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向社會公開募股集資是什麼意思
公開向社會募股集資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的行式向社會收專集資金,屬並以公司利潤向股東(買股票者)支付相應的股息。
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批准才可以在我國特定的股票交易所(上證所、深證所)上市融資,有限責任公司沒有這個權力。
❷ 舉例:上市公司發行股票1000股,10元一股,集資到10000元,這10000元公司就拿去用了嗎
是呀!你現在才知道? 財務公開也是忽悠傻瓜的
❸ 以「原始股」為名的集資活動是否非法
近期,部分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內收到了投資原始股的相關信息,號稱投資者可直接向公司或法人代表購買原始股,部分公司除低價購得原始股外,還有返利、贈送消費券、分紅等回報。由於收益頗豐,不斷地有群眾投資。深圳市公安局近日發布提示,警惕類似以投資「原始股」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活動。
我國《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我國現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這三個市場公開發行和交易,其餘公司股權和股票不能公開發行和交易。
警方提示,根據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上述在朋友圈內流傳的所謂投資公司原始股並能獲取高額回報的活動不合法,存在較大的投資風險,廣大群眾應予以警惕。
要警惕,別讓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打了水漂。
❹ 公司上市募股集資主要通過什麼方式
募股集資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的形式向社會收集資金,並以公司利潤迴向股東(買股票者)支付答相應的股息。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批准才可以在我國特定的股票交易所(上證所、深證所)上市融資,有限責任公司沒有這個權力。
主要通過方式∶
1、首發。
俗稱「IPO」,即首次發行上市,通過改種模式,上市公司確定總股本及流通股本,向市場上光大的投資者募集資金,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2、增發。
一般為定向增發,即像特定的人群發行以發行股票等方式融集資本的方式,區別與首次發行上市的是:該種模式向固定的人群發行,比如上市公司高管等。
3、配股。
即向股票持有者(股東),約定以某一價格買賣股票的行為,通過該種方式,上市公司增加流通股本,募集資金。通常稱為再融資。
❺ 股票籌資
的確打心底里感動了,你說你不會要他的哪whole person is not good. So病人都應該聽從醫囑,按時服葯。不管是要
❻ 普通人集資炒股違法不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內超越許可權批准容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❼ 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是要集資嗎
1.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注入的資金可擴大經營規模。
2.提升企業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內力和容影響力。
3.公司上市後需要定期的披露財務報表,把經營狀況置身於公眾視野下。提高對行業和受眾的影響力度,創造財富,使股東、員工的財富增加,提升員工忠誠度。
❽ 朋友讓我參加籌代購,投資每天有分成,似股票一樣,屬於非法集資嗎
你好,非法集資抄罪立案標准: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發行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擅自發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資者購買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
(三)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更詳細的立案標准,你可以向權威的只辦理刑事案件的刑事律師留言咨詢登陸http://tieba..com/f?kw=%C2%C9%CA%A6%D7%C9%D1%AF&fr=index即可。
❾ 想合夥集資炒股,熟人朋友親戚及朋友的朋友入股,分成4 6分,風險共擔,這算不算非法集資
根據復《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制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❿ 公司集資
股票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籌集資本的過程。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而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向個人借款要慎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已於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8〕192號《關於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合同效力如何確認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
此復
-----------
公司流動資金比較緊張,銀行不給貸款,如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護。
合法的借貸是在一個特定的范圍內的一種互助行為,如果對象不固定、分散,是對社會公眾,那就從一種民間的互助性的借貸走向了非法集資。
如果企業是明確的向職工借款,除表示真實之外,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方能認為有效:一是經過金融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准。二是必須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全體會議同意;三是職工本人自願借資;四是必須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與職工簽訂包括還款方式、還款期限等內容的協議書;滿足以上條件即可認定有效。
有一個案例你可參考:公司向職工借款被法院認定為非法集資http://news.sina.com.cn/s/2008-10-25/0910165228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