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因交通事故賠償糾紛,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了。現因工作需要,用現金到銀行去兌換外幣能夠兌換到嗎
一般不是用現金兌換外幣,一般去了以後辦理一張銀行卡,將人民幣內充值或轉賬到卡容,手機下載該銀行的APP,有專門服務兌換外幣這一項目。然後在手機上填寫申請,銀行櫃台收到申請後審核。建議你提前去預約一下,你想兌換的外幣不一定充足或者你想兌換零錢,但銀行只有大額貨幣。
也得看你被凍結的銀行賬戶是哪個開戶行,比如你被凍結的賬戶來自農業銀行,不會影響你去中國銀行兌換外幣。
㈡ 想問下,朋友騙我外匯,她把自己的外匯賬戶轉給我了,我把錢打給她本人銀行卡上,她轉給我以後公司就出問
炒外匯就是利用外幣與本幣的匯率浮動賺取價差,但並不是只賺不賠,同專樣是有風險屬的。感覺他沒給你說實話,不能答應。如果利用多人身份證辦理多張信用卡,其透支金額也是相當大的,一旦有變故不能按期還款,銀行會告你金融詐騙的。
㈢ 法院判決 跨境外匯支付 需不需要外匯登記
不用去外匯局! 我們公司可以直接匯款!而且不用交稅、手續費。
㈣ 訴訟請求能寫其他外幣嗎
可以,法律不禁止。但判決書中,應當折算成人民幣,特別是在實際執行時,除非內對方願意,否容則應折算成人民幣執行。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八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關於折算價格問題,外匯市場有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之分,應當以哪一價格折算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在涉外民商事案件審理中如何確定人民幣兌主要外幣匯率的請示的復函》和《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均明確應以匯率中間價折算。
在折算時點的確定問題上,存在債務到期日、起訴受理日、法庭辯論終結日、判決之日等多種標准之爭,各自有何利弊。原則上,在堅持有利於守約方的原則基礎上,賦予守約方以選擇權,而不必機械地確立固定、單一的時點作為折算標准。當然,若債權人選擇的折算時點有利於債務人的,法院應當尊重債權人的處分權。
㈤ 法院查封外匯賬戶嗎
應該不會查封 但是如果對你的銀行賬戶查封 那你外匯賬戶的錢 就無法取出了
㈥ 做外貿的,我現在想急切知道法院能封公司外幣賬戶嗎
一般您的賬戶中沒有什麼涉及到異常的操作,銀行是不會隨便關閉您賬戶的。
法院關閉您賬戶的話,那肯定是您公司可能涉及到一些違法事項了。
㈦ 法院執行中能收外匯嗎
應該是可以收的。只要是有價值的東西,他都可以執行。
㈧ 法院可以凍結我從國外匯往中國的外幣嗎
民事案件中法院經原告申請可以查封、凍結被告的銀行存款或其他財產,夫妻離婚以內後,如果妻容子不是案件的當事人,法院無權查封、凍結妻子的銀行賬戶,所以,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在匯入妻子賬戶後,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法院無權查封妻子的銀行賬戶。
㈨ 法院凍結銀行卡時能獲得什麼信息
凍結銀行卡 是通俗的說法,法院執行局實際做法是 凍結「失信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銀行賬戶內的理財、基金、股票、外匯、等等全部金融資產情況都可以獲取。
㈩ 法院能扣劃外幣嗎
你好,可以的;只要是我國主權領域范圍內就可以的,所有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執行法院的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