865年在香港和上海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及三家发钞银行之一,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北京燕莎中心支行)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北京燕莎中心西楼W102/104 汇丰银行(北京华贸支行) 朝阳区建国路89号院13号楼L09单元商铺一层 汇丰银行(北京华贸支行)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院13号楼 汇丰银行(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支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首层F109-F110单元 汇丰银行(北京国贸支行)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商城地面层L129室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 2 花旗Citibank (于1812年美国,,十大外资银行品牌,中国首批注册成为本地法人银行的外资银行之一,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望京西园429号楼一层商铺105号, 花旗银行(北京金宝街支行)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商业中心商场1层, 花旗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楼洛克时代中心 花旗银行(北京盈科中心支行)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 花旗银行(北京昆仑支行)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2号, 花旗银行(北京阳光上东支行)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 花旗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 花旗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I. 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
目前外资银行和外资财务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的业务主要是外汇业务,主要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结算与汇兑及经批准的外汇投资业务。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