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炒外匯要關注哪些基本面消息
目前,世界上大約有30多個主要的外匯交易市場,它們遍布於世界各大洲的不同國家和地區。根據傳統的地域劃分,可分為亞洲、歐洲、北美洲等三大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有歐洲的倫敦、法蘭克福、蘇黎世和巴黎,美洲的紐約和洛杉磯,澳洲的悉尼,亞洲的東京、新加坡和香港等。每個市場都有其固定和特有的特點,但所有市場都有共性。各市場被距離和時間所隔,它們敏感地相互影響又各自獨立。
那麼在外匯交易中,我們需要關注哪些比較重要的政策變化呢?
財政政策。財政政策的調整對匯率走勢的影響是通過財政支出的增減和稅率調整來影響外匯的供求關系。緊縮的財政政策通過減少財政支出和提高稅率會抑制總需求與物價上漲,有利於改善一國的貿易收支和國際收支,從而引起一國貨幣對外匯率的上升。一般而言,若減稅則市場貨幣流通量增加,貨幣趨跌;若增稅,則貨幣看漲。
寶鯤財經小編認為,從財政政策稍微引申一下,我們在財政中有時候也能看到中央干預外匯市場的情況。由於一國貨幣的匯率水平往往會對該國國際貿易、經濟增長速度、貨幣供求狀況、甚至於政治穩定都有重要影響,因此當外匯市場投機力量使得該國匯率嚴重偏離正常水平時,該國中央銀行往往會入市干預。中央銀行的干預已成為外匯市場的普遍現象。所以說中央銀行的干預也會對外匯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
貨幣政策。貨幣政策的主要形式是改變經濟體系中的貨幣供給量,貨幣政策在執行上可以分為收緊和放鬆兩種情況,緊縮的貨幣政策是指中央銀行提高再貼現率、提高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率和在市場上賣出政府債券,即減少貨幣供給,造成匯率的升值;反向的操作,則使貨幣供給增加,造成貨幣貶值。存款准備金率的高低,決定商業銀行可利用放貸的資金規模大小,因而決定著一國信用的規模和流通中的貨幣量,從而影響社會總需求、國際收支乃至匯率。
例如近兩年倍受關注的美聯儲加息問題,就對外匯市場、貴金屬市場及原油市場有比較重要的影響,多方面的金融交易市場都會緊盯美聯儲加息的進程,美聯儲是否加息的決定,將會大大影響金融市場的價格走勢,因此炒外匯、炒貴金屬及炒原油的投資者,都要關注美聯儲的加息問題,這個問題就屬於上面提到的貨幣政策問題了。
最後一點是政府的政策。政府的政策變化對匯率變化的影響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單獨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等,它們的變化會引起本國貨幣匯率的變動,從而影響國際外匯市場;二是工業國家之間的政策協調出現配合失衡或背道而馳時,外匯市場也會經常劇烈波動。
B. 換外匯有哪種新的政策
若境內個來人購匯,額度自范圍內,櫃台,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都可以辦理,如需提取現金,請購買前聯系經辦網點核實是否有該幣種的現金提取業務;如需辦理境外匯款,請提前了解境外匯款相關規定。
登錄手機銀行,選擇「首頁→全部→跨境金融→外匯購匯→購匯委託」。
溫馨提示:
1.有效開戶證件為身份證(不包括臨時身份證)方可通過手機銀行辦理;
2.境內個人每人每年有等值5萬美元(含)的結售匯額度;
3.購匯前請詳細閱讀《個人購匯申請書》,按照實際情況填寫資金用途等信息。
C. 國家對個人持有外匯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個人換匯每年限額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業務指定由中國銀行統一辦理。居民在以下情況,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機構購匯:出境旅遊、探親、會親兌換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含台灣)可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
自費留學以及自費出國就醫人員出境時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居民個人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則按照出境探親標准兌換外匯。
(3)外匯交易平台政策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D. 我國外匯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個 人 外 匯 政 策 有 關 規 定
一、基本概念
1、 境內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居民個人」)系指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人、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居留滿一年(按申請人護照上登記的本次入境日期計算)以上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同胞。
2、 非居民個人系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
3、現匯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區或者境外(以下簡稱「境外」) 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匯票據轉存款帳戶;
4、現鈔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存款帳戶;
二、基本原則
1、居民個人不得以自身名義為機構辦理外匯收付。
2、禁止境內居民個人將其外幣現鈔存儲變為現匯存儲。
三、境內外匯劃轉
1、 境內居民個人本人境內同一性質外匯帳戶(含外幣現鈔帳戶)之間的資金可劃轉;
2、 境內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境內之間同一性質外匯帳戶資金可劃轉;
3、境內劃轉時所需證明文件:
(1)劃轉申請人與收款人同在一個戶口簿的,應當出示戶口簿;
(2) 劃轉申請人與收款人不在同一個戶口簿的,劃款申請人應當向銀行提交公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人與收款 人確為直系親屬的公證文書。
4、 除以上情況外,境內居民個人外匯帳戶不得用於辦理境內帳戶間的劃轉及結算。
附註:1、外匯管理政策中所稱直系親屬關系是指劃款申請人與收款人雙方為配偶、父(母)、子(女)關系;
3、 銀行辦理境內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外匯帳戶的資金劃轉,只能是在同一性質的賬戶之間進行,即居民和居民之間、鈔戶對鈔戶、匯戶對匯戶,不得辦理不同性質外匯帳戶之間的資金劃轉
四、外匯收入管理
(一)現匯賬戶管理
1、居民個人將外匯收入存入外匯帳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次性存入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 提供真實身份證明;
2、居民個人外匯收入解付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按以下規定辦理:
(1)對於十一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一次性解付(匯入外匯且未入帳)外幣現鈔 辦理方法
兌換人民幣金額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十一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為:
⑴ 專利、版權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專利或版權證書、轉讓或者使用協議以及境外完稅證明;
⑵ 稿費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已發表作品、境外完稅證明;
⑶ 咨詢費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咨詢協議以及境外完稅證明;
⑷ 保險金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報單、索賠書、理賠證明;
⑸ 利潤、紅利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投資協議或者股權證明、利潤分配決議或者紅利支付書、境外完稅證明;
⑹ 利息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債券或者債券登記證或者存款利息清單、境外完稅證明;
⑺ 年金、退休金: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在境外工作證明、境外完稅證明;
⑻ 雇員報酬: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僱傭協議、境外完稅證明;
⑼ 遺產繼承外匯: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公證書、境外完稅證明;
⑽ 贍家款: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說明書;
⑾ 捐贈外匯: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捐贈協議; ]
(2)對於以上所列項目之外的經常項目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3、對於資本項目外匯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20萬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匯局審批後憑核准件辦理
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 國家外匯局審批後憑核准件辦理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申辦核准件須提供的相關證明:
對於境外直接投資調回的本金收入,須提供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境外直接投資回收的有關證明材料、境外完稅證明;
對於境外間接投資調回的本金收入,須提供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境外間接投資批准文件、出售境外各種有價證券收據的有關證明材料、境外完稅證明;]
4、居民個人從現匯帳戶中提取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的規定參照居民個人外匯收入解付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規定辦理。
(二)現鈔賬戶
1、居民個人從現鈔帳戶提取外幣現鈔,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次性提鈔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 須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後辦理
4、 居民個人從現鈔帳戶兌付人民幣,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次性提鈔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五、外匯支出管理
(一)現匯賬戶
1、居民個人現匯帳戶存款匯出境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經常項目支出:銀行審核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的相關證明材料後予以辦理
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為:
(1)自費出國留學或中小學生出國學習: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2)境外就醫: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5)居民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註:境內居民個人將源於境外匯入的外匯存款原路復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1、居民個人將由境外匯入的、未經劃轉或提取現鈔、結匯等支取的境內現匯存款,可以匯給原匯入人,但匯出金額不得超過原匯入金額及存款利息之和。
2、居民個人在辦理境內現匯帳戶匯出手續時,須提供外匯存款匯出申請、原外匯匯入證明、身份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銀行在審核材料無誤後,為其辦理匯出手續。〕
(2)資本項目支出:
一次性匯出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匯局審核後憑核准件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 國家外匯局審核後憑外匯局核准件辦理
[須提供的相關證明:
⑴對於境外直接投資: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居民個人真實身份證明、投資協議證明;
⑵對於境外間接投資: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境外間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居民個人真實證明、投資協議證明;]
(二)現鈔賬戶
1、居民個人現鈔戶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經常項目支出:
一次性匯出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含) 銀行審核相關證明材料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20萬美元以下的 當地外匯局審核規定證明材料後,憑外匯局核准件,銀行辦理
等值20萬美元(含)以上的 當地外匯局報國家外匯局審核後,憑當地外匯局核准件,
銀行辦理
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為:
(1)自費出國留學或中小學生出國學習: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2)境外就醫: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5)居民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2)資本項目支出:
比照現匯帳戶規定辦理。
六、境內居民因私購匯業務
1、因私購匯主體范圍:
主體范圍為「境內居民個人」(即中國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持中國護照的中國自然人);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留的外國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
2、銀行為居民個人辦理售匯業務的程序
(1)審核居民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果超過限額,還需審查外匯局審批件;
E. 外匯新政出台後,怎麼在境外購房
個人購匯不允許境外購房並非新政
元旦小長假,一則「個人購匯不得再用於境外購房及投資」的消息刷爆朋友圈。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人民金融澄清表示,個人購匯用於海外購房並非新政策,個人海外購房及投資屬於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一直以來都不能做」。
2016年12月31日晚間,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答記者問」,表明個人年度購匯5萬美元的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同時重申了個人購匯不得用於海外購房及投資等未開放的資本項下交易。這則重申內容被眾多媒體誤讀為今年頒發的「新政」。
外匯局指出,「當前我國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除規定的渠道外,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事實上,個人購匯政策沒有變化。此次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並未縮減個人購匯的用途或調整購匯額度,而是對前期政策的落實進行更為細化、精確的管理,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一是細化申報內容,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三是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
據多家銀行櫃台、網銀掛出的《個人購匯申請書》內容顯示,個人購匯加強了對用匯時間和用途的申報。
《個人購匯申請書》內容警示,對於存在六大違規行為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管理機關將依法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管理。個人列入名單後當年及之後兩年不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六大違規行為包括: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對於境內個人經常項目下真實的購匯需求,如旅遊、留學等,外匯局表示,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可直接在銀行辦理5萬美元以內的購匯;5萬美元以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出境旅遊,可以在便利化額度內按需購匯,也可在境外使用銀行卡消費,用匯不受影響。」
F. 購匯政策核心內容是什麼 個人購匯新規有什麼影響
新年伊始,個人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被再次刷新。不過,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個人購匯都需要填寫一份購匯申請書,其中重申了6項禁令,並細化了十多項資金用途。這對個人購匯到底有何影響?突破制度底線被列入「關注名單」,又將受到怎樣的懲罰? 重申 從未允許用於境外買房、炒股和投分紅險 此前管理不嚴,很多人沒當回事 如果這兩日你向銀行提出購匯申請,會在個人購匯申請書看到明確提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 平時不怎麼關注國家外匯管理制度的你也許才知道:原來購匯不能用來買房、炒股、買保險啊?! 其實,這6大禁令並不是此次外匯局新增的管理政策。「與過去相比,外匯局的個人購匯監管政策沒發生變化,這次只是重申了有關要求。」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前我國資本項目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的渠道。「現有外匯管理法規從未允許個人購匯投資國外房地產市場。同時,個人購匯直接投資境外證券並未放開,只能通過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規定的渠道實現。」 此前,外匯局就明確表示,居民到境外購買人壽險或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存在風險,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尚未對其開放。隨後,外匯管理部門加大了監管力度,在對相關商戶開展引導的當月交易量就下降了數十億元。 招商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謝亞軒表示,個人購匯用於境外炒股本身就是違規的,但因為此前管理不嚴、處罰不重,所以很多人沒有當回事。「如今監管趨嚴,個人購匯境外炒股恐怕不再容易。其實,隨著深港通、滬港通開通,個人投資港股的通道是暢通的。」 釋疑 個人購匯只有便利化額度而非限額 借用的購匯額度多流入違規用途 當下,借用親友額度購匯屢見不鮮。有人不禁產生疑問:難道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不夠用么? 對此,外匯局有關人士表示,等值5萬美元的個人購匯額度是一項便利化額度,而非限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購匯業務是可以辦理的,不存在是否夠用一說,但是購匯時,必須提供真實用途的證明材料。」 中金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表示,年度總額不能太低,要不難以滿足大眾實際需求;年度總額也不能太高,太高會沖擊和削弱宏觀金融和外匯管理的效果,有可能成為大額資金跨境流動的渠道。「目前5萬美元額度能夠滿足大多數人留學、旅遊的需求。」 外匯局的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在全部用匯個人中,超過年度總額辦理結匯和購匯業務的個人基本穩定在1‰至3‰的比例,而且人均購匯基本穩定在9000美元左右。 「本人超過年度便利化總額的真實合法用匯,可以憑相關的真實性材料辦理,沒有必要藉助他人額度辦理,除非用匯存在不合法或不真實之處。」外匯局有關人士稱。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不少借額度換得的外匯,被用於了境外買房、炒股和購買保險等違規用途,已經變相地實現了資本賬戶下的自由交易,突破了國家外匯管理制度。 外匯局有關人士表示,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來的歷史多次證明,大額資金跨境無序流動是引發金融動盪、危及經濟發展的重要推手。而出借自己年度總額協助他人購匯的行為,規避了外匯局真實性管理,甚至成為洗錢、逃稅、腐敗資金轉移等的渠道,必須從嚴管理。 明確 被列入「關注名單」兩年無便利化購匯額度 擅改外匯用途可罰光申購外匯額 除了重申購匯要求,此次外匯管理部門還明確了對於違規購匯個人的處罰,提高違規違法行為成本。 外匯局明確,對虛假申報、騙匯、欺詐、洗錢、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的個人列入「關注名單」,一旦個人被列入「關注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 業內人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逃匯、套匯、擅自修改外匯用途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違規行為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說,如果擅自修改外匯用途,最高可把申購外匯全罰干凈。 因此,信息申報顯得尤為重要。在向金融機構進行購匯委託時,個人需要如實填報資金用途,不僅要在十多個細化選項挑選,還或將面臨更細致的信息申報。比如,如果明確了購匯用途是「非投資類保險」,還需要進一步填寫保險機構名稱、對方國家或地區、賬戶、預計用匯時間等。 外匯局有關人士表示,過去,我國國際收支個人購匯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違規、欺詐、洗錢等行為時有發生,擾亂了正常交易秩序,也對廣大遵守個人購匯規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蝕。此次個人購匯信息申報新規出台,改進了個人購匯事項申報統計,外匯管理部門可據此加強事後核查,對有關違規違法行為加強管理和處置。 專家提醒,個人正常、合理的用匯需求可以滿足,尤其是在外匯管理部門加強各方面監管的背景下,個人應重視信息申報,嚴格地執行制度要求,以免「踩線」受罰
G. 外匯交易:哪些因素會影響外匯市場走勢
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
政治局勢:國際、國內政治局勢變化對匯率有很大影響,局勢穩定,則匯率穩定;局勢動盪則匯率下跌。所需要關注的方麵包括國際關系、黨派斗爭、重要政府官員情況等
經濟形勢:一國經濟各方面綜合效應的好壞,是影響該國貨幣匯率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因素。其中主要考慮經濟增長水平、國際收支狀況、通貨膨脹水平、利率水平等幾個方面。
軍事動態:戰爭、局部沖突、等將造成某一地區的不安全,對相關地區以及弱勢貨幣的匯率將造成負面影響,而對於遠離事件發生地國家的貨幣和傳統避險貨幣的匯率則有利。
政府、央行政策:政府的財政政策、外匯政策和央行的貨幣政策對匯率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時是決定作用。如政府宣布將該國貨幣貶值或升值;央行的利率升降、市場干預等。
市場心理:外匯市場參與者的心理預期,嚴重影響著匯率的走向。對於某一貨幣的升值或貶值,市場往往會形成自己的看法,在達成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將在一定時間內左右匯率的變化,這時可能會發生匯率的升降與基本面完全脫離或央行干預無效的情況。
投機交易:隨著金融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充斥在外匯市場中的國際游資越來越龐大,這些資金有時為某些投機機構所掌控,由於其交易額非常巨大,並多採用對沖方式,有時會對匯率走勢產生深遠影響。如量子基金阻擊英鎊、泰珠,使其匯率在短時間內大幅貶值等。
突發事件:一些重大的突發事件,會對市場心理形成影響,從而使匯率發生變化,其造成結果的程度,也將對匯率的長期變化產生影響。如911事件使美元在短期內大幅貶值等。
H. 簡述外匯管制的措施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准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中文名
外匯管制
外文名
Exchange control
所屬學科
金融
所屬領域
管理制度
應用領域
外匯管理
基本簡介
外匯管制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I. 貨幣政策對外匯交易影響有哪些
貨幣政策指中央銀行為實現特定的經濟目標才採取的調控貨幣供應量或信用量的政策措施內。具體來說容,當經濟疲軟,通脹乏力時,中央銀行通過降低利率,釋放貨幣供應量,促使民間借貸成本降低,從而進一步促進經濟增長,反之亦然。央行的利率決議的目的就在於此。
在外匯交易中,交易者可以通過了解某個國家央行的動態和宏觀經濟形勢,進而對央行的利率決議進行預測或者預判趨勢,從而在外匯交易中獲得盈利。具體來說,交易者會首先通過央行歷史利率以及當前央行動態來預期利率走勢,然後選擇適合的貨幣對,比較兩種貨幣利率水平,最後依據央行決策的相關數據判斷趨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