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述我国自1992年以来的财政政策实践
财政政策:
自1992年以后,随着“软着陆”这一经济调控手段的实施,我国经济增长连续6年逐步降温,GDP增幅从1992年的14.2%下降到1998年的7.8%。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当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外贸和整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
(一)1998-2002年:财政政策从“适度从紧”转变为“积极”
1997年7月始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是20世纪末本世纪初破坏力最强、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金融风波,是近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全球性经济事件。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造成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和我国国内需求不振的局面,从1998年第四季度起,我国实施了以增发长期建设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
1998年至2005年8年间,我国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900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财政政策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在1999年滑落到7.6%的谷底之后,从2000年开始逐步扭转局势,增速稳定在8%左右,之后进入了新的上升通道。
应当承认,财政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具有较强的指令色彩,是一种政府比较“喜欢”的经济手段。积极财政政策不可避免存在一定挤出效应:首先,大规模财政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也包括一部分竞争性的项目,从而排斥了私人部门进入这些领域。这一时期居民储蓄存款的快速增长,部分原因也在于一些私人投资受到影响导致转化不畅;其次,积极财政政策在短期和中长期内挤出效应不同。在政策初期,由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资源未被充分利用,因此挤出效应不明显。当经济景气好转、私人投资有所启动时,这种挤出效应会释放出来。
但我们也应注意到,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地把握了“该进则进”的时机,不但抑制了经济下滑趋势,同时将财政政策力度施加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项目,既弥补了以往在这些领域的投入不足,也与金融改革的有关措施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挤出效应”的扩大。同时,诸如进一步放宽对国有企业的管制、财政资金退出一些竞争性领域等具体措施为私人投资让出空间,既有利于市场经济法则的深入贯彻,也有利于政府职能的合理转换,实现了通过公共投入稳定经济增长和保护私人投资利益的“双赢”结果。
(二)2003年以来: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中性”
2003年以来,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种非国有经济成分投资大幅度上升,国债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所起的作用逐步下降。长期建设国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9.4%下降到2003年的5.9%,2006年进一步降至1.5%,占财政债务发行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35.9%下降到2003年的22.8%,2005年进一步降至11.6%。可见,全社会投资资金结构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分依赖国债资金的状况得到了改善。
2004年5月,财政部首次提出将采取中性财政政策,有保有控。这意味着财政政策面临重要转折。财政政策转向中性的依据主要在于:首先,由于结构性矛盾长期未得到缓解,我国经济从2002年出现了局部过热的风险,并有加剧趋势。在这种形势下,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可能会阻碍政府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其次,财政的可持续性令人关注。积极财政政策持续了6年,到2003年总计发行了8000亿元的长期建设国债,财政的可持续性令人怀疑;再次,积极财政政策对我国GDP增长速度的贡献逐步降低。民营经济自主增长动力上升之后,GDP的增长开始更多地依靠私人投资推动;第四,虽然政府规定了国债资金使用的结构,但资金仍然偏重于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民营企业进入国债项目十分困难,这种歧视性行为进一步阻碍了市场竞争。应当说,财政政策适时转型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
货币政策:
在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方面,1995年颁布的5中国人民银行法6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而实质上,我国货币政策面临着来自中央政府的多目标约束:物价稳定!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支持国企改革!配合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确保外汇储备不减少!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龚方乐!应宜逊,2000;谢平,2000)"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货币政策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坚持稳定物价的单一目标,逐步弱化直至消除多目标约束"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确定后,货币政策框架的选择实际上归结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近年来,一些学者认为,M1和M2的增长率较大幅度地偏离预定的调控目标,货币供应量目标不再有效,应该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建立一个以通货膨胀率为调控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笔者认为,从美英德三国的实践看来,货币政策框架的选择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当根据本国当前的实际经济金融条件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金融实际情况,目前实行通胀目标法存在以下一些困难:(1)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而通胀目标法要求汇率完全自由浮动,因为汇率目标与通胀目标有时会发生矛盾"要实现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尚需时日"(2)采用通胀目标法的前提之一是中央银行对通胀目标有较强的控制能力,能够综合观察多种指标,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了解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具有预测通货膨胀的技术和能力"而目前我国的中央银行对通货膨胀尚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3)在中央银行独立性方面,根据5中国人民银行法6的有关规定和从当前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来看,要实现通胀目标法所要求的中央银行独立性仍很难"(4)在货币政策透明度和中央银行可信度方面,与实行通胀目标法的国家相比,我们有待进一步提高"可见,我国目前过渡到通胀目标法的条件还不具备"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由于我国金融创新的速度加快,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确实面临着部分学者所指出的一些问题,如可测性问题!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问题等"我们应该不断修正这一指标,合理界定货币供应量的层次和统计范围,以确保其可测性,增强其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同时,我们应该借鉴美英德三国的做法,监测更多的信息变量,建立相应的经济模型,提高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最终形成一套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预期通胀率等指标在内的货币政策监控指标体系"
2.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我国仍然是一个以管制利率为主的国家,包括存贷款利率在内的
绝大多数利率由中央银行决定,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而在美英德等国利率则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因此,我国目前应该积极推行利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提高央行的间接调控能力"
3.美英德三国对货币政策透明度和中央银行信誉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值得借鉴"近年来,我国
中央银行在增加货币政策透明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定期公布货币供应量目标,编写5货币政策报告6,阐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以月报!季报!年报的形式公布金融数据等"但是我们仍应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如增加货币政策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增强中央银行引导公众和市场的权威性,培育理性的市场预期,提升中央银行信誉"当然,从长远来看,我国已经加入WTO,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的货币政策将面临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国际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的加强!利率和汇率的套利投机等等问题,这些变化在历史上(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西方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造成了较强的冲击,并迫使大部分国家放弃了货币目标法"届时,我国货币政策框架如何选择,是借鉴美国的做法,不明确公布名义目标以进行有益的探索,还是借鉴英国的做法,直接采用通胀目标法,则需要进一步研究。
希望采纳
2. 北京金融街商会的会员名单
北京金融街商会会员单位名录 (截止2015年10月)(排序不分先后)
国家主权投资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金融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华夏银行总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北京银行总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北京分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昆仑银行国际业务结算中心、中国银行金融中心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街支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金融街支行
(二)财务公司
中化集团财务公司、航天科技财务公司、国核财务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公司、供销集团财务公司
(三)信托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华鑫国际信托
(四)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信达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金融租赁公司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证券业金融机构
(一)证券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宏源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东兴证券、首创证券、信达证券、中国民族证券、恒泰证券、北京高华证券、东吴证券北京分公司、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国海证券北京分公司
(二)基金公司
华夏基金、泰达宏利基金、建信基金、东方基金、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华安基金、华商基金、易方达基金、方正富邦基金、南方基金北京分公司、银证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保险业金融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西城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金融控股集团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金融结算中心及要素市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金融专业公司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征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综合投资类公司
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银河创新资本管理公司、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创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暖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海金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大正财富投资有限公司、黑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外资金融机构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德意志银行北京分行、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摩根士丹利银行北京分行、加拿大皇家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北京分行、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北京分行、道富银行北京分行、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代表处、美国国际集团北京代表处、法国安盛公司北京代表处、汇丰银行金融街支行
服务机构
中证资本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中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华财会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瑞富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区邮局、国寿会议中心、北京和睦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大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五月花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信苑物业管理公司、北京盛利达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 政府金融办是干什么的
金融办 即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地方政府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金融办主要有以下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和协调规范、整顿本地金融秩序的有关事务,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
五、负责本地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跟踪监测本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地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协助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拟定本地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本地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下级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办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4. 为家乡实施科技兴市(镇)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创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条件,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尽快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意见。
一、明确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九五”期间我市科技进步要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总体目标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科技进步对工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3%、4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5%,争取20%,重点在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形成较大优势。主要任务是,实施并完成科教兴市五大工程,即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121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支柱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科技兴农示范工程、绿色技术示范工程,培养一批跨世纪的科技人才,增强全民科技意识。推动社会的文明和全面进步。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经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火炬计划项目产品所纳增值税的25%(地方留成部分),经同级财政、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实行先征收后返还。
经省科委认定的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省科委认定的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税率征收所得税后,其超过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部分,经同级财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在“九五”期间按50%返还给企业。区外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内按规定税率征收所得税,经同级财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全部返还企业。
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出口,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以外,免征出口关税。
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企业要建设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中试放大,并强化对重点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进步和科技投入的主体。
凡列为国家级新产品,在三年内对新增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按50%的比例返还企业。凡列为省级新产品,新增所得税在三年内由市财政返还50%,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按30%比例返还企业,继续用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费、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
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的(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如大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亏损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据实列支,不实行增长达到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四、加大科技兴农工作力度
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组织科技攻关。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积极发展城郊型农业、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以科技为先导推进农业产业化,使科学技术渗透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加快实施“星火”、“1144”和“121”等科技兴农工程,逐步提高科技进步因素在农业增长中的含量。
建立和发展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引导其向技术密集、集约经营的方向发展。建立乡镇企业科技发展专家委员会,为乡镇企业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鼓励城市人才向乡镇企业流动,对科技人员承包、领办、租赁乡镇企业,其报酬可按该企业年新增税后利润的20%提取。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每年市财政从预算中安排500万元设立产学研成果转化基金,基金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负责管理,专项用于产学研成果转化。
市科委每年从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扶持重点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化。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企业、事业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单位应当连续三至五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中试产品的所得税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其它中试产品经认走后,由市财政返还所得税的50%。
企业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或解决产业化、商品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中间试验,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中试设备的折旧年限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速30-50%。
六、积极发展技术市场
加快建立我市常设技术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形成高效的技术信息流通渠道。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为科技成果商品化提供多功能全方位服务。
鼓励各类技术交易。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性收入(研制费或转让费),经市技术市场办公室核定,市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兔征营业税。
七、支持民营科技企业
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放宽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条件,在科研立项、信贷、人员出国、招聘职工等方面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对民营科技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的,金融部门应优先安排贷款给予支持。
建立合肥民营科技企业园,积极筹建民营科技发展基金,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向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民营科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个人股份应得未得的分红派息,留在本企业暂不分配,用于发展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市科委要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财政、金融、工商、税务、外贸、人事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八、增加科技投人
各级政府要依法保证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的稳定增长。市级科技三项经费占市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在保证现有l%的基础上,力争逐年有所提高。县(区)科技三项经费要尽早达到县(区)当年财政支出的1%。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1997年市里安排1000万元,作为我市实施“121”工程,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启动资金和贷款垫息。从1996年至2000年底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增财政收入全部留在开发区,用于开发区建设。
市、县(郊区)都要设立科技兴农专项基金,并适当提高农业科技事业费和业务活动费的标准。
努力增加科技信贷投入。建立政府和金融、科技部门参加的会商制度,保证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信贷计划足额、按时投放,回收再贷应继续用于科技发展。
企业应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一般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不得少于销售收入的1%,科技先导型企业不得少于3%,高新技术企业不得少于5%。技术开发投入达不到相应比例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企业经营者不能评为优秀企业家。
九、建设高水平的科技队伍和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
引进我市急需的科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不受编制、户口和职称指标的限制。
制定和实施跨世纪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在全市支柱产业和重点学科领域,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建立高级科技人才后备队伍,重点培训,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从本年度起到2000年,市财政应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对跨世纪科技人才的培养。
对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每年进行一次市科技进步奖评审。获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一次的退休费标准可提高5%,获三、四等奖两次的退休费标准可提高5%。但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国家部委、省、市奖励的,只兑现最高机关的,不得重复奖励。符合提高退休费标准者,其提高后的退休费最高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工资的100%。
乡镇在编农技人员,其工资由县(区)财政解决。
十、完善科技进步考核制度
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建立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科技执法,定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在科技投入、产品产出效益及科技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等方面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依法推进科技进步工作。建立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体系,每年由市科委、市统计局发布统计监测公报,并以此作为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和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5. 凯里市统计局怎么样
市级统计局属于市政府工作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薪资待遇是公务员待遇。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规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辖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辖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起草地方性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统计检查、对辖市区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辖市区及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辖市区以及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统计局是国家法定的负责数据统计的政府职能部门,是贯彻执行《统计法》的主体机关,担负着国家人口普查等重大普查、调查任务,任务具体而明晰,责任艰巨而重大。而且,各级财政机关都必须给予必要的财力保障,经费充足,是个不错的部门。
6. 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银行如何行使权力求大神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央行被重新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作为央行业内人士,都需要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透彻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按照新职能大的指向,从组织机构的整合、职责任务的再造等诸多细节上去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显见如下特点: 一、新职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专业化,为今后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新的“三定”方案中,“一个强化”引人注目,“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之前,人民银行似乎从来不声称自己制定货币政策,每年的银行货币政策报告也是《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但笔者注意到:从今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起,已经把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纳入货币政策的视野之内,并且不再局限于就事论事,转而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几个突出问题,如增加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等,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并开诚布公地提出自己的意见。现在的人民银行正以全新的姿态、精力集中地以专业化水平履行新时期中央银行职能。 出乎预料的是,央行“三定”方案对货币政策执行机构的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去分解货币政策司,这也正好说明决策者更注重强化货币政策的核心地位和执行力度,以专业化的水平和灵活的政策工具调节经济,从而会使得货币政策的调控更精干、更专业、更独立。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许有心人已经嗅察到货币政策目标表述上的微妙变化。 二、新职能把维护金融稳定的大任交予人行,央行责无旁贷地全面主导金融风险调控 “三定”方案中,“维护金融稳定”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单列为央行三大支柱职能之一,这是改革以来第一次明确将“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可谓任务艰巨而光荣。央行职能调整后,无论从社会来看,还是从金融工作自身来看,金融稳定才是重中之重,维护币值稳定、维护金融稳定,既是央行的重要职责,也是央行的目标。 在这样的目标框架内,成立金融稳定局这一全新的机构尤为必要。由它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协调发展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表面看来,它是央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执行机构,但往深里看,它处理的是“三会”(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间职能摩擦的协调问题,不失为务实和超前之举。尤其是面对分业经营逐渐向混业经营发展的国际潮流,不管“三会”分立格局如何变化、“三驾马车”如何前行,混业监管的问题却不能不让决策层有长远的准备,可以说,新设立的金融稳定局,为“三会”功能的集中整合提供了广阔的进化空间。 当前需要人民银行务实走出的一步是,学习引进国外经验,借鉴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成功运作经验,组建由不同部门、不同机构、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金融稳定委员会”,建立起有效的金融监管外部合作和协调关系机制,以及时协调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减少因行政摩擦造成的监管效率损失和监管真空。可以肯定,新职能必将把央行推向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 三、新职能把“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增加进来,使得人民银行职能更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央行职能由原来的11项扩展到现在的14项,其中新增的两项服务职能引人注目。反洗钱原本是公安部承担的一项职能,但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利用央行得天独厚的现代化支付系统网络优势,建立由央行组织协调的国家反洗钱工作机制已成为形势所需。根据金融行动特别组织(FATF)专家评估,全世界每年涉及的洗钱量,大概在15000亿至28000亿美元之间。一份权威分析表明,最近三年,中国资本外逃达530亿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腐败而生的非法所得向海外的“转移赃款”行为。有关专家把我国的几种洗钱方式归结为: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再就是跨国洗钱,“捞一把就跑、跑出去就了”,在国外鞭长莫及,奈何不了。“洗钱”这一黑色的产业,正以极快的成长速度成为仅次于外汇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业活动,已经对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健和安全构成威胁,所以近年来国际社会反洗钱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反洗钱先进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建立金融支付交易监测中心。目前紧锣密鼓进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支持对异常支付的预警监视。人民银行利用这一技术平台,根据需要可以对某一银行或同一收付款人的一定金额的往来收付信息进行实时监视,系统也可以自动进行统计分析,能够有效监视异常支付和违规嫌疑,为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通过对新时期中央银行职责任务的解析,似乎使我们深深地感受到,职能调整后的人民银行工作,依靠的将是专家型、学者型的专业人才队伍,运用的将是专门的分析方法和政策工具,处理的是经济金融宏观数据,得出的是富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经济金融调控政策主张。改革后央行职责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工作水平要求更高了。正如总行一领导告诫我们的“只有具备高水平的见解、协调的艺术、灵活的手段,央行的威信才会更高”。新时期的人民银行如何走上“强势”之路,任重而道远,正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http://www.pinggu.org/bbs/X_AdvCom_Get.asp?UserID=348564
7. 工商银行新兴业务有哪些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良好的风险管理不仅是决定商业银行盈亏和生死的关键,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从我国的情况看,金融体系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即主要通过银行信贷配置资金。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从1.25万亿和7.09%降到了4279亿和1.0%,良好的风险管理使中国银行业成功地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考”,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工商银行为近年来该行不断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架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连续12年保持“双降”态势。扎紧风险篱笆确保信贷安全正是由于信贷风险管理对于中国银行业乃至经济全局的这种关键作用,国内各银行普遍都将信贷资产质量的管控作为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以工商银行为例,近年来该行不断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架构,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的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连续12年保持“双降”态势,不良率从2006年底的3.79%降至0.89%;拨备覆盖率则大幅提升至280.88%,这意味着工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已超过了全部不良贷款余额的2.8倍,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在市场普遍关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方面,工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保持良好。截至2011年末,工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不良率为0.73%,同时现金流全覆盖与基本覆盖的贷款合计超过97%。房地产领域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控制良好,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率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82%和0.35%,均低于全部贷款的不良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贷资产质量的管控上,工行不断探索适应经济金融体制发展变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机制,形成了贯穿于信贷业务贷前、贷中和贷后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牢牢地扎紧了风险的篱笆。具体到如何控制信贷风险,前提当然是银行的客户经理们要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审查,管好每一笔贷款。但如果仅仅止步于此,对于工行这样一家拥有8万多亿信贷资产的大型银行来说,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简单地说,比如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就是说要分散分险,如果一家银行没有对信贷投向的全局性、战略性把握,而是仅由各分支机构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很有可能出现信贷投放和风险过于集中于某个行业的情况,从而导致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为此,工行充分发挥大银行在研究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信贷区域结构调整、行业结构调整、客户结构调整和信贷品种结构调整,促进信贷资产在不同行业、区域、客户和贷款品种上的合理摆布,进一步优化了信贷资源配置,为资产质量的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如在行业结构方面,工行早在2002年就率先在国内成立专门从事行业信贷风险研究的职能部门——行业分析中心,在深入研究分析和预判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行业信贷政策来指引全行的信贷投放。截至目前,工行已经制订了43个行业信贷政策,覆盖了80%左右的公司客户贷款,对16个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制定了专门的信贷政策,还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从源头上控制贷款的行业风险和环境风险。在客户结构调整方面,近年来工行一直将中小企业贷款作为优先发展的方向,这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也是银行自身风险控制的要求。因为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数量众多,单笔的贷款金额也比较小,非常符合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另外从衡量信贷风险的贷款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贷款期限和关联度等指标来看,虽然与大企业贷款相比中小企业的违约概率相对较高,但由于大企业贷款中采用信用放款方式的占较大比例,一旦违约后损失率要高于中小企业,再加上大企业贷款期限一般较长,综合算下来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并不比大企业高。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工行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已达3.75万亿元,比2006年末增加了2.65万亿元,增长了近2.4倍。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到全部公司贷款余额的64%,比2006年末大幅提高了20个百分点。可以说,从资产占比来看,工行的公司信贷业务已经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了,通过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了资产质量的基础。在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背后,是工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走向集约化、精细化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工行不断完善信贷业务授权、授信和审批管理,提升信贷决策层次,增强了集中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信贷业务的授权方式也从完全按照机构层级授权发展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各行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及客户分类实行差别授权,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工行的信贷审查审批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信贷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成立了专司审查职能的信贷审批中心,实现了信贷审查审批的专业化、职能化,把好贷款投入关,从整体上把握全局风险。根据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趋势建立健全了授信制度,工行还制定了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授信额度的定量计算模型和标准化程序,强化了对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开展了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授信和关联客户授信,充分发挥统一授信对控制信贷风险的作用。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工行信贷管理的水平,十多年以来每年新增贷款的不良率平均在1%以下,有力地促进了信贷资产质量的优化。对于工行来说,信贷风险管理的革命性变化有一个不可替代的功臣,那就是现代信息技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的全面运用。因为对于工行这样一家大型的信贷银行来说,各级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会滋生风险。为此,早在2003年工行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并正式投产了覆盖全行的信贷管理系统(CM2002),实现了信贷业务数据的大集中、数据信息的电子化和操作全流程的电子化,构建起覆盖全行所有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操作平台,真正实现了信贷业务的集中管理与控制。现在身在北京总行的信贷专家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实时查看远在海南三亚的分支机构发放的任意一笔贷款,对于贷款受理和审批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审查,并及时进行决策。这套系统将信贷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复核、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等环节设为标准化程序,实现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全程电子化控制和全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信贷政策和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则可以通过设定系统参数的方式进行硬控制,将信贷管理由事后管理为主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转变。对于不符合信贷管理要求的贷款申请,这套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并“拒绝”,杜绝了“蒙混过关”的现象,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内控优化助推风险管理水平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这决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突出地位。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看,由于员工违规操作导致银行陷入困境甚至破产的例子屡见不鲜,如1995年交易员尼克里森豪赌日经指数期货巨亏14亿美元导致已有两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倒闭,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杰洛米 柯维尔未经授权从事投机交易导致银行遭受高达71亿美元的损失,2011年瑞士银行交易员奎库 阿多博利又因为进行未授权交易使该行蒙受20亿美元损失。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使银行不得不高度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在这方面,工行积极构建适应自身特点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体系,大力提升合规运营和风险防控水平,各类案件发案率和涉案金额均明显下降,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指标持续向好,案件防控工作在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操作风险损失率自2009年以来始终控制在0.1%以下的优秀水平,千人发案率自2009年以来也一直保持持续下降趋势,为全行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操作风险是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一种风险,对于工行这样一家有43万名员工大型银行来说,操作风险的管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工行认识到教育员工都成为“好人”固然是根本,但更有效、更可控的管理方式还是让“坏人”减少犯错机会。对此,工行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将多年传承和积淀下来的管理思想与先进内控理念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工行对各项业务操作中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统一的业务操作指南,对员工的每一个业务操作都进行了规范。该指南已涵盖16个专业,包含947张流程图,覆盖2,871个风险环节、5,104个风险点、5,892项控制措施,以标准化操作促进各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工行大力开展内控评价、问责追究、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着力加强对业务规章制度、重大业务事项的合规审核力度,定期开展关联交易、财务、利率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合规性检查和审计,有效地防范了操作风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铁的规章制度是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基础,但随着银行业务量的快速增加和客户对处理效率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在确保效率的同时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工行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运用到操作风险的控制中,积极构建起了运营集约化、管理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系,重点推进监督体系改革、远程授权改革和业务集约运营改革,在提升业务运行效率的同时,显著提高了风险管理效果。其中,工行的新监督体系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以监督模型为风险识别引擎,基于客户交易习惯建立的智能化监督模型可自动识别可能存在风险的异常交易,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人海战术”式的复审模式,使新监督体系具备了主动发现风险、识别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了风险识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变了传统的事后监督、业务检查、现场管理等相互独立且力度不足的被动局面。通过新监督体系,工行总行的风险专家可以实时跟踪全国每一个基层网点中每一位柜员的具体操作,发现风险点后可以实时进行监督和核查,大大提高了风险防范的水平,大大提高了基层行业务运行的规范化操作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又比如,工行通过对大量风险事件的分析发现在网点授权是易出风险的重要环节,为此通过对授权体制的改革,依托先进的影像传输技术建立起了全新的远程授权管理模式,依托远程授权系统的自动、随机分配机制,实现了业务经办与授权人员在空间上的彻底分离,显著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在加强业务运营体系风险自我防控的同时,工行还探索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的新模式。例如,在“事前环节”,积极探索和推行“嵌入型”和“服务型”的合规审查工作机制,从合规风险防控角度全面参与到各项新业务、新流程的设计开发过程,不断强化对新制度、新办法、新产品的合规审查,积极建立合规审查一票否决制。在“事中环节”,突出风险监测和准风险事件核查工作,把运营风险监督核查职能拓展到信贷、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全面融入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实现有效的过程监督和控制。在“事后环节”则重点突出检查和问责、整改工作,探索对重点领域开展年度持续性模型排查和及时核查模式,规范检查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大力提升检查质量和整改效果。全面风险管理迈入国际先进水平对信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为工行的稳健运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但是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去,依据科学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测算、控制和管理。工行自2003年正式启动内部评级工程建设以来,扎实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实施工作,风险计量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显著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迈入国际先进水平,为率先全面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作好了准备。在股改上市之初,工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了全行上下既有明确分工又统一协调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随后,工行又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构建了统一、量化、系统的风险偏好管理体系,完善了集团层面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立了风险、资本及收益的协调机制,健全了覆盖集团各机构各风险类别的报告机制,明确了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有力地提升了集团风险管理能力。此外,工行还根据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启动了国别风险管理工作,建立了国别风险管理及评级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国别风险敞口的统计分析。针对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监管框架的变化,工行把实施新资本协议作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一项基础工程,下大力气推进各类风险量化体系建设和具体业务应用,确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路线图,对新资本协议实施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工行已于2007年底基本完成内部评级法体系的建设,相关系统已经全面投产应用,内部评级法的成果广泛应用于信贷授信、贷款定价与审批、限额管理、经济资本配置、业绩考核等风险管理的全流程,对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工行还正式启动了零售内部评级应用工作,明确将信用评分结果作为个人住房贷款和信用卡业务贷款审批、额度管理、贷后催收管理的决策参考依据,基本满足了评级核心应用的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内部评级法工程的创新成果,工行开发了信用风险组合模型、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模型与衍生产品EAD计量模型,进一步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在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工商银行市场风险自主研发项目的基础建设工作于2010年基本完成,标志着该行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自主研发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与管理系统的银行。工行的市场风险系统建立了参考数据、交易数据、市场数据三大数据库,可以实现交易账户金融业务产品的市场风险统一计量与监控,具备了市场风险计量、压力测试、回溯测试、资本计算、限额管理、风险报告等风险计量与管理功能,达到了全行组合层面的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在操作风险管理领域,近年来工商银行持续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统一识别和分类,同时积累损失数据,为准确计量操作风险的损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工行已基本完成了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AMA)建设的主体工作,系统框架已经搭建完毕,内部损失事件收集系统(ILD)、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系统(RCSA)等模块成功投产,AMA系统也开始全面试运行。此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是工行新资本协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从完善治理架构、推进风险评估、优化资本评估与规划、更好满足资本充足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对全面风险管理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工行完善了实质性风险的评估流程、计量方法和管理政策,形成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等实质性风险的计量方法论,初步建立起一整套用于评估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并制定保持合适资本水平的战略。
8. 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什么
“智慧城市”是最近的热门话题,我国许多省、市把它作为经济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来抓。目前对智慧城市并没有十分明确的定义,我们对智慧城市的认识还处在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所以对智慧城市概念的解读也经常是各有侧重。目前比较统一的说法——智慧城市是大数据时代下,以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化、信息化的城市新模式。
最近看到很多关于智慧城市的字眼都是在说“数字”:“数字中国”、“数字省”、“数字城市”、“数字化行业”、“数字化社区”,所以说未来城市的“智慧”核心是数字化。
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已经具有自己的特色:区别于国外理念化的智慧城市,我们的智慧城市更偏重建设为主。比如像智能化的设备、智能化的各种应用软件、整体解决方案、开放性的平台、集成服务等等。说的通俗一些就是目前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是各种数字化、智能化项目的建设。
目前在国内确实没有严格意义的“智慧城市”,但国内不乏致力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
小虎牙科技的智慧城市平台的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
1、无线采集系统:监督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主要供城管监督员、城市管理相关领导和城管执法人员及社区管理员使用。方便监督员采集与核实城市管理问题信息,信息数据采集子系统的设计采用终端应用程序和服务器端支撑程序两部分。
2、受理登记系统:受理,登记系统通过移动通信网、公众电话网、互联网等多种接入方式接收由相关领导、监督员、专业部门、社会公众等提交的城市管理问题,生成案卷记录,并促使案卷记录在系统中流转。
3、协同工作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主要供监督指挥中心和专业部门的办公人员使用。 将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等环节关联起来,实现区平台指挥中心,社区和各专业处置部门之间的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协同督办。
4、督查督办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是监督中心的综台信息展示平台,主要未接收案件提示,超时提醒,对媒体曝光,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可以查询各个区域的部件(事件)信息,业务办理信息,综合评价信息等全局情况,还可以对每个网格,城管监督信息员,部件等个体的情况进行查询。
5、综合评价系统:从区域、部门、岗位等多个角度,实切对历史数据按期或实时统计,对管理涉及的各个责任主体进行综台考核及评价,并生成图形、报表等形式的可视化的评价结果。
6、扩展系统——图像智能分析报警子系统、渣土车辆管理与扬尘治理子系、视频监控系统、噪声监测子系统建设、特种车车辆管理系统、暴雨排水监控系统、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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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牙科技的新型智慧城市系统,它是一个方向,指引着所有IT人未来的发展方向;它是一个磁场,汇聚了巨大的创新力量;它是一股洪流,裹挟着所有人奔向更加美好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