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批發企業向診所或葯店銷量普通葯品能否收現金,收現金後財務人員是否需要存入公司對公帳戶
企業銷售收入無論是收取何種貨幣,均需將收取的現金存入公司賬戶。個人賬戶不得收取現金。
㈡ 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類葯品結算方式不得採用什麼方式結算
不得用現金交易(禁止現金交易)!必須公對公通過銀行打款交易。
㈢ 會計中不得使用現金支付的經濟事項有哪些
選A是正確的,其他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第五條規定,如下:
第五條 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希望以上能夠幫到你!
㈣ 業務不能使用現金交易的有哪些
業務不能使用現金交易的有:
A.企業支付材料供貨商貨款3000元
B.支付個人勞務報酬4000元
C.向職工發放工資50000元
D.出差人員隨身攜帶差旅費800元
本題考核的是現金的使用范圍。按照國務院頒布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現金:①職工工資、津貼;②個人勞務報酬;③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④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⑤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⑥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⑦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為1000元);⑧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企業之間交易不能使用現金,使用現金多和個人有關)
㈤ 為什麼成都省醫院有些葯不能刷社保卡,必須給現金誰能給我解釋一下,我很疑惑!!!!
我給你講個故事:
每年有很多葯廠都會研製出新的葯品,肯定也是經過安全檢驗的。但是新的葯品要想直接臨床使用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葯廠的所謂「要串串」們就會到各自負責的醫院進行推銷,那麼多葯,負責這個的醫院領導不可能都要吧,然後就是關系戶說話。你的這些不能刷卡的,我個人認為是那種還在臨床運用的葯,可能還沒有得到一些國家醫療機構肯定的文件。所以社保局對這種葯沒有記載所以不能報銷。說不好聽點,這個葯就是在醫院做臨床試驗,但是你別理解成這個葯是不安全的啊,能在臨床試驗的葯肯定都是沒什麼大問題的,只是看看臨床真是的反應,畢竟葯廠試驗只是小白鼠,葯真正要用的是人。那還是有區別的。
故事講完了,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㈥ gsp法律法規中關於含麻葯品管理及銷售的規定有那些
含麻黃鹼類的葯品屬於含特殊葯品的復方制劑類的。這類葯品屬於國家專管類的葯品。
首先規定是不能現金交易,必須是公對公打款。
其次必須要有專人采購和銷售。
另外還需送達客戶證件所錄之倉庫和門店所在地,並且辦理交接手續,要有交接回執,然後存檔備查。
㈦ 為什麼有的醫院非得用現金買葯不用醫保卡
你好!用現金說明他不是該地區醫保的定點醫院,或者沒有與醫保實現聯網。
㈧ 新版gsp關於葯品能不能進行現金交易
主要是特殊葯品還有含特殊葯品的復方制劑,蛋白同化制劑及肽類激素、終止孕娠、易制毒這類都不能現金交易。
不過現在規范一點的企業,普通葯品基本也不怎麼用現金交易了
㈨ 葯品生產企業和葯品批發企業禁止使用現金進行含特殊葯品的什麼交易
《關於切實加強部分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銷售管理的通知(國食葯監安[2009]503號 )》
一些未列入特殊葯品管理的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在部分地區出現從葯用渠道流失,被濫用或提取制毒的現象,在國內外造成不良影響,且危害公眾健康安全。此類葯品包括含麻黃鹼類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復方地芬諾酯片和復方甘草片(以下稱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
第一條第五點:葯品生產企業和葯品批發企業禁止使用現金進行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交易。
㈩ 葯品經營企業是否可以現金交易中葯飲片
不可以,公對公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