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存款保险受到保护啥意思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同时也帮您了解更多知识。您问的应该是存款受到存款保险的保护。这就源于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它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保费由银行交纳保费。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商业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存款人并不需要交保费。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①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②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③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④其他合法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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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存款保险制度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0号
《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5年2月17日
存款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第四条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
(二)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
(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
(二)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
(三)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
(四)归集保费;
(五)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
(六)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
(七)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八)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投保手续。
本条例施行后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
第九条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投保机构应当交纳的保费,按照本投保机构的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计算,具体办法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
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被保险存款余额、存款结构情况以及与确定适用费率、核算保费、偿付存款相关的其他必要资料。
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第十一条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应当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限于下列形式:
(一)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
(二)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以及其他高等级债券;
(三)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第十二条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存款保险基金收支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存款保险基金的收支应当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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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存款保险条例所称存款保险是指什么
这是一种存款保险制度,其定义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称投保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而凡是存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算作保障范围。
存款保险的偿付条件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④ 存款保险基金不予保险的存款有哪几种
从存款的角度来看,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和我们每个存款人息息相关,通过存款保险回,切切实实保障了存款人资答金的安全。
如今,在《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四年后,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简单点说,所谓存款保险基金公司就是专门针对银行的保险公司,专门应对银行破产的一家国家背书的企业。
存款保险仅限于存款,无论是银行理财还是基金、小贷公司,都不属于保障范围。
目前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这一点是国际通行做法。
⑤ 存款保险的保费一般由谁缴纳
1、存款保险的保费一般由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缴纳。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存款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应当依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因此 ,存款保险保费由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
2、存款保险的保费由金融机构缴纳 ,而不需要存款人进行缴费。存款保险指金融机构为机构的存款购买保险 ,一旦机构发生危机或者面临倒闭那么此时用户如果存款的资金低于50万均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高于50万的部分则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3、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 ,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 ,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 ,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 ,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 ,维护银行信用 ,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 ,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 ,可能诱发道德风险 ,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 ,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 ,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14年末时已经把存款保险条例公开征求了意见。2015年5月1日 ,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4、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存款人权益 ,也是一种“未雨绸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 ,就要形成一套制度性的保障。如果没有存款保险 ,万一银行出事 ,普通储户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进一步说 ,不排除出现恐慌情绪 ,使得金融风险扩散和传染 ,给国家金融稳定带来威胁。
⑥ 农村信用社存款受存款保险保护吗
是受保护的。
农村信用社是受到银保监会监管的,能够开展的业务种类也是受到监管的。只要是国家银行金融机构都受保护,农村信用社也属于银行金融机构,已经改制过,现在已经是农村商业银行了。
农村信用社全称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属于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可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其发行的存款产品也是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的,50万元以内的存款是安全的,农村信用社存款也是受存款保险保护的,本利合计50万元。
根据存款保证金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农信社是正规的金融机构,也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等,和商业银行并无本质区别。因此毫无疑问农村信用社存款也是受存款保险保护的。
拓展资料
存款保险的有关信息:
1. 存款保险是什么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形式设立专项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金融危机时,按规定及时向存款人支付,以保护存款人权益的规定。
2. 保障的范围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均享有担保。外国法人银行也受到保护,但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的分行除外。
保证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均属于保险存款范围。
3. 怎么判断某家金融机构是不是受到存款保险保护?
首先可以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除此之外,看这家银行的存款网点有没有存款保险标识,有的话就说明这家银行存款受到保险保护。
4. 存款人是否需要缴纳保费?
这一点是不需要的。
⑦ 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末时已经把存款保险条例公开征求了意见。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7)以下金融机构中不需要投保存款保险的是扩展阅读:
组织形式
金融风险正困扰着中国的商业银行
从已经实行该制度的国家来看,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
金融风险正困扰着中国的商业银行
1、由政府出面建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
2、由政府与银行界共同建立,如日本、比利时、荷兰。
3、在政府支持下由银行同业联合建立,如德国。
中国尚未建立该制度,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中国的商业银行,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银行的信誉也正受到挑战,因此在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存款进行保险,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⑧ 4588家金融机构为什么只有4017家投保存款保险,剩下五百多家是什么意思
行业机构有行业机构的规定,剩下那500多家那也是有规定的或者是后卫的。
⑨ 哪些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版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权的其他存款除外。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9)以下金融机构中不需要投保存款保险的是扩展阅读:
存款保险介绍如下: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⑩ 存款保险保费是由谁缴纳的
费用由银行缴纳。
1.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 ,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 ,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 ,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 ,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 ,维护银行信用 ,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 ,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
2.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
既包括人民币存款 ,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 ,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 ,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 ,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 ,防范道德风险。
3.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 ,存款人不需要交纳。
存款保险只有在投保银行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后 ,才能得到保险人的资金援助 ,或倒闭时存款人才能得到赔偿;另外 ,存款保险只对在保险有效期间倒闭银行存款给予赔偿 ,而未参保或已终止保险关系的银行的存款不受保护。
存款人向保险人索赔 ,条例明确规定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存款人及时获得偿付 ,条例还明确规定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4.银行存款保险能赔付多少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 ,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50万元。如果个别银行出现问题 ,存款人在该银行存款账户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金额在50万元以内 ,实行全额偿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 ,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条例》还规定 ,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 ,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如果能够清算后有资金回收 ,仍然会按照比例进行赔偿。而且 ,如果有新的机构接手 ,那么咱们的存款将由新的机构进行清偿。
本条例施行前已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应当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投保手续。
本条例施行后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 ,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