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境能帶首飾嗎
出境能帶首飾。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攜帶金銀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數量不限制,但是必須向入境地海關申報登記。」「攜帶或者復帶金銀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者原入境時的申報單登記的數量查驗放行;不能提供證明的或者超過原入境時申報登記數量的,不許出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人、外國僑民和無國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攜帶金銀的限額為:黃金飾品1市兩(31.25克),白銀飾品10市兩(312.5克),銀質器皿20市兩(625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查驗符合規定限額的放行。」超出限額的,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旅客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如果超過50克需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
如一次達到數百甚至上千克,很可能就被視同進口貨物,就要以貨物進出口方式報關,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其授權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簽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准許證》辦理驗放手續,還要按貨物繳稅才能放行。如果不申報,甚至有可能被視作「走私」。
(1)攜帶黃金出境規定擴展閱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20000元以內人民幣、或者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時可直接放行。
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證放行。
三、如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需憑外匯局發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放行。
2. 能隨身攜帶黃金坐飛機出國嗎限制多少克
出入境黃金管理很嚴格,原來50克黃金以上非製成品即算做走私。
個人攜帶的製成品黃金首飾一般不包含在內。但是數量過大也會進行檢查。所以除了合理隨身的首飾外,不可攜帶黃金出境。
3. 黃金出入境限制是多少
國務院公布《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公布了最新一批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其中很重要一項便是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
按照此前規定,攜帶50克以上黃金入境必須向海關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視同進口貨物,按規定予以征稅放行。攜帶50克以上黃金出境,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原入境時申報單登記數量查驗放行。
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意味著今後個人攜帶黃金及製品出入境,無論數量多少,都不再需要央行發放的准許證。由此一來,黃金不再被當做貨幣來對待。
4. 國務院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 什麼意思
意思是抄攜帶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的,不襲再需要相關審批手續,辦理交稅、通關等手續即可。
關於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曾發布《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個人攜帶黃金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關申報和交稅。
而攜帶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的,應當主動向海關申報並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中國人民銀行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辦理交稅、通關手續。
辦理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境准許證,應符合下列條件:1件不可分割的自用黃金及黃金製品;重量在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1年內每人限1次。
辦理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境准許證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辦公場所)、攜帶進出境的黃金及黃金製品重量等;
2、本人有效護照(港澳通行證)及進出境證明;
3、購買黃金及黃金製品的發票或者來源證明。
5. 公民出國一次可帶多少克黃金
公民出國可免費攜帶200克以下的黃金,200克以上需要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交稅。一內件200克-5000克的不可分割容的黃金及黃金製品一年內每人限1次。
當天及短期內多次進出境旅客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和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暫時進出境的,依據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5)攜帶黃金出境規定擴展閱讀:
辦理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境准許證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書面申請,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辦公場所)、攜帶進出境的黃金及黃金製品重量等;
(二)本人有效護照(港澳通行證)及進出境證明;
(三)購買黃金及黃金製品的發票或者來源證明。
6. 中國海關對旅遊攜帶貴金屬出入境的限制
沒有限制,但是如果比較多的話,建議還是申報。
這是規定相關的原文:內
對外匯、貴金屬容和外匯票證進出國境的管理施行規定
1. 入境人員攜帶外匯、人民幣外匯票證,攜帶黃金,白銀、白金等貴金屬及其製品,進入中國國境,數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須向入境地海關申報。
2. 入境人員將攜入的外匯、人民幣外匯票證,攜入的黃金、白銀、白金等貴金屬及其製品,復帶出境,海關憑原入境申報單查驗放行。
3.。。。。
7. 中國海關關於攜帶物品出入境的規定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72號(關於在全國各對外開放口岸實行新的進出境旅客申報制度)規定:進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並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
(一)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製品、人體組織、血液製品;
(二)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三)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物品;
(四)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五)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摺合超過5000美元;
(六)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七)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出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並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
(一)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重金屬;
(二)居民旅客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摺合超過5000美元;
(四)貨物、貨樣、廣告品;
(五)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拓展資料:
中國海關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統一管理全國海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194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中國海關的基本職能是: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8. 求高人指點海關關於攜帶金銀出境的規定.
★旅客攜帶下列物品出境須向海關申報:
1.攜帶需附帶進境的照相機、攜帶型收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等旅行自用物
品的;
2.未將應附帶出境物品原物帶出,或攜帶進境的暫時免稅物品未辦結海關手續的;
3.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攜帶外幣現鈔超過等值500美元的;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攜
帶外幣現鈔超過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攜帶外幣現鈔超過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攜帶外幣超出本次出境
申報數額的。
4.攜帶人民幣現鈔20000元以上的;
5.攜帶金銀及其製品50克以上的;
6.攜帶文物的;
7攜帶貨物、貨樣的;
8.攜帶出境物品超過海關規定的限值、限量或其他限制規定的;
9.攜帶中國檢疫法規規定管制的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其他須辦理驗放手續的物品。
9. 可以攜帶多少黃金和鑽石入境
每人來每次限15.6克。源
按現行海關規定,旅客攜帶黃金及其飾品出入境有以下五項規定:
一、旅客攜帶黃金及其製品出入境應向海關申報。
二、境內居民短期出境攜帶黃金及製品每人每次限15.6克,遷居海外的限31.2克,超出限量的,須向海關提交中國銀行簽發的《攜帶金銀出境許可證》,海關憑證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