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商協會-供應鏈ABN:可直接申報,儲架什麼意思
2.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債務評級是怎麼定義的,是否有對scp,ppn等進行評級呢
超短融須有有主體評級,但是不強制要求債項評級;
定向融資工具ppn,不強制要求有債項評級和主體評級。
具體看一下這張表格就清楚了
3. 《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指引》全文
第一條 為規范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中期票據的行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相關自律規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第三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冊規則》在交易商協會注冊。
第四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期票據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第五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所募集的資金應用於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企業在中期票據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
第六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制定發行計劃,在計劃內可靈活設計各期票據的利率形式、期限結構等要素。
第七條 企業應在中期票據發行文件中約定投資者保護機制,包括應對企業信用評級下降、財務狀況惡化或其它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情況的有效措施,以及中期票據發生違約後的清償安排。
第八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除應按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外,還應於中期票據注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一次性披露中期票據完整的發行計劃。
第九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由已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金融機構承銷。
第十條 中期票據投資者可就特定投資需求向主承銷商進行逆向詢價,主承銷商可與企業協商發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據。
第十一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披露企業主體信用評級。中期票據若含可能影響評級結果的特殊條款,企業還應披露中期票據的債項評級。
第十二條 在注冊有效期內,企業主體信用級別低於發行注冊時信用級別的,中期票據發行注冊自動失效,交易商協會將有關情況進行公告。
第十三條 中期票據在債權債務登記日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之間流通轉讓。
第十四條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 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承銷商名單
分別有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必須由金融機構承銷,不一定由銀行承銷,可以自主選擇主承銷商。需要組織承銷團的,主承銷商應當組織承銷團。
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辦法,2008年3月14日第五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定本辦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發行的證券。並同意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第三條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和交易應當遵循誠信自律的原則。
第四條 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企業應當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登記。
第五條 債務融資工具應當在中央政府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登記、委託和結算。
第六條全國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務融資工具交易提供服務。
第七條 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八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由金融機構承銷。企業可自主選擇主承銷商。需要組織承銷團的,主承銷商應當組織承銷團。
第九條 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企業應當由在中國注冊的評級機構進行評級,並具有債券評級資格。
第十條承銷機構、資信評級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機構和為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服務的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按照《債務融資工具》的規定履行義務。條款和協議。 上述專業機構和人員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的,應當對其負責的部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利率、發行價格及相關利率應當市場化確定,任何商業機構不得通過欺詐、市場操縱等行為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二條債務融資工具的投資者應當自行判斷並承擔投資風險。
第十三條交易商協會應當按照本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對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和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經銷商協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自律管理制度,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四條同業拆借中心負責債務融資工具交易的日常監控,每月匯總債務融資工具的交易情況,並提交交易商協會。
第十五條 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對債務融資工具的登記、託管和結算進行日常監控,每月匯總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登記、託管、結算和兌現情況,並報交易商協會。
5. 求交易商協會對城投類公司進行中票融資有什麼特殊規定啊
從群里轉的:交易商協會決定自即日起,對於融資平台類(基礎設施類)企業,只接收省級、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副省級(含)以上發行人的項目,除此之外的暫停接收。
6. abn是什麼意思
ABN指資產支持票據(Asset-Backed Medium-term Notes,ABN)
是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由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支持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於由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推出,是屬於資產證券化的范疇,也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的一個金融創新產品。
該產品借鑒了成熟市場資產支持證券的通行做法和國內信貸資產證券化實踐經驗重點對資產支持票據的資產類型、風險隔離、交易結構、信息披露、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等進行了規范,尤其強化了對資產支持票據投資人的合理保護機制。
資產支持票據在國外發展比較成熟,其發行過程與其他資產證券化過程類似,即發起人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 SPV),通過真實銷售將應收賬款、銀行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資產出售給SPV,再由SPV以這些資產作為支持發行票據在市場上公開出售。
(6)交易商協會融資租賃abn擴展閱讀:
資產支持證券是由受託機構發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託的信託受益權份額。受託機構以信託財產為限向投資機構承擔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義務。其支付基本來源於支持證券的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項下的資產通常是金融資產,如貸款或信用#應收款,根據它們的條款規定,支付是有規律的。
資產證券化支付本金的時間常依賴於涉及資產本金回收的時間,這種本金回收的時間和相應的資產支持證券相關本金支付時間的固有的不可預見性,是資產支持證券區別於其他債券的一個主要特徵,是固定收益證券當中的主要一種。可以用作資產支持證券抵押品的資產分為兩類:現存的資產或應收款,將來發生的資產或應收款。前者稱為「現有資產的證券化」,後者稱為「將來現金流的證券化」。
資產支持證券是在西方國家融資證券化、直接化的金融大環境下應運而生的,最早出現在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金融市場,隨後被眾多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接受和採用,近年來又在許多新興市場國家得以推行,對提高資產流動性、分散信用風險、推動金融市場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美國和歐洲的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模較大,其他地區相對較小,我國則剛剛起步。
資產支持證券最初採用的基礎資產為住房抵押貸款,隨著證券化技術的不斷提高和金融市場的日益成熟,用於支持發行的基礎資產類型也不斷豐富,目前還包括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應收款、學生貸款、住房權益貸款(home equity loan)、設備租賃費、廠房抵押貸款(manufacturing housing)、貿易應收款等。
7.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綜合業務和信息服務平台法人機構賬戶是什麼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告
〔2017〕33號
關於通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綜合業務和信息服務平台開展集中信息披露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市場信息披露基礎設施,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效率,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關於同意修訂的通知》(銀市場〔2017〕27號)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協會公告〔2017〕32號),組織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清算所」)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金所」)三家信息披露服務平台建立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集中信息披露業務運行機制,現就各類市場機構參與集中信息披露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信息披露業務是指市場機構將信息披露文件提交至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綜合業務和信息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綜合平台」),通過格式審核後的披露文件同時發送至三家信息披露服務平台,三家信息披露服務平台接收綜合平台發送的披露文件並及時在各自官方網站公布。
北金所作為交易商協會授權的綜合平台技術支持機構及披露文件格式審核機構,負責受理市場機構集中信息披露業務。
二、綜合平台目前支持開展集中信息披露業務的品種包括公開發行的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和項目收益票據等。
對於暫不支持的集中信息披露品種,市場機構除提交至綜合平台外,還應分別向同業拆借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披露文件。
三、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託管的債務融資工具相關的披露文件除提交至綜合平台外,還應提交至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四、各市場機構應遵循公平、誠信、自律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交易商協會自律規則以及信息披露服務平台發布的相關規則,接受交易商協會自律管理。
五、本通知相關事項自2017年12月18日起正式實施。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2017年12月11日
8. 融資租賃公司與P2P合作模式有哪些,注意哪些事項
01 融資租賃與P2P平台合作的模式
實踐中,融資租賃公司在P2P平台融資多通過債權轉讓模式,債權轉讓模式即網貸平台的資產端對接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和權益,平台轉讓的債權和權益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相應債權和權益等。 P2P平台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資產包轉讓模式
打包資產的債權轉讓行為,典型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做為發起人,將自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組合/批量打包成一個資產包整體,然後通過P2P平台進行這批債權/收益權轉讓,發布標的募資。發起人往往通過承諾到期回購、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等方式進行增信;(或者平台通過這些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再在平台上發布募資),投資者購買的是產品份額。其特點為:多個債權(或應收賬款)、批量打包、一個資產包整體;
在推薦合作模式中同時開展網貸和融資租賃業務,關鍵問題是線下的如何做好風控措施。以汽車融資租賃與網貸平台業務結合為例,在網貸平台上發生的借貸行為,借款人的用途為購車。其購車通過一系列的合同設計,完全可以在線下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結合,從而實現融資租賃公司合法地通過網貸平台開展業務。如通過線下簽訂《車輛轉讓合同》,使融資租賃公司成為車輛的所有權人,並有權將車輛租賃給承租人(借款人);其中涉及的付款安排為分期支付購車款,該設置使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安排在收到《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後,再將購車款支付到出賣人(借款人、承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因該銀行賬戶同時為借款人(承租人)的還款賬戶,因此實現償還線上投資者的投資款之目的。而線下的《融資租賃合同》獨立於線上的《借款合同》,即使在客戶(借款人)到期不清償借款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仍能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行使其收取租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