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人民銀行下面有哪些直屬單位
1、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是參與、支持或保障人民銀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的企事業單位。
截至2016年末,中國人民銀行下設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金融出版社、金融時報社、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金融培訓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黨校等直屬事業單位。
2、在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招聘公告中,參加招聘的直屬單位有: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金融時報社、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國錢幣博物館、中國金融培訓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金融出版社。內設機構 :
辦公廳 條法司 貨幣政策司 金融市場司 金融穩定局 調查統計司 會計財務司 支付結算司 科技司 貨幣金銀局 國庫局 國際司 內審司 人事司 研究局 徵信管理局 反洗錢局 黨委宣傳部
下屬分行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並對分支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目前,中國人民銀行設立有上海總部,天津、沈陽、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8個分行,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20個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5個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6個分行營業管理部,308個市(州、盟)中心支行,1766個縣(市)支行。這些分支機構作為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根據總行的授權,依法維護本轄區的金融穩定,承辦有關業務。
單位名稱
上海總部,天津分行,沈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重慶營業管理部.石家莊中心支行.太原中心支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長春中心支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福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鄭州中心支行.南昌中心支行.長沙中心支行.南寧中心支行.海口中心支行.貴陽中心支行.昆明中心支行.拉薩中心支行.蘭州中心支行.西寧中心支行.銀川中心支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大連市中心支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廈門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B. 合肥澳門幣對人民幣在哪換
到中國銀行復合肥市各區營業制網點,辦理澳門元兌換人民幣元,根據中國銀行【2016年10月19日06:10分更新】外匯匯率市場交易中間價:1澳門元=0.8442人民幣元,交易時以銀行櫃台交易價為准,請採納!
C. 合肥本地 有人需要美元嗎有一些美元想換人民幣
有,到中國銀行合肥市支行各大營業網點去,辦理美元兌換人民幣業務,根據中國銀行【2016年10月10日10:45分更新】外匯匯率市場交易中間價:1美元=6.7026人民幣元,請採納!
D. 中國人民銀行電話號碼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國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的聯系電話是:010-66194114。
若您是徵信相關問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官網,全國各徵信中心及查詢點的聯系方式是:http://www.pbccrc.org.cn/zxzx/lxfs/lxfs.shtml
E. 外匯詐騙公司業務員怎麼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帆隱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態枯廳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敗瞎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3、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案例
17名90後年輕人,以所謂的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為交易平台,在5個月時間里共詐騙230萬余元。記者從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信陽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5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對代某等3人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1年。
27歲的代某與4個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證券咨詢代理。因業務出現問題,代某等人開始尋找新的掙錢機會。2017年4月,他們終於等到了所謂的「新機會」,開始電信詐騙。
江某向代某推薦一款自稱是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的交易平台,宣稱這個平台是做網路股票和外匯投資。客戶投入平台的錢,除平台提取手續費、平台提供者獲利外,加入者可獲取投資人90%的投資款。
開通「富通外匯」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冊公司、不需要簽合作協議,只需提供一張身份證和一張銀行卡。如此條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決定與江某合作。
雙方達成協議後,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及銀行卡號,開通了平台鏈接。此後,代某等5人籌資,租賃合肥市經開區翡翠湖一場地作為辦公場所,購買電腦、辦公桌等用品,5人約定按出資款的多少佔有股份並分紅。
其中,代某占股21%。在運營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並規避風險,5人各拿出2%的股份給江某,江某在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佔有股份10%。
隨後,代某開始「招兵買馬」,將其從事證券咨詢代理時的同事趙某等人招聘進來,代某任總經理,負責市場營銷及管理,其他4人分別負責財務、開支、員工招聘、後勤保障等工作,並下設市場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匯」平台在具體操作中,設有「富通財富俱樂部」「財富共贏俱樂部」兩個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戶信息,業務員按照事先准備好的「話術」本上的流程與客戶對話,讓客戶關注股票行情,之後電話回訪客戶,讓客戶加QQ群聊天,業務員會有數個QQ號。
在群里,各業務員發股票上漲的截圖等信息,藉此機會向客戶推薦外匯,誘騙客戶投資「富通外匯」交易平台。
在此期間,牛某等冒充外匯分析師,讓客戶在平台里投資,指導客戶在網上操作,讓他們把錢打入指定地方,剛開始讓客戶賺錢,吸引他們加大投資,隨後將錢虧空。客戶每往平台虧損一筆,各業務員、組長、交易部的成員等按事先約定的比例提成。
信陽市中院二審認為,1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