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法規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有以下四種人員復法律法規禁止炒制股: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3.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4.未成年人未經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或允許者
2. 哪些人禁止做期貨
一類是從事期貨業工作的人員
另一類是證監會名單中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人員,這類人一般都是從事過危害我國期貨交易活動的違法犯罪人員
3. 法律法規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您好,有以下四種人員法律法規禁止炒股: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專人員、證券屬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3.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4.未成年人未經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或允許者
4. 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如何確定
10個交易日,滬市來漲了450點,牛味在源質疑聲中變得越來越濃。結果,最近兩個交易日,市場成交額差不多都9000億上下,這種成交額史無前例。市場哪怕這么強,卻仍然是信心爆棚,沒有看到真正做空者,反倒是資金涌進來的規模越來越大。這說明兩點:一是這波行情見3000點是大概率的事了二是未來中長期牛市的規模將波瀾壯闊。不知道是不是有很多戰友還記得占豪最近一兩年一直提醒多多修煉,把黃金游戲多翻幾遍現在受益的可就不是一點點了。未來一波牛市持續時間不會短,這個判斷恐怕現在已是普遍共識。
5. 股票問題:出現錯誤非交易日期禁止交易!
非法定休假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可以將證券帳戶里的資金轉入銀行帳戶,並且當天賣出股票所得資金需要第二天才能轉出
6. 法律上規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法律明文規定了以下人群不能炒股:
1、未成年人,因為未具有行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為無效;
2、我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①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③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④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⑤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⑥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⑦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應答時間:2020-12-1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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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哪些行為會被限制和禁止的證券交易
1、一般規定證券交易的限制和禁止行為是指法律規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在證券交易過程中限制和禁止從事的行為,除《證券法》第三章第四節(「禁止的交易行為」)的集中規定以外,對限制和禁止的交易行為還有一些一般性規定,這些一般性規定散見於《證券法》、《公司法》之中,主要包括:
(1)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2)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3)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4)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5)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6)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7)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8)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9)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 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 ,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0)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 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內幕交易行為。
內幕交易是指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3、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操縱市場行為包括: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4、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行為。
5、欺詐客戶行為。
8. 持股5%以上股東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時候,並請給出法律條文規定
以下同樣適用5%以上股東。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轉讓股份作出規定 高管每年專可轉讓股份屬的數量不得超過上年末持股的25%;對於高管多次買賣的,以最後買賣日計算交易禁止期 。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轉讓的股份數量計算方法、短線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高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25%的比例限制。
9. 為法律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有哪些
法律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主要分為三類:
1.法律禁止的人員
主要是公司的高級內工作人員以容及與證券信息相關的人員.
2.在法定禁止交易的期限交易.
3.法定禁止的行為.
主要是內幕交易行為.
以及與內幕信息有關的交易行為.
10. 哪些行為在證券交易中是禁止的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禁止的交易行為包括內幕交易行為、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製造虛假信息行為和欺詐客戶行為。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③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④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⑤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⑥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⑦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2、操縱市場行為
①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②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④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虛假陳述行為
①發行人、上市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在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公司報告及其他文件中作出的虛假陳述;
②專業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參與製作的其他文件中作出的虛假陳述;
③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或其他證券自律性組織作出的對證券市場產生影響的虛假陳述;
④前述機構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各種文件、報告和說明中作出的虛假陳述;
⑤其他證券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中的其他虛假陳述。
4、欺詐客戶行為
①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②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③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④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⑤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⑥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⑦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其他禁止的交易行為
①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②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買賣證券;
③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④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證券法》還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