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有個倒外匯的朋友被跟他一起做這行的舉報了全部被抓起來了,想問下這種無證經營的被抓到了要怎麼判刑
這種行為可構成「非法經營(買賣外匯)罪」,對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該決定第四條規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這里的「國家規定的外匯管理場所」,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的外匯交易中心、外匯指定銀行以及由國家外匯管理機構批準的具有外匯買賣業務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即構成「情節嚴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非法買賣外匯20萬美元以上,違法所得5萬元人民幣以上,即構成非法買賣外匯罪。對非法經營外匯,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的規定,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1條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⑵ 炒外匯虧本後 會倒欠銀行錢嗎
造成爆倉的原因有很多種,以下簡單解釋三種,這三種也是最直接的原因:
1、行情波動大。外匯交易本身就是行情波動比較大的市場,所以才說賺錢機會多,如果點位一直不波動,或者一周只波動個兩三美金,賺了兩三美金也沒什麼意思。市場波動大,賺錢才賺的多。當行情波動十分劇烈的時候,如果正好你做單的方向與市場走向相反,就很有可能爆倉了;
2、重倉或滿倉交易。「老司機」交易都不能重倉,新手上路更是不行,炒外匯就要輕倉操作,輕倉小量細水長流。重倉是很危險的,行情波動稍微大一點,保證金就不夠了,單子就分分鍾被強平了。重倉交易的投資者,肯定是會經常爆倉的,而且賺不到錢,即便賺了錢,也沒有他虧得多。
3、不止損。這一點都不知道強調幾次了,炒外匯做單要設止盈止損,這個止損是萬萬不能忽略的,新手交易者在初入市場(甚至是早在模擬盤交易)的時候就要養成良好的交易習慣,做單止損就是其中之一。不止損就入場,你又不能每分每秒看著盤面,即便你看著盤面價格波動,波動大的時候兩秒十幾點,你的平倉操作有波動快么?還不是得等著被爆倉。
爆倉後怎麼辦
誰都不想爆倉,但是既然爆倉了也不要灰心,畢竟新手投資者很多東西都不懂,大家都是在爆倉中成長起來的。
這個爆倉意味著你現在是負值的,你虧的錢已經超過保證金界限,但是保證金沒法拿回來了嗎?也不一定,這得看你具體虧多少了。
一般經紀商對爆倉的賬戶是這么結算的,強平後剩餘資金是總資金減去你的虧損,一般還剩一部分。但是如果你虧得多,保證金已經不足以抵扣了,則需要把虧空的部分及時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上的制裁。
也有部分經紀商平台會免掉這部分虧損,只需要投資者重新入金開始交易即可。
爆倉雖然聽起來很可怕,但是大部分進行黃金外匯交易的投資者都經歷過,這不算什麼大事,關鍵是不能因為一次爆倉就氣餒,一定要總結經驗,比如不要重倉操作,頻繁交易之類。
值得注意的是,輕倉交易也有很多投資者爆倉,他們想不明白原因,其實主要是進出市場太過頻繁了,過度交易的時候急於翻本會下很多情緒單,本金就這么一點點被割沒了。
⑶ 倒外匯是什麼意思
1、倒外匯:買賣外抄匯賺取差價,倒外匯的人一般以優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吸引客戶或者沒有限額限制(國家對買賣外匯是有限額規定的)等有利條件吸引客戶。
2、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⑷ 怎麼倒外匯
倒外匯?什麼意思?在現在經濟投資站主流的社會里,應運而生的投資產品有股票、期貨、債券、基金等。但這些投資產品在投資的客戶群體的長時間投資中被不斷發出更高的要求。現在應廣大客戶的具體要求市場出現了一種新的投資方式就是黃金外匯投資。
開戶流程
1.閱讀理財計劃書
2.填寫開戶確認表
3.簽署協議一式兩份
4.注入資金,獲取資金帳戶卡及交易帳號
5.修改密碼,便可交易.
(二)我們提供的服務
1.周一到周五24小時免費咨詢
2.周一到周五提供專業的市場分析和操作建議
3.周一到周五不定時發送行情信息簡訊和實時帳戶操作提醒;
4.周一到周五轉入、轉出資金1個工作日內到帳,節假日除外。有興趣的回復每月操盤最低利潤10000 黃 金股 票期 貨房 產交易時間24小時早上9:30至 下午3:00早上9:00至 下午3:00一般辦公時間交易方向雙向單向雙向單向漲跌停板無漲停10%10%無投資本金開戶¥5萬元關乎投資何支股票開戶¥5萬元一般100萬元以上變現性T+0T+1T+0有人承接方可賣出變大倍數1:50以上1:11:101:1風險控制可由限價單控制,風險自訂市場急劇下跌,無人承盤則風險無限限價方式少、靈活性不及黃金市場無人承盤,則坐擁樓盤1. T + O (及時交易、及時買賣)(隨時買賣) 。T+0交易——可以當天買賣操作,短線機會大◇網上交易——隨時買賣,操作便捷、安全◇無漲跌幅限制——套利空間大◇24小時交易——適合上班族理財投資◇全球市場——無莊家,交易活躍
2. 杠桿黃金: 可以做大,也可以做小。可以做多,也可以做少。
3. 風險可以控制:可以提前下止損、止盈單。
4. 雙向操作:可以買升,也可以買跌。
5. 沒有漲停扳,也沒有跌停板。
6. 一個帳戶可以同時下買單、賣單 。
7. 資金利用率高(放大100倍)100盎司黃金只需要7000人民幣保證金。
8. 現金進出,沒有賒、質量等問題。
9. 資金回籠快:今天通知,明天就可以取款(工作日24小時內)。
10. 操作不受時間、地點、區域限制。有無基礎均可,即看即會;比炒股更簡單,不用選股多麼麻煩,分析判斷相對簡單,跟美圓,原油走勢緊密相關。全世界都在炒這種黃金,每天交易大約20萬億美金。一般莊家無法興風作浪。在這個市場靠的只有自己的技
11. 既有現貨的功能也有期貨的特點
12. 長、短線均可。
⑸ 什麼是倒外幣
1985年國務院針復作出了《關於加制強外匯管理的決定》:
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進行外匯買賣即為非法買賣外匯。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或者倒買倒賣外匯的行為。對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由外匯管理局機關給予警告,強制收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外匯金額3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倒外幣一般是私人或團體以略高於當前匯率(銀行匯率)的價格賣出外幣,或以略低於當前匯率的價格收購他人手中外幣,從中賺取差價的違法行為。
⑹ 倒外匯犯法嗎
擅自從事外來匯按源金交易的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自買賣外匯行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
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⑺ 什麼是倒外匯
買賣外匯賺取差價,倒外匯的人一般以優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吸引客戶或者沒有限額限制(國家對買賣外匯是有限額規定的)等有利條件吸引客戶。
⑻ 關於倒外匯…犯法么…
擅自從事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答自買賣外匯行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
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⑼ 倒外匯是什麼意思
1、倒外匯:買賣外匯賺取差價,倒外匯的人一般以優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吸引客戶或者沒有限額限制(國家對買賣外匯是有限額規定的)等有利條件吸引客戶。
2、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⑽ 為何倒賣外匯是違法的請詳細說明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倒外匯違法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一)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四)違反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的;
(五)違反外匯市場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第四十九條
境內機構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處分;對金融機構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外匯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