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佔補平衡指標是什麼
土地佔補平衡指標是由國土資源局、財政局依據當年復墾協議面積及調劑價格,計算市級及各區應負擔的耕地「占補平衡」費用的標准。
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
(1)任何建設佔用耕地必須履行開墾耕地的義務;
(2)開墾耕地的責任者是佔用耕地的單位;
城市建設區用地統一徵收後供地,承擔造地義務的為市縣人民政府,造地費用可以打入建設用地成本,但責任必須由縣市人民政府承擔;
城市建設用地區外的建設項目用地,承擔開墾耕地義務的是建設單位,縣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驗收;
村莊集鎮建設佔用耕地,承擔開墾義務的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縣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監督驗收。
(3)開墾耕地資金必須落實;
(4)開墾耕地地塊應當落實;
(5)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出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履行造地義務。
嚴格執行耕地佔補平衡各項制度,堅決實行先補後占,沒有完成耕地補充的一律不予報批土地,建立健全耕地佔補平衡台帳,做到了管理規范,數據齊全。
切實關注民生,認真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強化監管,節約土地資源,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實現土地佔補平衡。 這是土地佔補平衡的基本准則。
② 什麼是耕地佔補平衡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價格是多少
耕地佔補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要按照「佔多少,補多少」的原則,補充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這項制度是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重要舉措。
建設佔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應補充劃入多少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佔用單位要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應依法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是佔用耕地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
③ 落實了耕地佔補平衡指標,還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納稅人臨時佔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納稅人在批准臨時佔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佔用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佔用稅。
④ 土地佔補平衡與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區別
占補平衡和增減掛鉤不同點在於:第一點不同是兩者出現前後不同,很明顯占補平衡是前輩,增減掛鉤是晚輩。
第二點不同是兩者出發點不一樣,占補平衡立足於土地管理法,非農業建設項目(不管在不在計劃內)佔用耕地就必須得補充等質等量的耕地。
簡單的說就是不補充耕地就違法,前期什麼土地預審程序就甭想過關;增加掛鉤是基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新區和拆舊區是在計劃內地安排補充等質等量的耕地的項目。
第三點不同是因為增加掛鉤有關鍵詞掛鉤,掛鉤就是建新區和拆舊區是一一對應的,建新區和拆舊區可以同時進行動工;而占補平衡倒是沒這個要求,非農業建設項目佔用的耕地是馬上要用到的,補充的耕地可以是系統中任意項目的剩餘指標,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用。
就是說占補平衡可以是用現成的等質等量的耕地來補充,而增減掛鉤是新開墾開發整理項目增加符合要求的新增耕地,時序有差別。
(4)河北占補平衡指標貓膩擴展閱讀:
占補平衡提出的較早,目的主要為了保護耕地,提出建設用地佔補平衡保障耕地數量不減少,但現在基本沒有人提這個了,因為耕地數量總體趨勢一直在減少,原因除了建設佔用還有農業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等,建設佔用要補充相應耕地是全國性的政策,只要新增建設用地都要執行這個規定。
占補平衡是基於《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護中的「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
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⑤ 占補平衡指標9/12類是什麼意思什麼性質
儲備幹部這類空有虛名的頭銜,說白了就是找你去打雜的: 沒有固定崗位,什麼都干,什麼人都能使喚你; 待遇是最低的等級,福利基本與你無關。
沒有背景的人要轉正,遙遙無期。
儲備你幾個月後說你不合格,心甘情願被他們一腳踢開。
⑥ 什麼事耕地佔補平衡指標
耕地佔補平衡是指:建設佔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應補充劃入多少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佔用單位要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應依法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是佔用耕地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
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由國土資源局負責統一協調、落實。每年年初,市國土資源局分析預測市及各區非農業佔用耕地量,並會同市財政局與縣(市)協商確定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的調劑價格,報市政府同意後,將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和所需計劃下達各區,並與有關縣(市)簽訂復墾項目協議。
注:各個縣市的國土局和財政局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各自製定具體的標准.
⑦ 耕地佔補平衡指標買賣可以實行政府采購嗎
耕地佔補平衡是指:建設佔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應補充劃入多少數量和質量專相屬當的耕地。佔用單位要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應依法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是佔用耕地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 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由國土資源局負責統一協調、落實。每年年初,市國土資源局分析預測市及各區非農業佔用耕地量,並會同市財政局與縣(市)協商確定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的調劑價格,報市政府同意後,將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和所需計劃下達各區,並與有關縣(市)簽訂復墾項目協議。 注:各個縣市的國土局和財政局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各自製定具體的標准.
⑧ 有占補平衡指標一般農田能建築嗎
親,去律伴上面,有什麼法律方面的問題與律師互動問問,就什麼都清楚了啊
⑨ 耕地佔補平衡裡面是否有貓膩
耕地佔補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要按照佔多少,補多少的原則,補充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這項制度是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重要舉措。
土地整治是補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的落實,主要通過土地整治工程的實施,因地制宜,採取耕作層剝離和移土培肥技術,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治理等多種方式,使新補充與被佔用的耕地數量質量相匹配。耕地佔補平衡在數量質量要求上嚴格立足佔一補一,對於確因自然條件無法達到被佔用耕地質量的,實行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通過增加一定的面積,達到占補耕地的產能綜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