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交易所對證券市場發展的意義
證券交易所發展的意義就是為各種類型證券提供充分便利的交易條件:為交易證券提供公開、公平、充分的價格競爭,以發現合理價格;實施公平、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與交易後服務。
② "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發展史"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簡述
我國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是清朝光緒末年(1891年)由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在這兩個交易所買賣的主要是外國企業股票、公司債券,中國政府的金幣公債以及外國在華機構發行的債券等。
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是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1920年,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
天津證券交易所在1952年關閉,舊中國的證券市場相繼消失。
1990年12月和1991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我國證券市場正式形成。(著重記住幾個重要的時間和重的事件)
十幾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特點:(市場、發行、投資者和監管四個方面)
1、市場發展日益規范有序
(1)發行制度由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
(2)股票發行方式不斷改進;
(3)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逐漸規范。
2、證券發行規模逐年擴大,品種結構日趨合理
到2000年為止,我國發行的證券品種已涵蓋了股票(A股和B股)、基金、 國債、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3、機構投資者的隊伍逐漸壯大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
1999年11月國務院頒布《證券投資者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大力培育證券投資基金。1998年3月,首批證券投資基金正式運作。(記住時間及其事件)
(3)其他機構投資者
從2000年9月8日開始,我國任何企業都可以投資於證券市場。1999年9月8日,中國證監會下發通知,明確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這三類企業可以進入證券市場進行投資。(三類企業入市)
4、監督手段法制化
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頒布了《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
1994年7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9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正式實施。
③ 韓國證券交易所的發展歷程
1956年2月11日,大韓證券交易所在首爾建立,標志韓國證券業開始啟動,不過當時,該交易所的交易活動以政府債券交易為主,股票交易很少。此後,隨著經濟發展,韓國資本市場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1963年對大韓證券交易所進行了重組,使之成為政府所有的非盈利公司,並更名為韓國證券交易所。
韓國KOSDAQ市場建立於1996年7月。成立KOSDAQ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扶植高新技術產業,特別是中小型風險企業,為這些企業創造一個直接融資的渠道。至2005年底,KOSDAQ擁有上市企業917家,市值700億美元,日均交易量達18億美元,年換手率875%,其交易活躍度在世界三十餘家新市場中僅次於NASDAQ。韓國證券市場是由債券市場發展起來的。
1956年,證券交易所第一次開盤的時候上市公司只有12個,買賣交易的品種也是國債為主。經濟開發5年計劃的推進和政府為了有效地扶持資本市場,還有企業公開政策的實施使韓國的證券市場在很短的時間內邁出了大踏步。證券交易所以活躍的有價證券的流通和形成公正的價格為第一,而且改善交易方法。1975年實施了POST買賣制度,1988年並行電子買賣,1997年 9月開始全部施行電算系統。為了證券業務的自動化建立和改善了基礎建設,使實現了證券交易所的現代化和科技化。根據有價證券證券買賣的結算業務的順利進行,有效地管理和保管有價證券,1974年成立了證券代替結算株式會社(現在證券委託院)。為了證券市場的電算化,1977年成立了證券電算株式會社。證券市場的逐漸擴大,1979年般到了現在的場地 - 汝矣島,現在小島 - 汝矣島成了韓國舉足輕重的金融寶島。
1992年開始外國商人直接在韓國的股市上自由交易,1996年上市股價指數期貨市場,1997年又開設股價直屬期權市場,使韓國的證券交易所成了名副其實的世界性的交易所。美國,英國,日本等60多個國家的國內外投資者通過國內外分布的50多個會員證券公司買賣韓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④ 證券交易所是干什麼的為什麼中國只有兩個證券交易所
一、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二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再報國務院進行批准。
2、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制定章程。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3、證券交易所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交易所字樣。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證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稱。
二、中國股市為什麼要分兩個交易所:
因為1990年和1991年時股市交易不像現在這么方便,以前沒有電話季托,也沒有網上交易,買賣股票都要在證券交易所,而深圳和上海又是當時飛速發展的主要城市,這樣開設兩個交易所也就方便了當時的管理。
上海是老金融中心,深圳是新興的經濟特區,金融就是融金,有錢才有發展,上海和深圳都是中央的心尖子,最後就平起平坐的一邊一家交易所,
上海主要是老國企+央企還有規模比較大的製造企業等,是和上海的實際情況相契合的,而深圳是中小企業的天堂,所以深圳的上市公司多為中小企業和私企。
(4)證券交易所的發展現狀擴展閱讀: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⑤ 證券的發展歷程
1603年,在共和國大議長奧登巴恩維爾特的主導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們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國家一樣,如今他們又創造出一個前所未有的經濟組織。
荷蘭萊頓大學歷史系 教授 維姆·范登德爾: 是的,可以這么說。它是第一個聯合的股份公司,為了融資,他們發行股票,不過不是現代意義的股票。人們來到公司的辦公室,在本子上記下自己借出了錢,公司承諾對這 些股票分紅,這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籌集資金的方法。
荷蘭阿姆斯特丹歷史博物館館長洛德韋克·瓦赫納爾:
他們聚集了650萬的資金,差不多相當於300萬的歐元,而那時候,這些錢值幾十億,用這些錢他們建立了公司。
通過向全社會融資的方式,東印度公司成功地將分散的財富變成了自己對外擴張的資本。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長的女僕也成了東印度公司的股東之一。
成千上萬的國民願意 把安身立命的積蓄投入到這項利潤豐厚,同時也存在著巨大風險的商業活動中,一方面是 出於對財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為荷蘭政府也是東印度公司的股東之一。政府將一些 只有國家才能擁有的權利,摺合為25000荷蘭盾,入股東印度公司,這就大大增加了東印度 公司的許可權和信譽。
荷蘭萊頓大學歷史系 教授 維姆·范登德爾:
(政府給東印度公司的特權是)可以協商簽訂條約,發動戰爭,這樣它就成了在亞洲的獨立主權個體,或者說從南非到日本的整個地區,它都可以像一個國家那樣運作。
在一切准備妥當之後,東印度公司的船隊出航了。西班牙國王幾乎是用鄙夷的態度對待這個不自量力的挑戰者。但是,在東印度公司成立後的短短五年時間里,它每年都向海外派出50支商船隊,這個數量超過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隊數量的總和。
荷蘭阿姆斯特丹歷史博物館館長洛德韋克·瓦赫納爾:
前十年他們(東印度公司)沒有付任何的利息,因為投資者喜歡把錢投到造船、造房子,以及在亞洲建立一個貿易王國上面。做完這些,十年後,公司第一次給股東派發了紅利。
連續十年不給股東們分紅利。這樣的經營方式為什麼能夠得到投資者的認可?
這是因為:荷蘭人同時還創造了一種新的資本流轉體制。1609年,世界歷史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誕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願意,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可以隨時通過股票交易所 ,將自己手中的股票變成現金。
早在四百多年前,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中,就已經活躍著超過1000名的股票經紀人。他們雖然還沒有穿上紅馬甲,但是固定的交易席位已經出現了。
這里成為當時整個歐洲最活躍的資本市場,前來從事股票交易的不僅有荷蘭人,還有許許多多的外國人。大量的股息收入從這個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的院子,流入荷蘭國庫 和普通荷蘭人的腰包,僅英國國債一項,荷蘭每年就可獲得超過2,500萬荷蘭盾的收入,價值相當於200噸白銀。 舊中國
證券在中國屬於舶來品,最早出現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現的證券交易機構也是由外商開辦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上市證券主要是外國公司的股票和債券。
1872年,設立的輪船招商局是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企業。
1914年,北洋政府頒布的《證券交易所法》推動了證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開設證券經營業務。
1918年,中國人在北平成立了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1920年,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當時中國規模最大的證券交易所。
新中國
1984年11月,中國第一股——上海飛樂音響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並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會籌資,成為第一家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的集體所有制企業。
1986年9月26日,新中國第一家代理和轉讓股票的證券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上海信託投資公司靜安證券業務部宣告營業,從此恢復了中國中斷了30多年的證券交易業務。
1986年11月14日,鄧小平會見紐約證券交所董事長約翰.范爾霖,並向其贈送了中國第一股——飛樂音響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發展銀行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成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4月,經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7月3日正式營業。
1991年7月1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股票帳戶,逐漸取代股東名卡。 1991年7月1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向社會公布上海股市8種股票的價格變動指數,以准確反映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以後上海股市價格的總體走勢,為投資者入市及從事研究提供重要依據。
1991年8月2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北京成立。
1991年10月31日,中國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招股,這是中國股份制企業首次發行B股。
1992年元月,一種叫「股票認購證」的票證出現在上海街頭,向市民公開發售。誰會想到,就是一張售價僅30元的認購證,改變了很多人一生的命運。股票認購證的發行象徵中國的股份制改革一個開端,證券市場從此進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長期。
1992年1月19日,鄧小平從即日起視察深圳四天,在了解了深圳股市情況後,他指出:「有人說股票是資本主義的,我們在上海、深圳先試驗了一下,結果證明是成功的,看來資本主義有些東西,社會主義制度也可以拿過來用,即使錯了也不要緊嘛!錯了關閉就是,以後再開,哪有百分之百正確的事情。」
1992年1月13日,興業房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它是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後第一家新上市的股票,也是全國唯一上市交易的不動產股票。
1992年2月2日,上海申銀證券公司與上海聯合紡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定協議,發行中國第一張中外合資企業股票。
1992年2月21日,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特種股票上市。這是中國第一張上市交易的B股股票。
1992年3月2日,進行1992股票認購證首次搖號儀式。
1992年3月21日,全面放開股價,實行自由競價交易。
1992年7月7日,深圳原野股票停牌。
1992年8月10日,深圳發售1992年新股認購抽簽表,出現百萬人爭購抽簽表的場面,並發生震驚全國的「8.10風波」。
1992年8月11日,上海股市第一次狂瀉,三天之內,上證指數暴跌400餘點。
1992年9月24日,國務院副總理朱鎔基視察深圳時表示:「股票上市的信心和決心堅定不移,深圳和上海要辦成全國的股票交易中心,為全國服務。」
1992年10月19日,深圳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1992年認股權證,發行總量為26403091張。這是中國首家發行權證的上市企業。
1992年12月,由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部、上海社會科學院、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各大專業銀行及證券公司等聯合編審的《上海證券年鑒·1992》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是中國大陸第一本證券年鑒。
1993年4月1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市行情藉助衛星通信手段傳送到北京亞運村的建行北京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利用衛星通信技術傳送行情在中國尚屬首次。
1993年4月22日,經李鵬總理簽署的國務院令第112號,《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正式頒布實施。
1993年5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分類股價指數首日公布。上證分類指數分為工業、商業、地產業、公用事業及綜合共五大類。
1993年5月5日,中國首部期貨市場法規——《期貨經紀公司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公布。
1993年5月22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決定,STAQ和NET兩系統的法人股交易市場進行整頓,暫不批准新的法人股上市交易。
1993年6月1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編制的「中華股價指數」正式向各會員公司和國內外信息媒介發布,這是證券市場發展進程中又一「界標」。
1993年6月29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成為中國內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國有企業。
1993年7月7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證券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全文共分8章,分別就證券交易所的設立、組織、活動、解散等具體問題做了詳細規定。
1993年8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所有上市A股均採用集合競價 。
⑥ 東京證券交易所的發展趨勢
交易業務國際化
70年代以來,日本經濟實力大增,成為世界經濟強國。為適應日本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的國際化需要,日本證券市場的國際化成為必然趨勢。為此,日本政府自70年代以來全面放寬外匯管制,降低稅率,以鼓勵外國資金進入日本證券市場,使國際資本在東京證券市場的活動日益頻繁。1988年,日本政府允許外國資本在東京進入場外交易;1989年,又允許外國證券公司進入東京證券交易所,使東京證券交易所在國際上的地位大大提高。
市場管理自由化
1975 年以後,日本政府逐步放寬對銀行和證券公司的管制,允許銀行參與證券業務。1987年6月,大藏省允許都市銀行、地方銀行、長期信用銀行、信託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從事股票信用買賣業務,使證券市場管理趨向自由化。
證券投資機構化
戰後一段時期,個人投資者一直是推動證券交易的主體,日本機構投資者購買股票、債券的比重逐年增加。1987年,機構投資者所佔比重已達50.5%,大大超過了個人投資者(佔36.1%)。隨著證券市場上競爭日益激烈和風險不斷增大,機構投資者的地位將進一步上升,逐步取代個人投資者成為證券交易的主體。
債券市場進一步擴大
1)伴隨著日本經濟發展速度的放慢,一方面要求大量的公共投資以刺激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又由於稅收減少,公共投資缺乏資金來源。為了填補這一投資缺口,日本政府勢必逐年增加國債發行量,促進債券市場以國債為中心進一步擴大。
2)轉換公司債的大量流行,將取代部分股票成為股份公司的籌資手段,並因其自由轉換股票的靈活性而進一步得到推廣。
⑦ 我過證券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我國證券市場現狀如下: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代,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情況下,證券和證券市場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90年12月19日,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家證券交易所—上海真股權按交易所正式開業,1991年7月3日第二家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也正式開張營業,這也標志著改革開放以後,中國證券市場正式形成。1981年至1987年年均國債發行規模僅為59.5億,90年代則達到數千億,而1997年有餘各方面的原因,國債發行規模達到了2412億元人民幣。實踐是證明真理的唯一標准,改革開放的路子是一條正確的選擇,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為證券市場的發揮在那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而證券市場的建立跟發展則反饋投資行業體制改革,推動了我國經濟結構的完善,從而推動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快速發展,為我國持續創造世界GDP增速第一的奇跡提供了強有力地支持。
存在的問題如下:
山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
一,證券規模過小
雖然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速度很快,但是從整體規模來看,仍然有很大不足,與發達國家相比,也顯得很不成熟,以股票市場為例,全世界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平均比例為8%左右,發達國家如英、美均在20%以上。此外,從股市總市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看,世界平均30%左右,美、英、日等國家均在80%以上,而我國僅僅為24.2%,況且在總市值中還包括大部分不流通市值,由此可見,我國證券市場規模很小,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間有著很大的差距,但也可以看出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有著很大的潛力可以開發。下圖為2006年的中國證券公司與其他國家間的比較。
二,資本品種類不足
資本品種類、金融衍生工具無法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需求,也無法滿足我國國內企業多層次發展的大量融資需求。在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中,資本市場工具種類繁多,以香港資本市場為例,目前國際市場上的資本品種類80%以上已被其採用,在股票市場上,不僅出現了期指.期貨.期權,認證股權等投資品種類,甚至美國國家出現欠條的金融衍生品,這類金融衍生工具有超過現貨市場的勢頭。香港上市公司在債券市場的集資形式也很多樣化,在票據,債券,存款證三種形式的基礎上,出現了變息工具,浮息工具,信用卡應收債權等多種形式,目前香港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的衍生工具以增達129種,而我國大陸的證券市場除股票外,6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幾乎沒有,而1至5年的資本品種類又受到了種種限制,不流通股占的比例也遠遠比發達國家大得多,這極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 在大部分成熟市場和一些新興市場上,交易所除進行股票、債券的現貨交易外,還有股指期權、期貨產品,以及大量的個股期權期貨產品進行交易。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等結構性產品十分普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增長迅速,資產證券化產品和房地產信託基金產品(REITs)也非常發達。相對來說,中國證券市場交易品種則過少
三,我國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
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包括信息披露制度跟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是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不夠公開的情況,證監會最近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對隆基股份、勤上光電、華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的情況。近期竟然能發現八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在我國絕對不僅僅只有這八家上市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從中就可以看出很嚴峻的問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被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得保障與實現制度不健全,使得投資者投資時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嚴重打擊了投資者的積極性。法規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導致一些證券交易的環節無法可依,加上對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執行不力,證券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四,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信息披露不透明
從相關市場信號、各方面數據、相關新聞來看,財務造假、虛增利潤、信息披露等方面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日前,中國證監會通報了勤上光電(002638,股吧)、隆基股份(601012,股吧)、華塑股份、青鳥華光(600076,股吧)、海聯訊(300277,股吧)、承德大路、西藏天路(600326,股吧)、宏磊股份(002647,股吧)8家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這8家公司已被正式立案調查。在新股IPO環節中,上市時優良的業績與一季度、半年報業績數據完全大變樣,有的公司還出現上市時每股盈餘一元多,上市後季報、年報就虧損的情況。這些都可能顯示出在IPO上市審報環節,財務報表造假的可能。從信息披露環節來看可以說仍然具有較大的努力來完善。
五,市場監管力度不夠
我國證券監管體制還沒有實現集中統一管理的目標,依據相關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只會對股票、期貨市場進行監管,而對債券市場沒有實際的監管權力,債券市場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進行監管,從而導致了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方面存在多頭管理的格局,各個部門相互自檢的協調作用比較差,所以目前很多問題只靠監管會很難勝任,,而我國各監管部門之間不協調,職能層次不明晰,沒有一套嚴密有效的措施確保其履行職能,並使其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事發後才會嚴厲制裁的情況,降低了監管的效率。而且我國證券市場中的潛規則也是我國市場有效監管的重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