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辦理離岸外匯存款質押在岸授信業務
如果企復業不願意將離岸外幣資金制轉入境內結匯為人民幣資金使用,銀行可為企業提供離岸外匯存款質押在岸人民幣授信業務,即企業將在離岸賬戶上的外匯存款做質押,開立定期存單或備用信用證或保函,為國內關聯公司在同一銀行申請在岸人民幣貸款的業務提供擔保。在這項業務中,境外公司為出質人,境內公司為借款人,發放人民幣貸款的銀行分支機構為貸款人和質押權人,銀行離岸業務部為存款行並負責質押資金的監管。
如果企業申請辦理離岸外匯存款質押在岸授信業務,可按下列步驟辦理:
1、企業的境內公司向相關銀行提出授信申請;
2、境外公司到銀行開立離岸賬戶;
3、在岸人民幣貸款申請經銀行審批通過後,境外公司就可將離岸外匯存入該行離岸賬戶,開立定期存單或備用信用證或保函;
4、辦妥相關法律手續後,貸款出帳;
5、貸款本息結清後,銀行將解除外匯存款質押,境外公司的外匯即可自由匯劃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