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停牌規則
創業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中當股價相較於開盤價上漲超過30%或下跌超過30%時停牌一次,當股價上漲超過60%或下跌超過60%時進行第二次停牌。兩次停牌各停牌10分鍾,之後一直到收盤都不會再停牌,當停牌時間跨越14:57時,股票於14:57復盤開始進行收盤集合競價。停牌期間投資者可正常的進行下單和撤單,如果不撤單恢復交易後可正常成交。
前5個交易日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聚合競價,再進行收盤聚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聚合競價。
創業板新股停牌規則: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首次達到30%,停牌10分鍾,復牌後漲跌到60%的,再停10分鍾,不過停牌的時間不管多長,都要在14:57復牌。
異常交易停牌規則: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至少停牌1個交易日。
特別停牌介紹:
除了上述盤中臨時停牌規則外,創業板股票還有特別停牌的規則。一般一隻創業板的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漲跌幅累計幅度達到100%,連續30個交易日累計漲跌幅達到200%時屬於股價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會進行特別停牌,停牌的時間沒有具體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漲跌幅達到30%時也有可能會被特別停牌。此外交易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股價嚴重異常波動的情況也會被特別停牌。
拓展資料:
什麼是股票停牌:
股票停牌是指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的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股票停牌的原因: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2.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3.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股票臨時停牌一般要多久:
1、上市公司預計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1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應當在原定復牌日一周前向本所申請繼續停牌,繼續停牌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
2、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向本所申請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