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多人向境外同一個人匯款有限止嗎
多人向境外同一個人匯款是有限制的,達到一定標准會觸犯「分拆匯款」禁令。
根據外管局的規定,以下行為將被界定為「分拆售匯」行為:
1、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
2、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
3、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
以上行為均將界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俗稱「螞蟻搬家」),一律進入黑名單,違規者將被剝奪兩年合計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從2016年1月起將嚴格執行「分拆匯款」禁令,完善個人外匯業務「關注名單」管理,將存在借用他人額度辦理結售匯行為的個人,直接列入「關注名單」——即所謂「黑名單」,違規者將被剝奪兩年合計10萬美元換匯額度。
雖然外匯局解釋,「關注名單」不是「黑名單」,但就此次禁令來看,所有進入「關注名單」的人,兩年內如需換匯的話,需要提供「交易額」證明方。
(1)親友外匯螞蟻搬家擴展閱讀:
實際上,這個被稱為個人購匯黑名單的「關注名單」,早在2015年9月就已經開始,只不過一直沒有嚴格執行而已。不過從2016年1月開始,禁令已經嚴格執行。
據業內人士分析,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的通知稱個人旅遊、留學換匯受到較小影響。以澳洲留學為例,每年幾萬澳幣的學費、生活費在5萬美金的限額內都可以搞定,影響最大的還是投資、買房一族,現在要想把大把的人民幣匯出來難度明顯加大了。
進入「關注名單」的個人恐怕在任意銀行換匯都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督。外管局表示,將依託新系統強化「關注名單」管理和非現場監測,集中採集、集中分析、集中發布相關數據,實現「關注名單」全國共享。這意味著,超額換匯者將難以遁形。
受到影響的還包括不少內地企業,政府有意願收緊對他們的資金管理。中國商人希望將資金匯出境外,而政府則注意到了資金外流現象,因此正採取應對措施,多管齊下。
網路——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
❷ 個人境內資金出境的合規方式有哪些
一、銀行電匯
電匯業務是傳統的匯款方法,金額較大的匯款比如買房的首付款一般都用電匯的方式匯入加拿大。電匯這種方式比較快捷,兩天可以到賬。
當您在加拿大銀行開戶時,會拿到一份匯款通路表,上有中英文對照的收款人姓名及地址賬號,銀行路徑號碼(SWIFTCODE)等信息,只需要把這份匯款通路表給您的國內銀行辦事人員即可。
電匯的費用通常包括匯出行收取的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和電報費,以及中間行扣費。由於匯款手續費一般都有最高限額,所以每次匯的金額越多越劃算,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一次多匯一些,不要分的次數太多。
在加拿大有購屋置業的朋友,很多人都用過銀行電匯,從中國匯入買房的首付款。這里特別指出一點是買房首付款的要求可以說是贈與。
舉一個例子,錢小姐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最近購買一套自住房,首付來自於父母給她的匯款。錢小姐擔心稅務局會不會把這筆海外匯款當作她的收入。我的經驗是來自父母的饋贈作為買房首付款的一部分,是一個常見的現象。
海外匯款如果次數不很頻繁,數目不是很大,被稅局挑中查稅的幾率相對較小。溫馨提示大家:雖然來自父母親友的饋贈不需要申報和繳稅,但務必保留證據,一旦稅局要求補充資料的時候可以馬上提供。
在正規的渠道中,國內銀行為境內客戶的一般國際匯款是先換成外匯,再用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匯出。
對於投資客、移民人士、或是留學生,有時通過國際匯款無法滿足大額境外資金的需求。
比方說,為了匯首付款到溫哥華買房子用,而為了規避中國政府對每個人一年匯款不能超過5萬美元的限制,最普遍的做法是拿出螞蟻搬家的精神,請親友幫忙,借用他們的身份證/外匯額度以不同人的名義匯款。在銀行渠道,這種做法也容易操作。
二、通過匯款公司直接把錢轉到海外
首先匯款公司是目前業務量最大的渠道,它們一般在境內外均有分支機構,境內分支俗稱地下錢庄,海外分支則通常叫換匯公司或匯款公司。
匯款公司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各大報紙網站都可以看到他們的廣告;但因為法律問題,中國境內的分支往往沒有對外廣告,都靠人際口口相傳或是移民中介人士介紹搭橋。
匯款公司的操作簡單,需要匯款的國內顧客把人民幣打入匯款公司在國內的指定賬戶,匯款公司的境外分支就按約定匯率將錢付給顧客在國外的指定賬戶。
有些匯款公司通過換匯中介的辦法完成錢從境內到境外的轉移,這種途徑拉長了資金到賬的時間,需要時間比較長才能完成換匯,不過一般收費相對前一種較低。
還有一種不常用的方式是購買在本地募集的美國房地產基金,這種需要時間就更長,要等到投資期滿後才可以要求資金以美元形式留在美國。
三、從香港把錢轉到加拿大
難點在於怎麼把錢轉到香港,最簡單的辦法是本人夾帶現金在行李中從深圳直接攜帶到香港,這種方式沒有額外費用但風險也比較大;或通過某些代理機構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少量多次的方式將現金運過境後再以貨幣兌換點名義存入銀行戶頭。
還有一種常見的辦法是找朋友的貿易公司。有些貿易公司在做進出口貿易的,同時也幫忙轉錢。但貿易公司通常只能幫忙轉到香港,然後匯款人再處理後續匯款或者從香港匯豐轉到加拿大匯豐可以省掉一筆匯款費用。
另外也有人購買香港保險把錢轉出去。這種在香港發售的保險產品,價格很高,可退保、可更換受益人。當投保人或更換後的受益人到了香港按合約退保,就可以在境外換回資金。
四、從澳門把錢轉到加拿大
另一個選擇是想辦法把錢帶到澳門。澳門以賭聞名,把錢轉到澳門當然離不開賭場。辦法一是把錢打到銀行借記卡里參加賭場VIP客戶的換籌,然後再通過掮客幫助安排籌碼從「死籌」變成「活籌」換回資金,但不原路返回銀行卡中。
辦法二是在賭場配套的店鋪和當鋪刷卡購買名牌手錶或首飾後當場典當套現;辦法三是找找看是否還有過去那種去澳門的汽艇偷渡,自己把現金帶到境外,據說一次8000元人民幣,但被抓到會很慘。
五、有特殊資源的相關人士
在國外成立公司是一種途徑,此類資金轉移通常以企業正常海外投資的形式轉往國外。需要先在巴拿馬、開曼群島等地注冊一家離岸公司,通過第三方把賬面資金一點點搬出去。
採用此種手法轉移資金的多為大型企業高管人員或某項具體業務的負責人員。這種方式通常需要具備一定的國際會計金融知識,時間也比較長。
銀行「內保外貸」也是一種辦法。國內銀行會要求客戶將人民幣資金存入銀行指定的境內賬戶作為保證金,再由其境外分行提供相應的外幣信用貸款給客戶。
這里要提醒大家,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包括銀行、信貸聯盟、借貸公司及賭場等可提供電匯服務的機構,都要向稅務局主動申報匯款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交易紀錄。
過去這些金融機構只對聯邦追查洗錢的單位「加拿大財務交易及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提供一萬元及以上的電匯紀錄,但在新措施下,這些電匯服務機構也必須向稅務部提供交易紀錄。因此大家如果要匯款的話,最好是在今年12月底前匯入。
❸ 外匯管制 如何海外置業
可以採用「螞蟻搬家」的方式來解決當前的外匯難題。「螞蟻搬家」又稱藍精專靈,是屬指購房人通過其親友,先將人民幣轉成外匯,將購買的外匯從其各自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賬戶匯入開發商或購房人的境外賬戶,以交付購房款。這種行為涉及到分拆結售匯的問題。一經發現,就會被外匯局列入「關注名單」,兩年內不得換匯。
網路上流傳著多達15種資金出境的方法,其中包括螞蟻搬家、朋友互轉、信用卡直接刷卡消費、境外放款、內保外貸等多種形式。這些方法有的是打擦邊球,有的是鑽漏洞,更有甚者是在運作地下錢庄……這些方式對客戶的資金沒有任何安全保障!
❹ 注意,外匯管制再度收緊,2017年如何換匯成最大難題
致香港保單保費與去年同比升1.21倍至489!
隨後, Visa和萬事達Master卡自10日起也不再接受大陸客戶繳付該類保費。
堅持5萬美元政策不變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一再指出, 中國將堅持個人年度五萬美元購匯政策不變。
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形勢適時對結匯政策進行調整。
外管局一旦檢測到海外帳戶收到的來自中國的外匯超出規定,就會進行調查,取消匯款並且進行罰款。有人因為匯款55萬美金的外匯,被罰13萬人民幣,可見政府打擊違法資金外流的決心。
打擊「螞蟻搬家」等換匯錢庄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央行和外管局政府針對螞蟻搬家式的外匯資金匯出,開展了嚴格的外匯限額管理和海外收款方帳戶登記政策。
本月,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安部表示,將始終保持對地下錢庄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整頓外匯管理秩序,維護經濟金融安全。
不但嚴格打擊所謂「地下錢庄」和「螞蟻搬家式匯款公司」,並從國內銀行內部打擊「分拆購匯」的行為。
嚴堵重復購匯漏洞,檢測資金流向
罰款比率為1%至5%不等,罰款金額一般為匯款總額減去個人年度外匯額度後的2%。
今年,在毗鄰港澳、資金流動頻繁的地下錢庄活躍地區廣東省,破獲案件14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50餘名,初步統計涉案金額2300餘億元人民幣。
相比流失金額,只是九牛一毛,金融及公安有關部門表示將採取更嚴格的資本和外匯管制。
嚴管企業資金
本月月初,國家外匯管理局推出新規,資本賬戶下超過500萬美元的海外支付,包括組合投資或海外並購等直接投資,必須上報市外管局批准;之前已經獲批的大型投資項目尚未轉帳的外匯部分也適用此規。而原來的報批限度是5000萬美元。
信息交換
杭州峰會後,中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等國家簽署了資產信息交換協議。
❺ 外匯開戶:從管制到管理 中國匯市自由化還有多遠
從年前中國外匯儲備跌破3萬億大關之後,對於中國外匯發展走勢的討論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就是在「人民幣貶值和國內資本外流嚴重」的作用下,中國外匯已經打開的門會不會關上,重新走向外匯管制的老路。
首先,我們來看看今年以來出台的一些列外匯管理制度吧:
2015年9月9日
外匯局下發文件,加強「螞蟻搬家」式購匯管理,要求對個人購匯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時拒絕購匯申請。
「螞蟻搬家」式換匯包括三種情況。第一種就是,5個以上不同個人,在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第二種是,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帳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第三就是,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帳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
這三種對外匯的操作行為都被界定為是「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一但被認定為實施了「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取消兩年的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2015年10月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境內銀聯人民幣卡在境外提取現金,除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1萬元人民幣外,每卡每年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依據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現不超1萬的規定,年累計總額從300多萬縮減到了10萬。外管局發函稱,此次限額出台,是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額取現,防範洗錢風險。
2015年10月22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擬於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銀行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須於2016年1月1日前通過外匯局驗收並接入個人外匯系統,方可繼續開展個人結售匯業務以及外匯兌換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為進一步規范外幣現鈔收付,防止個別機構以虛構交易等方式騙取外幣現鈔收付,逃避外匯監管,外匯局發布《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的條件。
《辦法》規定,在無法使用銀行渠道等特殊情況下,允許境內機構以外幣現鈔辦理部分經常項目收付。但應按規定在經辦銀行辦理結匯,不得存入經辦銀行轉為現匯。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4月29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完善真實性審核的通知,加強單證審核,規范管理。一是明確貨物貿易離岸轉手買賣單證審核要求,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應在同一家銀行網點採用同一幣種(外幣或人民幣)辦理收支結算;B類的企業暫停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二是完善直接投資外匯利潤匯出管理。明確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審核要求。三是規范貨物貿易風險提示函制度。對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異常的企業提示風險。
2016年5月27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內容為:一是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實行登記管理。境外機構投資者應通過結算代理人辦理外匯登記。2、不設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可憑相關登記信息,到銀行直接辦理資金匯出入和結匯或購匯手續,不需要到外匯局進行核准或審批。3、要求資金匯出入幣種基本一致。投資者匯出資金中本外幣比例應保持與匯入時的本外幣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動不超過10%。
2016年6月15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改革和規范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包括全面實施外債資金意願結匯管理;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對資本項目收入的使用實施統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資本項目收入及其結匯資金的支付管理,明確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承擔真實性審核義務;外匯局進一步強化事後監管與違規查處。
2016年7月6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稱,將加強境外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購售業務宏觀審慎管理。自8月15日起,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與其客戶開展遠期賣匯業務產生的頭寸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後,應按月對其上一月平盤額交納20%的外匯風險准備金,准備金利率為零。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1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嚴控資本外流,要求資本項下500萬美元或以上資金的匯出報外管局審批,並加大對大型海外並購交易的外匯審查,包括此前已獲得外匯額度的交易。監管層將對六類特殊性質的對外投資業務實施規范監管,除非有相關部門批文,否則原則上不予備案或核准。
被限制的業務包括:國有企業境外購買或開發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大宗房地產;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非主業大額並購和對外投資;以及中方投資額在100億美元及以上的特別大額對外投資項目;投資額在10億美元(含)以上非主營項目大額並購投資項目。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准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跨境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2016年12月31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人答記者問表示,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仍為5萬美元。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之內的購匯;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
外匯局表示,2017年將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提高對個人申報信息和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篩選、審查頻率。
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3日,外匯管理又出新政。
從1月1日起,無論是在銀行櫃面還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購匯,均需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明確填寫購匯用途,且必須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如因私旅遊,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而此前,一般情況,個人因旅遊等去銀行購匯,櫃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後在銀行系
統內錄入,並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另外,最新個人購匯說明書中,還明確列出了購匯「六不得」,包括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如違規購匯,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2017年1月26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簡稱「3號文」)。3號文除了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外,還強調了要加強境外直接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包括3方面9項措施。
包括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除應按規定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外,還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使用計劃)情況,提供董事會決議(或合夥人決議)、合同或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
包括在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方面,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將境內銀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吸收的存款境內運用比例從50%調整為100%,允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辦理結匯。
包括進一步規范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明確等值5萬美元(不含)以上外匯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及簽注要求等,明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等。
包括近期外匯局在監測和核查中發現,少數企業存在出口不收匯或少收匯、進出口報關主體和收付匯主體不一致等情況,擾亂正常外匯收支秩序。為此,《通知》再次強調,企業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及時辦理收匯業務。
從外匯管理局發布新規定的頻率上看,外匯管理局自「811」匯改以來對外匯市場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外匯市場隨時可能重新回到管制時代呢?答案是否定的。4月20日,中國外匯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言稱:中國會繼續審慎有序推動資本賬戶開放。中國外匯管理政策是連續的一貫的,不會再走回外匯管制的老路。
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介紹2017年一季度外匯收支數據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王春英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在外匯管理方面,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王春英表示,外匯管理部門制定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時,始終堅持兩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改革開放,支持和推動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堅持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防止跨境資本無序流動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帶來沖擊,維護外匯市場穩定,為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王春英指出,基於上述兩項原則,外匯管理政策有幾個基本內涵:第一,「打開的窗戶」不會再關上。中國外匯管理不會走回頭路,不會再走到資本管制的老路上。第二,審慎有序推動中國資本賬戶開放。資本賬戶開放進程應與經濟發展階段、金融市場狀況以及金融穩定性相適應。在不同時期,應該充分考慮內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資本賬戶開放重點、節奏和步驟等。第三,構建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市場監管體系,維護健康、穩定、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第四,進一步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
關於外匯管理,王春英表示,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開放外匯並不是外匯完全自由化
我不反對中國資本市場有序開放,但前提是,中國必須具備強大的、與開放相適應的監管能力,而不是一放了之的「絕對自由化」。絕對的自由化,會導致中國金融市場亂象從生,自「811匯改」以來,外匯管理局之所以對中國外匯市場頻頻發力就是為了讓外匯市場避免出現中國金融市場習慣性的亂象從生。
❻ 香港帳戶的外匯能轉回大陸個人帳戶嗎要如何做呢
可以。
從香港證券賬戶上把外匯匯到內地個人銀行外幣有三種方法。
1、香港證券公司是可以直接給內地個人帳戶匯款的,最主要是看客戶所提供帳戶的銀行肯不肯接收,一般中行或者工行是可以接收的。但也有部分地區例外,如果是有香港的個人銀行帳戶的話是方便一些,關於外匯管制的問題這個是硬性規定,如果要突破限額的話可以用親人朋友的額度,再轉到自己名下就可以了。
2、可以通過找換店來幫你虧款,一般是2個小時左右國內就能到賬。如果是匯到人民幣賬戶的話,不需要收取手續費,因為在兌換過程中店鋪賺了匯率,匯款只是額外的一個服務。
3、把帳戶開在香港匯豐銀行,因為目前現在香港匯豐銀行可以直接在國內的ATM機器上每天提取2W港幣的等值人民幣,這個是不在5W美金的結匯限制裡面的,有算過,一年可以提500-600W的人民幣,這樣的話,也可以解決不少的問題,但是會很麻煩的,每天需要去一次銀行,需要帶有PLUS標識的,或者是匯豐銀行的ATM機器就可以了。手續費的話,一般性在25港幣一次。
(6)親友外匯螞蟻搬家擴展閱讀:
外管局關於外匯匯款的規定
1、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
2、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
3、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情況。
將被界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也就是俗稱的「螞蟻搬家」一律進入黑名單,違規者將被剝奪兩年合計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並且,從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外匯管理局「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在全國上線運行,外匯局再次強調,個人在辦理外匯業務時,不得以分拆匯出等方式規避額度及真實性管理。如被發現,第一次將被銀行予以風險提示,第二次即被外匯局列入「關注名單」管理。
凡被列入「關注名單」的個人,在當年及之後連續2年內,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並要接受銀行的嚴格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