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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行業的對敲交易

發布時間:2022-12-26 15:38:35

㈠ 房地產交易的三種方式

法律分析:三種形式有房產交易、房產贈與和房產繼承。其中房產繼承最省錢,但只能是原產權人過世後才可以辦理繼承業務。房產交易是最為常見的過戶方式,主要過戶費包括契稅、營業稅、所得稅等多種稅費。贈與過戶是不需要繳納營業稅的,但需要繳納個稅和贈與公證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構成要約。

㈡ 對敲交易是什麼意思

對敲交易是特定的買家和特定的賣方以講價的方法,對同樣的證券,以同樣的價格和總數,經證券公司牽線搭橋而發生的交易。對敲交易一般用以 B 股大宗商品的交易委託。應用對敲交易,大宗商品的交易能以同一價格成交,這合乎交易雙方的權益。用對敲交易來處理大宗商品的交易,能讓市場的價格浮動降低。除此之外,對敲交易針對降低交收的對手方、簡單化清算程序、預防交收風險等都可以發揮比較大的功效。以上就是對敲交易是什麼意思相關內容。

對敲交易處理原則

1 、對敲交易的總數一般的控制數量都是高於 5 萬股的;

2 、對敲交易的價格一般在當天最大和最小的成交價之間;

3 、對敲交易要由場內交易人員填單申報,並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內監人員依據上述標准確定之後即可成交。

本文主要寫的是對敲交易是什麼意思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㈢ 對敲交易是什麼舉例說明

樓主給你舉個例子
需要工具:1:網路交易軟體:2:2個交易賬戶以上:3:對買對賣軟體(就是可以在冒個價位同一時間雙向交易,有些交易軟體自帶這個工具,我就用中信建投的交易軟體給你說明下)
例如:中國銀行
我今天在2.9開始對敲,那麼我點開交易軟體上面的對買對賣功能,
1:首選把買賣關聯同一隻股票的方框點上(勾)
2:(因為要同時進行對買對賣,所以這個界面有兩個交易框,為了讓你看明白,我們就把他分為左框和又框)左框的第一項「買賣方向」填寫「買入」,「買入價格」填寫2.9,「買入數量」10000
3:右框的第一項「買賣方向」填寫「賣出」,「賣出價格」填寫2.9,「賣出數量」10000
4:1-2秒內連續點擊確認買入和確認賣出。
5:10000股就對倒成功了。
以上是主力單純想提高換手率和增加成交量而進行的對敲。
下面給你在給你舉個例子是出貨和吸籌的對敲
還是農業銀行
先開始出貨的對敲
1:首選把買賣關聯同一隻股票的方框點上(勾)
2:左框的第一項「買賣方向」填寫「買入」,「買入價格」填寫2.9,「買入數量」填寫100
3:右框的第一項「買賣方向」填寫「賣出」,「賣出價格」填寫2.89,「賣出數量」9900
4:1秒內連續點擊確認賣出和確認買入。
5:我們現在一般用的免費5檔軟體沒有很精確的分筆數據功能,只能看到某一秒的成交總數量,而不能看到那一秒中有幾筆成交單子。那麼就給我們造成,在某一秒一下子有一個10000股的大紅單子。其實買入的只是100,而賣出的卻是9900.大主力們利用軟體的缺陷給我們造成假數據。
同樣吸籌也一樣。
以上純手工。
希望樓主能採納
謝謝。

㈣ 什麼是房產交易,房產交易的形式有哪些

1.房地產交易的分類。
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撥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2.房地產交易的一般規則。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權利、義務承接。房地產交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房地產交易中,前一權利人負載於房地產上的權利義務依法或依約按序承接給後一權利人。
(3)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剛剛建立市場機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4)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申報。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5)依法登記。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㈤ (房地產)市場供求及價格形成理論是什麼謝謝!

時下流傳的房地產泡沫說,往往從不同人嘴裡出來的是不同的概念。中國究竟有沒有地產泡沫,見仁見智,亂成一團的主要原因是參照標准問題。平頭老百姓不懂什麼是「地產泡沫」;專家學者懂泡沫,依據是房價收入比遠高於國際標准,還有空置率的國際比較;政府部門更懂得「泡沫」意味著什麼,所以絕不承認有泡沫,房地產開發商傻呵呵的最樂觀,認為中國房地產是處於快速發展階段,根本沒有泡沫的影子。房地產泡沫說是糾合了許多盲目的、嫉妒的、正義的、邏輯的、理論的、怨憤的、惡毒的、無聊的、惡作劇的等等普羅大眾的情感,已經形成一種公眾輿論。輿論殺人。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可以隨便找出1000條理由,來說明一項沒來由的事情。我們從近來媒體上闡述地產泡沫的N個方面,來看看泡沫吹起和膨脹的全過程。
本人:其實現在買房總比以後買,按照目前中國形勢看,房價將會持續上升,加之資源逐漸減少,會導致物價上揚,那麼商品房會隨之漲價。

關於房地產市場,並沒有出現泡沫破裂的現象。盡管史蒂芬·羅奇先生被摩根士丹利任命為全球首席經濟學家,謝國忠先生被任命為亞太區首席經濟學家,取得這樣「高大」的頭銜,也可能做出錯誤的預測,但是樓市出現泡沫危險信號和局部泡沫現象是不爭的事實。 針對越來越蔓延的房產「泡沫論」、「崩潰論」,建設部出台課題報告予以反擊,甚至預言「未來10年,中國房價還將平穩上漲。」 經濟學界,也有一部分經濟學家,說出了和主流意見截然相反的話。像社科院的易憲容還有經濟學界的巨擘吳敬璉等。

為什麼吳敬璉對股市的預言正確而羅奇和謝國忠會出錯?關鍵在於股市是虛擬的,而樓市是具體的。但是他們不同的是,吳敬璉模糊地說出了股市在制度和體制上的缺陷,而羅奇、謝國忠則沒有說出中國樓市的制度缺陷。正是制度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樓市、股市的價格泡沫。

其實,任何專家都可能出現判斷失誤,只有市場是最徹底、最真實的,市場供求規律是決定一切的試金石,通過研究中國股市、樓市的制度、市場結構現狀,揭示供求規律發生作用的條件、過程和結果。

一、市場供求規律是解析股市與樓市價格泡沫現象的理論基礎
(一)市場供求規律作用機制:
無論在房地產市場、股票市場中,還是在其他產品市場中,供給和需求都是以價格作為橋梁的,而最終交易也是以價格作為媒介。正常市場(產品沒有差異,買賣雙方沒有差異且不能影響市場)的市場中存在完全競爭,如果市場上只有幾個供應者,將出現不充分競爭的寡頭局面,極端情況下甚至出現只有一個供應者即壟斷情形。在完全競爭的市場,價格是不可能被操縱的,在寡頭市場和壟斷市場,價格極易被操縱,其中壟斷市場中存在高價格的定價權和超額壟斷利潤。
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服、住房等)的需求價格彈性小,奢侈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很大;市場范圍越大需求彈性越小,市場范圍(行業)越小需求彈性越大;時間越長需求彈性越大,時間越短需求彈性越小。

(二)房地產市場的供求分析:
房地產(土地)的需求彈性和供給彈性分析。一個區域的居住和商業辦公對房地產的需求是對必需品的需求,需求價格彈性較小;供給價格彈性就不一樣,作為石油、土地等不可再生的資源,盡管土地的總體供應沒有彈性,但其區域性、行業性供給價格彈性較明顯,而且由於房地產(土地)開發周期較長(一般2年以上),比一般商品更具有時間彈性。

(三)股票市場供求關系及其特殊性
對比各類市場,有的市場屬於快速市場,有的市場屬於粘性市場。股票市場相對其他市場,既有一般市場特性,也有其獨特市場特性。一方面,股市遵循市場供求一般規律,一方面股市有極大的特殊性。房地產市場上價格對供求的調節非常緩慢,如果政府幹預後現行價格低於均衡價格則價格趨於向上,價格上升的速度取決於現行價格下供求缺口大小,缺口越大則價格上升空間越大、速度越快。可是,股票價格對供求的變化反應非常迅速,而且由於股票價格虛擬特性強,其價格波動還極大地取決於市場信心和市場趨勢,信心主要來自製度和市場,比如市場機制是否健全、政府信用是否堅挺、信息披露是否規范真實、投資是否具有財富效應等。

(四)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如何
政府調控政策的利弊分析:國家和地方出台了不少控制房地產投資過熱的政策,而且產生了較大影響,但是其影響的好壞需要進行定性評估分析。這里藉助房地產領域以外的兩個例子,其一是農業高科技問題,其二是歐佩克油價問題。

首先說農業科技問題,由於農業科技導致農產品產量大大增加,導致價格下降,同時,社會對農產品的需求是相對無彈性的,因此需求不增加意味著最終導致農民的總收益減少,看來農業科技對農民不利,當然對社會是十分有利的,這就是農業科技導致的在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矛盾。再說歐佩克油價問題,油價變化說明在短期的石油供給、需求均缺乏價格彈性,因為短期內儲藏、產能一定,供給缺乏彈性;因為消費習慣(把石油作為必需品消費)不能馬上應變導致需求缺乏彈性。但是長期內,產能逐漸增加,替代產品出現,必然導致價格下降;同時人們逐漸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消費習慣不妥,於是工業需求、公共需求、日常需求紛紛減少,也必然導致油價下降。總之,類似房地產的石油在短期缺乏供給、需求價格彈性,而在長期具有明顯的供給、需求價格彈性。

可見,政策可能導致社會矛盾(比如農業科技問題),政策尺度必須尊重市場規律,出台政策的時機必須恰當,否則效果不一定最佳(比如油價問題)。

在市場經濟中,供求規律很好地發揮作用,但是在現行價格下供不應求時出現短缺,而供過於求時出現過剩,原因在於所謂「現行價格」並非市場均衡價格。這種供求失衡導致的短缺或過剩經常會出現在政府對經濟的干預中,比如制定農產品最低價格高於均衡價格,將導致農產品過剩;租金控制時最高租金限制低於均衡租金,將導致公寓短缺;汽油供應限價低於均衡價格,導致排隊購油現象;失業也是勞動力資源過剩的表現,因為最低工資高於市場均衡工資。政府也知道會出現短缺和過剩,但是為什麼政府的調節往往失敗呢?原因在於政府很難確定干預市場的時機和合適的力度,結果往往引起市場的過激反應。

所謂政府失靈是指不完全信息、效率低下、資源浪費、決策失誤導致政府失去產生調節市場的應有功能;所謂市場失靈是指經濟異常波動、市場缺乏競爭、社會成本高、公共物品供應不足、市場欠缺、信息失真導致市場失去產生應有經濟效率的應有功能。因此,政府與市場的相互關系是,市場第一、政府第二,只有在市場失靈時政府才發揮作用糾正市場失靈,當然政府糾正市場失靈需要考慮調節的時機和力度,因為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是一把雙刃劍。比如,市區住宅改造計劃原本是為了窮人提供更好的居住環境,結果低收入住房毀壞的多、建的少;租金控制導致住房質量差、困難人群居住更加困難;最低工資雖然幫助部分工人卻導致其他人失業;我國長期的實踐證明,政府對經濟一放就亂、一管就死。

總之,政府與市場供求規律的關系非常微妙,政府必須尊重市場供求規律,考慮市場供求規律的政府政策比無視供求規律的政策更為安全有效,不利的副作用更少。

二、樓市與股市泡沫亂象形成過程

(一)市場化供地模式扭曲供求關系、放大泡沫效應
地價上漲導致房價上漲,還是房價上漲導致地價上漲?一般而言,房價的主要決定因素有市場因素和成本因素。市場因素主要是供需導致價格變化,如果供不應求導致市場均衡被打破,房價必然上漲,從而導致地價上漲,因此從市場因素而言,房價帶動地價上漲,是一種引致效應。房屋成本主要是地價、建築成本和相關稅費,在建造成本、利稅一定的情況下,地價成為房價高低的主要變數,按經驗統計其比例一般大約是40%—50%,因此從成本角度而言,地價影響房價,高地價可能導致高房價。
市場化土地出讓引發不少問題?經營性土地出讓的市場化模式(招標、拍賣、掛牌),其主要宗旨是為了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開發商,確定科學客觀的出讓土地定價模式,建立市場化的地價形成機制,避免土地出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腐敗。可是,這種市場化模式可能導致矛盾發生轉化,即市場化的代價就是地價可能被人為抬高。

市場化供地後,城市土地價值顯現,地價明顯上浮,這種壟斷地價模式對經濟發展的雙重影響,其正面效應是,土地一級市場壟斷後,城市土地資源價格上升,促進了區域經濟發展,吸引資本流入,投資增長,使商業機會增加,整個地區呈現繁榮景象,真正實現了 「土地是財富之母」;負面效應是,過高的地價,形成過高的房價水平,無疑會加大商業成本和辦公成本,使得經濟和商業活動的邊際收益遞減,最終減弱城市的市場競爭力。

實際上,目前的我國供地模式實際上是政府壟斷。一方面,農村集體土地國有化即征地的過程不按市場價定價,大量土地同時符合供給條件,而政府是唯一的土地獲得者,短期內需求十分有限,因此農用地國有化是供過於求的(需求曲線嚴重扭曲地左移,必然導致供求曲線的交點左移,即均衡價格嚴重扭曲地降低)。一方面,政府在土地市場上形成了單一的政府壟斷供給。市場化供地模式導致的短期限量出售土地造成了人為的供不應求,以至於招標拍賣土地價格不斷攀升(供給曲線嚴重扭曲地左移,必然導致供求曲線的交點左移,即均衡價格嚴重扭曲地升高)。由於征地與供地均被政府壟斷,二者之間存在巨大價差,政府「壟斷經營」土地的結果必然是,一方面導致農民、政府、用地者間的利益矛盾的巨大沖突,一方面通過短期限量供地導致土地價格上漲,嚴重扭曲了市場供求關系,扭曲了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使房地產市場價格信息失真。在地方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供給的條件下,土地價格的變動主要受政府供給土地量多少的影響,這樣價格不會是真正的市場價格。政府對土地壟斷的程度越高,對房價的影響也就越大,從而對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影響也就越強烈。
獲取農用地和國有土地供應的寡頭壟斷模式是鑽了市場供求規律的空子,假若取消農用地國有化時的供過於求的管道、賣地時的供不應求的管道,而是直接由農民直接與市場需求者進行交易,那麼農用地的交易價格絕對不會如此之低,而市場買地的價格也絕對不會如此之高,這中間的差價也就會自然轉化為對農民的補償、對開發商的補償、以及對消費者的補償,當然政府也可以收取各類稅費,只是壟斷利潤不會如此之高。即便是退而求其次,如果政府賣地時將近期內計劃出讓的土地同時推向市場,交易價格肯定下降(其供給量增加,導致供求曲線的交點右移,交易價格必然下降),何必要實行全國上下的針對房地產的全面聲討?其實,發展商並不想房價高企,以免引起政府、消費者的不滿。房價高企的原罪一方面在於市場投機猖獗,一方面在於政府的土地寡頭壟斷模式,政府必須承認這個體制缺陷並承擔這個責任,這才是真正的尊重民意、尊重市場、尊重真理。

(二)股票市場的泡沫扭曲過程:股權分置的制度設計原罪
股票市場長期以來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股權分置。所謂股權分置,是指由於早期的制度設計,只有占股票市場總量三分之一的社會公眾股可以上市交易(流通股),另外三分之二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則暫不上市交易(非流通股)。股權分置問題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特有的股權結構問題,長期以來困擾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權分置問題的產生,主要根源於早期對股份制的認識不統一,對證券市場的功能和定位的認識不統一,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還處在早期階段,國有資本運營的觀念還沒有完全建立。截至2004年底,我國上市公司總股本7149億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國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佔74%。

股權分置問題的存在,不利於形成合理的股票定價機制;影響證券市場預期的穩定;大股東不關心上市公司的股價變動,流通股股東「用腳投票」形不成對上市公司的有效約束,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不利於國有資產的順暢流轉、保值增值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制約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等。可以說,股權分置問題已經成為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個重大障礙,需要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

一方面由於長期以來實行發行審批制,市場需求沒有彈性,在短期內股票是分開發行、上市的,顯然是供不應求的,必然導致價格高企;一方面由於股權分置,大部分股份不流通,導致供不應求的情形加劇,再次導致股價上升。所以,股市長期以來被扭曲,少量的流通股在市場供求規律的作用下,發行價、交易價高高在上,以至於首日的交易價就大大偏離其正常的投資價值,投資者大多數被這種制度性風險包圍,幾乎95%以上的投資者是虧損的。正是這種審批、發行制度和股權分置制度缺陷,導致了投資者承擔巨大的市場風險。

三、政府利益與政府邊界
政府必須正確處理自身利益與其邊界的關系。政府不從土地市場交易主體的地位退出、變政府直接參與土地市場變為間接干預,實際上是利益沖動使然。在市場經濟中,政府職能應定位於提供公共服務、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政府只為公共利益征地是國際通行做法。政府退出土地市場主體後,應主要通過規劃管制和對房地產征稅的方式間接調控市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是權利有限的政府,政府的邊界才可能清晰。

首先,政府必須遏制自身參與某種資產市場的初始沖動。從所謂「鼓勵上市發行股票」到所謂「經營城市」,乃至以房地產繁榮拉動經濟發展,都是政府介入不同形式資產市場的表現。一旦政府直接或間接參與市場,則必然扭曲市場。股市投資者長期以來始終依賴政府的政策救市,這顯然不是一個成熟的市場。而房地產市場在當前的政府操作下,很容易形成同樣的結局。因此,明智的政府與市場保持距離,是高於市場的調控者,是不偏不倚維持市場秩序的裁判者。當前某些地方政府聲嘶力竭強調房地產運行的健康性,本身就違背了政府職能的基本原則。第二,政府必須遏制自身維護某種資產價格的持續沖動。即使行政力量在資產市場發展中並未發揮直接或間接參與的作用,但是市場總有波動,在不成熟的市場經濟體中,投資主體往往會要求政府給予扶持。而不成熟的政府往往會基於諸如維持市場穩定、避免投資者受損等諸多理由平準市場。當然,面對某種資產的過度異常投機,政府出於維護公眾利益而托市另當別論。第三,政府必須遏制自身限制某種資產價格的善良沖動。目前社會各界對房地產泡沫的憂慮,於是形成了在具體操作層面由政府直接平抑房價的動議。同樣,在直觀意義上,這一考慮是正確的,但是在政治經濟學意義上,這將是極其危險的政策設計。一方面,市場漲跌自有其規律,當前的狂漲並不意味著今後不會走跌,而政府介入干預房價本身又意味著對原先投資者的不負責任,只有讓其自然波動,投資者願賭服輸的市場心理才能健全。因此,壓低房價和之前的托市在本質上不存在區別。另一方面,面對當前過高房價導致的低收入居民無處棲身的問題,行政當局只有兩種手段可供選擇。一是增加供應量,抵消市場過度的需求。二是財政、貨幣政策,調節貸款利率或者貨幣補貼從而調節整個市場需求。

勿容置疑,政府肯定難免利益考慮。其實,政府的最大利益出發點在於全體國民,在於國家經濟,而在房地產市場中具體集中的利益就是土地價值。目前的土地供應機制並不能保證長期穩定、科學合理的土地收益,它更有可能助長政府官員的短期政績沖動,甚至產生腐敗,而土地的有限性可能導致未來政府土地收益越來越少,因此科學的做法是,土地收益應如同稅收一樣穩定、均勻、制度化地回收,才可能保證政府未來的各期收益,也可以減輕市場的沉重負擔,也減少了政府官員的短期政績沖動。所以,以年地租的方式實現政府對國有土地所有者的權益,實行年租制,就需要在法律上明確。這樣既可使政府土地收益長期化,避免政府在土地收益上的短期行為,也可促進城鎮存量用地的流動,推動城鎮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

其實台灣省土地改革模式值得借鑒。當年國民政府遷台,政府推行土地改革方案,採用不流血的政策使台灣農民耕者有其田。並制定了相應的政策來穩定土地政策和農民,以避免大量的農業失業人口沖擊脆弱的城市。到了上世紀70代,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和財團壓力,國民黨政府最終反對開放土地買賣,而是將資本引入農村,過渡到台灣工業化後期,全社會進行社會資產再分配,解決社會貧富分化問題和工農業分化問題。過了十多年,台灣完成工業化,經濟發展到了較高的水準後,台灣放寬了土地政策。這時候的土地價格已經從每甲四萬新台幣上升到了三千萬到四千萬不等。大量的農民因為出賣土地而得到了多年的補償,享受到了國家工業化的經濟成果。社會財富再次通過土地買賣得到了再分配,避免了大量農民的破產。工農業發展平衡,同時造就了大量的中產階級,使台灣社會更趨向穩定。另一方面,在經濟上,出讓土地造成了部分人群的資本富裕,社會消費和投資都帶動了起來。重要的是這些「暴富」的農民拿到出賣土地的財富之後,將資本轉向高風險的高技術行業,正是這些知識含量不高的「暴富」農民,成為台灣產業提升和轉型的資本輸入者,而此點則可以算是台灣土地政策的意外收獲。

四、制度缺陷與市場缺陷共振:股市與樓市價格泡沫類似
人們越來越清楚,中國的樓市和股市一樣,存在重大制度缺陷。其表現有三:其一,房地產市場和股市一樣,是一個權力介入型市場,權力資本的作用超過了其他資本,產品市場化而要素非市場化不對稱,導致了住房市場畸形以及價格居高不下。其二,地方政府發展房地產業更多是迫於財政支出的壓力,出於追求發展政績的沖動,這一點與當年發展股市只是迫於企業融資壓力、迫於為國有企業脫困圈錢非常相似。其三,房地產商推高資產價格的市場操作手法與股市黑庄頗為類似。在股市中,如果有人控制了一隻股票足夠籌碼,就完全可以操縱股價。而莊家推動整個市場價格上漲的奧秘就在首先推高高價股票的價格,誘使其他中低價股票的價格自然會被帶上來,這一手法在房地產市場中也已經被使用;2005年房地產投資商提出轉戰二、三線城市。從技術上看,這一做法十分類似於股市中莊家炒作某個板塊或概念的股票時使勁拉升龍頭股票的手法,龍頭股票的賺錢效應引誘散戶拚命殺入同板塊或概念的垃圾股,只要龍頭不倒,其他股票就跟著上漲,一旦莊家達到目的,散戶的末日就來臨。許多城市的價格已經翻番,少數項目價格甚至上漲數倍。這與股市庄托的做市效應是一樣的;為了推高價格,房地產商偽造大量虛假成交合同,通過這些虛假合同,使得房地產價格「無量空漲」。這一做法類似於股市莊家自我對敲拉抬價格。

然而,一個不規范的市場是不可能實現持續快速的成長的,股市如此,房地產市場亦如此。可見,股市、樓市的制度規范和市場規范是缺一不可的。

㈥ 上海買房,貸款買過新房,有壓力想買掉,有朋友推薦我找人對敲,請問什麼說對敲,可以選這種方式嗎

能,對敲就是兩人商量價格,互相協商,減少中介費,你估計你的房值多少錢找個買家互相商量價格,多找幾個,看誰給得高就賣誰

㈦ 如何在盤口看出莊家的對敲行為

盤口莊家常用的對敲隱秘手法
莊家對敲主要是利用成交量製造有利於莊家的股票價位,吸引散戶跟進或賣出。莊家經常在建倉、震倉、拉高、出貨、反彈行情中運用對敲。本人認為莊家對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建倉通過對敲的手法來打壓股票價格,以便在低價位買到更多更便宜的籌碼。在個股的K線圖上表現為股票處於低位時,股價往往以小陰小陽沿10日線持續上揚。這說明有莊家在拉高建倉,然後出現成交量放大並且股價連續的陰線下跌,而股價下跌就是莊家利用大手筆對敲來打壓股價。這期間K線圖的主要特徵是:股票價格基本是處於低位橫盤(也有拉漲停的),但成交量卻明顯增加,從盤口看股票下跌時的每筆成交量明顯大於上漲或者橫盤時的每筆成交量。這時的每筆成交會維持在相對較高的水平(因為在低位進行對敲散戶尚未大舉跟進)。另外,在低位時莊家更多的運用夾板的手法,既上下都有大的買賣單,中間相差幾分錢,同時不斷有小買單吃貨,其目的就是讓股民覺得該股拋壓沉重上漲乏力,而拋出手中股票;

第二:拉升利用對敲的手法來大幅度拉抬股價。莊家利用較大的手筆大量對敲,製造該股票被市場看好的假象,提升股民的期望值,減少日後該股票在高位盤整時的拋盤壓力(散戶跟他搶著出貨)。這個時期散戶投資者往往有買不到的感覺,需要高報許多價位才能成交,從盤口看小手筆的買單往往不容易成交,而每筆成交量明顯有節奏放大。強勢股的買賣盤均有3位數以上,股價上漲很輕快,不會有向下掉的感覺,下邊的買盤跟進很快,這時的每筆成交會有所減少(因為對敲拉抬股價,不可能象吸籌時再投入更多資金,加上散戶跟風者眾多,所以雖出現「價量齊升」,但「每筆成交」會有所減少);

第三:震倉洗盤因為跟風盤獲利比較豐厚,莊家一般會採用大幅度對敲震倉的手法使一些不夠堅定的投資者出局。從盤口看在盤中震盪時,高點和低點的成交量明顯放大,這是莊家為了控制股價漲跌幅度而用相當大的對敲手筆控制股票價格造成的;

第四:對敲拉高當經過高位的對敲震倉之後,股評家也都長線看好,股價再次以巨量上攻。這時莊家開始出貨,從盤口看往往是盤面上出現的賣二、賣三上成交的較大手筆,而我們並沒有看到賣二、賣三上有非常大的賣單,而成交之後,原來買一或者是買二甚至是買三上的買單已經不見了,或者減小了,這往往是莊家運用比較微妙的時間差報單的方法對一些經驗不足的投資者布下的陷阱,散戶吃進的往往是莊家事先掛好的賣單,而接莊家賣出的往往是跟風的散戶;

第五:反彈對敲莊稼出貨之後,股票價格下跌,許多跟風買進的中小散戶已經套牢,成交量明顯萎縮,莊家會找機會用較大的手筆連續對敲拉抬股價(這時莊家不會向以前那樣賣力了),較大的買賣盤總是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因為莊家此時對敲拉抬的目的只是適當的拉高股價,以便能夠把手中最後的籌碼也賣個好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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