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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大宗交易

發布時間:2021-06-14 23:16:51

1. 可轉換債券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

投資者需要有股票賬戶才能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也與股票類似。買入可轉債後,投資者可以一直持有,直至到期本息兌付,也可進行轉股。也可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實行T+0交易。

2、交易價格

可轉債1張面值100元,買賣時以「手」為單位申報,1手等於1000元面值,即每次最少買入10張。例如投資者用1100元購買了10張面值是100元的可轉債,轉股價是10元每股。不考慮手續費的因素,只有當正股價高於11雲時,投資者才是賺的。

3、交易費用

投資者進行可轉債買賣時需繳納一定的傭金和手續費,深市按總成交金額的2‰交納傭金,滬市按每筆人民幣1元(上海)或3元(異地)交納手續費,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按總成交金額的2‰交納傭金。

(1)可轉換債券大宗交易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

2. 如可轉債因上市公司進行非先例重大重組事項而停牌,能否通過協議轉讓或者大宗交易進行過戶

可轉債無論在停牌或者復牌期間均不能進行協議轉讓。在停牌期間可轉債和股票均不能進行大宗交易 。

3. 可交換債券交換成股票時債券是否像可轉換債券一樣注銷

區別也就是在時間上

大宗交易是馬上減持,可以找機構來接盤

而可交換債券,需要在一年後購買債券的投資人才有權申請轉股
希望採納

4. 處於轉股期的可轉債是否可以參與大宗交易

原人工方式不受理處於轉股期的可轉債的大宗交易,電子系統上線後,本所受理處於轉股期的可轉債的大宗交易。

5. 可轉換債券它的特點是什麼及構成他的要素有那些啊

你好,可轉債具有債券性、股權性、可轉換性、期權性,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債權性。債權性是可轉債的基本屬性。
第二,股權性。可轉債轉股後,原來的債權人就轉變成了公司股東,享有紅利分配等股東權利。
第三,可轉換性。可轉債的重要意義就在於賦予債權人靈活的轉換選擇權,而且轉換與否完全由債權人自行決定,使可轉債成為一種「攻守兼備」的投資品種。
第四,期權性。可轉債是在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有條件的期權,是債權與股權互換而成的金融衍生品。
可轉債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票面利率、發行規模、存續期限與轉股期限、標的股票、轉股價格、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回售條款和贖回條款等,這里重點介紹後面四項:
第一,轉股價格。轉股價格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支付價格,是可轉債看漲期權部分的「行權價」。該價格在可轉債存續期會隨著相關因素的變動而調整,當轉股價低於股票市場價時,等於低價買入股票,可轉債價格就會上漲;當轉股價高於股票市場價時,等於高價買入股票,可轉債價格就會下跌,有的甚至跌破面值100元。
第二,轉股價格修正條款。修正條款分為主動修正和被動修正。主動修正是指發行人在可轉債發行後,由於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合並、分立等原因導致股份數額變動,股票價格下降,發行人因此而對可轉債轉換價格所作出的必要調整,其意義在於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被動修正條款,即「特別向下修正條款」,一般指如果股票價格在一定期間持續低於轉股價某一幅度,那麼上市公司有權在一定條件下下調轉股價。
第三,回售條款。回售條款是指如果可轉債在發行後正股價格大幅下跌,當其正股價格遠低於轉股價格並達到一定條件的,投資者可以依照事先約定以債券面值加利息補償金的方式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人。回售條款主要目的是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投資者本金的安全性,降低了可轉債的投資風險。投資者可重點關注回售期限及回售價格
第四,贖回條款。贖回條款是指可轉債的發行人在特定條件下,按照約定將投資者持有的未轉股的債券贖回的條款,主要目的是保護發行人的利益。簡單來說,就是當股票市價遠超過約定的轉股價,發行人有權按照約定價格贖回可轉債。從投資者角度看,這一條款是可轉債價格的天花板。投資者需重視此條款的時間節點,避免因為未能按時轉換成股票而造成損失。
此外,在交易前投資者還需注意,可轉債一張面值為100元,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可轉債以10張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賣出可轉債時,余額不足10張的部分應一次性申報賣出。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000張或交易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的,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與股票買賣不同,可轉債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即T+0交易,可以當日買入、當日賣出。可轉債沒有漲跌停限制,交易費用上一般只收取交易傭金,不收印花稅。
萬一開戶

6.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7. 什麼叫大宗交易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1、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2.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影響】出現大宗交易意味著出現大宗交易榜單上的股票,其後幾天的走勢大多數是漲的,而且很多是兇猛地上漲。可以這么理解,大宗交易的買家大多是炒家,也就是常說的莊家。他們在正常二級市場上吸籌有的時候很難,通常吸籌成本很高,所以在大宗交易市場吸籌就相對簡單了,還能有折扣。買進來當然不是為了虧錢,所以在走勢上往往會有一波強勁上揚走勢。

8. 債券大宗交易屬於深證當日回轉交易嗎

qrqepnrbhk4687542461 第一d章 總則 第一l條為1規范證券市場交易行為7,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3華人b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4法》及d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c條上h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3下u統稱「交易所」)上u市證券的交易,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所其他有關規定。 第三j條證券交易遵循公5開k、公2平、公2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交易採用無u紙化0的電腦集中4競價等交易方0式。 第二c章交易市場 第一u節 交易場所 第五i條交易所設置交易場所。交易場所由交易主機、交易大v廳g、交易席位、報盤系統及r相關的通信系統等組成。 第六6條交易主機通過報盤系統接受申報指令,撮合成交,並將交易結果發送給交易所會員。 第七w條申報指令由會員以7有形席位報盤或無j形席位報盤方0式進入a交易主機。 有形席位報盤申報指令由會員通過設在交易大p廳w內5的交易席位輸入w交易主機;無b形席位報盤申報指令由會員經其櫃台系統處理後,通過無h形席位報盤系統自動輸送至交易主機。 設置交易大o廳p的,會員通過其派駐在交易大h廳b內7的交易員進行有形席位報盤。 進入j交易大w廳v的,限於j下t列人v員: (一u)登記注冊的會員交易員; (二j)場內2監管人d員; (三j)特許入h場的人k員。 第二z節 交易會員 第八o條具有中6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6下x簡稱「證監會」)認7可的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經交易所審核批准後可成為2會員。 第九n條根據證監會批準的業務許可,交易所核定會員的交易業務范圍。 第十b條會員在交易所辦1理席位開c通手7續後,才h能進行證券交易。 第十f一p條投資者參與w證券買賣,應當委託會員進行。 會員接受投資者委託並申報後,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交易、交收責任。 第三r節 交易席位 第十j二m條會員應當在交易所開o設一o個d或一t個m以4上t的交易席位(以4下m簡稱「席位」)。 第十w三o條席位的交易許可權由交易所規定。 交易所可以6根據市場需要設置專p用席位。專n用席位持有人c應當承擔會員的相關義c務。 第十u四條交易所可以7限制和調整席位數量。 第十v五u條會員應當保證每個g席位具備至少2一r種通信備份手8段。 第十n六1條經交易所同意,席位可以7在會員之x間轉讓。未經交易所許可,會員不a得將席位以7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m使用。 第四節 交易品種 第十h七x條下c列證券可以1在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 (一w)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 (二k)基金; (三s)債券(含企業債券、公1司債券、可轉換公1司債券、金融債券及x政府債券等); (四)債券回購; (五b)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品種。 第五z節 交易時間 第十x八y條交易日4為1每周一d至周五w。每個v交易日58:27至1:20為2集合競價時間,3:20至53:60、74:00至21:00為5連續競價時間。 國家法定假日3和交易所公5告的休市日1,交易所市場休市。 交易所認5為8必要時,經證監會批准,可以6變更交易時間。 第十c九m條交易時間內3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g作順延。 第六5節 交易信息 第二p十h條交易所每個k交易日7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股價指數等交易信息。 第二u十z一f條即時行情內2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最新成交價、當日2最高價、當日3最低價、當日2累計2成交數量、當日3累計8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三b個t價位買入b申報價和數量、實時最低三c個y價位賣出申報價和數量等。 第二k十w二x條即時行情通過通信系統傳輸至各會員,會員必須將其在營業場所予6以2公5布。 第二w十b三w條根據市場需要,經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6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1法和內8容。 第二t十n四條交易所編制反0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2報表、周報表、月6報表和年報表,並及t時向社會公8布。 第二c十z五e條交易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和分7類指數等,以0反1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第二j十g六3條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0式計6算。計6算公3式為8:報告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報告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報告期指數=———————————————————×基期指數 基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第二h十s七d條根據需要,交易所可以3調整指數設置和編制方7法。具體辦3法由交易所另行規定。 第二r十d八i條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8漲跌幅比0例超過3%(含2%)的前3隻證券,公4布其成交金額最大r的8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r成交金額;漲幅或跌幅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證券。 會員應當將前款規定的交易信息在營業場所予5以2公6布。 第二h十n九m條交易所市場產生的證券交易信息歸交易所所有。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f人j不h得擅自使用和傳播。

9. 可交換債券的優缺點

可交換債券可以為發行人獲取低利成本融資的機會。由於債券還賦予了持有人標的股票的看漲期權,因此發行利率通常低於其他信用評級相當的固定收益品種。
一般而言,可交換債券的轉股價均高於當前市場價,因此可交換債券實際上為發行人提供了溢價減持子公司股票的機會。例如,母公司希望轉讓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換取現金,但目前股市較低迷,股價較低,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一方面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價比率賣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與可轉債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還有風險分散的優點,這使得可交換債券在發行時更容易受到投資者青睞。由於債券發行人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不同,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並無直接關系。債券發行公司的業績下降、財務狀況惡化並不會同時導致債券價值或普通股價格的下跌,特別是當債券發行人和股票發行人分散於兩個不同的行業時,投資者的風險就更為分散。由於市場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風險分散的特徵可使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大大高於可轉債價值。
與發行普通公司債券相比,由於可交換債券含有股票期權,預計的還本壓力較普通債券減少,且在債券到期時一般不影響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因此可以降低發行公司的財務風險。在成熟的資本市場,可交換債券比可轉債更容易被分拆發售,即將嵌入的認股權證與債券拆開並且作為單獨的交易工具出售。 特 點:可以直接獲得資金,但在減持數量較大時容易對股價形成沖擊,從
而增大成本。此外,受證監會減持新規的限制,超過1%的減持需
走大宗交易系統,因此對於大規模減持而言,直接在二級市場上拋
售需要更長的時間,對企業的形象也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特 點:可以得到初始資金,相對於普通的債券融資方式,其利息成本低,
且可以實現溢價減持。由於轉股是個持續的過程,因此減持對市場
的沖擊小。發行債券是企業通過其信用融資的正常行為,而可交換
債券又是創新品種,有助於樹立正面的企業市場形象。

10. 大宗交易溢價率為負數,對股民來說是好是壞

股市債券都存在一個交易溢價的問題,這個溢價到底指的是什麼?從字面意義上來說,就是說它本來的本金票面價值是100,但是現在市面上它的交易價格到了110乃至120,這就叫交易溢價。

股票的溢價其實是很正常的,而且它是沒有什麼限制的,你也不受本金的影響,比如說這個股票初始發行的價格是30塊錢一股,但是因為公司發展狀況良好,大多數股民看好這個公司的情況,現在漲到了40塊錢,你現在買合不合適,那得看看這個公司的前景,如果你覺得它未來有繼續上漲的,可能你花40塊錢也值得,但是你要覺得他基本也就到這了,不會長得更高了,那你就不要投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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