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回段時間內接受的買答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㈡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2)股票競價和正常交易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㈢ 股票競價是怎麼操作,怎麼運行的,難道是購買人說,我出多少,像拍賣一樣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專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屬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㈣ 什麼是股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託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㈤ 競價時能買賣股票嗎
在競價時是可以買賣股票的。
1.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2.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3.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4.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 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㈥ 股票競價是什麼意思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競價的原則有三:其一成交量最大;其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其三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集合競價的結果對當日行情走勢具有極高的預測價值
㈦ 股票競價是啥意思
集合競價是指在抄規定時間襲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㈧ 股票市場上,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何區別,兩者又分別代表什麼意識。謝謝
你好,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兩種競價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別:
1、在時間上
集合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屬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未成交的委託單,投資者可以撤單。
2、交易方法不同: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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