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际金融机构的区域性金融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是根据1930年1月20日在荷兰海牙签订的海牙国际协定,于同年5月,由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比利时和日本六国的中央银行,以及代表美国银行界利益的摩根银行、纽约花旗银行和芝加哥花旗银行三大银行组成的银团共同联合创立,行址设在瑞士的巴塞尔。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之初的宗旨是,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赔款的支付和解决对德国的国际清算问题。1944年,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决议,该行应当关闭,但美国仍将它保留下来,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此后,该行的宗旨转变为,增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额外的方便,同时充当国际清算的代理人或受托人。
国际清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由认缴该行股金的各国中央银行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领导该行的日常业务。董事会下设银行部、货币经济部、秘书处和法律处。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国缴纳的股金,另外,还有向会员国中央银行的借款以及大量吸收客户的存款。其主要业务活动是: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办理各种银行业务,如存、贷款和贴现业务;买卖黄金、外汇和债券;办理黄金存款;商讨有关国际货币金融方面的重要问题。国际清算银行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的十国集团(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活动中心,经常召集该集团成员和瑞士中央银行行长举行会议,会议于每月第一个周末在巴塞尔举行。 泛美开发银行于1959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1960年11月1日开始营业,行址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泛美开发银行的宗旨是,动员美洲内外资金,为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项目贷款和技术援助,以促进拉美经济的发展。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国认缴的股金、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和较发达会员国的存款。
『贰』 对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方式
对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的处置可以分为: 警告、通报批评、限期纠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勒令停办部分业务、停业整顿、责令撤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派人员接管、冻结账户、责令关闭并吊销《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良资产大量增加的金融机构的处置可以分为:敦促改善内控制度;追加呆账准备金或其他风险准备金;勒令停办部分业务;停业整顿;责令撤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派人员接管;责令关闭并吊销《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证可证》。
(2)金融机构关闭WIFI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叁』 金融机构智能交易路由是什么意思
智能路由复器:即智能化管制理的路由器,相比于普通路由器,其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各种应用,自行控制带宽、自行控制在线人数、自行控制浏览网页、自行控制在线时间、同时拥有强大的USB共享功能,真正做到网络和设备的智能化管理。现在国内的智能路由器的开拓者的话也就是极路由了,极路由 HiWiFi 在拥有好的硬件基础的前提下,还拥有更加智能的功能体验。一般的路由器所能够提供的功能较为有限,基本上你不会频繁登录路由器界面,但自从用了极路由 HiWiFi 之后,时不时会去看看有没有新的变化。1、App Store 加速2、Google Play 加速3、 AppleTV 随便看4、单线程下载加速5、 教育网 IPv66、出国加速7、小米应用商店加速8、SSH 代理9、智能限速 (QoS)10、LOL升级包加速(Beta)
『肆』 如何在户外使用wifi
和固定宽带相比,WiFi的网络使用环境对用户信息的安全性有着更多的挑战。除了安全防护措施外,在外使用WiFi网络时,也要先掌握一些诀窍。
钓鱼WiFi陷阱大多是利用人们想要免费蹭网的占便宜心理,如果要避免坠入这类陷阱,先要做的就是尽量不要使用来源不明的WiFi,尤其是免费又不需密码的WiFi。即使是在星巴克、麦当劳这样提供免费WiFi的地方,也要留个心眼,主动向商家询问其提供的WiFi的具体名称,以免在选择
WiFi热点接入时不小心连接到黑客事先搭建钓鱼WiFi上。
同时,针对最容易泄露用户信息的浏览器软件,使用者除了要在官方网站进行下载和安装之外,还要养成定时更新升级的好习惯。一些最新版本的浏览器,会加入连接到无密码的WiFi网络时自动提醒用户是否要断开的功能,这对防范钓鱼WiFi有一定的效果。
另外,使用浏览器登录网站时,如果需要输入账户名和密码,并弹出“是否记住密码”选项时,最好不要选择“记住密码”,因为这会将用户的账号信息存储到浏览器的缓存文件夹中,方便了黑客进行窃取。
同时,智能手机在日常使用时最好关闭WiFi自动连接功能。因为如果这项功能打开的话,手机在进入有WiFi网络的区域就会自动扫描并连接上不设密码的WiFi,这会大大增加误连钓鱼WiFi的几率。
再有,智能手机登录手机银行或支付宝等金融服务时,最好不要通过手机浏览器登录,而是使用这些金融机构自己推出的应用程序,这些程序的安全性要比手机浏览器高得多。
『伍』 金融机构办公楼能否查封执行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司法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这是保护有关债权人合法权益,保证严肃执法,促使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须的手段。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时,对其财产如何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未作出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4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
一、不得执行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4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
(一) 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对商业银行的存款等债务规定一定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的要求商业银行按此准备率上缴存款准备金,并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影响经济活动的目的。
存款准备金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定准备金;二是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金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的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其运作的原理是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调整商业银行上交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借以扩张或收缩商业银行的信贷能力,从而达到既定的货币政策目标。比如提高法定准备金比率,由一定的货币基数所支持的存贷款规模就会减少,从而使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减少;反之,则会使货币供应量增加。超额准备金是指银行为应付可能的提款所安排的除法定准备金之外的准备金。其特点是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一部分资产。我国的超额准备金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二是商业银行营运资金中的现金准备。前者主要用于银行间的结算和清算,以及用于补充现金准备,而现金准备是用于满足客户的现金需要。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核心是通过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提高和降低,影响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存款准备率并不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总额,而是改变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的大小。法定准备金与商业银行存款总额之间的比例构成了法定准备率,而超额准备金与商业银行存款总额之间的比例又形成了超额准备率。二者相同点是,准备率越高,商业银行扩张信贷的能力也就越小;不同点是,与其说中央银行把调整法定准备率作为经常使用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还不如说中央银行更多的是调整商业银行持有的超额准备金。
中共中央政法委办公室1997年1月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大法工委、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务院法制局发出政法办转[1997]2号函,转发经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的《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所存的准备金和备付金,司法机关不宜冻结、扣划。”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下称“两金”)。这“两金”是有法定用途的,是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事关中国人民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不宜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存款。因此,司法机关对商业银行存在人民银行的“两金”不宜冻结、扣划,但对非“两金”资金可以依法冻结、扣划。
金融机构因涉及有关案件需要给付款项时,应当予以自动履行,维护金融机构的信誉和形象。金融机构如认为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不当,应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但不得拖延履行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
(二) 被执行人的营业场所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不得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办公楼、运钞车、营业场所等进行查封的通知》(法[1999]28号)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因行使金融监管权而被列为被告的案件,有的受案法院查封了人民银行的办公楼(内有金库)、运钞车、营业场所,影响了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依法行使国家金融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行使撤销、关闭金融机构,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等行政职权。因此,被撤销、关闭的金融机构或被取缔的非法金融机构自身所负的民事责任不应当由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中国人民银行承担,更不应以此为由查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办公楼、运钞车和营业场所。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当事人一方为被撤销、关闭的金融机构或被取缔的非法金融机构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对确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亦不宜采取查封其办公楼、运钞车、营业场所的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觉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执行其其他财产。
二、可以执行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4条之规定,对于金融机构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具体包括:1、金融机构在本机构的存款;2、金融机构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3、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除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外的其他存款。
可以冻结和划拨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因为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的协助执行的银行并未排除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就是为应付专业银行紧急支付需要和跨行结算的,在专业银行不能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对其在人民银行的存款予以划拨是合理的,还可以促使专业银行积极履行,防止专业银行把其他存款作为准备金和备付金拒绝法院扣划。
对于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是否还有准备金以为的其他存款曾有争论。对此,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中还是有其他存款的,起码有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存款。对不得冻结和扣划的存款准备金,应理解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其比率是6%。超过这一比率的准备金,应称为“超额储备”,并不起到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作用。商业银行法中规定的存款准备金就是指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不包括超额储备,商业银行对超过法定准备金数额的准备金存款有权自行确定。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应当有权划拨这部分超额储备存款,以清偿商业银行的债务。
金融机构的其他财产,这主要是指存款以外的各种形式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只能是营业场所以外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4条明文规定:“……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
『陆』 怎样关闭云文档
1、首先我们先登录到云文档,大家可以用客户端或者网页版登录。 2、然后进入我们的私人空间===点击“文件” 3、勾选你要删除的文档==点击“删除” 4、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确定”。
『柒』 万能的“wifi钥匙”违法吗
日前,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了两款分别叫作“wifi万能钥匙”和“wifi钥匙”的免费软件。记者使用上述手机APP,在北京和上海展开了一系列测试,无论是普通居民小区、商业机构,还是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都能顺利拿到设置密码,并实现连接,甚至能查阅到后台数据信息,等等。
从商业逻辑看,既然大家都出让了wifi流量,那么通过软件平台享受他人的流量,似乎也没什么错。不过问题是,这个“流量共享”的过程,并不是用户之间的点对点“分享”,还有软件平台居间扮演“中转站”。
事实上,报道中涉及的两款软件,也都不甘单纯“倒手”,有关公司“号称全球用户总量突破9亿”,控制数以亿计的wifi密码,以此轻松获得广告投放的滚滚财源。这就造成了一个隐忧,即随着wifi密码“共享”,隐私和秘密被侵犯的风险也必然增大。在央视的报道中,就演示了wifi机主手机号码如何被轻易获取的一幕。
公民对个人信息具有自主权,相关服务商除非向用户明示并获得同意,否则不能随意使用和获取。诚然,打开“WiFi钥匙”之类应用,我们也能看到所谓的《用户协议》,貌似用户心甘情愿提供wifi密码。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因为用户点击立即体验时,实际等同默认了这个用户协议——这是现在许多app都会采取的“瞒天过海式”取巧做法,实际是在剥夺法律赋予用户的权利。
退一步说,即便是用户愿意提供wifi密码,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愿意把个人信息拱手相让、软件平台可以任意取用。这点还需明确,否则就是“窃”。《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将wifi密码用于广告商业活动,显然已在约定之外。
没有零代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技术创新,应当鼓励,不过也要明确的是,商机的把握、技术的运作,并不是“免罪金牌”。对于企业而言,都需谨记,任何营利都要建立在法律基石之上;对于个人,也需审慎而为,莫为一点“小便宜”,付出个人信息泄露的昂贵代价。
违法的。
『捌』 如何关闭wifi,不要让它自动连接
wifi的页面上有设置,设置里面有调节的;还可以在杀毒软件中设置开机禁用
『玖』 关于中国几家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的问题,高手进
我就是原海南发展银行的,据我的了解,每次出现金融机构关闭的情况时,股市基本没有相应的波动,因为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规模都不大。
另外目前为止,被关闭的金融机构还没有一家被正式宣布为破产的,仅仅是行政关闭而已。其原因一是面子问题;一是按正常的会计核算来说,被关闭的金融机构并没有资不抵债,只是没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到期债务;还有就是一旦宣布破产,很多相关的利益方不能平衡。
说明的问题:
1、中央银行(现在是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不力,包括无法监管、无力监管、手段落后、纵容违规等。
2、金融机构的某些特权(比如有经济纠纷时法院对其存款只能查询不能扣划),促使其在经营活动中,为最求利益而盲目冒险,比如随意对外提供担保。
3、从业人员素质低下,不能随日益变化的市场而变化、提升。
4、法制建设不规范,表现在:具体问题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很常见的一种就是很多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要么是得不到公正判决,要么是胜诉后难以执行。大家都认为不吃银行吃谁啊?
5、资金流动渠道不活,资金调动效率低。有了问题后,要么是难以筹集资金,要么是资金周转调拨太慢。比如金融机构都实行准备金制度,在海南发展刚出现兑付危机时,人民银行居然不允许动用准备金,真不知道准备金是用来干什么的。等到事情闹大时,准备金已不能解决问题了。
以上仅供参考,望行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