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6.1日的新規車牌能保留兩年。我的車是2019年3月份賣的。車牌也能保留兩年嗎
車牌能保留兩年。新規定實施以後,原來保留一年的也延長到兩年。2019年3月份賣的到2019年6月份實施新規的時候就自動延長到兩年了。申請使用原車牌需要滿足的條件:
1)車牌在原機動車上使用滿一年以上;
2)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後微機自動保留,不需要到車管所辦理手續。(保留期2年);
3)涉及原機動車的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必須處理完畢;
4)原車牌僅限原車主保留使用,新車或二手車都可以。
2. 交易所又出防「割韭菜」什麼新規
繼上周發布《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後,舉牌信披規則也有新版本了。新規之下,「買而不舉」、「蒙面舉牌」、「快進快出收割韭菜」等現象將大為受限。
4月13日下午到晚間,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收購及股份權益變動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規范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上市公司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行為。
第三是及時懲戒違規行為,將繼續從嚴監管此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保證市場正常的收購和交易秩序。
2017年全年,上交所已就收購和權益變動中存在的各類違規行為,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措施近30次,涉及股東50餘人次。違規類型主要包括:隱瞞一致行動關系、超比例增持、短線交易、違反減持預披露規定、違反增減持承諾、隱瞞控制權轉讓信息、收購人信息披露不實等。
本次大額持股信息披露標準的細化,適應了監管部門強化信息披露的內在要求,把大額持股變動信息披露間隔從5%變更為1%,可以讓投資者更清晰地了解股東層面的變化,也便於普通投資者及時了解股東層面的重大變動,從而及時恰當地進行合理反應,有利於保護普通投資者公平地參與證券市場投資。
尤其是把持股比例未達到5%的第一大股東納入信息披露義務人范圍,更是便於加對強大股東變動信息的及時把握,也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進一步完善,減弱管理層內部人控制等證券市場頑疾。該項舉措的推出,進一步夯實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基礎,從長期來看,屬於證券市場的重大利好。
3. 新股上市首日,新規。以下為上交所《通知》全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
1、按你上面的說法就是:10元的發行加的開盤價格在22.00元——8.00元之間;
2、同樣,當天的價收盤,在24.40元和6.40元之間
3、具體開盤價和收盤價,到時候就知道了。
4、目前的新股開盤,如果熱炒,則:估計就在22.00元開盤,然後停牌,再開盤後就到24.40元,然後繼續停牌至收盤前3分鍾。
4. 2019年a股達到什麼要求會退市!
你好,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版終止上市。權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條件】
【舉例】
1.因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股票面值:2018年10月18日中弘股份(000979.SZ)的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被深交所決定終止上市,將會進入退市整理期(30個交易日),將在12月27日在交易所主板被摘牌,成為一個因股價低於面值而退市的上市公司。
2.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2018年12月11日,長生生物(002680.SZ)發布公告稱,已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深交所擬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後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5. 巴菲交易所資金基本很難出來 、2019年11-16日被坑27840元
感謝你的提醒,投資者急切尋找投資途徑可以理解,但盲目不詳細了解,容易造成重大損失,建議還是要多了解,尋找正規投資渠道投資,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6. 2019年10月以後比特幣在國內交易是否合法
國家只是嚴厲打擊打著區塊鏈外衣的傳銷幣資金盤。並沒有說比特幣不合法,也沒明確支持。
7. 上交所期權交易對50ETF期權持倉限額有什麼規定
新開立合約賬戶期權合約賬戶權利倉限額:20張,總持倉限額:50張,單日累計開倉限額:專100張合約賬戶開屬立滿一個月且期權合約成交量達到100張的客戶。
具備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為進取級且評估日期在一年之內權利倉限額:1000張,總持倉限額:2000張,單日累計開倉限額:4000張。
期權櫃台交易市場(或稱場外交易)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櫃台期權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外進行的期權交易。期權櫃台交易中的期權賣方一般是銀行,而期權買方一般是銀行的客戶。銀行根據客戶的需要,設計出相關品種,因而櫃台交易的品種在到期期限、執行價格、合約數量等方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出現的時間較晚,現在最主要的貨幣期權交易所是費城股票交易所(PHLX),它提供澳大利亞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瑞士法郎這幾種貨幣的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合約。目前外匯期權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是櫃台交易,中國銀行部分分行已經開辦的「期權寶」業務採用的是期權櫃台交易方式。
8.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
你好請問一下我有一個上海豫園商場股份有限公司1987發行卡股,股東100元
9. 截止2019年交易所一共多少只股
截止到2019年4月22日,滬深兩市總的股票數量是3613隻,以後還會有股票上市的。
10. 保監會和銀監會在2019年發布新規
看了下面這段話,你會有正確答案,盡管我看不到選項,希望採納!!!!
11年3月13日中國保監會和銀監會今天聯合發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以下簡稱「《監管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建立重大事件聯合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出現的群訪群訴、群體性退保等事件,同時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積極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度,不得相互推諉,避免產生負面影響,使事態擴大。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迅速,銀行代理渠道逐漸成為人身保險銷售的重要支柱。據統計,通過銀行渠道獲得的保費收入已佔人身保險保費總量的近50%。但由於部分保險公司和銀行盲目追求規模,對銷售人員培訓不到位,對銷售過程和業務品質管理粗放,致使有些銷售人員受利益驅動而屢屢誤導消費者,「存單變保單」的事件時有發生,消費者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
「諸如銷售誤導類的問題客戶投訴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如不妥善整治,不僅會對銀保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還會影響保險業和銀行業的聲譽。」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出台《監管指引》的目標就是為了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從規范銀保市場秩序、加快銀保發展方式轉變入手,促進銀保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
《監管指引》規定,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當結合自身及對方的資本狀況、資產規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審慎選擇合作對象,合理確定合作對象的范圍和數量。單一商業銀行代理網點與每家保險公司的連續合作期限不得少於一年。對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網點已經中止合作的情況,商業銀行應配合保險公司做好滿期給付、退保、投訴處理等保單後續服務。
此外,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是按照中國保監會保險產品審批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保單封面主體部分必須以顯著的字體印有「保險單」或「保險合同」字樣、保險公司名稱等內容。
針對銷售人員的誤導銷售和錯誤銷售行為,《監管指引》明確規定,銷售人員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銀行推出」、「銀行理財新業務」等不當用語,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將保險產品的利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進行片面類比,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諾固定分紅收益。商業銀行網點及其銷售人員不得以中獎、抽獎、送實物、送保險、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誤導或誘導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監管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根據保險產品的復雜程度區分不同的銷售區域。
其中,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將不得通過商業銀行儲蓄櫃台銷售,也不得銷售給未經過風險測評或風險測評結果顯示不適合的客戶。
對於保單期限和繳費期限較長、保障程度高、產品設計相對復雜以及需較長時間解釋說明的保險產品,《監管指引》規定,商業銀行須積極開拓理財服務區、理財專櫃、財富中心、私人銀行等專門銷售區域,通過對銷售區域和銷售隊伍的控制,提高銷售品質,將合適的產品通過合適的人員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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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以下簡稱「《監管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建立重大事件聯合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出現的群訪群訴、群體性退保等事件,同時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積極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度,不得相互推諉,避免產生負面影響,使事態擴大。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迅速,銀行代理渠道逐漸成為人身保險銷售的重要支柱。據統計,通過銀行渠道獲得的保費收入已佔人身保險保費總量的近50%。但由於部分保險公司和銀行盲目追求規模,對銷售人員培訓不到位,對銷售過程和業務品質管理粗放,致使有些銷售人員受利益驅動而屢屢誤導消費者,「存單變保單」的事件時有發生,消費者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
「諸如銷售誤導類的問題客戶投訴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如不妥善整治,不僅會對銀保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還會影響保險業和銀行業的聲譽。」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出台《監管指引》的目標就是為了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從規范銀保市場秩序、加快銀保發展方式轉變入手,促進銀保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
《監管指引》規定,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當結合自身及對方的資本狀況、資產規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審慎選擇合作對象,合理確定合作對象的范圍和數量。單一商業銀行代理網點與每家保險公司的連續合作期限不得少於一年。對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網點已經中止合作的情況,商業銀行應配合保險公司做好滿期給付、退保、投訴處理等保單後續服務。
此外,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是按照中國保監會保險產品審批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保單封面主體部分必須以顯著的字體印有「保險單」或「保險合同」字樣、保險公司名稱等內容。
針對銷售人員的誤導銷售和錯誤銷售行為,《監管指引》明確規定,銷售人員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銀行推出」、「銀行理財新業務」等不當用語,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將保險產品的利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進行片面類比,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諾固定分紅收益。商業銀行網點及其銷售人員不得以中獎、抽獎、送實物、送保險、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誤導或誘導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監管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根據保險產品的復雜程度區分不同的銷售區域。
其中,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將不得通過商業銀行儲蓄櫃台銷售,也不得銷售給未經過風險測評或風險測評結果顯示不適合的客戶。
對於保單期限和繳費期限較長、保障程度高、產品設計相對復雜以及需較長時間解釋說明的保險產品,《監管指引》規定,商業銀行須積極開拓理財服務區、理財專櫃、財富中心、私人銀行等專門銷售區域,通過對銷售區域和銷售隊伍的控制,提高銷售品質,將合適的產品通過合適的人員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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