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易費用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一、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的處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合並方為企業合並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為企業合並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3.企業合並以外的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方發生的評估、審計費用也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此時是把該中介費用看作為沉沒成本,並不是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直接相關費用)。出題時一般說的是手續費用等必要支出(見下面二、3的總結)
二、直接相關費用的處理
1.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確定是享有的被合並方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確定的。
2.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這里有不同的處理。
(1)注會教材中是把該直接相關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2)注稅教材沒有明確說明,只是說合並成本是以支付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之和確定的。
(3)2010企業會計准則,在長期股權投資部分(34頁)是合並成本是以支付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之和確定,在企業合並部分(325頁)的表述是企業合並成本包括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並支付的現金或非現金資產、發行或承擔的債務、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等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以及企業合並中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之和。此時把直接相關費用計入了成本。
3.企業合並以外的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方在購買過程中支付的手續費等必要支出,計入成本。
根據上述可以看出,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不屬於直接相關費用,也不是您所理解的交易費用,在出題時,企業合並一般是說合並過程中發生的是審計等中介費,對於非合並的情況,通常的說法是支付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那麼雖然上面的解釋存在異議,但一般不會影響做題的判斷。
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或債務證券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的處理
投資企業作為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初始確認金額。這里不區分合並還是非合並,都是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綜上所述,金融資產的相關交易費用也可以理解為發行股票、債券的發行費用;而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費用,有直接相關費用、審計評估費等中介費用,以及為取得長期股權投資而發行股票債券相關傭金手續費。
『貳』 交易費用名詞解釋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又稱交易費用,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Coase, R.H., 1937)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論的根本論點在於對企業的本質加以解釋。由於經濟體系中企業的專業分工與市場價格機能之運作,產生了專業分工的現象;但是使用市場的價格機能的成本相對偏高,而形成企業機制,它是人類追求經濟效率所形成的組織體。由於交易成本泛指所有為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因此很難進行明確的界定與列舉,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種類的交易成本。
交易費用是指在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包括傳播信息、廣告、與市場有關的運輸以及談判、協商、簽約、合約執行的監督等活動所花費的成本。這個概念最先由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生產成本之外引入經濟分析中。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又稱交易費用。交易成本理論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Coase, R.H., 1937)所提出。他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認為交易成本是「通過價格機制組織生產的,最明顯的成本,就是所有發現相對價格的成本」、「市場上發生的每一筆交易的談判和簽約的費用」及利用價格機制存在的其他方面的成本。
交易成本曲線圖
交易成本曲線圖
所謂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人們自願交往、彼此合作達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關系成本。它與一般的生產成本(人—自然界關系成本)是對應概念。從本質上說,有人類交往互換活動,就會有交易成本,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系統化的工作是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威廉森做的。威廉森最先把新制度經濟學定義為交易成本經濟學。他廣泛考察和研究了資本主義的各種主要經濟制度,包括市場組織、對市場的限制、工作組織、工會、現代公司(包括聯合企業與跨國公司)、公司治理結構、壟斷與反壟斷和政府監管等等,並開創性地把交易成本的概念應用到對各種經濟制度的比較和分析中,建立了一個全新的分析體系。威廉森在1980年代初期出版《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一書,已成經濟學的經典名著,影響至今不衰。可以說,他是科斯思想的集大成者,如同孟子是孔子思想的繼承者和集大成者一樣。
『叄』 股票交易費用,是什麼意思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包括: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08-1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車主貸] 有車就能貸,最高50萬
https://b.pingan.com.cn/station/activity/loan/qr-carloan/loantrust.html?source=sa0000632&outerSource=bdzdhhr_zscd&outerid=ou0000250&cid=bdzdhhr_zscd&downapp_id=AM001000065
『肆』 交易費用理論的基本觀點是什麼
交易費用
交易成本 (又稱為交易費用) 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指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
交易費用的思想由科斯在1937年,《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而後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最基本的概念。科斯認為,交易費用應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產權的費用;發現交易對象和交易價格的費用;討價還價、訂立合同的費用;督促契約條款嚴格履行的費用。
學術界一般認可交易費用可分為廣義交易費用和狹義交易費用兩種。廣義交易費用包括一切非魯濱遜經濟中出現的費用,即為了沖破一切阻礙,達成交易所需要的有形及無形的成本。狹義交易費用是指市場交易費用,即外生交易費用。包括:搜索費用,談判費用以及履約費用。
楊小凱等經濟學家創立的新興古典主義經濟學區分了兩種不同類型的交易費用:外生交易費用和內生交易費用。外生交易費用在交易過程中直接或間接發生,是客觀存在的實體費用;內生交易費用則包含了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機會主義等,是需要以概率和期望值來度量的潛在損失可能性。
按照大多數學者認同的觀點,交易費用是使用市場機制時發生的「制度費用」。例如,諾思認為,正的交易成本的存在使經濟過程產生摩擦,它是影響經濟績效的關鍵因素。張五常也持類似觀點,他認為,好的經濟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協調成本,即節省交易費用;不好的經濟制度則會提高社會的協調成本,即增加交易費用。
以國際貿易為例,列舉如下:
搜尋成本 (Searching Cost):包括尋找最適交易對象的成本及尋找交易標的物的成本。
協議成本 (Negotiating Cost):指交易雙方為消除歧見,所進行談判與協商的成本。
訂約成本 (Contracting Cost):當雙方達成共識而進行交易時,簽訂契約所投入的成本。
監督成本 (Monitoring Cost):指契約簽訂後,監督對方是否依約執行的成本。
違約成本 (Enforcement Cost):指契約簽訂後,當交易一方違約時,另一方為激勵契約之履行所花費的成本。
交易成本理論
搜尋成本:依產品的屬性而有不同的資訊搜尋成本。(Degeratu et al. (2000))
談判成本:網路可降低交易中的談判成本。(O'Connor and O'Keefe (1997))
監督成本:網路的互動性可降低資訊的不對稱; 網路降低監督成本。(Papows et al. (1999) ;Dutta, Kwan and Segev (1998))
契約訂定成本:網際網路可減少締約過程中不必要的成本;網路具降低締約成本。(Tapscott (1997);Dutta et al. (1998))
交易成本的衡量:消費者的交易過程分七個階段:搜尋、比較、測試、協商、付款、遞送、售後服務。(Liang and Huang (1998) )
參考七個階段之交易成本 (Liang and Huang (1998)) ,並參照消費者決策過程劃分為三階段,而各階段所發生之交易成本分別為:
購買評估階段:包括搜尋成本、比較成本、測試成本。
購買行為階段:包括訂購及付款成本。
購後行為階段:包括傳送成本。
張五常的看法
根據中國經濟學家張五常的看法,這個概念叫做交易費用。
定義
任何不會在一人經濟 (猶如魯賓遜漂流記的狀況) 內出現的機會成本。由於一人經濟內不可能構成社會,所以也沒有制度和經濟組織。張氏亦認為,交易費用就是制度費用 (Institutional cost) 。
任何不牽涉直接生產的機會成本。但它並不一定牽涉到實質的交易。
如果交易費用等於零,就沒有市場和企業。而產權的選擇將會是不確定,因為用任何種類的產權,也可以在毫無成本下達到交易。
例子
在一人世界內不可能有偷竊的行為。所以在社會中,任何防止偷竊所帶來的機會成本都是交易費用。(如安裝門鎖、閉路電視等)
在一人世界內不需要律師,所以在社會內,訓練律師、聘請律師的費用都是交易費用。
『伍』 交易費用到底指些什麼
交易費用是制度經濟學中的一個概念
交易費用是依靠市場交易配置經濟資源所需付出的成本。由英國出生的經濟學家科思於1937年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提出。其內容包括:(1)市場信息成本。即有關收集和傳播市場信息的費用,其中最主要的是關於價格信息的費用。(2)合同談判成本。即為訂立合同而進行談判所支出的費用。(3)合同履行成本。即為使合同得以履行而必須支出的費用,如制度與執行經濟法和進行訴訟的費用。(4)運輸成本。科思認為,企業的作用就在於可以降低交易費用,從而增加社會福利。交易費用的概念在20世紀60年代廣泛使用,成為西方現代所有權理論的一個基本概念,用以說明私有財產的產生原因。
『陸』 樓主你好,請問什麼是經濟學所講的「交易費用」,越通俗越好o( ̄ε ̄*)
不是,運輸費和交易費是兩個不同的費用!交易費包括運輸費,則運輸費就是單獨的費用!
『柒』 交易費用理論的交易費用
所謂交易費用是指企業用於尋找交易對象、訂立合同、執行交易、洽談交易、監督交易等方面的費用與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談判成本、簽約成本與監督成本構成。企業運用收購、兼並、重組等資本運營方式,可以將市場內部化,消除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從而降低交易費用。
科斯的這一思想為產權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科斯的思想在很長時間內一直被理論界所忽視,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引起經濟學家的廣泛重視。
『捌』 交易費用的含義、性質特徵是什麼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包括傳播信息、廣告、與市場有關的運輸以及談判、協商、簽約、合約執行的監督等活動所花費的成本。這個概念最先由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生產成本之外引入經濟分析中。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又稱交易費用。 交易成本理論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Coase, R.H., 1937)所提出。他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認為交易成本是「通過價格機制組織生產的,最明顯的成本,就是所有發現相對價格的成本」、「市場上發生的每一筆交易的談判和簽約的費用」及利用價格機制存在的其他方面的成本。
特徵
交易商品或資產的專屬性(asset specificity)─交易所投資的資產本身不具市場流通性,或者契約一旦終止,投資於資產上的成本難以回收或轉換使用用途,稱之為資產的專屬性。
交易不確定性(uncertainty)指交易過程中各種風險的發生機率。由於人類有限理性的限制使得面對未來的情況時,人們無法完全事先預測。加上交易 過程買賣雙方常發生交易信息不對稱的情形下。交易雙方因此透過契約來保障自身的利益。因此,交易不確定性的升高會伴隨著監督成本、議價成本的提升,使交易 成本增加。
交易的頻率(frequency of transaction)交易的頻率越高,相對的管理成本與議價成本也升高。交易頻率的升高使得企業會將該交易的經濟活動的內部化以節省企業的交易成本。
『玖』 交易費用理論的介紹
交易費用理論是整個抄現襲代產權理論大廈的基礎。1937年,著名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Ronald·Coase)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費用」的思想,1969年阿羅第一個使用「交易費用」這個術語,威廉姆森系統研究了交易費用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以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機制,由於存在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與小數目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節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代替市場的新型交易形式應運而生。交易費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企業採取不同的組織方式最終目的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
『拾』 交易費的內涵和外延
交易用度論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傳播以後,受到人們極大關注,已經成為現代經濟學的中心議題和異軍突起的一支。交易用度概念被頻繁地用於各種經濟現象的分析,並被逐漸吸收進主流學派的理論中。交易用度論影響日益增大的同時,對它的批評和指責也逐漸增加。其主要意見以為交易用度概念定義太寬,運用得太濫。按斯坦利·費希爾的代表性說法就是:「交易用度在理論上就有一個現成的壞名聲……,這部分原因是由於人們懷疑,是否只要祈求於規定了適當的交易用度就能使幾乎任何事物都公道化。」[1]交易用度的廣泛應用甚至激起了一些學者的憤怒,以至於招致一些尖刻的諷刺。對於如此對立的態勢,人們不禁要問,交易用度論怎麼了?是不是的確定義太寬了,超出了它應有的范圍和應用的領域?交易用度概念的邊界在哪裡?
為交易用度論做出突出貢獻的威廉姆森在這場挑戰眼前沒有沉默,他意識到批評的核心在於以為交易用度定義太寬,也以為有必要對它的定義進行解釋。在《交易用度經濟學:契約關系的規制》一文中,他提出了這個任務,但是並沒有給予回答,而是轉向交易用度維度的刻劃。也許在他看來,對交易用度維度的刻劃,即,對能夠引起不同交易用度的不同交易特徵的描述有助於理解交易用度的含義。但是顯然,關於交易用度含義的爭論和分歧並沒有因此而解決。筆者以為,有必要對於各種相互競爭,相互補充的交易用度概念進行比較,對交易用度概念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