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外匯所需要知道那些知識
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兌換價格。如果把外匯也看作是一種商品,那麼匯率即是在外匯市場上用一種貨幣購買另一種貨幣的價格。例如,l美元=110日元,表示1美元可換110日元。匯率的表示方法有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是指以一定單位的外國貨幣為基準,將其摺合為一定數額的本國貨幣的標價方法,目前大多數國家採用這種標價法;在招商銀行開辦的交易幣種當中,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港幣、新加坡元均採用直接標價法,如1美元=115.25日元;1美元=1.47加拿大元等。
間接標價法是指以一定單位的本國貨幣為基準,將其摺合為一定數額的外國貨幣的標法方法。歐元、英鎊、澳大利亞元採用間接標價法,如1英鎊=1.6025美元;1歐元=1.5680加拿大元;1歐元=1.0562美元;1澳大利亞元=0.5922美元等。
基本匯率和交叉匯率
基本匯率(也叫直盤或基礎匯率):一般指一國貨幣與美元的比價。
交叉匯率(也叫交叉盤):是指兩種非美元貨幣之間的比價,交叉匯率可從基本匯率套算而來。
買入價和賣出價
買入價(Bid rate)是銀行向客戶買入外匯(標價中列於"/"左邊的貨幣,即基礎貨幣)時所使用的匯率。
賣出價(Offer rate)是指銀行賣出外匯(標價中列於"/"左邊的貨幣,即基礎貨幣)時所使用的匯率。
外匯中間價是買入匯率和賣出匯率的平均數。
舉例說明:
如美元/日元的匯率為115.25/115.35,表示客戶向銀行賣出美元買入日元(銀行買入美元)的匯率為115.25,而客戶向銀行賣出日元買入美元的匯率為115.35。
因此,如果您想將100美元兌換成日元,那麼,您將按照115.25的匯率,兌換得11525(即,100*115.25)日元;如果您想將10000日元兌換成美元,那麼,您將按照115.35的匯率,兌換得86.69(即,10000/115.35)美元。
澳元/美元匯率為0.5830/0.5840,表示客戶賣出澳元買入美元的匯率為0.5830,而賣出美元買入澳元的匯率為0.5840。
您可能會發現,確定匯率後,在計算兌換得的貨幣數額時,還要確定是用乘法還是用除法。相關計算辦法,可以用兩句話來概括:「(貨幣)從左到右,乘以左(匯價);(貨幣)從右到左,除以右(匯價)」。
所以,按照上述報價,您要把100澳元兌換成美元時,就獲得100*0.5830美元;您要把100美元兌換成澳元時,就獲得100/0.5840澳元。
外匯市場
廣義的外匯市場泛指進行外匯交易的場所,甚至包括個人外匯買賣交易場所,外幣期貨交易所等;狹義的外匯市場指以外匯專業銀行、外匯經紀商、中央銀行等為交易主體,通過電話、電傳、交易機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實現交易的無形的交易市場。
目前世界主要的外匯市場包括歐洲的倫敦、法蘭克福、巴黎、蘇黎世外匯市場、北美的紐約、亞洲的東京、香港、新加坡外匯市場、澳洲的悉尼、惠靈頓市場,這些市場時間上相互延續,共同構成了全球不間斷的外匯市場,其中以倫敦外匯市場的交易量為最大,因此歐洲市場也是流動性較強的一個市場,而紐約外匯市場波動幅度經常較大,主要是由於美國眾多的投資基金的運作以及紐約市場上經常會發生一些對於外匯影響較大的事件,例如美聯儲利率決定,公布美國重要經濟數據等。了解各個市場的特性,對於理解匯率的真實性和進行匯率預測有一定幫助。通常我們所說的當日收盤是指紐約收盤,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外匯銀行、中央銀行、外匯投機者、外匯經紀公司、大型投資基金、實際外匯供求者等。通過了解外匯市場參與者的資金動向對於預測走勢也有很大幫助,例如日本財務年度的資金匯回日本會造成日元的升值壓力,英國公司對於德國公司的大型收購案會構成歐元/英鎊交叉盤的上升,日本央行通過拋售日元干預匯市會造成日元的貶值、日本投資者在澳洲發行澳元計價的債券會造成澳元/日元交叉盤的上升等等。只要善於分析交易主體的動向和特點,都會從一些蛛絲馬跡中尋求匯率的方向。
外匯市場的特點
如果從外匯交易的區域范圍和周圍速度來看,外匯市場具有空間統一性和時間連續性兩個基本特點。
所謂空間統一性是指由於各國外匯市場都用現代化的通訊技術(電話、電報、電傳等)進行外匯交易,因而使它們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整個世界越來越聯成一片,形成一個統一的世界外匯市場。
所謂時間連續性是指世界上的各個外匯市場在營業時間上相互交替,形成一種前後繼起的循環作業格局。
外匯市場和股票市場的主要區別
很多朋友對股票市場比較熟悉,談起來是津津樂道。外匯市場對多數人來說尚屬於一個全新的領域,如果把股票市場里的一些習慣性的認識照搬到外匯市場,就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困惑。
1. 空間不同
從外匯市場的特點就可以看出來,外匯市場是一個全球性的市場,而股票市場是區域性的市場;外匯市場是無形的,股票市場是有形的。
一些朋友經常會問:這個報價是那個市場的報價?這就是受了股票市場的影響。由於外匯市場是全球性的開放市場,是不存在報價是那個市場的問題的,我們所看到的價格就是這個市場最新的報價,雖然這個時段可能是東京市場比較活躍,但也可能會有紐約、倫敦、香港等其它地區的交易商在交易,所以說,報價來自於哪個市場很難確定,也沒有必要知道。
2. 標准不同
在股票市場中,不同區域性的市場都會有不同的市場規則和其自身的特點,但在同一個市場中,大家都遵循統一的標准。
在外匯市場中,由於其全球化的特點,市場的包容度和自由度相當高,大家在一起交易,遵循公平、自願、誠信的原則就可以了,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和規矩。
3. 成交方式不同
規范的股票市場都是採用集合競價,集中撮合的方式來完成交易的,體現了絕對的公平,因此,在同一時點上的同一隻股票不可能出現不同的成交價格。
外匯市場更像一個農貿市場,所有的買家和賣家完全是開放的,體現了絕對的自由,買家可以自由地詢價,賣家可以自由地報價,雙方完全是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交易,成交價格對於雙方來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一點和股票市場是完全不一樣的,外匯市場沒有集合競價和電腦集中撮合的規矩。
知道了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的這個不同,投資者就不會驚異於各銀行間報價的差異了,這完全是市場行為。
外匯市場交易時間
地區
城市
開市時間
收市時間
大洋洲
悉尼
7:00
15:00
亞洲
東京
8:00
16:00
香港
9:00
17:00
新加坡
9:00
17:00
巴林
14:00
22:00
歐洲
法蘭克福
16:00
0:00
蘇黎世
16:00
0:00
巴黎
17:00
1:00
倫敦
18:00
2:00
北美洲
紐約
20:00
4:00
洛杉磯
21:00
5:00
② 我國現行的外匯管理體制有何特點
一、從抄層級上看,外匯管理法規襲「位卑權重」。二、從方式上看,外匯管理法規「寬嚴相濟」。三、從內容上看,外匯管理法規「對事不對人」。從1980年《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與1996年《外匯管理條例》相比較可以看出這一特點。四、從執行上看,外匯管理法規可操作性日益加強。首先,我國外匯管理體制協調,管理權力集中有效。五、從體繫上看,主體性外匯管理法規「獨善其身」。六、從立法與實踐的關繫上看,外匯管理法規未能與時俱進。七、從世界范圍上看,外匯管理法規與國際慣例「若即若離」。
③ 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有哪些
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
【1】中央銀行:負責發行本國的貨幣,制定貨幣的供給額,持有及調度外匯儲備,維持本國貨幣對內對外的價值。在浮動匯率制度下 ,中央銀行通過買進或者賣出外匯來干預外匯市場,維持市場秩序。
【2】外匯銀行:外匯銀行是外匯市場的首要參與者,可以為顧客處理外匯交易的金融服務項目,進行外匯的兌換,還能進行銀行間的外匯交易活動,調整自身在外匯市場中的供求狀況,買賣多餘的外匯。
【3】外匯經紀人:存在於外匯銀行、中央銀行和顧客之間的中間人,本身並不承擔外匯交易的盈虧風險,為客戶代洽外匯買賣的匯兌商定,在買主與賣主之間,拉攏撮合,進行直接或間接買賣。
【4】顧客 :包括貿易商、投資者、投機者,以及其他一些外匯涉足者,如留學人員、旅遊者、僑居者等。除了投機者外通過價差活力之外,其他都是處於正常經濟活動的需要與外匯銀行進行外匯交易。
拓展資料:
外匯市場是一個分散於全球各地用於交易貨幣和有價證券的金融市場。國際上因貿易、投資、旅遊等經濟往來,都會產生貨幣收支關系。
但各國貨幣制度不同,要想在國外支付,必須先以本國貨幣購買外幣;另一方面,從國外收到外幣支付憑證也必須兌換成本國貨幣才能在國內流通。
這樣就發生了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問題。兩國貨幣的比價稱匯價或匯率。
西方國家和中國的中央銀行為執行外匯政策,影響外匯匯率,經常買賣外匯的機構。所有買賣外匯的商業銀行、專營外匯業務的銀行、外匯經紀人、進出口商,以及其外匯市場供求者都經營各種現匯交易及期匯交易,這一切外匯業務組成了外匯市場。
外匯的含義
外匯,看似與普通大眾很遙遠,但卻與全世界每個人息息相關。外匯交易也是很多人投資或理財的一種重要形式。下面與大家一起分析一下什麼是外匯。
外匯的概念具有雙重含義,即有動態和靜態之分。
外匯的靜態概念,又分為狹義的外匯概念和廣義的外匯概念。
指的是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它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按外匯市場的外部形態進行分類,外匯市場可以分為無形外匯市場和有形外匯市場。無形外匯市場,也稱為抽象的外匯市場,是指沒有固定、具體場所的外匯市場。這種市場最初流行於英國和美國,故其組織形式被稱為英美方式。
這種組織形式不僅擴展到加拿大、東京等其他地區,而且也滲入到歐洲大陸。無形外匯市場的主要特點是:
第一,沒有確定的開盤與收盤時間。
第二,外匯買賣雙方無需進行面對面的交易,外匯供給者和需求者憑借電傳、電報和電話等通信設備進行與外匯機構的聯系。
第三,各主體之間有較好的信任關系,否則,這種交易難以完成。除了個別歐洲大陸國家的一部分銀行與顧客之間的外匯交易還在外匯交易所進行外,世界各國的外匯交易均通過現代通訊網路進行。無形外匯市場已成為今日外匯市場的主導形式。
④ 外匯管制
一、什麼是外匯管制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
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本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本國貨幣匯率的決定;本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二、外匯管制的目的
1.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或改善國際收支狀況。
2.穩定本幣匯率,減少涉外經濟活動中的外匯風險。
3.防止資本外逃或大規模的投機性資本流動,維護本國金融市場的穩定。
4.增加本國的國際儲備。
5.有效利用外匯資金,推動重點產業優先發展。
6.增強本國產品國際競爭能力。
7.增強金融安全。
三、外匯管制的基本方式
一.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匯管制中,最嚴格的規定是出口商必須把全部外匯收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出口商在申請出口許可證時,要填明出口商品的價格、數量、結算貨幣、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並交驗信用證。
二.對進口外匯的管制
對進口外匯的管制通常表現為進口商只有得到管匯當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銀行購買一定數量的外匯。管匯當局根據進口許可證決定是否批准進口商的買匯申請。有些國家將進口批匯手續與進口許可證的頒發同時辦理。
三.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
非貿易外匯涉及除貿易收支與資本輸出入以外的各種外匯收支。
對非貿易外匯收入的管制類似於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即規定有關單位或個人必須把全部或部分外匯收支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為了鼓勵人們獲取非貿易外匯收入,各國政府可能實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允許居民將個人勞務收入和攜入款項在外匯指定銀行開設外匯賬戶,並免徵利息所得稅。
四.對資本輸入的外匯管制
發達國家採取限制資本輸入的措施通常是為了穩定金融市場和穩定匯率,避免資本流入造成國際儲備過多和通貨膨脹。它們所採取的措施包括:對銀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規定較高的存款准備金;對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數利息;限制非居民購買本國有價證券等。
五.對資本輸出的外匯管制
發達國家一般採取鼓勵資本輸出的政策,但是它們在特定時期,如面臨國際收支嚴重逆差之時,也採取一些限制資本輸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規定銀行對外貸款的最高額度;限制企業對外投資的國別和部門;對居民境外投資徵收利息平衡稅等。
六.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禁止個人和企業攜帶、托帶或郵寄黃金、白金或白銀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數量。
對於本國現鈔的輸入,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往往實行登記制度,規定輸入的限額並要求用於指定用途。 對於本國現鈔的輸出則由外匯管制機構進行審批,規定相應的限額。不允許貨幣自由兌換的國家禁止本國現鈔輸出。
七.復匯率制
對外匯進行價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實上的各種各樣的復匯率制。復匯率制指一國規章制度和政府行為導致該國貨幣與其他國家的貨幣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匯率。
四、貨幣可兌換與不可兌換
貨幣不可兌換是指一國在嚴格的外匯管制中,對經常項目和金融與資本項目中的對外支付和資金轉移實行全面的匯兌限制。
與之相對應的貨幣可兌換是指任何一個貨幣持有者可以按照市場匯率自由地把該貨幣兌換成外匯。該概念表明,貨幣可兌換的主體是任何一個貨幣持有者,包括居民和非居民,自然人和法人。其次,它強調兌換是自由的,即貨幣當局原則上不對外匯交易和對外支付進行限制。此外,它要求貨幣兌換按市場匯率進行;若一國只允許人們按官方匯率進行貨幣兌換且官方匯率顯著偏離市場匯率,則這種允許並不屬於貨幣可兌換。
貨幣可包括完全自由兌換和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兩種基本類型。
五、《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第八條規定
成為《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中第八條會員國,是一國實現經常項目下貨幣可兌換的標志。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第八條的規定,如果一國解除了對經常項目下支付轉移的限制,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貨幣可兌換,便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會員國。具體說來,第八條會員國所承擔的義務是:
1.居民從國外購買經常項目下的商品和服務所對應的對外支付和資金轉移不應受到限制。
2.不得實行歧視性的復匯率制。
3.對其他會員國在經常性往來中積存的本國貨幣,在對方提出要求後,應無條件地使用外匯換回。
但是,要求兌換的國家應當證明這種積存是由經常性交易獲得的,而且這種兌換是為了支付經常性交易。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並未要求所有會員國在加入該組織時立即成為第八條會員國。《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第十四條做出了一些過渡性安排,允許會員國暫保留一些匯兌限制,但要每年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報告,並針對取消外匯管制的步驟與時間安排與基金組織進行磋商。
六、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的條件
實現經常項目下貨幣可兌換,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首先,匯率水平比較合理,能真實反映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否則,實現貨幣可兌換將導致外匯供求嚴重失衡,使它難以持續下去。其次,政府擁有充足的國際清償能力,能夠應付人們的兌換要求。第三,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和穩健的宏觀經濟政策。例如,高失業、高通貨膨脹率、嚴重的財政赤字等,都會對貨幣可兌換形成沖擊。第四,市場機制有效運行,產品和要素市場價格信號做出積極反應。
在1996年底,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的條件已經成熟,具體表現:
(1)經過多年努力,人民幣匯率已經調整到基本反映外匯市場供求關系的水平;
(2)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國際收支連年順差,國家外匯儲備大幅度增加;
(3)從總體上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客觀經濟形勢較好;
(4)經過多年的價格放開和企業制度改革,我國的市場機制在經濟運行中已經發揮了重大調節作用;
(5)1994年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已經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下有條件可兌換,為我國於1996年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⑤ 狹義的外匯是指以什麼表示的,可直接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狹義的外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直接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狹義的外匯市場指外匯銀行之間進行外匯交易的場所。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存放在國外銀行的外幣資金,以及將對叢銷銀行存款的索取權具體化了的外幣票據才構成外匯,主要源升包括:銀行匯票、支票、銀行存款等——通常意義上的外匯概念。
狹義外匯的主體是外匯經營銀行,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國際結算一般通滲裂游過外匯經營銀行進行。
⑥ 關於匯率和外匯的問題
1、美元對內將會貶值,通脹率會上升。美國國內的經濟在短期內變化不明顯,長期來看還可能有大幅下滑的危險。美國國內商品總量不變或者變小的情況下,貨幣供應增加,商品對應的貨幣價格就會上升,商品越加貴,美元越不值錢。
2、美元國內貶值,對外匯率會下跌,如果全球都發生經濟下滑,那麼,有可能其他國家的貨幣也會出現貶值情況,這樣來看,美元貶值就不會很明顯。
3、美國國債由於政府方面的需求增加,短期內價格會上升,但是長期來看,由於美元貶值,國債未來的實際收益下降,所以,價格會下跌。
中國高額持有美元國債,將來國債到期,要向美國政府收回美元,而此時,美元已經相比之前貶值了,持有的美元數量沒有變,但是,卻不能在美元買到原來那麼多的商品,所以,雖然貨幣數量沒有變化,但是實際財富損失掉了。
由於美元對內貶值又會對美國國內經濟起到刺激作用,所以,如果這個政策發揮了好的效果,商品總量會上升,這樣一來,貨幣供應量的上升就會被吸收掉,商品價格會回到原來的水平,如果國債到期的時候,美元貶值已經被經濟增長吸收掉了,那樣,我國不會受很大影響,因為實際財富沒有變化。
⑦ 外匯是什麼含義
外匯(Foreign Exchange)一詞具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動態的外匯可以看成一種行為,意思是指將一國貨幣轉化為另一國貨幣的活動,即國際匯兌。靜態的外匯則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通常我們所稱的外匯是指靜態含義的外匯。
靜態的外匯還有廣義概念和狹義概念之分。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可以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的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①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②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③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④特別提款權、歐元;⑤其他外匯資產。該條例所規定的外匯屬於廣義外匯范疇,等同於外幣資產。狹義的靜態外匯,即我們通常說的現匯,則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直接用於進行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狹義靜態外匯具有以下幾個特徵:①國際性,即必須是以外幣表示的金融資產,而不能是本幣表示的金融資產;②可兌換性,即持有人能夠不受限制地將它們兌換為其他外幣支付手段;③可償性,即可以在另一國直接作為支付手段無條件使用。按照這一定義,以外幣表示的有價證券,由於不能直接用於國際支付,不能視為外匯。嚴格地說,外幣現鈔也不能算作狹義外匯,因為只能將現鈔運回發行國並存入銀行形成銀行存款後才能成為外匯。在這個意義上,只有在國外的銀行存款以及索取這些存款的外幣憑證和外幣票據(如匯票、本票、支票、匯款憑證等),才是狹義外匯。
需要指出的是,因為國際外匯交易中,銀行間外匯交易量最大,所以其交易對象國外銀行存款是狹義外匯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