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終止股票掛牌什麼意思
終止掛牌就是退出新三板了,原因可能是企業運營出現問題或者違規,版被摘牌或權者是想要到其他板上市所以要在新三板摘牌。
❷ 已經採取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股票如何申請變更為做市轉讓方式
已經採取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掛牌股票,掛牌公司若要申請變更為做市轉讓方專式,應向屬全國股轉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掛牌公司擬由集合競價轉讓方式變更為做市轉讓方式的申請
2.擬由集合競價轉讓方式變更為做市轉讓方式的股東大會決議
3.有至少兩家做市商願意為該公司提供做市報價服務並滿足最低做市要求的申請將上述申請材料提交全國股轉公司之後,符合條件的,全國股轉公司將變更掛牌公司的轉讓方式為做市轉讓方式
❸ 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企業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稅。
首先,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我國關於公司股權轉讓的基礎性規定,而新三板掛牌公司由於涉及到公眾公司及股份限售等特殊情況存在一些特殊的規定。
一、限售股解禁後出售的情況
根據《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的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包括: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因此掛牌公司的自然人投資者在轉讓掛牌公司的股份時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的20%繳稅(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非限售股出售情況
根據《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所得如何繳稅呢,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因此,如果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出售的是非限售的股份,免徵個人所得稅。該部分股份包括自始未被限售或者限售解禁後已經轉讓過的股份。
三、何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也就是說,股權轉讓所得納稅人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
❹ 掛牌股票轉讓制度方面的總體安排大致是什麼樣的
掛牌股票轉讓制度方來面的總體安源排如下:
1.盤中可以選擇集合競價轉讓或做市轉讓選擇集合競價轉讓的掛牌股票,其撮合頻次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層級確定,具體為:基礎層的掛牌股票每個轉讓日集中撮合1次,創新層的掛牌股票每個轉讓日集中撮合5次。選擇做市轉讓的,需有兩家以上(含兩家)做市商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2.盤後可以選擇協議轉讓在15:00~15:30盤後交易時間段內,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做市轉讓的股票,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均可以進行協議轉讓
3.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特定情形投資者可以申請進行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的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
❺ 掛牌股票轉讓都有哪些轉讓方式
掛牌股票盤中可以選擇集合競價轉讓或做市轉讓方式之一進行轉讓,盤後可以進行協議轉讓,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特定情形還可以申請線下辦理特定事項協議轉讓
❻ 對於採用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掛牌股票委託價格有限制嗎
對於採用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掛牌股票,投資者的委託價格應在申報有效版價格範圍內,申報有效價格範圍權為前收盤價的50%至200%;無前收盤價的,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溫馨提示:對於《轉讓細則》實施之日由協議轉讓方式改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股票,無論是否有前收盤價,其集合競價首次成交前(含首次成交當日)統一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❼ 不同層次的掛牌股票分別有哪些轉讓方式
不同層次的掛牌股票的轉讓方式如下:
1.盤中交易時間(9:15~內11:30,13:00~15:00)基礎層掛牌股票可以選擇每日容1次集合競價或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之一進行轉讓;創新層掛牌股票可以選擇每日5次集合競價或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之一進行轉讓。
2.盤後交易時間(15:00~15:30)盤後交易時間段內,所有掛牌股票滿足規定條件的,均可以進行協議轉讓
❽ 股票的轉讓方式和分層掛鉤嗎
《股票轉讓細則》對不同層次的集合競價轉讓股票設置了不同的撮合頻次,基礎層掛牌股票採取每日收盤撮合1次的集合競價,創新層掛牌股票採取每日撮合5次的集合競價;對不同層次的做市轉讓股票,轉讓方式沒有差別
❾ 對於採用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掛牌股票投資者的委託是如何排序的
採用集合競價轉讓的掛牌股票,同一股票的所有投資者委託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集專中屬撮合成交:價格優先是指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是指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