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按揭住房貸款,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所抵押房屋的毀損或滅失,怎麼辦
不可抗拒的災害需要還的.下面是銀行表態. 近日,關於按揭貸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響的問題,在社會上激起熱烈辯論。有意見認為,貸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損,則貸款者可不必支付餘款。為此,記者走訪了多家商業銀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貸款者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關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滅失而消失。也就是說,即使房屋全損,貸款者也有義務按月還清餘下貸款。 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房屋抵押貸款屬於消費貸款的一種。從民法看,貸款者和銀行分別擔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角色,而房屋產權便是銀行發放貸款時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滅失並不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關系的終結。事實上,按照我國的《民法通則》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損,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況下,則銀行有權從保險金中優先受償;如果沒有投保,銀行也能從追索貸款者的其他財產中優先受償。由於我國尚未建立個人破產保護制度,這意味著銀行有權利要求法院對貸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資產實施凍結。 事實上,消費者和銀行之間的貸款協議也顯示,抵押品滅失且消費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約保證,雙方可以經過協商終止貸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險范圍內,則銀行有權從保險理賠金中一次得到相應於未結本息的補償。對因消費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額投保致使銀行未能得到全額補償的,消費者仍負有付款的責任。 顯然,作為商業公司,銀行是不可能主動免除債務人還款義務的。那麼,房貸險能否為地震受災房屋買單呢?答案也是遺憾的。根據我國保險業通行的《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由於「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有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則,在保險合同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依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在保險公司風險增大的情況下,按揭貸款者可以通過增加保費等方式,同協商保險公司重新確定保險條款。可是,這對已經發生損失的房屋顯然於事無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記者經查閱後發現,美國在1973年通過的《洪災保護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澇侵襲的地區,貸款機構發放的抵押貸款必須附有洪澇災害損失保險;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後也出現了購買地震險的浪潮,房屋地震險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災害造成抵押品滅失而產生的違約風險。 目前,大部分銀行明確表示,鑒於地震災區的巨大損失,出於社會責任方面的考慮,銀行短期內不會對逾期還款者罰息。對於未投保的受損房屋,預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出資幫助修復。但是,由於我國開展房屋按揭的歷史還很短,期間遇大規模自然災害的情況也很少,無論在法律制度和實際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後出現爭議的可能性,還期待國家政策進一步明朗。
很不錯哦,你可以試下
ugvtitjldm03466561512011-10-26 3:32:50
B. 咨詢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定義
按照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這樣等於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
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
C.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擊造成的損失由雙方按本合同前款約定的權力義務各自承擔是什麼意思
不管怎麼樣。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履約不能,承擔義務一方不構成違約。
D. 合同己約:(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拆遷,自然災害等,雙方免責處理。)那裝修賠償款要給租方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因素,甲方不擔責,乙方亦無主張的權利(房屋租賃押金須退回,租金須與屋主協商)。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下才屬於不可抗力的因素:一、自然災害、如台風、洪水、冰雹; 二、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 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E. 房屋買賣合同里的不可抗力因素,該如何約定
魏國鵬律師解答: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房屋買賣合同里的不可抗力因素,該如何約定」這個問題。一、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二、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這樣等於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
F. 購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水災、戰爭等。"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台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上,有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於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於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感謝關注!
G. 如何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53條明確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此可見不可抗力是在合同成立以後所發生的,不是由於當事人一方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對其發生以及造成的後果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應表現為一種客觀情況,且該客觀情況的出現應同時具備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三個條件。如地震、水災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發生在合同履行期間,也就是說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能預見。
(7)房屋交易合同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商品房預售,開放經營企業應當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必須要求承諾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出賣人應當協助買受人於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一階段,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產權登記機關,第二階段的30日里,由買受人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H. 合同約了:(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拆遷,自然災害等,雙方免責處理。)那裝修賠償款要給租方否
前面有相關的約定,那後面可以不賠償對方。從人情方面來講,不可抗力造成的結果是出租房獲利,如拆遷,聯系給對方補償,以和為貴。
I. 房產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麼你知道嗎
無論是新房買賣還是二手房買賣,簽合同的時候我們都會注意到這樣幾個字「不可抗力」,那麼不可抗力究竟指的是什麼呢?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簡單來說,不可抗力條款其實是一種免責條款。通常的解釋是指在合同簽訂之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
那麼不可抗力究竟包括什麼情況呢?
1、自然災害:如台風、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封鎖等;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
在買賣雙方進行房屋交易時,合同中一般情況下都訂有不可抗力條款,內容:
1、不可抗力的具體內容;
2、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事故報告和證明的期限以及方式;
3、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責任范圍具體內容:
1)如果因為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則應解除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暫時阻礙合同的履行,則一般採取延期履行的方式。
3)凡是發生不可抗力的事故,當事方已盡力採取補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損失的情況下,可不負賠償責任。
但是在不可抗力使用的過程中,大家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無論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都不影響直接法律的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屬於法定免責條款:
1)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果小於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
2)如果大於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一般情況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但也有例外情況: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7-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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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租的房屋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台風屬於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應免除責任,不應進行賠償。況且這個路由器是公司安裝的,安裝地點也是公司自行選定的,與承租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