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068 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品種
跨區跨省(以下簡稱「省間」)電力中長期交易品種有省間電力直接交易、省間外送交易和省間合同交易。
省間電力直接交易 是指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售電公司按照自願參與的原則直接進行的購售電交易,相應電網企業按規定提供輸配電服務。
省間外送交易 是指發電企業與電網之間、送受端電網之間開展的購售電交易,相應電網企業按規定提供輸配電服務。
省間合同交易 是指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實現市場主體之間合同電量的有償出讓和買入,也稱發電權交易。主要包括三種形式: 合同回購、合同轉讓和合同置換 。合同回購是指售電方回購部分電量,合同轉讓是指將電量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合換置換是指購售雙方將各自的合同執行時段進行置換。
❷ 電力企業信息報送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電力監管,規范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信息報送行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向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報送與監管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適用本規定。第三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信息遵循真實、及時、完整的原則。第四條電力監管機構根據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的信息,對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依法從事電力業務的情況實施監管。第二章報送內容第五條從事發電業務的企業應當報送下列信息: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簽訂和履行並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的情況;
(三)上網電價情況;
(四)電力安全生產情況;
(五)電力監管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第六條從事輸電業務的企業應當報送下列信息:
(一)電網結構情況,網內發電裝機分布和容量情況;
(二)簽訂和履行購售電合同的情況;
(三)執行輸電電價情況;
(四)輸電成本構成及其變動情況;
(五)電力安全生產情況;
(六)電力監管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第七條從事供電業務的企業應當報送下列信息:
(一)提供供電服務的情況;
(二)提供電力社會普遍服務的情況;
(三)執行配電電價、銷售電價的情況;
(四)供電成本構成及其變動情況;
(五)電力安全生產情況;
(六)電力監管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第八條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報送下列信息:
(一)電力系統運行基本情況;
(二)執行電力市場運行規則、電力調度規則和電網運行規則的情況;
(三)跨區域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送電情況和電能交易情況;
(四)簽訂和履行並網調度協議的情況;
(五)電力安全生產情況;
(六)電力監管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第三章報送程序第九條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區域監管局城市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城市電監辦)轄區內的電力企業、省級電力調度機構向城市電監辦報送信息。城市電監辦匯總後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區域監管局(以下簡稱區域電監局)。
未設立城市電監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電力企業、省級電力調度機構,直接向所在區域電監局報送信息。第十條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所屬區域電網公司、區域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向區域電監局報送信息。第十一條區域電監局匯總本轄區內的信息,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第十二條中央電力企業、國家電力調度機構向電監會報送信息。第十三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指定具體負責信息報送的機構和人員,並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第十四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信息,應當經本單位負責的主管人員審核、簽發,重要信息應當經主要負責人簽發。第四章報送方式第十五條電力監管機構根據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信息的內容,確定具體的報送形式和期限。第十六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報送信息。第十七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信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表、提交報告或者提供有關材料。第十八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信息應當符合下列期限要求:
(一)日報應當在下一日12時前報出;
(二)周報或者旬報應當在下一周或者下一旬的第2日前報出;
(三)月報應當在下一月的8日前報出;
(四)季報應當在下一季度的第12日前報出;
(五)年報快報應當在下一年的1月20日前報出;
(六)年報應當在下一年的3月20日前報出。
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按照電監會的有關規定將與監管相關的信息系統接入電力監管信息系統,報送有關實時信息。
電力安全生產信息、企業財務信息的報送期限,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九條電力監管機構根據履行監管職責的需要,要求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即時報送有關信息的,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報送。
❸ 2021年電費漲價最新消息現在電價格多少錢一度-萬年歷
今年電價迎來了一波上調,這次改革後各省電價多少錢一度電呢?據了解,以湖北為例,湖北10月增量交易,成交價格499.32元/兆瓦時,按基準價0.4161元/千瓦時算,漲幅20%。一起來看看2021年電費漲價最新消息。
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明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並將燃煤發電交易價格上下浮動范圍擴大到均不超過基準電價的20%。文件下發後,部分省份陸續組織開展了深化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的首次交易。
湖北:較基準價上浮20%
湖北10月增量交易,成交價格499.32元/兆瓦時,按基準價0.4161元/千瓦時算,漲幅20%。
山東:均價較基準電價上浮19.8%
10月15日,為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緩解全省電力保供壓力,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山東能源監管辦要求,山東電力交易中心在文件生效當日率先組織開展了深化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的首次交易,共有49家燃煤發電企業(97台機組)與79家售電公司和5家電力用戶參與,成交電量110.7億千瓦時,成交均價較基準電價上浮19.8%。
江蘇:較基準價上浮19.94%
為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疏導燃煤發電企業因煤炭價格大幅上漲帶來的成本倒掛、嚴重虧損情況,緩解企業生產經營壓力,切實保障全省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江蘇省及時調整了相關規則和價格上浮20%的幅度(最高價469.2元/兆瓦時),於10月15日組織開展了10月中旬月內掛牌交易。
本次交易共成交電量19.98億千瓦時,成交均價468.97元/兆瓦時(比江蘇燃煤基準價高7.797分/千瓦時,上浮19.94%)。此次交易是江蘇省在《通知》開始實施的首日組織開展的市場交易。
貴州:較基準價上浮19.97%
10月21日下午,隨著11月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成功交易,貴州成為在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南方區域內率先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落實「基準價+上下浮動」的省份,此次交易成交電價0.4217元/千瓦時,較基準價上浮19.97%。
國網東北分部:完成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首筆省間電力交易
國網東北分部於2021年10月21日組織召開了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東北電網省間電能交易啟動會。
會後東北分部迅速響應,隨即協調各省區電力公司及燃煤發電企業,組織開展10月中旬月內省間掛牌電力交易,本次交易共成交電量1億千瓦時,此筆交易為《通知》下發後東北地區的第一筆省間交易,標志著東北地區跨省電力交易正式啟動,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落地實施。實現了計劃比例分電向市場化交易的平穩過渡,同時也實現了歷史性突破,蒙東市場化交易火電落地黑龍江,打破了蒙東火電不能北送的歷史,實現更大的范圍由市場來優化配置資源,更大范圍疏導火電企業的燃煤成本。
另外,受政策影響,部分地區相關方案尚未明確,延期組織交易。
安徽:延期組織2021年10月份月內以及11月份、12月份月度集中直接交易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月15日發布通知稱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對電力市場產生一定影響。鑒於我省相關落實具體措施尚未明確,原定於2021年10月19日-20日組織開展的10月份月內集中直接交易與11月份、12月份月度集中直接交易延期組織,具體組織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重慶:暫停2021年11月電力直接交易
重慶電力交易中心10月14日發布通知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對電價市場化改革、電價機制等提出了新要求,目前重慶市的實施方案尚在研究制定中,為此決定暫緩組織11月電力直接交易(交易時間另行通知)
本文內容回顧,2021年電價格多少錢一度?據了解,今年電費迎來了一波漲價,比如湖北10月增量交易,成交價格499.32元/兆瓦時,按基準價0.4161元/千瓦時算,漲幅20%。
❹ 什麼是農電體制改革
農電工即是農電體改前為農村生活、農業、生產等用電服務的村電工, 體改後被國家電網公司收編為「專職電工」。也是為電力部門--電網公司的專職電工。據統計全國專職電工從業人數達到60萬,已經超過國電公司員工。從1998年開始實施「兩改一同價」至今,我國的農電體制改革已經走過了6年。然而由於國家電網總公司沒有嚴格按照國務院國發[1999]2號文件中的精神來落實體制改革,使得現今的農電管理中出現了很多矛盾與問題。結合自己在基層工作中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國家電網公司的「新奴隸」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用工身份不同。電力系統還帶有深深的計劃經濟色彩,農電、「國電」二元體制 、等級壁壘森嚴,導致在農電管理的體制中,形成了用工制度的不同和用工身份的不同。 國電公司的員工是全民合同工 、集體工等,而專職電工現在被國家電網公司編為專職電工。在系統垂直管理的今天(農村供電所掛的排子同樣掛的是國家電網公司的牌子,可拿的工資是國家電網公司員工的工資的1/3還不到),各級電力公司仍把農電管理視為一個包袱,把專職電工當作最廉價勞動力,把農電管理人員當著「新奴隸」。
二、 同工不能同酬。專職電工的工資少,壓力大,工作量多,所做的工作比其國電公司正式職工多幾倍,但工資收入卻少幾倍--只有5--6百元;國電公司的員工拿著少則2千元、多則4-8千元的月工資,還加股金。專職電工事實上已經是全職電工, 並非「半農半工」 ;有相當部分專職電工為完成超負荷的工作任務甚至還動員家人的力量上陣!相同的在國家電網公司的牌子下工作,不相同的工作任務,收入卻更如此懸殊成反比怎能讓專職電工不寒心?
三、工資來源問題。雖然已經同網同價,但是專職電工的工資來源是維護費,國電職工的工資來源是電價利潤;專職電工的工資是任由國電職工考核發放。專職電工每天從事的是國電公司的員工都不願意乾的「臟、累、差、煩」的工作,無論是陰晴雨雪都得去做,哪一點做的不好,那麼該月本來就微薄的工資就會被扣的七零八落,所剩無幾;重者甚至被「清理門戶」--開除辭退!
三、 勞保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不同。國電員工的各種社會保險一應俱全,而專職電工呢 ?國電公司員工的勞保服一個標准--檔次高點,專職電工是另一個標准--檔次差點 ;逢年過節國電公司員工得魚得肉得獎金,冬有烤火費夏有降溫費,而專職電工只能默默的看著老天爺-- 六月炎炎烈日下得烤火費、冰天雪地中得降溫費;專職電工工作再努力再突出只能當一線職工 ,因為你姓「農」永遠當不上管理人員。
四、 在我國高速發展的今天,「農」字型大小隊伍卻是被社會歧視的群體,我們日理萬機的溫總理都要站出來為農民工討工錢 !農電體制改革也沒有解決專職電工的根本問題 ,很多地方都是走過場 ,走形式。沒有嚴格按照國務院農電體制改革的文件規定執行 。專職電工在電力企業可以說是沒有地位,沒有身份,沒有發言權的「三無人員」,電力企業把專職電工當負擔 ,認為農村供電量小供電范圍廣,農民麻煩事情多,對農電一般是不理不問,專職電工的實際工作是千辛萬苦, 而報酬和電力企業的正式工更是天壤之別,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有一個「農」字 。現在電力企業不是看你能力大小,工作乾的多少,乾的好壞, 是看你有沒有農字,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勞動法》也規定要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取消歧視性用工行為。電力企業的各級領導也應該切實踐行三個代表,把農民的根本利益發在首位,把農村電工的生存和發展放在首位, 徹底打破電力企業的排農意識專職電工也是人,也有人格的尊嚴,也有干一番事業的雄心;他們也要養家糊口, 也需要生存;還專職電工一個公平的工作氛圍,不要讓專職電工流汗又流淚還要心裡流血, 更不要讓專職電工成為電力企業被歧視的代名詞 。要解決這些問題, 筆者認為首先要加大農電體制的改革力度, 穩定農電隊伍 -- 從政治 、生活 、待遇等方面去關心專職電工,和國電公司員工一樣同等勞動,平等競爭 !國家應把專職電工的工資來源也測算到電價利潤中,取消電價中的低壓維護管理費,從源頭控制差別!讓他們在電力系統也有「 家 」的感覺、有歸屬感才能全身心的投入電力事業 !或者改變當前混合管理模式 ,將農電徹底從國電公司分離出去,國電公司也好,農電公司也罷,在各自的公司裡面都有一個平等競爭的舞台, 穩定了軍心才能保證戰鬥力,才能保證農電各項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運轉。
五、 編者自語:的確我們被淪為新形勢下的專職電工甚感心寒,他們不是社會上的低能兒,幹了十多年的專職電工把大好的青春獻給了電力事業,所學到的知識也都是關於電,難道就真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姓「農」何罪之有?國家不是鼓勵行行出狀元嗎?為什麼農電就不行 ?誰說我們沒素質?要知道現任的專職電工是經過村裡的挑選,日常工作的自然淘汰,「兩改」後電力部門的多次優勝冽汰而保存下來的農電精英!多年的實際工作經驗本身就是一種財富、一種原始資本的積累,面對各種各樣、層次不齊的農村用電戶是那樣容易把電費分毫不欠的回收?同是國家憲法規定人人平等的中國公民,同是為社會創造財富的勞動者;我們卻被淪為電力系統的「新奴隸」,被淪為電力系統後娘生的孩子;還不時受到經濟指標考核、勞動紀律考核、人員能進能出諸如此類的考驗,國電正式職工們有過這樣一次象模象樣的考驗嗎?哪怕來一次假的掩耳盜鈴也行呀!我們真的心不甘!其實我們不是怕競爭,我們要的只是公正、公平、公開的競爭!電力系統不可否認人才濟濟,然而在縣市供電公司有多少職工是職前大學學歷?在我們縣我敢說不超過5%,職工絕大部分來源是內部職工子弟,他們憑什麼就不參與經濟指標考核,不能夠能進能出呢?他們為何只因為是國電正式職工不因才能不因素質就是我們專職電工的管理者?我們專職電工再努力再能幹卻只能當一般職工?只能是吃苦在前吃肉在後甚至不給肉吃而眼睜睜的看著正式工們吃肉?常此下去,電力部門的內部矛盾即國電 、農電之間的矛盾,會為特殊行業的電力部門埋下隱患會為中國電業留下不安定因素 !全國2003年初就已經同網同價,為何至今同工仍然不同酬?我們不畏苦不畏難也不唯錢 ,我們的心願再普通不過--取消歧視,平等勞動,平等享受,平等競爭! 最後,我要說的:工商、郵電、電信、稅務、公安、金融等部門有農字頭的嗎?沒有!!中國電力是中國眾多部門的一個怪胎,取消農電,解放「新奴隸」我們拭目以待!!!
❺ 8月份的跨省買電電費需要商戶補交嗎
根據國家跨省電力交易規則,通過省間協議、省間現貨市場交易、省間臨時互濟、跨省應急調度等多種方式購電(簡稱「應急跨省購電」)。電網企業為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產生的新增損益(含偏差電費),需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共享。
回答於 2022-11-20
❻ 外送電量是什麼意思
外送電量是跨省外送電力。外送電量是我國國內省與省之間進行購售電量交易的合法形式,跨省外送是我國極力鼓勵和支持的電量交易形式之一,是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基礎上,省際之間進行的電價自由協商的一種電量交易行為。
❼ 什麼是電力交易中心
國家來電網公司三級電力交自易中心於2006年10月全部完成組建,是國家電網公司歸口負責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組織和電力市場服務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職責,統計分配電力電量,統計發供電企業需求量,聯系發電企業與用電企業直接交易分配交易地區及交易電量。
(7)跨省電能交易擴展閱讀:
隨著三峽電站的建成發電,跨省、跨區域的電力交易將發揮越來越大的效益,區域電力市場研究也受到了更多關注。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能源結構有較大差別,其電力工業的發展水平、電源結構、電力需求水平也有較大差別。
因此,區域電力市場的建設應因地制宜,採用符合實際情況的市場組織模式和價格機制。
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我國區域電力市場的基本模式是區域統一市場和區域共同市場區域共同市場的基本特點是保留省級電力市場,省級電力市場的市場主體進行跨省電力/電量交易。在區域統一市場模式中,取消省級電力市場,各省發電企業在區域統一平台上競價。
區域統一市場可以實現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但是我國當前的電力體制以省為實體,除了東北地區外,其他大部分地區採用區域統一市場模式還存在較大困難,預計初期將以區域共同市場的形式展開工作。
❽ 電力企業信息披露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電力監管,規范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有關電力建設、生產、經營、價格和服務等方面的信息,適用本規定。第三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遵循真實、及時、透明的原則。第四條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對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如實披露有關信息的情況實施監管。第二章披露內容第五條從事發電業務的企業應當向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下列信息:
(一)發電機組基礎參數;
(二)新增或者退役發電機組、裝機容量;
(三)機組運行檢修情況;
(四)機組設備改造情況;
(五)火電廠燃料情況或者水電廠來水情況;
(六)電力市場運行規則要求披露的信息;
(七)電力監管機構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第六條從事輸電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從事發電業務的企業披露下列信息:
(一)輸電網結構情況,輸電線路和變電站規劃、建設、投產的情況;
(二)電網內發電裝機情況;
(三)網內負荷和大用戶負荷的情況;
(四)電力供需情況;
(五)主要輸電通道的構成和關鍵斷面的輸電能力,網內發電廠送出線的輸電能力;
(六)輸變電設備檢修計劃和檢修執行情況;
(七)電力安全生產情況;
(八)輸電損耗情況;
(九)國家批準的輸電電價;跨區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能交易輸電電價;大用戶直購電輸配電價;國家批準的收費標准;
(十)發電機組、直接供電用戶並網接入情況,電網互聯情況;
(十一)電力監管機構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七條從事供電業務的企業應當向電力用戶披露下列信息:
(一)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
(二)國家批準的配電電價、銷售電價和收費標准;
(三)用電業務的辦理程序;
(四)停電、限電和事故搶修處理情況;
(五)用電投訴處理情況;
(六)電力監管機構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第八條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向從事發電業務的企業披露下列信息:
(一)電網結構情況,並網運行機組技術性能等基礎資料,新建或者改建發電設備、輸電設備投產運行情況;
(二)電網安全運行的主要約束條件,電網重要運行方式的變化情況;
(三)發電設備、重要輸變電設備的檢修計劃和執行情況;
(四)年度電力電量需求預測和電網中長期運行方式,電網年度分月負荷預測;電網總發電量、最高最低負荷和負荷變化情況;年、季、月發電量計劃安排和執行情況;
(五)跨區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電量交換情況;
(六)並網發電廠機組的上網電量、年度合同電量和其他電量完成情況,發電利用小時數;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各機組峰、谷、平段發電量情況;
(七)並網發電廠執行調度指令、調度紀律情況,發電機組非計劃停運情況,提供調峰、調頻、無功調節、備用等輔助服務的情況;
(八)並網發電廠運行考核情況,考核所得電量、資金的使用情況;
(九)電力市場運行規則要求披露的有關信息;
(十)電力監管機構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九條電力監管機構根據監管工作的需要適時調整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的范圍和內容。第三章披露方式第十條電力監管機構根據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的范圍和內容,確定相應的披露方式和期限。第十一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電力企業的門戶網站及其子網站;
(二)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
(三)信息發布會;
(四)簡報、公告;
(五)便於及時披露信息的其他方式。第十二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應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並方便相關電力企業和用戶獲取。第十三條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當指定具體負責信息披露的機構和人員,公開咨詢電話和電子咨詢郵箱,並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第四章監督管理第十四條電力監管機構對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電力監管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對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披露信息的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並將抽查情況向社會公布。
❾ 跨省跨區送電執行什麼電價,電力體制改革後又是怎麼
跨區供電的簡單抄點來說就是當地的襲供電局無法滿足自身的供電需求,需要跨市甚至跨省鋪設線路過來提供當地的供電。這個有點類似於以前的「南水北調」工程。但供電不必供水,跨度相對較小。以下是跨區供電的細則:
一、跨省跨區送電由送電、受電市場主體雙方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在貫徹落實國家能源戰略的前提下,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原則協商或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確定送受電量、價格,並建立相應的價格調整機制。
二、國家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新建跨省跨區送電項目業主和電價;鼓勵送受電雙方建立長期、穩定的電量交易和價格調整機制,並以中長期形式予以明確。
三、國家已核定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送電價格,送受電雙方可重新協商並按照協商確定的價格執行,協商結果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
四、送受電雙方經協商後確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建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協調。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將組織對跨省跨區送電專項輸電工程進行成本監審,並根據成本監審結果重新核定輸電價格(含線損,下同)。輸電價格調整後,同樣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將調整幅度在送電方、受電方之間按照1:1比例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