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4年電子商務安全現狀調查與分析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莫岱青也認為,2014年初電商間合作、並購案例密集增多,電商B2C市場幾大陣營形成,全品類平台只剩四家即天貓、京東、蘇寧、亞馬遜中國,且都有「靠山」。還有相對孤單、體量相對較小的唯品會、一號店、凡客、當當網、麥考林等電商。
在第一陣營中,占據份額最大的阿里「電商生態圈」在不斷擴張。首先是集團內部架構的不斷調整,自身的淘寶、天貓、支付寶,再加上投資的美團網、丁丁網、蝦米網、快的打車等,隊伍不斷壯大,覆蓋的領域也越來越多。
而對於騰訊來說,騰訊「電商生態圈」也悄然「全面合攏」,周邊有搜狗、大眾點評、京東、藝龍、同城網等各細分領域內領先企業「拱衛」。其生態圈更加完整,從C2C、B2C、團購、生活服務、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移動電商、O2O等都有實力與阿里在展開競爭。
相對於大型綜合型電商企業而言,諸如聚美優品之類的垂直電商(垂直電子商務是指在某一個行業或細分市場深化運營的電子商務模式),相對比較尷尬。一方面垂直電商具有客戶群定位準確、商品集中度高和服務專業性更強等優勢;另一方面又受到大電商平台的品類擴張的影響,生存空間不斷受到擠壓。
目前我國的垂直類電商大多捲入價格戰,或者快速擴張的路子,忽略了自身的最初定位。「垂直電商的機會在於服務溢價較高的領域,大平台的機會在於標准化,無法為用戶提供服務型的解決方案,比如健康、家居、高端水果等等都是創新式垂直B2C的發展機會。從全球來看,純電商領域,垂直B2C的機會也大量存在於顧問型(如高端時尚)、解決方案型(如社區型、互動型)、資源整合性(如整合花店的鮮花速遞)等,假如垂直電商找到適合自己的創新模式,依靠服務來提高溢價力,還是有機會生存發展」電子商務專家魯振旺表示。
盤點當前這些剩下的電商企業,會發現很多戰略已發生變化,如麥考林已與位於南京的商圈網達成確定股票收購協議,公司控股權即將轉讓。凡客今年2月初也宣布獲新一輪融資,金額超過1億美元,這是小米公司董事長兼CEO雷軍領投的救命錢。
當當也已與1號店「抱團取暖」。當當網CEO李國慶表示,電商「燒錢」邊際作用越來越小,已到「良幣驅逐劣幣」時,跨平台的精細運營,降低成本虛耗,將讓電商競爭更加有序。
「無論是『大而全』還是『小而美』,電商能否成功,還是取決於消費者是否認可,商業模式是否健康,是否可持續。」沃衍資本相關負責人指出,對於中國的電商們,他們急需補上的恰恰就是「可持續發展」這最普通的一課。
移動端發力
劉強東在近期「2013年電商總結」時說道:「在現有格局下,打造一個全新電商平台的時間窗口,基本上已關閉。移動電商還有機會。垂直電商的機會已經為零。」
移動端將替代PC端成為用戶接觸電商企業的「主屏幕」,已經是業界公認的趨勢之一。數據顯示,去年中國移動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到965億元,同比增135%;今年隨著盤子增大增幅雖然有所趨緩,但移動電商增速依然遠高於整個B2C領域。
天貓、京東、易迅等主流B2C網站提供的信息顯示,目前移動端交易額或訂單量占網站整體比例多在20%-30%之間,與此同時,大眾點評等一部分與線下企業關系密切的O2O電商,移動端使用率佔比早已超過PC端。有業內人士坦言,拿到移動互聯網的「門票」已經成為各大電商都在努力完成的任務,現在做得好的依然只有微信。
不過有觀點認為,與阿里巴巴和京東等電商基因強勁的公司相比,以社交見長的騰訊目前尚未挖掘出微信在B2C領域最大的商業價值。「蘇寧生活」App在2013年底就已低調發布,目前覆蓋了iOS和android兩個版本。據蘇寧易購內部人士透露,這款客戶端由蘇寧易購本地生活事業部研發並運營,但並未展開推廣。
破局「最後一公里」
近年來,絕大多數電商與便利店的合作僅止於試水,並未形成常態。但亞馬遜與全家便利店的成功合作卻打破了這一行業魔咒,成為目前既有規模又有質量的一次合作。
便利店對於配送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顯。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提到,郵政部門正與商務部門積極溝通,探索在社區商店和便利店等代投快遞,依靠社會力量解決快遞「最後一公里」的難題。
這無疑也為電商與便利店的合作提供了新機遇。大型社區、商業區、校區和綜合辦公區的不斷涌現,對快遞末端投遞服務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馬軍勝也認為,目前城市規劃沒有安排這方面的配套設施,大中城市還普遍存在著快遞車輛進城難、通行難和停靠難等問題。而上述地點正是便利店容易進駐的選址。
㈡ 國家開始整頓現貨電子交易市場,誰給推薦個安全穩定的好吧。我被不法市場坑過的!!
果然我沒猜錯,被農產品坑了吧,小心為上啊!
依然給你推薦亞太化工,國家級化工基地--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的配套電子交易平台。
其實能賺錢才是主要的,你說呢
㈢ 2010年到2014年來中國電子商務重要的法律法規
您好,158教育在線為您服務。,(轉)
中國電子商務經歷了從無到有,在電子商務發展的13年過程中,國家政策的監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正確引導下,電子商務才得以不斷的發展壯大。2009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達到3.54萬億元,國內使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的中小企業用戶規模已經突破1250萬,而中國網購用戶的規模已經突破了1.3億人。
從2004年開始,我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的建設走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在這個新的階段中,從國家層面、從各部委的層面、從各省市的層面來看,我們整個電子商務的發展都有了非常大的突破。
以下為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對我國頒發的一些重要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進行盤點:
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於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電子簽名法》首次賦予可靠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明確了電子認證服務的市場准入制度。
2004年年底,在國務院辦公廳信息化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總理主持通過了《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闡明了發展電子商務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還提出了一系列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具體措施。
2005年3月31日,國家密碼管理局頒布了《電子認證服務密碼管理辦法》。
2005年4月18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組織有關企業起草《網上交易平台服務自律規范》正式對外發布。
2005年6月,央行發布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005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意在規范電子支付業務,規范支付風險,保證資金安全,維護銀行及其客戶在電子支付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
200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將「積極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提出來。強調「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基礎設施、法律環境、信用和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安全、便捷的在線支付服務平台」。
2006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
2006年6月,商務部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有效的避免了網上交易面臨的交易的安全性問題。
2007年3月6日,商務部發布了《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其目的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推動網上交易健康發展,逐步規范網上交易行為,幫助和鼓勵網上交易各參與方開展網上交易,警惕和防範交易風險。
2007年6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聯合發布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2007年12月17日,國家商務信息化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公布了《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出台的目的在於,希望能夠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引導交易參與方規范各類市場行為,是防範市場風險、化解交易矛盾、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2008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提出,要放寬市場准入,加強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信息化建設。營造良好的財稅政策環境,鼓勵社會資金投向信息資源公益性開發以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進一步完善對信息服務領域的各項扶持政策。
2008年04月24,為規范網上交易行為,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商務部起草了《電子商務模式規范》和《網路購物服務規范》。
2008年,加大對電子商務的監管力度,北京工商局出台了《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意見》,並有望被工商部門今後逐步在全國推行。
2009年4月,央行、銀監會、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的出台。《通知》被視為是在為牌照發放預熱。這似乎預示著國家監管部門開始真正著手加強對於第三方支付企業的監管力度。
2009年11月,商務部發布了《關於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明確了政府部門對電子商務的引導和扶持政策。提出要扶持傳統流通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拓網上市場,培育一批管理運營規范、市場前景廣闊的專業網路購物企業,扶持一批影響力和凝聚力較強的網上批發交易企業。
2010 年6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出台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該《辦法》的出台將促進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發展,促進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健康發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且全國性公司注冊資本最低為1億元。該《辦法》的出台意在規范當前發展迅猛的第三方支付行業,對於行業規范發展將起到引導作用。
無疑,上述國家各部委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規,為十三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的長期、健康、有序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證與標准規范。
。 ,。迎向158教育在線知道提問。
㈣ 江蘇大圓銀泰貴金屬現貨電子交易市場的大事記
日期大事記2011年12月23日江蘇大圓銀泰貴金屬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有限公司注冊成功2012年2月18日交易市場96022全國呼叫中心竣工,提供365天X24小時不間斷服務2012年3月交易市場試運營2012年4月12日交易市場與華夏銀行對接完成,實現跨行資金存管2012年5月交易系統上線試運行2012年7月27日交易市場與農業銀行正式對接成功2012年9月3日 交易市場總裁參加江蘇省第二次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會議2012年9月25日交易市場首期綜合會員培訓於交易市場召開,各會員代表出席2012年9月28日交易市場符合江蘇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頓要求2012年10月8日交易市場行情交易系統正式上線運行2012年12月19日 交易市場第二期綜合會員培訓召開2013年2月25日交易市場通過國家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備案2013年5月7日交易市場正式獲得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文2013年5月15日交易市場召開 「規范運作、穩健發展」專項議題座談會,會員單位負責人應邀參加2013年6月5日交易市場第三次綜合會員培訓召開2013年7月3日交易市場高層參加市金融辦專項座談會2013年7月9日交易市場高層參加省金融辦專項培訓會2013年7月15日交易市場喜遷南京中心,正式入駐「中華第一商圈—南京新街口」2013年8月22日江蘇省金融辦聶振平副主任一行蒞臨交易市場視察指導2013年8月27日「中國光大銀行·江蘇大圓銀泰戰略合作發布會暨「陽光大圓銀泰」聯名卡發布儀式」圓滿舉辦,交易市場聯手中國光大銀行加速邁入白銀服務新時代2013年9月14日 交易市場獲評 「大宗商品行業誠信公平獎」2013年10月9日交易市場參加江蘇交易場所登記結算 有限公司發起人會議2013年10月31日 交易市場受邀參加「第二屆金磚國家財經論壇」2013年11月07日第一財經聯手交易市場正式啟動「2013中國貴金屬投資新生態圈考察之旅」2013年11月22日交易市場參加「江蘇交易場所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創立大會」,袁顧明總裁當選公司董事2013年12月05日 交易市場受邀參加「中國第八屆黃金與貴金屬峰會」2013年12月13日交易市場受邀參加「三亞.財經國際論壇」2014年1月11日交易市場獲評「2013年度最受投資者關注現貨電子盤」2014年1月25日星耀金陵 尊榮共享大圓銀泰2014年度新年盛典隆重舉辦,商務部、發改委專家蒞臨指導並發表精彩演講2014年3月31日 合規運營獲認可大圓銀泰獲邀入選2014博鰲亞洲論壇白金會員 2014年4月8日 大圓銀泰參加博鰲「亞洲論壇」年會 ,對話「金融期貨之父」梅拉梅德 2014年4月28日 大圓銀泰網上開戶平台正式上線 ,真正實現了開戶的高效能與信息安全化的無縫對 2014年9月11日 革新與超越:大圓銀泰全新品牌與新交易模式發布會在南京成功舉辦 2014年10月6日 交易市場新交易模式正式上線運營 2014年12月24日 大圓銀泰網上商城萊斯網正式上線 2015年5月20日 大圓銀泰受邀參加LME亞洲年會
㈤ 大宗商品電子化交易由國家哪個部門監管
目前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的主管部門為商務部,對於大宗商品批發市場的建設管理具體由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具體辦理,而監管多是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監督。今年商務部將聯合國務院法制辦、工商總局等部門對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進行進一步規范和整頓。
㈥ 試問一下北川維斯特現貨電子交易平台會不會被整頓
a。北川維斯特現貨電子交易平台是由國家商務部和羌族自治區批准,壽光產業集團出資建內設的山東省容的援川項目。
b。北川維斯特有自己的產業園區,到期有能力交割實物,避免了有些市場空頭支票問題。
c.北川現貨電子交易平台借鑒壽光電子交易平台的成功經驗,而且在其之上有所發展。
總之即使將來整頓現貨市場,北川也會生存下來。
總之我相信北川維斯特市場會越做大,會和社會主義經濟一樣,"又快又好」的去發展!
㈦ 深圳華強北電子市場歇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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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2014電子商務交易額多少
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14年國家統計局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簡稱電商平台)的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開展的調查結果。結果顯示,2014年我國全社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16.39萬億元,同比增長59.4%。
其中,在企業自建的電商平台(簡稱純自營平台)上實現的交易額為8.72萬億元,同比增長65.9%;在為其他企業或個人提供商品或服務交易的電商平台(簡稱為純第三方平台)上實現的交易額為7.01萬億元,同比增長53.8%;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營的混營平台(簡稱混營平台)上實現的交易額為0.66萬億元,同比增長41.1%。
一、對單位的電子商務銷售額增速加快
通過電商平台向企業(單位)銷售的金額為12.75萬億元,同比增長62.8%。其中,銷售商品的金額為12.25萬億元;提供服務的金額為0.50萬億元。通過電商平台向消費者(個人)銷售的金額為3.64萬億元,同比增長48.6%。其中,銷售商品的金額為2.88萬億元;提供服務的金額為0.76萬億元。
二、自營平台的電子商務交易佔比過半
自營平台的電子商務交易總額達9.13萬億元,佔全部電商平台交易額的55.7%。其中,純自營平台實現的電子商務交易額為8.72萬億元;混營平台實現的自營電子商務交易額為0.41萬億元。
三、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集中度高
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總額達7.26萬億元,佔全部電商平台交易額的44.3%。其中,純第三方平台上實現的電子商務交易額為7.01萬億元;混營平台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額為0.25萬億元。第三方平台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集中度較高,淘寶、天貓、京東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上共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6.22萬億元,約佔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額的90%。
㈨ 2014年新增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保法》)於2013年10月25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4年3月15日起將開始實施。
1、網購平台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新《消保法》同時設定了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費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條件,即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才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盡管他們在賠付之後,也可以再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新《消保法》還規定,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2、遭消費欺詐最少也能獲賠500元。
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同時增加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如按照新《消保法》規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費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還商品貨款10元,同時得到500元的賠付。
3、霸王條款,內容無效。
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或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新《消保法》明確,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4、經營者義務被強化 電器等商品或者服務有問題 商家要"自證清白"。
在新《消保法》當中,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以往,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往往非常困難。而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5、 消費者享有七日"後悔權"。
新《消保法》確認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了買家一定的"後悔權"。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同時為防止權利濫用,有關條款也列明不宜退貨的情形,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和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的,消費者可自收到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6、禁止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新《消保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商家"出賣",卻沒人管也沒地方投訴的情況將改變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7、消協幫你"公益訴訟"。
新《消保法》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消保法》賦予消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是一個很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