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出口權,不自己出口能收外匯么
不能哦,用自己公司做正常報關出口,必須要有進出口權,而且國內銀行大額收外匯必須要有內出口報關單證,銷售合容同才能銷外匯的
沒有進出口權,選擇買單出口的話(借用別家公司抬頭),可以用離岸賬戶收錢,或者找出口代理公司代理出口,代理收匯。
② 外貿出口必須是境外收匯嗎
購匯:一般是發生在進口貿易的時候,我方向外匯管理局申請購買外匯用以向境外賣方支付貨款回;
收匯,答結匯:都是發生在出口貿易的時候,境外買方付給我方外匯,我方通過銀行、外匯管理局等核銷收取外匯並折換成人民幣。
③ 沒有進出口權的小公司怎麼收外匯收到外匯怎麼取出來
1、沒有來進出口權的公源司能收到外匯只能說明外匯管理局的工作失誤。因為只要有外匯到帳,在解匯之前,外匯管理局應該詢問收匯人外匯的性質(資本外匯?貿易外匯?)。就算解匯了,還是沒法核銷。所以,沒有進出口權,正道還是找外貿公司代理。
2、深圳有很多公司提供報關單和核銷單為出口人報關,自行解決收匯和核銷。這為很多不願意把貨款匯回大陸的公司提供了方便。如果你公司有自己的離岸公司,不急著用錢,就可以利用這種報關方式。但這對需要貨款回來的公司不適用。
4、個人收匯不需要核銷,但外匯管理局規定個人年收匯只能在五萬美元以內。
5、離岸公司帳戶的錢匯回大陸,一樣需要核銷,見1,除非付給個人,見4。
買單出口,用的是別人的報關單核銷單,你沒有核銷,別人自己想辦法核銷了的。
④ 非一般貿易進出口的境外收入,如何在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操作
能不能將這筆美金報到單子里去呀?有什麼樣品單什麼的,否則真的無法申報誒~~
⑤ 請問為什麼外匯局要規定除出口押匯外,其它國內外匯貸款只能對外支付,不能結匯
這是為了避免企業通過外匯貸款結匯的方式投機人民幣升值。
簡單的說,在回預期人民幣升值情況下答,如果一個企業申請外幣流動資金貸款,並將其即期結成人民幣(假設此時人民幣兌美元為6:1),然後在歸還貸款時以人民幣購匯還貸(假設人民幣兌美元升值到5:1),每1百萬美元貸款,不考慮其他因數情況下,企業就可以獲得100萬人民幣的匯率收益。如果大量企業如此操作,將對人民幣匯率產生極大壓力,所以正是考慮到有此可能,外匯局才規定不允許外幣貸款結匯。
至於出口押匯,是由於歸還押匯的資金來源於出口收匯,基本不存在購匯還貸,金額有限且有銀行控制貿易背景真實性,所以外匯局允許其結匯,同樣的如保理、包買等貿易融資均允許結匯。
⑥ 收到外匯,但是貨物並不出口,要怎麼結匯
一般這種的話可以通過代理來完成結匯,或者是使用個人額度來進行結匯。如果能夠提供詳細的交易信息的話也可以走重慶這邊的速結匯跨境電商交易認證結匯通道。
⑦ 什麼是非貿易外匯
非貿易外匯是指貿易外匯以外的一切外匯,即一切非來源於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如勞務外匯、僑匯和捐贈外匯等。
⑧ 外匯管理局要求寫出口貨物數據和收匯數據差異情況說明怎麼寫
這個你們可以從合同執行入手來寫。外管局是發現你們出口金額和收匯金額差異很大才專讓你們寫的。
如果你屬們是收匯大於出口,則說明預收款較多。你們可以解釋為由於公司產品前期生產資金投入較大,通常合同都簽訂為有***%的預收款,公司的產品生產周期較長,且同一時期內執行的合同多達***個,這就導致公司在較長時期都存在著大量預收款而一直未能報關出口。
如果是收匯小於出口,則解釋為合同收款條件為發貨後*個月,或者是產品使用正常後*個月,這就導致很多貨物出口數據形成,但款項卻非應收,形成了出口數據與收匯數據的較大差異。
大致就這樣,你們自己豐富一下。
⑨ 不出口退稅,沒有報關,收了外匯會面臨什麼處罰
這種情況,一般銀行是不予結匯。如果是樣品件,建議拿著與外方簽訂的合同或者發票到銀行進行解釋,盡量結匯。
⑩ 請問出口退稅和出口收匯的先後順序有規定嗎是否沒有收到外匯就不能辦理出口退稅
對於非六類企業(即通常所說的出口退稅B類企業),可以先辦理退稅(視為單證齊全給予退稅),只要在210天內外匯核銷即可,對於六類企業(級C類企業),則必須要先核銷,再單證齊全退稅。
不管是哪一類企業,在申報環節上,收匯和退稅都是可以同時操作的,只是在單證齊全這一環節上,C類企業必須核銷在前,B類企業核銷可前可後。
只要產品出口,就要申報;等出口單證(主要是報關單)收齊了,就可以申請退稅,與是否收到貨款無關;這是指月度。國家對出口實行宏觀控制,年度有關部門會對出口情況進行綜合審核,超期收款會影響退稅的。
出口退稅的有效時間是出口報關後90天內,在這期間可以正常退稅,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請延期一次;退稅前必須先核銷,如果沒有收取外匯,導致不能核銷,過了退稅的時限就不能退稅.
(10)非出口外匯擴展閱讀:
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徵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
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