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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外匯交易中心ccs

發布時間:2022-11-17 01:00:36

❶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是什麼關系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是人民銀行下屬的同一個機構。雖然名叫外匯交易中心,實際上銀行間同業拆借業務也是在這里的。

❷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總部設在哪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總部設在上海,實際上廣東的外匯交易額早已遠遠超過上海。中國所回有金融政答策都向上海傾斜,強行製造出所謂的「國際金融中心」。實際上無法經歷國際自由資本市場的風吹雨打。就算在國內,上海也不是廣東的對手。

❸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業務與服務

組織原則: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外匯市場的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為外匯市場調控部門,交易中心負責外匯市場組織運行。
會員構成: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的組織形式,凡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售匯業務的外匯指定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可成為外匯市場會員。
交易方式:外匯市場採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組織交易。會員通過現場或遠程交易終端自主報價,交易系統按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撮合成交。會員可選擇DDN、F.R或撥號上網等方式實現遠程聯網。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種: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和歐元的即期交易。
匯價形成:外匯市場每場交易產生開盤價、收盤價和加權平均價,人民幣兌美元的加權平均價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作為第二日人民幣兌美元的基準匯價,銀行據此公布人民幣兌美元掛牌價。
一、銀行間外匯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是銀行同業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實行會員管理,參與者包括外匯指定銀行、具有交易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交易中心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委託,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提供統一、高效的電子交易系統,該系統提供集中競價與雙邊詢價兩種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幣對九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林吉特、俄羅斯盧布、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幣對七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的遠期、掉期,人民幣對五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的貨幣掉期和期權交易,以及九組外幣對(歐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鎊/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歐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遠期和掉期交易,同時還包括交易分析、數據直通處理和即時通訊工具等輔助功能。
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發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外匯幣種匯率中間價。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人民幣對歐元、英鎊、港幣、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匯率中間價由交易中心分別根據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與上午9時國際外匯市場歐元、英鎊、港幣、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對美元匯率套算確定。人民幣對日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銀行間外匯市場相應幣種的做市商詢價,將做市商報價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日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
三、銀行間本幣市場
銀行間本幣市場由貨幣市場、債券市場、票據市場組成。通過信用拆借、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現券買賣、債券借貸、債券遠期、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交易,金融機構可以利用銀行間市場管理資金頭寸、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和進行投資理財。在銀行間本幣市場交易的證券種類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次級債、企業債、國際開發機構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本幣市場成員涵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基金、企業年金等各類金融機構。
交易中心負責為銀行間本幣市場提供高效、便捷的電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發的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具有高效、安全、開放、易用等特點,適用多種本幣交易產品和交易工具,適合多層次機構投資者,包含成員端前台系統、成員端中後台系統、數據介面系統、清算系統和場務管理系統等多個子系統。同時,交易中心還通過互聯網站為金融機構提供拆借票據報價服務。
四、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來,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計算、發布中國貨幣市場基準利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簡稱Shibor)。Shibor是根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的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種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每個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據各報價行的報價,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報價,對其餘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種的Shibor,並於北京時間上午11:30對外發布。 清算原則:外匯市場實行集中、雙向、差額、一級的清算原則,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為會員辦理人民幣、外匯資金收付凈額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匯市場本、外幣資金清算速度為T+1,交易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辦理資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外匯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
清算備份:在北京備份中心建立實時清算備份系統。
交易中心為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外幣、外幣/外幣即期競價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務。為人民幣外匯即期詢價交易提供凈額清算業務。該業務以多邊凈額清算為基礎,並通過清算限額和保證金等風險管理措施,嚴格防範風險,保證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交易中心為本幣市場成員提供間接清算服務。本幣交易系統具有清算跟蹤提示功能,系統自動提示會員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資金和債券情況。交易中心還通過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保證金管理賬戶,為債券遠期交易、買斷式回購、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的市場參與者提供保證金集中管理服務。 交易中心堅持依靠現代科技手段,建設安全、高效、可控的電子服務平台。經過多年努力,交易中心採用自主開發與項目外包相結合的方式,已經建設完成外匯交易系統、本幣交易系統、Shibor系統、統計系統、清算系統、風控系統、中國貨幣網等30餘個電子系統。除交易終端和信息終端外,交易中心還提供報價、交易、實時行情發布、交易事後數據核對等介面,方便銀行內部前中後台的直通處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雙中心異地備份體系結構的基礎上,發展為「兩地三中心」的容災系統,以上海張江為總中心,在北京建立異地災備中心、在上海外灘建立同城災備中心。為支持業務發展,保障信息系統滿足市場需要,交易中心於2002年建立了數字認證中心,全面實施了網路系統的擴容改造,在重慶、大連、廣州、青島、汕頭、深圳、天津和廈門八地設立網路中繼站,所有成員會員除了可以通過上海總中心和北京備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網路外,還可以通過以上八地接入。經過網路擴容和本外幣交易、信息、風險管理、監控等系統改造升級,系統安全性、穩定性、有效性和可擴展性明顯提高,為加速實現全國統一聯網和交易主體增加、交易量增長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國銀行間市場的基礎,交易中心正積極加快金融產品、工具創新,研究推出人民幣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推動外幣衍生品市場快速發展,加強各業務領域的系統平台建設,傾力打造全新外匯交易系統,自主開發新一代本幣交易風控系統,加強數據中心建設,構建快速反應的「一站式」服務體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綜合服務能力。

❹ 中國外匯市場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是什麼

中國外匯市場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如下:

第一條為維護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會員之間進行外匯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和清算系統。
第三條按本規則辦理的外匯交易限於人民幣與外匯之間的即期買賣。
第四條交易市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成交方式取分別報價、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運行方法。
第五條會員的交易行為除遵照有關法規的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
第六條本規則所稱會員指經本中心核定,准許其在交易系統內從事外匯交易的金融機構。
第七條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准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均可向本中心提出會員資格申請,經本中心審核批准後,可成尉中心會員中央銀行作尉中心會員參加市場交易。本中心會員應按規定繳納席位費。
第八條會員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章程》中的有關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第九條會員分為自營會員和代理會員兩類。自營會員均可兼營代理業務,代理會員只能從事代理業務,不得從事自營業務。
第十條自營業務指會員為其自身外匯業務的正常進行而從事的外匯交易。
第十一條會員應指派經本中心認可的交易員代表其從事交易活動,並對其在交易市場內的交易行為負責。會員指派或更換的交易員應經本中心培訓並獲由本中心頒發的交易員證書。交易員應對其交易代碼保密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交易市場每周一至周五開市,國內法定節假日不開市。涉及交易幣種的國家或地區節假日時,則該交易幣種只進行交易,交割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
第十三條本中心認為確有必要,可變更開市或閉市時間,並報交易市場主管機關備案。
第十四條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偶發事故,本中心可以宣布全部或部分暫停交易。上述因素消除後,本中心應立即恢復交易。
第十五條當交易市場發生異常情況時,按照《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市場運行應急方案》處理。
第十六條本中心交易方式有:1現場交易:交易員進入本中心固定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2遠程交易:經本中心批准,交易員在會員自行選定的場所進行交易。
第十七條交易員應該遵守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對違反規定的交易員,依其情節不同,本中心有權給予口頭警告、書面通報、直至取消其交易員資格的處分。
第十八條交易市場實行分別報價、撮合成交的競價交易方式。
第十九條交易員報價後,由計算機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外匯買入報價和賣出報價的順序進行組合,然後按照最低賣出價和最高買入價的順序撮合成交。
第二十條當買入報價和賣出報價相同時,報價即為成交價;當買入報價高於賣出報價時,成交價為買入報價與賣出報價的算術平均數。
第二十一條報價尚未成交前,交易員有權對其原報價進行變更或撤銷。交易員變更報價後,其原報價的時間順序自動撤銷,依變更後報價時間排列。
第二十二條交易員應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和價格浮動范圍內進行報價。
第二十三條交易市場的外匯價格採用直接標價法,即每一單位外幣等於若干元人民幣,人民幣以後保留四位小數。
第二十四條交易市場實行價格公開,公布當日交易開盤價、收盤價、最高成交價、最低成交價、最新成交價等必要的市場信息。開盤價為當日第一筆成交價。
第二十五條交易市場實行本外幣集中清算的辦法,會員進行的外匯交易通過本中心統一清算。
第二十六條用於清算的外匯和人民幣資金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割入帳。
第二十七條會員間的外匯資金清算通過本中心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辦理,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人民幣帳戶辦理。
第二十八條會員在辦理清算手續的同時,應按規定的比例繳納手續費。
第二十九條凡清算資金遲延到帳的,本中心有權提出警告、通報、直至暫停交易。同時要求清算資金到帳並繳足罰息。
第三十條交易市場實行清算基金制度。會員應根據本中心規定繳納清算基金。
第三十一條清算基金由本中心實行專項管理,用於資金清算發生差額時的墊付和出現風險時的支付。
第三十二條本規則的解釋權及修訂權屬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第三十三條本規則自下發之日起暫行。

❺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債登,上海清算所,上交所,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作用和區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屬於前台部門,作用與滬深交易所相似。
中債登,上海清算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託管結算機構,屬於後台部門。

❻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干什麼的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交易中心)於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事業單位。

❼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機構簡介

中國外抄匯交易中心暨襲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於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事業單位。作為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以及匯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場的具體組織者和運行者,交易中心在人民銀行、外匯局的直接領導下,緊緊圍繞人民幣匯率、利率改革和金融市場發展,致力於銀行間本外幣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產品和機制創新。銀行間本外幣市場交易量屢創新高,交易機制不斷創新,原生、衍生產品序列逐漸豐富,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交易平台成功上線,人民幣基準匯率和利率引人矚目,市場主體數量和類型不斷增加,清算、信息、監管服務功能日益完善。銀行間市場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中交易量最大的一個市場,涵蓋外匯市場、貨幣、債券、衍生品市場。2008年本幣市場交易總量超過110萬億人民幣,2009年交易總量達138萬億人民幣。

❽ ccs是什麼意思啊,在哪裡能查到

農行ccs等級代表農行客戶風險等級分類系統的評估等級。

1、反洗錢客戶風險等級分類系統是農業銀行根據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的要求建立的。該系統是按照規定的標准、程序和要求,對客戶的洗錢和融資風險進行評估,並將客戶按照洗錢和融資風險程度劃分為不同等級的過程。

2、反洗錢客戶風險等級的劃分能夠降低反洗錢工作成本,提高可疑交易分析識別的有效性和准確性,是有效防範洗錢風險的重要手段。

3、充分利用客戶風險等級分類結果,有效識別客戶風險,提升風險控制水平,同時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櫃員操作管理,嚴格控制客戶風險等級分類結果知悉范圍,防止將分類結果泄露給客戶。

(8)全國外匯交易中心ccs擴展閱讀:

農行銀行業務:

1、中國農業銀 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中國網點最多、業務輻射范圍最廣的大型現代化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業務領域已由最初的農業信貸、結算業務,發展成為品種齊全,本外幣結合,能夠辦理國際、國內通行的各類金融業務。

2、主要包括:存款服務/綜合貸款服務/外匯理財 /人民幣理財/代客境外理財/銀行卡/匯款及外匯結算/保管箱租賃 繳費服務 代發薪服務 /出國金融服務 /電子銀行服務 /私人銀行 /融資業務/國內支付結算/國際結算 /基金相關業務/企業理財服務/金融機構服務。

3、同時還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並且開展自營及代客資金業務,業務范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

❾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交易服務

會員構成 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的組織形式。凡符合監管部門關於銀行間外匯即期交易資格要求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請會員資格,進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交易方式
銀行間外匯市場採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和詢價交易系統組織交易。競價交易系統在會員自主報價的基礎上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詢價交易系統為會員根據「雙邊授信、雙邊清算」原則直接進行交易幣種、匯率和金額等交易要素磋商提供技術便利。會員可自主決定採取詢價交易或競價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交易時間:9:30-17: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品種
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歐元和英鎊的即期交易。
匯價形成
2006年1月4日起,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由此前根據銀行間外匯市場以報價撮合方式產生的收盤價確定的方式改進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清算方式
人民幣/外幣即期競價系統實行「集中、雙向、差額」的清算原則,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為會員辦理人民幣、外幣資金清算。清算速度為T+2。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外幣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詢價系統由交易雙方根據系統生成的成交單自行辦理資金清算。清算速度根據雙方約定可以為T+2,T+1或T+0。 交易方式
外幣買賣業務實行做市商報價驅動的交易模式,由做市商報出各貨幣對的買/賣報價,交易系統從中選取最優的買/賣報價,在市場實時發布,同時將最優的做市商報價與會員銀行的交易請求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匹配,並將成交信息實時反饋給交易雙方。會員銀行以點擊報價(One click)、訂單報價(Limit order)或RFQ詢價等方式成交。
交易主體
經監管部門批准可經營外幣買賣業務的金融機構。分為做市商和會員銀行兩類。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7:00-19:0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幣種
EUR/USD、AUD/USD、GBP/USD、USD/JPY、USD/CAD、USD/CHF、USD/HKD、EUR/YEN
清算方式
交易中心按「集中、差額」原則進行外幣買賣的資金清算。「集中」是指做市商、會員銀行以交易中心為清算對手,達成交易後的資金清算均與交易中心辦理;「差額」是指做市商、會員銀行按同一幣種同一起息日交易金額的凈差額與交易中心進行資金清算,清算速度為T+2。 交易方式
交易雙方通過交易中心的詢價交易系統進行交易,交易的外幣幣種、金額、期限、匯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雙方協商議定。為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遠期外匯市場會員應簽訂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主協議。
清算方式
交易雙方採取「雙邊清算」原則,既可採取到期日本金全額交割的方式,也可採取在到期日根據約定的遠期交易價格與到期日即期交易價格差額交割的方式。為防範違約風險,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合同的履行,會員可按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協商設定保證金,保證金可由交易中心代為集中保管。
交易主體
交易中心會員,並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業務資格。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參與主體實行法人備案管理。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9:30-17: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組織原則
中國人民銀行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主管部門,交易中心負責市場運行並提供電子交易系統。
運行方式
實行詢價交易方式。凡成員確認的報價,由交易系統自動生成成交通知單,作為交易雙方成交確認的有效憑證。
交易品種
交易雙方可在一年范圍內自行商定拆借期限。交易中心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共十一個品種計算和公布加權平均利率,即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CHIBOR)。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成員構成
人民幣拆借交易的主體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農村信用聯社、城市信用社、財務公司和證券公司等有關金融機構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
清算辦法
由成交雙方根據成交通知單,按規定的日期全額辦理資金清算,自擔風險。資金清算速度為T+0或T+1。 交易品種
債券交易包括現券買賣、債券質押式回購、債券買斷式回購和債券遠期交易。用於債券交易的債券包括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商業銀行次級債、短期融資券、公司債、資產支持證券等。
交易期限
質押式回購的期限為1天到1年,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共十一個品種統計公布質押式回購的成交量和成交價;買斷式回購的期限為1天到91天,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共七個品種統計公布買斷式回購的成交量和成交價;債券遠期交易的期限為1天到365天,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共十一個品種統計公布債券遠期的成交量和成交價。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成員構成
自2002年4月起,債券市場准入實行備案制,具有債券交易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農村信用聯社、城市信用社等存款類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均可加入市場進行交易。
清算辦法
由交易雙方根據成交通知單,按規定的日期全額辦理結算。債券託管結算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進行。實行「見券付款」、「見款付券」和「券款對付」三種結算方式。

❿ 國內合法的外匯交易商機構有哪些

中國目前合法的外匯交易機構只有兩種:一種是外匯指定銀行(如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銀行門口會有「外匯業務」標識),另一種是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在這兩種機構之外買賣外匯的可能會涉嫌犯罪。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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