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联网金融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如何避免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网络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
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
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
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网络百发给出的承诺是
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
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如
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
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
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
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前段时间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后被挤兑、停止运转后,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立案的。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
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
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
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
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
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
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
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
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
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的相关建议包括: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
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
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
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⑵ 互联网金融安全需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安全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
风控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就是风控,风控决定着你这内平台的安容全,每种产品的风控着力点也是不一样的;
技术
技术是平台的基础,如果平台技术不成熟,遇到黑客攻击,数据消失等情况,将是非常麻烦的,所以技术是你平台的基础,很多大平台需要提升这方面的能力;
运营
运营也是需要互联网金融平台考虑的安全要素之一,运营一方面建立品牌,另一方面也是发布权威消息的部门,建立公信力、公关都是需要靠运营人员来维护的。
您可以参考一下网筹金融,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⑶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风险
目前已经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三类: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专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属收益率。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
综上所述,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笔者认为像共投网这样的艺术品众筹理财产品值得我们学习,给了我们一种新思路。
⑷ 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
相关建议包括:
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
第二,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
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
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⑸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第一类,客户资金损失风险
本身客户资金进来的授权和安全管理(是否是客户真实意愿资金进入)
资金进来后,在平台内部流动时候的授权确认和安全保障。(是否是客户真实意愿的资金投资,合作方是否存在资金风险漏洞,比如资金给基金公司,会不会出现基金公司那边资金丢失?比如会不会有人盗用客户身份在基金公司更换了指定的银行卡等)
平台内本身的投资安全。比如买股票,股票操作账号被盗被别人用来托盘等。比如你资金来买票据最后是假票据,或者你走p2p,最后借钱的被卷款。
资金出去时候的,回到原卡的或指定银行卡账户。有的平台能处理多卡资金进来也能回原卡,但对于资金收益的处理问题。
自己平台的风险。案例就是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自己垮掉。
面对不可避免的客户银行卡因为其他原因挂失,比如客户自己原卡出风险,要求在贵平台资金更换指定银行卡账户等。这时候作为平台方如何鉴权等问题。
第二类,客户资金信息风险
客户资金进出流水金额的信息风险(钱没丢,客户信息丢了也是风险,比如一个1亿钱客户把钱弄到你平台了,第二天大家都知道谁昨天弄了一亿进来。或者他进出流水是怎么样的,或者他关联的银行卡、手机号、身份、地址等各类信息)
包括客户在你平台上的账户id密码也是风险安全重要一环。不要动不动客户密码就被盗了,或者被暴力破解出来。
第三类,流动性风险。
这个指客户资金从a账户到b账户之间流动时候的风险。举例,客户收益资金,全部取现回进来的原卡。本来正常1天到账,最后合作方或者其他原因,搞了7天到账。虽然钱没丢,但实际上出现流动性风险。这种流动性风险对一些客户伤害仅次于资金被盗。
第四类,中间账户风险。
不少平台都使用了中间账户,这个中间账户有的可透资,有的不可投资。能透资的,注意透资资金风险。不可透资的也有不能平账的风险。作为一个资金平台,注定和外部有交互,都是要每日平账,一天不平就出现问题。因为资金和其他不一样,每一笔资金实际上和时间放在一起,这钱本质上就有利息。账一旦不平,怎么不平就已经一堆事情,然后还要处理利息问题。客户如果掉账向你追索利息(小额无所谓,大额的一定会找你的)。透资账户更可怕,搞不好罚息滚滚钱没赚到惹了一身腥。
⑹ 如何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
安来全是一个整体,千万源不能盲人摸象般的防御。理想的防御是对所有的攻击进行防护,但从组织资源限制等实际情况考虑,需要做“适度”的安全,即互联网安全措施的级别要与商业价值相一致。互联网金融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管理问题。不仅包括一般的安全问题,更包括业务安全问题。
“云计算在节省资源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在云计算基础上,它的负载资源能力以及建立在虚拟化平台上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网站,目前都不是很成熟。”
⑺ 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问题
互联网金融中金融信息的风险和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互联网金融版黑客频繁侵袭、系权统漏洞、病毒木马攻击、用户信息泄露、用户安全意识薄弱,不良虚假金融信息的传播、移动金融威胁逐渐显露等几个方面,平台自身加强安全防护,在资金方面联合银行做资金存管,通过专业而成熟的风控体系,严格审核每笔项目的借款申请,从源头上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⑻ 互联网金融到底安全不安全
绿盟科技发布了2014年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报告收集了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134份安全漏洞,对互联网金融常见的安全漏洞进行了统计及深入分析,并从业务设计角度给出了防护方案,包括越权漏洞代码防护、任意用户密码修改、恶意注册代码防护、恶意短信代码防护等。报告对于互联网金融组织及从业人员具有参考价值。
报告中的主要观点如下:
l 观点1:互联网金融安全敲诈事件攀升,利益驱动明显。
l 观点2:安全漏洞呈现部分集中化,个别漏洞非常普遍。
l 观点3:互联网金融行业入行门槛过低,安全开发重视不足。
l 观点4:开发安全管理落后导致漏洞修复成本过高。
报告全文在:http://wenku..com/link?url=-zNTsaRP1usT2oCy5Num_ujfiqbIErJ7kVs4vC
⑼ 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今日(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近期,据其与金融监管部门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为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协会就有关风险做出了提示: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
同时,协会呼吁:社会公众应认清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违规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