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外匯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外匯是復貨幣行政當局(中央制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 外匯到底 違不違法,國內有沒有合法平台
外匯不違法。
市場上較為正規的外匯交易平台如GKFXGATC都是受權威機構監管的,能保證用戶資金安全的交易平台。除此之外,市場中還存在另外一種平台類型,即專業級的交易平台,諸如環球資本GFPC等,這類平台通常以低成本點差取勝,以專業級交易員為主要服務客戶。
(3)違反中國外匯交易擴展閱讀:
從交易的本質和實現的類型來看,外匯買賣則可以為以下兩大類:
1、為滿足客戶真實的貿易、資本交易需求進行的基礎外匯交易;
2、在基礎外匯交易之上,為規避和防範匯率風險或出於外匯投資、投機需求進行的外匯衍生工具交易。
屬於第一類的基礎外匯交易主要是即期外匯交易,而外匯衍生工具交易則包括遠期外匯交易,以及外匯擇期交易、掉期交易、互換交易等。
外匯交易主要有兩個原因:大約每日的交易周轉的 5% 是由於公司和政府部門在國外買入或銷售他們的產品和服務, 或者必須將他們在國外賺取的利潤轉換成本國貨幣。而另外95%的交易是為了賺取盈利或者投機。
4. 外匯交易在國內合法么
目前外匯交易在國內屬於灰色地帶,在國內交易外匯目前有兩種途徑:一個是通過銀行進行保證金交易,比如中國銀行,民生銀行,但是銀行的手續費較高,同時杠桿倍數低,另外一個就是通過外盤平台,建議選擇美國NFA監管的平台,美國的監管更加嚴格,資金安全也更加有保障
5. 外匯在中國合法嗎
關於炒外匯方面的法律,因此屬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國家既沒有允許也沒有強專行禁止。屬但是這也就說明了在中國進行炒外匯是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的,因此如果交易者想繼續參與外匯交易,就需要自己去選擇正規的受監管的外匯平台了。
目前中國投資者投資外匯市場的渠道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做國內銀行開設的外匯實盤,另一種是通過國外交易商在國內的代理機構直接在國外開戶,做
業務(即炒外匯)。
由於外匯實盤點差大(可以理解為交易費用高),無杠桿等諸多因素,除匯率出現大幅波動外,一般收益率很難讓人滿意。外匯保證金業務由於其可以雙向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且由於有杠桿比率,可以以小博大,因此受到眾多投資者的追捧。現在國外成熟的外匯交易市場開設的業務,基本都是以外匯保證金形式存在,而非外匯實盤。中國國內的金融機構之所以沒有開展保證金業務,主要是還沒有做好這方面的准備。
目前國內還沒有完全開放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國家目前是不幹涉公民的海外投資的,所以目前一般是國外的主流平台在國內找代理為他們做客戶開發和服務工作。做國外的主流平台有很大的優勢。
6. 在中國做外匯交易合法嗎
不合法。
銀行主要違法違規行為集中在違規辦理轉口貿易、違規辦理內內保外貸、違規辦理貿容易融資、違規辦理個人外匯業務等方面。
主要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盡職審核和調查方面把關不嚴,讓一些企業有機可乘,非法套取國家外匯。
例如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債務人主體資格、貸款資金用途、預計還款資金來源、擔保履約可能性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曾指出,要強化行為監管,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外匯市場環境;堅持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審核,堅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則,加強穿透式監管;嚴厲打擊地下錢庄、非法外匯交易平台等外匯違法犯罪活動。
外匯局方面還表示,在繼續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的同時,也會兼顧貿易投資便利化,繼續深化金融改革,維護健康良性外匯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7. 中國的外匯保證金交易是犯法嗎
外匯保證金交易 絕對不合法···
但是沒辦法 現在中國沒有出台具體的法律法規 市場還版沒有規范權
難免會給一些人空子
其實現在做金融這塊的公司 大部分都和政府監管金融的部門有聯系的
都是有關系的 只要沒出什麼大事 就沒什麼問題
不是中國法律問題 而是中國的執行者的問題
這些問題每個國家都有 只是表現的形式不一樣 本質都是一樣的
所以說別和什麼金融公司做 除非他有做金融的許可證(這個稱呼是我的說法)
還可以考慮一下 但是至少一百分之九九的 金融公司都沒有
但是為什麼這些公司能騙這么多人 因為抓住客戶一個心理 我們想賺錢 受不了金錢利益的 誘惑
其實我有時候覺得是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當然客戶是無辜的 只是執法部門執法力度不夠
8. 中國法律有沒有規定不允許在外國平台進行外匯交易
炒外匯是合法的。《刑法》明確炒外匯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現行法律,我國並沒有限制公民的個人的此種投資行為,就像近期在國內被禁止的虛擬代幣發行融資,不禁止公民私人間進行點對點代幣交易,也不禁止公民,投資海外的虛擬貨幣項目,
也不禁止公民在海外虛擬代幣平台進行交易,同理,對於外匯,其也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國家並沒有出台法律禁止公民個人的海外投資行為,但是由於國內國內還沒有完全開放外匯保證金業務,國內並沒有公司或機構自己組織公民進行外匯交易。
國內開設外匯投資平台,為海外外匯交易平台提供代理服務收取傭金,則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以提供海外外匯平台代理服務為例,
在司法實務中,司法機關往往會認定該類平台未依法取得行業監管部門的批准或者備案同意,擅自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 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屬於典型的非法經營行為。
法律依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境內個人、境內機構可以保留外匯收入
取消了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強制結匯的規定,也就是說,境內個人和境內機構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可以保留,積攢,這是合法外匯的重要來源。
二、交易平台的合法性
其次,交易平台的選擇必須合法。一般來說,比較普遍的合法做法是,利用國外母行的網路在線平台進行交易。這種交易平台都是全球性適用的,一般,國外母行有些會由境內分行向銀監會申請電子銀行業務經營許可證,同時在國內放置伺服器鏈接到國外平台,這是可以操作的。
三、區分外匯交易和人民幣結售匯
外匯交易是外匯與外匯之間的交易,不會影響人民幣收支平衡,不同於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結售匯業務。我國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外匯與外匯的交易,只要有「外匯兌換業務」的經營范圍的銀行都可以做。
四、關於單行刑法
首先,所有外匯犯罪是行政管理性的犯罪,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是犯罪的前提,我國沒有行政管理法律禁止外匯交易,因此不可能構成犯罪。其次,縱觀該法,主要關注於騙匯等欺詐性外匯交易行為,誠實守信的外匯交易受到法律保護。
但是,必須注意,外匯交易應當在由外匯兌換業務資質的銀行辦理,外國銀行的分行沒有關系,母行也可以在中國辦理。
五、外匯交易的實際需求
外匯交易除了投機套利外,有很多對沖匯率波動風險的功能,是無法剔除的重要金融交易工具,否定它的合法性沒有任何意義,再說了,我拿美元換成歐元,關別人什麼事,別拿人民幣倒騰來倒騰去就行。
(8)違反中國外匯交易擴展閱讀
根據外匯交易規定: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客戶
1 ) 手頭有一定數量外幣資產的:例如手頭有 10 萬美元的外幣存款,如果美元 / 歐元貶值 20% ,則您的資產相對於歐元也貶值了 20% 。
2 )手頭有大量人民幣資產的:由於人民幣和美元掛鉤,美元貶值相當於人民幣也在貶值,,所以用一年存款利息來對手中的貨幣資產進行保值是很有必要的。
3 )有經常性對外業務的:用少量的錢預先購出所需的外幣,從而避免匯率波動造成的被動面。
4 )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外匯保證金交易作為全球最佳的投資理財品種值得引起您極大的關注。
5 )做股票、期貨虧損嚴重的:在外匯市場,幾個月內從幾千變幾萬的機會有的是,而在股票和期貨市場翻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依據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特點,可獲得最高100倍的融資,這就給了大家用小資金獲取高額利潤回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