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復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杠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融資融券交易中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
一、杠桿交易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杠桿交易特點,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同普通交易一樣,要面臨判斷失誤、遭受虧損的風險。由於融資融券交易在投資者自有投資規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桿,虧損將進一步放大。例如投資者以100萬元普通買入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20萬元,虧損20%;如果投資者以100萬元作為保證金、以50%的保證金比例融資200萬元買入同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40萬元,虧損40%。投資者要清醒認識到杠桿交易的高收益高風險特徵。
此外,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費用。投資者融資買入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價格下跌,則投資者不僅要承擔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資利息;投資者融券賣出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的價格上漲,則投資者既要承擔證券價格上漲而產生的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券費用。
二、強制平倉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託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於債權債務產生的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
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可能引發強制平倉的幾種情況:
(一)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證券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強制平倉,由此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二)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證券價格波動導致維持擔保比例低於最低維持擔保比例,證券公司將以合同約定的通知與送達方式,向投資者發送追加擔保物通知。投資者如果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足額追加擔保物,證券公司有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內資產執行強制平倉,投資者可能面臨損失;
(三)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其資產被司法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投資者信用賬戶內資產可能被證券公司執行強制平倉、提前了結融資融券債務。
三、監管風險
監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都將對融資融券交易採取監管措施,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甚至可能暫停融資融券交易。這些監管措施將對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產生影響,投資者應留意監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潛在損失,密切關注市場狀況、提前預防。
(一)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發生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投資者將可能面臨被證券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由此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二)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證券公司提高追加擔保物和強制平倉的條件,造成投資者提前進入追加擔保物或強制平倉狀態,由此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三)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證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單一客戶融資規模、融券規模占凈資本的比例、單一擔保證券占該證券總市值的比例等指標,當這些指標到達閾值時,投資者的交易將受到限制,由此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四)投資者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資融券資質出現問題,而造成投資者無法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四、其他風險
(一)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或融券費率,投資者將面臨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
(二)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相關信息的通知送達至關重要。《融資融券合同》中通常會約定通知送達的具體方式、內容和要求。當證券公司按照《融資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義務後即視為送達,如果投資者未能關注到通知內容並採取相應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擔不利後果。
(三)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信用證券賬戶卡、身份證件和交易密碼等保管不善或者將信用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可能遭受意外損失,因為任何通過密碼驗證後提交的交易申請,都將被視為投資者自身的行為或投資者合法授權的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均由該投資者承擔。
(四)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其信用資質狀況降低,證券公司會相應降低對投資者的信用額度,從而造成投資者交易受到限制,投資者可能遭受損失。
投資者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認真學習融資融券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融資融券業務規則,閱讀並理解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條款,充分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做好財務安排,合理規避各類風險。
2. 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融資融券在交易時是一種必須存在操作,但是對於很多的新手朋友來說,很多的人可能並不知道改如何入手去做,還有一些人即使知道怎麼去操作也只是了解一個大概的模型,並不是真正的透徹的了解了。所以這些投資者在操作時就有一定的可能性會吃大虧。在這里如果你想在融資融券時交易就需要注意一些事項,這主要是包括以下幾點。
一、盈利和虧損都將進一步放大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杠桿交易的特點,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時,盈利和虧損都將進一步放大。假設投資者有資金100萬元;保證金比例為0.5,折算率為0.7,先買入股票100萬元,再將普通買入的股票作為擔保物向證券公司融資買入股票140萬元(100×0.7/0.5),即總共買入240萬元的股票。如果該股票價格下跌10%,則虧損240×10%=24萬元,是普通交易虧損的2.4倍。融券業務也同樣存在風險放大的情況。
二、融資利息、融券費用按自然日天數計算
融資融券交易不僅僅需要支付交易的手續費,還需要支付利息費用。投資者無論是進行融資交易還是融券交易,都需要支付利息費用。融資利息按照實際使用資金的自然日天數計算,自融資交易指令成交當日起至融資債務結束之日止。而融券費用按照投資者實際使用證券的自然日天數計算,自融券交易指令成交當日起至融券債務結束之日止。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到期未足額償還融資融券本金及息費或者未按融資融券合同約定時間足額償付權益補償價款的,證券公司會對逾期的本金以及息費收取罰息。
三、實施強制平倉的幾種情況
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可能引發強制平倉的幾種情況。
在下述情況下,證券公司有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實施強制平倉:
(一)客戶信用賬戶處於平倉狀態而且未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補足擔保品的;(二)投資者融資融券合同終止仍有未清償債務;(三)投資者融資融券合約到期仍有未清償債務;(四)司法機關依法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採取財產保全或者強制執行措施的。
3. 融資買入是什麼意思融券賣出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
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融券賣出需要注意的:
杠桿交易風險。融券交易具有杠桿交易特點,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同普通交易一樣,要面臨判斷失誤、遭受虧損的風險。由於融資融券交易在投資者自有投資規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桿,虧損將進一步放大。
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費用。投資者融券賣出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的價格上漲,則投資者既要承擔證券價格上漲而產生的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券費用。
強制平倉風險。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託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於債權債務產生的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
監管風險。監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都將對融資融券交易採取監管措施,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甚至可能暫停融資融券交易。這些監管措施將對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產生影響,投資者應留意監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潛在損失,密切關注市場狀況、提前預防。
投資者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認真學習融資融券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融資融券業務規則,閱讀並理解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條款,充分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做好財務安排,合理規避各類風險。
4. 融資買入後要如何賣出有哪些注意事項
所謂融資融券交易,又稱信用交易,分為兩部分,融資融券交易和融資融券交易。一般而言,融資交易是指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為抵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進行證券交易,並在約定期限內償還貸款本息;證券借貸交易是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以資金或證券作質押出售,在約定期限內購買相同數量、品種的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相應的證券借貸費用。
對於通過融資方式購買的股票,只要該股票存在尚未結算的負債,無論您如何出售,您都將首先償還該股票的融資負債。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金將以現金形式存入您的賬戶。如果你出售沒有負債的股票,如果你選擇出售債券償還,你將自動償還其他股票負債。如果你選擇出售抵押品,那麼全部都是現金,你可以購買其他股票。如果有現金,您可以選擇手動償還,並且您可以償還所有融資合同中的任何一個。
5. 融資融券怎麼交易操作的
融資融券交易操作流程:
1、融資:比如說投資者用10萬資金融資買入,這時候券商會借出10萬資金,這樣一來投資者實際買入的股票市值就是20萬元。
如果盈利,那麼這20萬資金帶來的所有收益都是投資者自己的,如果虧損,那麼會先虧投資者的錢,當投資者的錢虧得差不多時,券商為了保證資金的本金安全,就會強制將投資者的倉平掉,再收回其所出借的資金。
2、融券:如果投資者預計某一股票要下跌,就可以向券商借入股票,然後再將股票賣出,待股價下跌後在買入股票將股票還給券商,這樣投資者就賺到了股票下跌帶來的收益。融券和融券一樣,可以放大收益,當行情不利的時候也會涉及到強制平倉。
(5)融資融券交易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有這些注意事項:
1、從融資融券賬戶中轉出資金的時候,需要轉出後維持擔保比例不低於300%才可成功轉出。維持擔保比例=(現金+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融資買入金額+融券賣出證券數量×市價+利息及費用總和)
2、融資融券最長期限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理論上從證券公司融資買入股票或者融券賣出股票後6個月必須平倉。
3、融資融券交易是有利息的,利息在投資者平倉的時候結算。
4、融資融資開戶門檻較高,資產需要達到50萬元,以及要有半年的股票交易經驗才可以開通。
6. 怎麼操作融資融券
投資者融入證券賣出,以保證金作為抵押,在規定的時間內,再以證券歸還。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償還融入證券。買券還券是指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融資融券業務目前的杠桿比例大多以1:2較為常見,少數激進的券商會將比列增至1:3。相關監管部門預期標准杠桿為1:1較為合適。投資者利用兩融杠桿,還有其他拖累。
投資者兩融操作除了證券交易的傭金、印花稅等基本交易成本之外,還包括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等,融資的年化利息是8.6%,融券的年化利息是10.6%,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原有零和游戲基礎上,還得多背負融資融券利息;另外,投資者還得承擔由此產生的巨大心理負擔,勝算更小。
(6)融資融券交易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融資交易的還款方式
1、賣券還款:選擇「賣券還款」方式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按開倉時間順序優先償還先開倉融資欠款。舉例:比如你有兩筆負債:2月1日融資買入廣匯股份,3月1日融資買入中信證券。現在你想把其中一筆賣掉,那麼不管賣掉的是哪一筆,都是優先償還廣匯股份的負債,因為到期日期在前。
2、擔保物賣出:選擇「擔保物賣出」方式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已開倉證券所得價款,優先償還本券融資欠款,餘款可不必立即用於償還其他融資欠款;投資者選擇「擔保物賣出」方式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非開倉證券所得價款,可不必立即用於償還融資欠款。
舉例:比如你的信用賬戶里有兩筆負債外加自己從普通賬戶里轉進來的一筆擔保物。現在你把兩筆負債中的任意一筆賣掉,都只還賣掉的這筆負債,不償還其他負債。如果賣掉自己轉進來的擔保物,則不必用來償還負債。
3、直接還款:選擇「直接還款」方式,則直接償還現有負債,包括融資負債和利息費用等。
7. 進行融資融券業務交易時,有哪些存在的交易風險是需要注意的
你是融資方還是投資方呀?對整個交易市場來說,可能的風險有三方面:1、融資融券業務對標的證券具有助漲助跌的作用;2、融資融券業務通過引入信用交易而具有杠桿效應,使得投機資金操縱市場變得更急容易,易引起市場的巨幅波動,損害投資者利益。3、融資融券交易是一種信用交易,實行保證金體系,這加劇了證券市場的動盪。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直接到網路或者投融界進行更詳細的了解。
8. 融資融券交易規則中最重要的有哪幾點
一,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標的證券暫停交易,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仍未確定恢復交易日或恢復交易日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後的,融資融券的期限順延。證券公司與其客戶也可以根據雙方約定了結相關融資融券交易。特殊情況下融資融券交易期限的處理由證券公司與客戶在合同中約定。
二,融資保證金比例
根據《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
證券公司在不超過上述交易所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資保證金比例。例如,假設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資買入融資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A,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資買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A。
三,融券保證金比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
證券公司在不超過上述交易所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融券賣出標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券保證金比例。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B,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B。
四,證券充抵保證金計算
投資者以現金作為保證金時,可以全額計入保證金金額;以證券充抵保證金時,應當以證券市值或凈值按交易所規定的下列折算率進行折算:
(1)國債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5%;
(2)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0%;
(3)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折算率最高不超過80%;
(4)深證100指數成份股、上證180指數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過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65%。
需要指出的是,證券公司可以在不高於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證券流動性、波動性等指標自行確定各類充抵保證金證券不同的折算率。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某投資者信用賬戶內有100元現金和100元市值的證券A,假設證券A的折算率為70%。那麼,該投資者信用賬戶內的保證金可用金額為170元(100元現金×100%+100元市值×70%)。
五,融資償還規定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通過賣券還款或直接還款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償還融入資金。
賣券還款是指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賣券,結算時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的一種還款方式,申報時需增加相應「賣券還款」標識。
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具體操作按照證券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約定辦理。 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六,融券償還規定
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償還融入的證券。
買券還券是指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申報時需增加相應「買券還券」標識。
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證券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買券還券外不得他用。
證券公司應當與客戶約定無法償還特定標的證券的特殊情況下,現金及其他償還方式及其處理流程。
七,強制平倉約定
投資者未能按期交足擔保物或者到期未償還融資融券債務的,證券公司應當根據約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處分客戶擔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戶追索。
平倉所得資金優先用於清償客戶所欠債務,剩餘資金計入客戶信用資金賬戶。平倉包括平倉買入和平倉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