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是什麼}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通常包括:收入確認方法,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存內貨計價方法,容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方法,外幣折算的會計處理方法等。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都會影響會計資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進而影響會計資料的使用。
註:遠期外匯合約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外匯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和未來交割外匯的時間,到了規定的交割日期雙方再按合同規定辦理貨幣收付的外匯交易。
(1)遠期外匯交易合約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合約的特點:
1、外匯遠期合約的交易地點並不固定,通常是通過現代通訊手段進行,交易時間也不受限制,可以24小時交易,因而屬於無形市場。
2、外匯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經協商後達成的協議,在交易幣種、匯率、交割方式、金額等方面能夠靈活地滿足交易雙方的偏好,因而是非標准化的合約。
3、外匯遠期合約雙方當事人都要承擔信用風險。
2. 遠期外匯交易與擇期外匯交易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一)遠期外匯交易的含義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其中至少有一方是銀行)成交後,不立即進行交割,而是在未來的某個約定日期(至少是成交後第三個營業日以後)進行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通過遠期外匯交易買賣的外匯稱為遠期外匯或期匯,使用的匯率稱為遠期匯率。
遠期外匯交易是通過合同(合約)來完成的,它是買賣雙方達成的協定。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履行,不能任意違約。合同中一般包括五方面的內容:貨幣種類、匯率、數量、交割期限以及買賣外匯的類型(到期買進還是賣出)。
常見的遠期外匯交易的期限為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2個月,當然也有短至幾天或長至1年以上的,不過這在實際中比較少見。
綜上,我們可以總結出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即三個固定:價格(遠期匯率)固定、數量固定、交割期限固定。
(二)遠期外匯交易的種類
遠期外匯交易,根據交割日的不同可分為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和擇期交易兩種類型。
1、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
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是指交割日期固定的遠期外匯買賣活動。這種交易的特點在於交割日一旦確定,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變動。我們通常所說的遠期外匯交易指的就是這種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
2、擇期交易
擇期外匯交易,是指在做遠期交易時,不規定具體的交割日期,只規定交割的期限范圍。在規定的交割期限范圍內,客戶可以按規定的匯率和金額自由選擇日期進行交割。
客戶在簽訂貿易合同後經常不能把未來收付款的具體日期確定下來,只能預期將來的某一段時間內將收、付一定外匯款項,為了防止收付款時匯率的變化產生損失,客戶可以通過銀行為其敘做擇期外匯買賣,這樣,在約定的時期內,客戶可以自由選擇交割的日期。客戶在做擇期外匯買賣時,應盡可能地縮短未來不確定時間,以便獲得更有利的遠期匯率。
例如:某公司2003年4月3日向中行提出用美元購買歐元,預計對外付款日為7月7日於8月5日,但目前無法確定準確交割日期。公司與中行敘做擇期外匯買賣,交割日為7月7日至8月5日中的任何一銀行工作日,遠期匯率為1.0728。無論匯率如何變化,公司都可選擇7月7日至8月5日中的一銀行工作日按匯率1.0782從中行買入歐元。
3. 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有何區別
(一)市場參與者有所不同 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遠期外匯市場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而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任何投資人只要依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通過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外匯經紀商來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因而使外匯期貨交易發展成為一個活絡而有效率的市場。 (二)交易場所與方式不同 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中國、電報、電傳等電訊中國絡來進行,遠期匯率通常是由買賣雙方的詢價和報價來確定,價格的變動不受任何限制;外匯期貨交易則是由場內經紀人、場內交易商在指定的交易欄旁通過公開喊價,競爭拍賣的方式進行,價格的波動有上下限的限制。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進行,一般沒有具體的交易場所;外匯期貨交易只能在受政府管理的期貨交易所里進行,具有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程序。 (三)交易金額、交割期的規定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金額、交割期均由交易雙方自由協商決定。而外匯期貨交易對上述事項則有標准化的統一規定。要想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或外匯投機,只能按合約標准化的數額或其倍數進行交易。例如在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上,每份英鎊合同的交易額為二.5萬英鎊,每份德國馬克合同金額為一二.5萬馬克,日元合同金額為一二50萬日元,法國法郎合同金額為二5萬法國法郎,瑞士法郎合同金額為一二.5萬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合同金額為一0萬加元,墨西哥比索合同金額為一00萬比索。另外外匯期貨合約也有標准化的交割期限,一般以每年的三月、陸月、9月和一二月份為交割月,且到期日固定在交割月份中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四)交割方式與報價性質不同 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而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 (五)交易成本與信用風險情況不同 在遠期外匯市場上,銀行為客戶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時所發生的費用都包括在買入匯率與賣出匯率的差價中,通常不再另外收取傭金。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不僅要交保證金,而且要交傭金。因此,相比而言,外匯期貨交易的交易成本較高。 (六)有無保證金的不同 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某外匯銀行對於對方銀行或商業客戶的信用程度評價較低,可能要求對方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提供某種擔保,如要求客戶存入大約為遠期合同金額5%~一0%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量由期貨交易所決定,根據外匯期貨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整,通常每張合同的保證金為900~二吧00美元。 (七)受監管的方式不同 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4. 即期外匯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的區別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外匯交易雙方預先簽訂遠期外匯交易合同,規定回交易的幣種、金答額、匯率及未來交割的時間,在約定的到期日由交易雙方按約定的匯率辦理收付交割的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是以雙方約定的匯率交換兩種不同的貨幣,並在一到兩個營業日後進行清算的外匯交易。
一種離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雙方基於對匯率的不同看法,簽訂非交割遠期交易合約,確定遠期匯率、期限和金額,合約到期時只需將預訂匯率與實際匯率的差額進行交割清算,與本金金額、實際收支毫無關聯。產品特點:針對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無需對本金進行交割。他們在外匯交易中的作用有一定的共同點。
以上就是遠期外匯交易與即期外匯交易的概念。
5. 比較外匯期貨與遠期外匯交易的異同點
相同點: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1、性質不同
外匯期貨簡稱為FxFut,是「Forex Futures」的縮寫,是在集中形式的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以某種非本國貨幣買進或賣出另一種非本國貨幣,並簽訂一個在未來的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數量外匯的合約。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2、形式不同
遠期外匯業務即預約購買與預約出賣的外匯業務,亦即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幣種、數額、匯率和將來交割的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業務。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
3、市場不同
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6.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是什麼}
遠期外匯合約
的會計處理通常包括:
收入確認
方法,
企業所得稅
的
會計處理方法
,
存貨計價方法
,
壞賬損失
的核算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
方法,編制
合並會計報表
的方法,
外幣折算
的會回計處理方法等。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都會影響
會計資料
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進而影響會計資料的使用。
註:遠期外匯合約又稱
期匯交易
,是指買賣外匯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和未來交割外匯的時間,到了規定的
交割日期
雙方再按合同規定辦理貨幣收付的
外匯交易
。
(6)遠期外匯交易合約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合約的答特點:
1、
外匯遠期合約
的
交易地點
並不固定,通常是通過現代通訊手段進行,交易時間也內不受限制,可以24小時交易,因而屬於
無形市場
。
2、外匯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經協商後達成的協議,在交易幣種、匯容率、
交割方式
、金額等方面能夠靈活地滿足交易雙方的偏好,因而是非標准化的合約。
3、外匯遠期合約雙方當事人都要承擔
信用風險
。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
-遠期外匯合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處理方法
7. 假設甲簽訂了一份遠期外匯合約,而乙則簽訂了一份外匯期貨合約,兩份合約規定在3個月以後以14萬美元買
因為是規定時間交割所以一方盈利300一方虧損300。
8. 遠期合約沒有保證金,可遠期外匯合約怎麼有保證金啊
是這樣的,這復兩樣東西制是不同的!
1,遠期合約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會指明買賣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種類、價格及交割結算的日期。遠期合約是必須履行的協議,不像可選擇不行使權利(即放棄交割)的期權。
2,而遠期外匯交易是類似期貨的交易,當你履行遠期價格的時候,你的虧損比合約本身保證金還要大的時候,通常是不要強制執行的,一般人都是不不執行交易的。所以需要保證金,保證提高遠期交易方的利益
9. 如何利用外匯遠期交易實現套期保值和投機的目的
外匯交易市場產生的原因外匯市場,是指從事外匯買賣的交回易場所,或者說是各種不答同貨幣相互之間進行交換的場所。外匯市場之所以存在,是因為:
1、貿易和投資:進出口商在進口商品時支付一種貨幣,而在出口商品時收取另一種貨幣。這意味著,它們在結清賬目時,收付不同的貨幣。因此,他們需要將自己收到的部分貨幣兌換成可以用於購買商品的貨幣。與此相類似,一家買進外國資產的公司必須用當事國的貨幣支付,因此,它需要將本國貨幣兌換成當事國的貨幣。
2、投機: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會隨著這兩種貨幣之間的供需的變化而變化。交易員在一個匯率上買進一種貨幣,而在另一個更有利的匯率上拋出該貨幣,他就可以盈利。投機大約佔了外匯市場交易的絕大部分。
3、對沖:由於兩種相關貨幣之間匯率的波動,那些擁有國外資產(如工廠)的公司將這些資產折算成本國貨幣時,就可能遭受一些風險。當以外幣計值的國外資產在一段時間內價值不變時,如果匯率發生變化,以國內貨幣折算這項資產的價值時,就會產生損益。公司可以通過對沖消除這種潛在的損益。這就是執行一項外匯交易,其交易結果剛好抵消由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外幣資產的損益。
10. 比較遠期外匯交易與外匯期貨交易有哪些異同
相同點:
1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一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收一定金額的外匯。
6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不同點:
1、市場不同。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2、交易方法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以拍板叫價的方式成交的,而遠期外匯市場是通過電訊工具進行的,並同時報出買賣價。
3、合同規范程度不同。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合同是十分標準的,表現為在金額、交割期、交割地點的標准化。
兩者還存在許多其他的差別,在日常操作中,一定要加以區分,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10)遠期外匯交易合約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通常也是由經營即期外匯交易的外匯銀行與外匯經紀人來經營,遠期交易一般是買賣雙方先訂立買賣合同,規定外匯買賣的數量、期限和匯率等,到約定日期才按合約規定的匯率進行交割。遠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這種交易的目的在於避免或盡量減少匯率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投機商也經常利用遠期交易牟取利益。因而許多國家對遠期交易有一定的限制性措施。
外匯期貨交易是外匯交易的方式之一,外匯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均未提供現貨,而僅提供若乾的保證金,並訂立契約,約定在未來某月依據約定的匯率辦理實際收付的外匯業務。這是一種避免匯率風險的主要措施之一。交割期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在對外貿易中,出口商為了擴大出口、增強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進口商為了資金融通的便利,往往簽訂遠期支付合同。在實現收付之前若干期內,貨幣匯率的波動以及會對雙方造成更大的損失是難以預料的。進口商為避免匯率風險需提前買進到期支付的外匯期貨; 出口商為避免匯率風險也需要提前賣出到期收進的外匯期貨; 外匯銀行為保障本身業務的進行和資金安全,也需通過買進或賣出遠期外匯期貨平衡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