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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線交易和頻繁交易

發布時間:2021-07-11 06:10:42

1. 股票怎麼玩才正確是需要頻繁做短線交易呢還是跟隨別人消息買賣呢

玩股票的90%是傻子。10年以後,你就知道這句話對不對了。

2. 股票交易太頻繁怎麼辦

你好! 我認為炒股最重要的不是技術而是心態,也就是賺的時候回不貪婪,虧的時候答不恐慌。 頻繁交易想賺錢那必定是個高手。一般業余炒股嘛,買一隻放那邊最好,每天下班回來看看就行了! 手癢就要剋制,沒什麼好的捷徑。

3. 50萬資金 短線交易者 交易頻繁 能拿到最低多少的傭金

50萬的資金打短線,傭金確實會很多。
目前北京、深圳、上海三個城市的傭金水平是最低的,可以給到你萬分之四、五。 其他城市的傭金水平稍高一些,各個證券公司有所不同,應該在萬六到萬八。
根據你所在的城市,把所有的證券公司都找出來,一般外來的證券公司、新開的營業部都給的低。 證券公司本身沒什麼區別,只是交易的中介。即使倒閉了,你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4. 頻繁短線交易的認定.「頻繁性」認定有什麼意義嗎

您好,來
股份少5%的大流通股東頻繁短線源交易行為就需要監管,一個基金或機構佔有少於5%的股份,頻繁性短線交易,加劇了個股異動,造成了多輸的局面,這種情況很可能是大的股份少5%的大流通股東的短線掛在賣單上嚇唬散戶操縱股價,加劇惡意投機。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多次買賣的短線交易,有關規則作了最嚴格的限定,即:對於多次買入的,以最後一次買入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賣出禁止期的起算點;對於多次賣出的,以最後一次賣出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買入禁止期的起算點。

5. 股票頻繁買進賣出好嗎

不好。

除了一些ETF、LOF類的基金外,大部分基金並不適合頻繁買專入賣出,主要原因屬就是頻繁交易手續費比較高,而且不利於長期價值投資,如果能夠解決這些問題,部分基金也是適合短線交易的。

如果頻繁交易讓用戶賺錢不多甚至虧損,那麼這樣的頻繁交易是無意義的。那就要尋找問題的根本,是用戶投資計劃做錯了,還是沒有按照投資計劃去實施。如果計劃錯了可以修改,但是一般都是投資者沒有按照投資計劃去實施。

(5)短線交易和頻繁交易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盡量做到順勢交易。簡單的說自己的交易策略要符合市場的大致走向,比如市場在上升趨勢的時候,選擇強勢股或者調整到位的個股進行交易,當市場趨勢向下的時候選擇超跌交易或者是不交易。

一定要注意基本面。雖然A股市場不是以價值投資為主導的,甚至離價值投資還非常遙遠,有的時候股價並不能夠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有的上市公司基本面非常好,但由於缺少炒作資金的介入,股價會一直處於低位徘徊,有些公司雖然基本面並不好,但由於受到資金的青睞,股價卻有非常好的表現。

6. 頻繁進行黃金短線交易可不可取

不同的投資者適合不同的操作方式:
有些人或機構註定就是基本面長線投資者
如投行,私募,大型財團等等,大資金動作進出不是簡單的事情,容易自己把自己套在裡面,所以他們註定是長線的投資者
有些投資者適合中線操作
涵蓋普通投資者,一般投資者;這些投資者一般資金靈活,只要求順勢而為,同時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去看盤盯盤,有一定的技術功底;以日,周、月為周期操作,極少以年為操作周期的
有些投資者必須短線操作
典型的代表是職業交易員,交易員的收入來自於交易,不操作等於無收入,通常會不會放過日內短線機會進行操作,同時協同中長線底倉;職業交易員有很高的操盤技巧與很強的行情分析能力
至於可不可取,看你對自己的定位
各種方式都有賺錢的機會與盈利模式,適合才是最重要的

7. 頻繁交易的手續費用不低,短線交易要如何把握

炒股,是中國自1990年股市交易所成立以來,就是中國各大小投資者匯集地,無論是男女老少、貧富中農,都無不在股市翻江倒海,想要完成一本萬利的買賣,這也造成了中國股市完全成為了賭博場所,零和交易。

總的來說,中國股市股民分兩類:短線炒作和長線投資。故名思意,就是利用股票利好短期內賺一波就走的,還有就是看好一隻股票買入,動輒5年不動的。

然後就是交易所和各大莊家極力推薦的:止損、割肉。這些恰恰都是散戶們最不能去信的操作手段。為什麼要賣出去呢?你沒有賣出去,那麼這些都是浮虧,以後可能會漲回來。你真割肉賣出了,那就是真損失了。而且為什麼莊家大力宣傳要廣大股民止損呢?因為你不賣,他們到哪裡低價買入抄底呢?所以,除非你是需要救命錢,必須賣股票了,否則就不要割肉,讓莊家耗死,所謂堅持到最後就是跟庄,莊家就要帶你起飛了

8. 股份少5%的大流通股東頻繁短線交易行為需要監管嗎

股份少5%的大流通股東頻繁短線交易行為需要監管,具體的監管如下:
大股東買賣股份須知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多次買賣的短線交易,有關規則作了最嚴格的限定,即:對於多次買入的,以最後一次買入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賣出禁止期的起算點;對於多次賣出的,以最後一次賣出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買入禁止期的起算點。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A公司大股東在股份獲得流通權後,於2007年3-4月間陸續減持公司股份600萬股,但4月末又買入本公司股份100萬股。盡管公司聲稱上述行為系經手人員誤操作所致,但此行為已經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份須知
(一)持股申報及股份轉讓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此類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1.個人信息申報
有關規則規定,此類人員應在下列時點或期間內委託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申報其個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申請股票初始登記時;
(2)新任董事、監事在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職事項、新任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通過其任職事項後2個交易日內;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其已申報的個人信息發生變化後的2個交易日內;
(4)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離任後2個交易日內;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時間。
2.可轉讓股份數量的計算方法
在當年沒有新增股份的情況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轉讓本公司股份數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數量X25%。
對當年新增股份的處理,有關規則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因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形式進行權益分派導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減持的數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無限售條件股票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股票不能轉讓,但計入次年可轉讓股票基數。
對當年可轉讓未轉讓的股份,有關規則規定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計算舉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買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據規定,其2007年可轉讓本公司股票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設該高管在2007年末賣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則2008年可轉讓股份數量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賣股份違規案例:C公司高管於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結算公司申報個人資料,未申請將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進行鎖定,2007年5月該高管將股份全部出售,此行為屬於超賣行為,其轉讓股份超過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線交易的規定
《證券法》第47條規定,此類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D公司高管,於2006年10月―2007年3月間分次買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於2007年6月1日賣出5000股,此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因為其最後一次買入時間2007年3月,至賣出時間2007年6月不足六個月,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三)對交易禁止期的規定
為避免此類人員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牟取不當利益,有關規則明確設定了其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禁止期交易違規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擬投資2億元參股某券商,監察信息顯示,該公司某董事於3月21日買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為屬於禁止期交易,涉嫌內幕交易。
(四)其他轉讓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內減持比例、短線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關法規還規定了以下情形此類人員不得轉讓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
(2)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3)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間內的;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層親屬持股的披露問題
有關規則還要求此類人員應當確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特殊關系,可能獲知內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應在買賣行為發生的2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董事會向深交所申報,並在深交所指定網站進行公告。
如何避免違規買賣股份行為的發生
首先,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知悉《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各種規則、指引中關於此類投資者股份持有及轉讓的規定,避免發生短線交易、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應避免誤操作行為的發生。
其次,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委託公司及時向深交所和結算公司申報其個人身份信息,申請鎖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超賣行為的發生。
再次,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將其買賣計劃以書面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當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項等進展情況,避免發生禁止期交易的行為。
最後,董秘應牽頭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大股東股份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醒本公司大股東和管理層知法、守法,規范交易;同時還應負責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信息的申報工作。

9. 內幕交易和短線交易的聯系與區別是什麼

短線交易的規制雖衍生自內幕交易,二者具有某些共性,在某些情況下可版能權會發生競合。

內幕交易和短線交易的聯系:首先,交易主體有重疊。內幕交易涵蓋了短線交易的主體,即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還包括其他知悉內幕信息的人。其次,行為的性質基本相同。短線交易和內幕交易都屬於證券交易行為。

內幕交易和短線交易的區別:

  1. 行為的法律性質不同。內幕交易是法律禁止的不公平的交易行為,是法律嚴格禁止的違法行為。但現行法律中並無禁止短線交易的規定,而只是要求短線交易者交出其所得利益。

  2. 主體不同。內幕交易的主體是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而短線交易的主體比內幕交易的主體要窄,僅限於內部人。

  3. 構成要件不同。內幕交易的內幕人員、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行為為構成要件。短線交易受六個月期限的限制,而且其由買進和賣出兩個行為構成。而內幕交易則不受六個月期限的限制,而且單一的買進或賣出行為即足以構成內幕交易。在內幕交易中,行為人是否利用了內幕信息是認定的關鍵,而短線交易卻不以利用內幕信息為構成要件。

10. 怎麼樣理解過於頻繁地交易

做短線一般操作都會比較頻繁!這種模式對操作的要求很高,做的好的收入還是很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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