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舉例說明什麼叫「債券的當日回轉交易,B股的次日起回轉交易」
次交抄易日:就是T+1日,T日為交易日(也就是你下單買賣股票的那一天)。
B股採用次交易日回轉交易原因 :是交易所制定的規則,由於B股交易都是外幣:港幣/美金,所以回轉機制和A股有差別。
回轉交易是針對B股實行T+3交收制度而設立的交易方式,它能減少投資人的持倉風險,增強B股的流動性。上海證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間引進了回轉交易制度。
在回轉交易的情況下,投資人能夠賣出的股票可分為兩部分:
1、一部分是以履行交收義務的股票;
2、另一部分為其已經買入,但還未交收的股票。
但無論在何時買入或賣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後的第三個營業日才能辦理這些交易的交收,並且,當天的買入和賣出是不能沖抵的。
❷ 債券交易實行當日回轉制度嗎
根據《交易規則》,債券交易實行當日回轉制度,即實行T+0交易制度。
❸ 什麼是股市中的回轉交易
你好,《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3.1.4規定: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但實行回轉交易的除外。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賣出。
債券、債券交易型開放式基金、黃金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上市交易的貨幣市場基金、跨境交易型開放式基金、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競價交易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
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僅限於所跟蹤指數成份證券或投資標的實施當日回轉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實行回轉交易的證券品種和回轉方式。
❹ 日內回轉交易的制度
回轉交易是針對B股實行T+3交收制度而設立的交易方式,它能減少投資人的持倉風險,增強B股的流動回性。上海證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間引進了回轉交易制度。
賣出股票可分為兩部分
在回轉交易的情況下,投資人能夠賣出的股票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以履行交答收義務的股票,另一部分為其已經買入,但還未交收的股票。但無論在何時買入或賣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後的第三個營業日才能辦理這些交易的交收,並且,當天的買入和賣出是不能沖抵的。
證券市場
日內回轉交易是成熟證券市場通行的一項交易制度,歐美日以及我國香港台灣地區等證券市場均允許回轉交易,而且不少市場此種交易十分活躍。在中國證券市場誕生不久,國內股市也曾經存在過T+0回轉交易。但由於實施此項交易制度後,股市震盪波動非常劇烈,導致市場存在著極大的風險,管理層後來不得不「痛下殺手」。從1995年1月1日起,「T+1」交易制度就開始沿用至今。
❺ 什麼是:債券當天是允許T+0回轉交易
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都是T+0制度
❻ 什麼是回轉交易
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完成前回全部或部分賣出。
回轉交易答是針對B股實行T+3交收制度而設立的交易方式,它能減少投資人的持倉風險,增強B股的流動性。上海證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間引進了回轉交易制度。
在回轉交易的情況下,投資人能夠賣出的股票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以履行交收義務的股票,另一部分為其已經買入,但還未交收的股票。但無論在何時買入或賣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後的第三個營業日才能辦理這些交易的交收,並且,當天的買入和賣出是不能沖抵的。做回轉交易應注意下列情況:
1. 如投資人沒有庫存股票余額,他只能買進後賣出。
2. 如投資人有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額,他能如數賣出該部分股票而不需到交收完畢再賣出。
3. 投資人一次賣出的股票總量不得超過其已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額加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額。
4. 投資人不同交易日買進賣出的股票只能分別清算,不能沖抵。
5. 不同交易日完成的交易都分別在其後第三個營業日進行清算和交收。
❼ 什麼事回轉交易
您好,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根據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債券和權證實行當日回轉交易,A股及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
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但回轉交易中,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賣出。
(1)A股實行T+1交收制度。指T日買入的A股可於T+1賣出。
(2)B股實行T+1回轉交易,T+1回轉交易是指客戶T日買入的B股,可於T+1日操作賣出;
(3)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在達成交易後的第三個交易日完成資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在此之前,投資者不能提取賣出股票款和進行買入股票的轉託管。①資金可用:客戶T日賣出B股的資金,會即時顯示在客戶賬戶可用里。②資金可取:客戶T日賣出B股的資金,T+3日可取,可於T+3日轉出到銀行。
(4)債券、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上市交易的貨幣市場基金競價交易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❽ 本次《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修訂以後 ,哪些證券品種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根據《關於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4條的通知》(深證會〔2019〕23號),本次交易規則修訂以後,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證券品種實行當日回轉交易:(1)債券;(2)債券交易型開放式基金;(3)上市交易的貨幣市場基金;(4)黃金交易型開放式基金;(5)跨境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6)商品期貨交易型開放式基金。
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僅限於所跟蹤指數成份證券或投資標的實施當日回轉交易的開放式基金。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實行回轉交易的證券品種和回轉方式。
❾ 債券實行幾天回轉交易
您好,債券實行當日回轉交易(T+0),即當日買入的債券可在當日賣出。
❿ 如何理解回轉交易
回轉交易是指當日(T日)買入的證券,依照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在交收日之前賣出的交易。
回轉交易是針對B股實行T+3交收制度而設立的交易方式,它能減少投資人的持倉風險,
增強B 股的流通性。上交所在1993年10月間引進了回轉交易制度。
在回轉交易情況下,投資人能夠賣出的股票可分成兩部份:一部份是其已履行交收義務的股
票,另一部份是其已經買入,但還未交收的股票。但無論在何時買入或者賣出股票,他只能在成
交後的第三個營業日才能辦理這些交易的交收,並且,當天的買入和賣出是不能沖抵的。做回轉
交易應注意下列情況:
1.如投資人沒有庫存股票余額,他只能買進後賣出。
2.如投資人有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額,他能如數賣出該部分股票而不需到交收完畢再行賣出。
3.投資人一次賣出股票的總量等於其已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額加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額。
4.投資人不同交易日買進賣出的股票只能分別清算,不能沖抵。
5.不同交易日完成的交易都分別在其後第三個營業日進行清算與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