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查詢歷史匯率
1、首先打開應用商店,搜索中國建設銀行APP,如下圖所示。
Ⅱ 哪能查詢歷史外幣匯率
網頁地址 這里可以查詢歷史外幣匯率
Ⅲ 銀行要開辦跨境人民幣業務,需要向當地銀監局報告備案嗎
(1)當然
(2)不光要銀監局備案 ,還要去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門備專案。
跨境人民幣業務是指:屬
(1)居民和非居民之間以人民幣開展的或用人民幣結算的各類跨境業務。
(2)跨境是指我國與境外各經濟體之間,也即居民與非居民之間。
Ⅳ 克羅斯比理財是否有在銀監備案
克羅斯比理財是一家致力於為投資者提供專業的金融投資服務的網路理財平台,其業務范圍包括股票、債券、圓枝頃期權、期貨、外匯等投資項目,其實行資質屬於網路金融類,並未受到銀監會的備案監管。但是,克羅斯比理財是一家合規的網路金融服務平台,嚴格遵搭運守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實行嚴格的資金安全管理,為投資者提供安全、便捷的投資理財服務。此外,克羅斯比理財還與多家知橘陸名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投資者提供安全的資金存管服務,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
Ⅳ 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是指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境內非居民除外,以下簡稱「投資者」)委託以投資者的資金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負責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准入管理和業務管理。
第四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外匯額度管理。
第五條 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投資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外匯管理及行業管理規定,並依照投資所在地法律、法規開展投資活動。
第六條 商業銀行受境內居民個人委託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遵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委託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參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的有關內控制度建設、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其他審慎性要求執行。
第七條 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相關風險的管理。
第二章 業務准入管理
第八條 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應向中國銀監會申請批准。
第九條 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是外匯指定銀行,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 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二) 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
(三) 具有境外投資管理的能力和經驗;
(四) 理財業務活動在申請前一年內沒有受到中國銀監會的處罰;
(五) 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審慎條件。
第十條 商業銀行向中國銀監會申請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 申請書;
(二) 相關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
(三) 託管協議草案;
(四) 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中國銀監會按照行政許可的有關程序和規定,審批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後,在境內發售個人理財產品,按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管理。
商業銀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後,向境內機構發售理財產品或提供綜合理財服務,准入管理適用報告制,報告程序和要求以及相關風險的管理參照人理財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投資購匯額度與匯兌管理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受投資者委託以人民幣購匯辦理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向外匯局申請代客境外理財購匯額度。
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以投資者的自有外匯進行境外理財投資的,其委託的金額不計入外匯局批準的投資購匯額度。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購匯額度,應當向外匯局報送下列文件:
(一) 申請書(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擬申請投資購匯額度、投資計劃等);
(二) 中國銀監會的業務資格批准文件;
(三) 託管協議草案;
(四) 擬與投資者簽訂的委託協議(格式合同)範本,協議應包括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收益、風險承擔等相關內容;
(五) 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匯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批復,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中國銀監會。
第十五條 在經批準的購匯額度范圍內,商業銀行可向投資者發行以人民幣標價的境外理財產品,並統一辦理募集人民幣資金的購匯手續。
第十六條 境外理財資金匯回後,商業銀行應將投資本金和收益支付給投資者。投資者以人民幣購匯投資的,商業銀行結匯後支付給投資者;投資者以外匯投資的,商業銀行將外匯劃回投資者原賬戶,原賬戶已關閉的,可劃入投資者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的凈購匯額,不得超過外匯局批準的購匯額度。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採取有效措施,通過遠期結匯等業務對沖和管理代客境外理財產生的匯率風險。
第四章 資金流出入管理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境外理財投資,應當委託經銀監會批准具有託管業務資格的其他境內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託管其用於境外投資的全部資產。
第二十條 除中國銀監會規定的職責外,託管人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 為商業銀行按理財計劃開設境內託管賬戶、境外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和證券託管賬戶;
(二) 監督商業銀行的投資運作,發現其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及時向外匯局報告;
(三) 保存商業銀行的資金匯出、匯入、兌換、收匯、付匯和資金往來記錄等相關資料,其保存的時間應當不少於15年;
(四) 按照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五) 協助外匯局檢查商業銀行資金的境外運用情況;
(六) 外匯局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託管人應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有關報告:
(一) 自開設商業銀行的境內託管賬戶、境外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和證券託管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告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
(二) 自商業銀行匯出本金或者匯回本金、收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告有關資金的匯出、匯入情況;
(三) 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告有關商業銀行境內託管賬戶的收支情況;
(四) 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向外匯局報送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外匯資金的境外運用情況報表;
(五) 發現商業銀行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及時向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報告;
(六) 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規定的其他報告事項。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在收到外匯局有關購匯額度的批准文件後,應當持批准文件,與境內託管人簽訂託管協議,並開立境內託管賬戶。商業銀行應當自境內託管賬戶開設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送正式託管協議。
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境內託管賬戶的收入范圍是:商業銀行劃入的外匯資金、境外匯回的投資本金及收益以及外匯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商業銀行境內託管賬戶的支出范圍是:劃入境外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的資金、匯回商業銀行的資金、貨幣兌換費、託管費、資產管理費以及各類手續費以及外匯局規定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條 境內託管人應當根據審慎原則,按照風險管理要求以及商業慣例選擇境外金融機構作為其境外託管代理人。
境內託管人應當在境外託管代理人處開設商業銀行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和證券託管賬戶,用於與境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之間的資金結算業務和證券託管業務。
第二十五條 境內託管人及境外託管代理人必須為不同的商業銀行分別設置託管賬戶。
第五章 信息披露與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購買境外金融產品,必須符合中國銀監會的相關風險管理規定。
中國銀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風險進行監管。
第二十七條 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在發售產品時,向投資者全面詳細告知投資計劃、產品特徵及相關風險,由投資者自主作出選擇。
第二十八條 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定期向投資者披露投資狀況、投資表現、風險狀況等信息。
第二十九條 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按規定履行結售匯統計報告義務。
第三十條 外匯局可以根據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需要,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購匯投資額度。
第三十一條 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可以要求商業銀行、境內託管人及境外託管代理人提供商業銀行境外投資活動的有關信息;必要時,可以根據監管職責對商業銀行進行現場檢查。
第三十二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其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備案:
(一) 變更託管人及託管代理人;
(二) 公司注冊資本和股東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三) 涉及訴訟或受到重大處罰;
(四) 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商業銀行的境內託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報告外匯局:
(一) 注冊資本和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 涉及重大訴訟或受到重大處罰的;
(三) 外匯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及其境內託管人違反本辦法的,由外匯局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有權要求商業銀行更換境內託管人或取消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購匯額度。境外託管代理人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有權要求更換境外託管代理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投資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金融產品,參照本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Ⅵ 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成都外管局外匯備案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申請書》(外匯管理局領取);
2、《核銷員備案登記表》(外匯管理局領取)附核銷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各一張;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兩張且加蓋公章);
4、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即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兩張且加蓋公章);
6、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正本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出口外匯核銷單備案流程
一、開戶
出口單位初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登記: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6、出口合同復印件。
外匯局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二、領單
出口單位在開展出口業務前、憑單位介紹信、出口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鑒卡)來外匯局領取核銷單。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領核銷單時,應當當場在每張核銷單的「出口單位」欄內填寫單位名稱或者加蓋單位名稱章。核銷單正式使用前加蓋單位公章。
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報關有效。出口單位應當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
出口單位填寫的核銷單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有關內容一致。
三、報關
出口單位持在有效期內、加蓋出口單位公章的核銷單和相關單據辦理報關手續。
四、送交存根
出口單位辦理報關後,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憑核銷單及海關出具的貼有防偽標簽、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外貿發票到外匯局辦理送交存根手續。
五、核銷
出口單位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30天內憑核銷單、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Ⅶ 兌換美元申請書怎麼寫
個人購匯申請書篇1
去銀行櫃台購匯不能再簡單地和櫃台人員口頭描述購匯用途了。從2017年1月1日起,境內個人通過櫃台、電子銀行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機構互聯網渠道辦理購匯業務,均須真實、准確、完整地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下稱《申請書》)。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到,這一變化早在新年前就端倪初現。2016年12月31日晚,國家外匯管理局消息,將對個人外匯旅虛派信息申報管理進行完善,要求細化申報內容,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
購匯申報細化 明確「六不得」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多家銀行的營業網點了解到,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並沒有發生變化,但是無論在櫃台購匯抑或通過網上銀行換匯,都必須填寫《申請書》。
從銀行櫃台處獲取的《申請書》上顯示,相比較過去換匯時對購匯用途的描述,《申請書》對個人購匯用途做了更詳細的區分:不僅列明了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咨詢服務以及其他用途共九大項,每個大項後面還包含三四個子項。因私旅遊需要補充預計停留期限,出行方式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境外留學則要求填寫學校名稱、留學的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境外就醫也必須標明停留期限和境外醫院名稱。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寫購匯用途時,新增項目「預計用匯時間」是必填項。《申請書》上還指出,「用匯時實際用途與原填寫的《申請書》不一致時需要重新填寫一份《申請書》。」而在此之前,個人去銀行購匯並不需要說明究竟打算何時使用所換的外匯。
除了細化的申報內容,《申請書》的第一頁還列明了六條個人購匯「禁令」,除了不得出借本人額度和不得借用他人額度實施分拆購匯,還包括「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此外,「禁令」還指出,個人購匯不得參與洗錢、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違令者將被移送反洗錢調查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多家銀行櫃台詢問後了解到,目前除了必須填寫《申請書》外,個人在購匯時並不需要提供相關的證譽稿明文件。如果個人有超過5萬美元的購匯需求,仍然按照之前的相關規定,通過向銀行提出申請後再購匯。有個別銀行的櫃台職員表示,目前每人每天最多隻能換取不超過1萬美元的現金。
有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2016年年尾人民幣持續遭遇貶值壓力以來,來銀行購匯的人員雖有增多但並不明顯。其中有一部分是因為近期內有出行計劃,還有一部分是由於自己或家人有留學計劃而選擇提前購匯。
在購匯前需要填寫的《申請書》上,有一段話格外引人注目。《申請書》指出,有購匯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局會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管理,其當年及之後兩年內不享有每年5萬美元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將被移送反洗錢調查。據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此前不少前來購匯的客戶其實對有關購匯的禁令並不清楚。
「其中有一部分客戶表示自己購匯主要是想購買外幣理財,但是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會建議客戶理性投資。」一名在銀行工作的客戶經理告訴記者,「外幣存款利息和外幣理財收益率一般要比人民幣存款和理財的利率低,而且人民幣匯率相對穩定,購匯然後去購買外幣理財風險較高。」
記者了解到,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和證券投資等規定並非新政。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購匯不允許用於境外購房和資本項下對外投資並不是新出的政策。外匯局指出:「當前我國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除規定的渠道外,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拆賀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境外置產或受影響
盡管有關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和證券投資等規定並非首次規定,但是隨著相應監管的加強,未來一段時間內,個人投資境外保險和境外置產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到,有關填寫《申請書》的規定出現後,一些此前購入香港保險的客戶可能會面臨「續保難」的問題。
受人民幣持續貶值的影響,赴港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在2016年內曾經一度炙手可熱。針對境內個人購買香港保險的熱潮,2016年年初國家外匯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曾明確指出,在外匯管理的政策框架下,境內居民到境外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的投資,尚未得到政策支持。 隨後,銀聯卡叫停了相關支付業務。此後,換購美元赴港購買相應保險成為內地居民的主要購保方式。此次《申請書》規定出現後,一些已經投保的居民表示,非常擔心後期的續保問題。
此外,盡管有關購匯境外置產的禁令一直都有,但是長期以來,「螞蟻搬家」式的購匯方式一直屢禁不止。據境外置產中介介紹,目前「螞蟻搬家」是有境外置產需求客戶的主流使用方式,通過將人民幣「化整為零」分散給親戚好友,再分別利用各自的額度購匯,然後分別將外幣匯款至境外私人賬戶。此外,還有個別客戶採取了利用離岸公司、私募基金等方式進行資金轉移。
根據《申請書》,如果違法違規套匯,比如採用上述「螞蟻搬家」式套匯,除了上文中提到可能被列入「關注名單」,取消此後兩年內5萬美元購匯額度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面臨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個人購匯申請書篇2
8月19日上午9時,記者來到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的中行北京分行,在兩只威嚴莊重的石獅間,拾階而上,穿過寬大的旋轉門,進入一樓服務大廳。與一般銀行網點不同,該大廳寬敞明亮,讓人倍感舒爽。正前方是一座鬱郁蔥蔥的假山,坐落在大廳的中央,假山後便是辦理業務的窗口櫃台,耳邊縈繞著「叫號」的溫馨提示。在窗口上方有兩塊巨大的電子屏幕,不斷顯示著外匯實時牌價。
出國金融服務中心位於大廳的右側,雖然剛過9點,已有很多家長和孩子在此辦理業務。記者發現,該中心服務空間開闊,有10個專門非現金服務窗口,其中有5個負責出國金融相關業務的咨詢和受理窗口,5個受理國際卡業務的窗口。另外,在現金專櫃,還特別為出國金融業務開辟了3個受理窗口。記者走至業務咨詢處,接待員禮貌地詢問:「您好,請問您辦理什麼業務?」得知記者的來意後,她熱情地介紹了可辦理的業務:個人購匯、境外匯款、國內存款和國內匯款,並逐步介紹了每項業務的單據。
此後,該中心大堂經理張雪蓮接待了記者。經過簡短的溝通後,在她的陪同下,開始了一段與出國留學金融服務「零距離」接觸的體驗之旅。
一站式服務體驗
記者將自己設置為一名將赴英國倫敦城市大學的留學生,年齡22周歲,已有錄取通知書並獲得簽證;家庭經濟狀況良好,父親為企業主,年收入1000萬左右;母親幫助父親打理公司,平時還做股票、基金、銀行理財、房產等方面的投資。
張經理了解我的家庭情況後,建議我的父母成為中行的VIP客戶,「這樣就會有專業的理財師,根據國內和國際的形勢,針對外匯走勢、牌價等,與您的父母進行溝通,並建議他們何時購匯、結匯,在滿足您在國外的金融需求,還能拓寬您父母的投資渠道。」
據介紹,目前中行推出了中銀進取系列、匯聚寶、「春夏秋冬」等系列理財產品,投資期限靈活,有很好的流動性,在投資理財的同時,也能隨時滿足資金需求。
開戶見證
由於我要去英國倫敦留學,此前並沒有海外賬戶,「您首先應辦理開戶見證業務,申請一張英國分行的借記卡,既方便您存取款,也方便您的父母給您匯款,還能節省在境外等候開戶的時間。」她向我推薦了赴英國「金色年華」學生賬戶服務,並列印出一張《「金色年華」學生專用賬戶開戶申請表》。
接過申請表,我發現申請表封面下方標注了中國銀行在英國的幾家分行,分別是倫敦中國城分行、伯明翰分行、格拉斯哥分行和曼徹斯特分行,英文標注了其地址和聯系電話。無論是填寫提示還是聲明等內容全部採用漢英雙語,很有「國際化」特色。我特意只看英文內容,而不看中文,暗暗地考量自己的英語水平是否過關,能否在英國獨立學習和生活。
看完申請表的英文內容,我又仔細地對照了中文提示,發現自己讀懂了一大半部分內容,心中暗喜。隨後在張經理的幫助下,我小心翼翼地填寫起申請表來。
填寫完申請表後,窗口前還有一位中年女士領著孩子辦理業務。張經理解釋說:「這時候正是出國留學的旺季,每天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都有很多,很抱歉,還請您再等一會兒。」我表示沒有關系,便坐在等候區的沙發上等待,松軟的沙發讓人感覺非常舒適,也並沒有等待的焦灼。
輪到我辦理業務時,我遞過填寫好的申請表,又將自己的情況向業務人員說明了一番。她建議我選擇在倫敦中國城分行開戶,那樣能夠方便在留學期間辦理相應的業務。「我們還需要您的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簽證、錄取通知書和開戶見證的申請表,然後將這些資料掃描後發送給國外的銀行,然後由他們進行審核。」
此時,我迫不及待地詢問她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這個審核的時間一般是一周。」她微笑著說,「如果審核下來的話,您就擁有英國倫敦中國城分行的賬戶了。但是,這個賬戶還需要您到達英國後,去銀行進行激活,然後您就能往裡面存錢,使用這個賬戶了。」
「還需要激活啊?現在不能存錢的話,那我是不是還得帶著現金去?那多不安全啊!」我已經想像著去英國了。她告訴我不用為此擔心,「即使海外賬戶沒有激活,您還可選擇匯票的方式,那樣就不用攜帶現金出行了。」
聽完她的提醒,我立刻決定以匯票的方式辦理境外匯款。
購匯和境外匯款
隨後,張雪蓮經理從咨詢服務台幫我拿出一張購匯申請表和一張境外匯款申請書,「根據您的情況,您可以申請購買英鎊匯票。」
我接過這兩張申請表,發現均是漢英雙語,因為牽涉到現金交易,我也就只看中文提示,慎重地進行填寫。在購匯申請表上,購匯幣種我填了英鎊,到填金額時,我想越多越好嘛,反正老爸有錢,就填了十萬英鎊。張經理發現後,立刻提醒我說:「購匯每年都有限制,您最多隻能購買等值五萬美元的外幣。」鬧這樣的笑話,我不禁為之臉紅,便重新取了一張申請表,填寫金額為一萬,前往國家是英國,事由為出國留學。之後,又根據提示填寫了聯系電話和地址。
見我填寫完申請表,張經理提醒說:「因為牽涉到現金業務,考慮到安全問題,您可以去9到11號三個出國金融服務的現金窗口進行業務辦理。」
此時,現金窗口也有客戶在辦理業務,我便沒有真正購買英鎊,而是向她詢問了如何繳納學費,如果不想攜帶現金又沒有海外賬戶的話,又該怎樣進行境外匯款?她將境外匯款申請書遞給我說:「您可以採取票匯的方式,將學費和住宿費開立兩張指定收款人的匯票,將匯票自己攜帶出國交給學校,學校會為您辦理後續的工作。」
我仔細地看了看境外匯款申請書,果然有票匯的選項,便順手勾選了下來。根據張經理的提示,我逐項地翻看申請書的填寫內容,匯款金額、匯款人名稱及地址、收款人名稱及地址等等,將如何填寫如何辦理都暗暗牢記於心。
信用卡辦理
「鑒於您初次去英國,我建議您多選擇幾種方式,除了海外開戶、匯票之外,您還可選擇旅行支票或者辦理一張信用卡,這樣就可以避免因某種方式行不通造成的麻煩,保障您在國外的金融需求得到滿足。」在張經理的建議下,我決定辦理一張英鎊信用卡。
之後,我們來到位於出國金融服務區內側的國際銀行卡受理窗口,並向業務員說明了來意。業務員介紹說:「中行提供雙幣卡和單幣卡兩類產品,中銀雙幣信用卡兼備人民幣和美元賬戶,人民幣和日元賬戶,單幣卡則提供包括英鎊、歐元、港幣等主要留學國家和地區的豐富幣種選擇。根據您的情況,我建議您申請一張長城國際卓雋萬事達卡,幣種選擇英鎊。」
業務員給了我一張申請表,並指導我逐項填寫。據她介紹,國際信用卡的申請方式有兩種:一是交保證金,最低為400英鎊,保證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儲蓄,當您不再使用該信用卡時,保證金會退還給您;另一種是通過父母的信用記錄,只要提供相關的資料,然後由銀行進行審核。
我選擇了交保證金的方式,並詢問她多久才能辦理下來。
「一般三周左右就能辦理下來,我們根據您國內的地址將卡片寄至您的家裡。」她解釋說,「由於審核時間的考慮,我們一般都會建議客戶出國前一個月申請辦理信用卡,您如果時間允許的話,出國之前便可拿到信用卡了。」最後,她建議我辦理一張主卡和一張附屬卡,「您的父母使用主卡,您在國外使用附卡消費,他們按月進行還款就可以了。」
張經理還告訴我,如果需要緊急支付,但額度不夠的情況下,還可臨時提高信用額度,只要父母來銀行辦理相關的手續就可以了,這樣就避免了因資金緊張而帶來的麻煩。
全程化跟蹤服務
體驗完這幾項業務,我問張經理:「這樣是不是就算完了?」她解釋說,這些只是出國留學前的幾項基本業務。中行出國金融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是指從您准備開始出國一直到學成歸來的一系列金融服務我們都可提供,也就意味著我們將伴隨您進行全程化的金融服務。
據介紹,該中心所提供的服務涵蓋出國留學意向、出國留學申請、出國留學就讀、學成回國等四個階段。在出國留學意向階段,中行與眾多國家使領館和專業留學中間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向客戶提供國外院校的信息,以供參考;再者還與一些語言培訓機構合作,幫助與出國留學的學生推薦語言培訓等;另外,還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出國留學基本知識的咨詢和最新信息的傳遞,以及提供存款證明、借記卡、信用卡、網上銀行、基金定投等產品,為出國留學費用進行前期理財,為留學積累資金。
在出國申請階段,中心可為客戶進行留學費用規劃提供相應的理財產品;語言考試認證的費用提供支付平台;海外院校申請費用匯款業務,留學簽證申請費用支付、網上支付等服務;出國前提供因私購匯、見證開戶、匯票、外幣攜帶證、旅行支票、信用卡、中銀保險海外保險服務等業務,以完備的服務滿足出國留學的各項金融需求和相關服務。
張經理告訴我,「在您出國留學階段,我們提供的服務不僅能滿足日常生活支出的需求,還包括一些緊急便利的服務,比如海外銀行的中文服務,幫助您辦理好相關業務,還會提供『銀行幸運實習月(周)』活動,如果您有興趣,還可在銀行進行實習。」
不僅如此,在學成回國時,中行還提供多種產品滿足海外剩餘資金匯回國內的需求;在離開留學國家三個月之內購買的商品,還可辦理退稅手續;回國後,為留學生提供各種投資理財的服務,幫助「海歸」在國內開創一片天地,實現人生價值。
「總之,從您有了出國留學的想法時,我們所提供的服務都能滿足您各方面的需求,也會伴隨您出國准備直到學成歸來,甚至以後的投資理財等。」張經理如是說。
留學應注意事項
最後,張經理還提醒到:首先,您應做好個人風險保障工作,在到達目的地後,請第一時間購買醫療和意外保險,防止意外來臨造成的損失。為了防止抵達到辦理好國外保險這個時期內發生意外,建議您出國前就在國內購買一項海外保險,每時每刻都享受保障。
再者,建議您的父母經常關注外匯走勢,適時買入外幣存入名下匯戶,防止匯率波動造成的損失。另外,有關您檔案的存放以及學成歸來的學歷認證問題,要詢問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了解相關的政策,避免因此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選擇在海外工作,在資金匯回方面,結匯的金額限制同購匯是一樣的,都是一年五萬。您還應樹立良好的理財意識,做好個人的財務規劃,確保做國外的生活順利進行。」離開時,她還將我送至門外,微笑著說:「祝您留學愉快!」
個人購匯申請書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是指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境內非居民除外,以下簡稱「投資者」)委託以投資者的資金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負責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准入管理和業務管理。
第四條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外匯額度管理。
第五條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投資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外匯管理及行業管理規定,並依照投資所在地法律、法規開展投資活動。
第六條商業銀行受境內居民個人委託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遵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委託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參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的有關內控制度建設、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其他審慎性要求執行。
第七條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相關風險的管理。
第二章業務准入管理
第八條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應向中國銀監會申請批准。
第九條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是外匯指定銀行,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二)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
(三)具有境外投資管理的能力和經驗;
(四)理財業務活動在申請前一年內沒有受到中國銀監會的處罰;
(五)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審慎條件。
第十條商業銀行向中國銀監會申請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相關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
(三)託管協議草案;
(四)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中國銀監會按照行政許可的有關程序和規定,審批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
第十二條商業銀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後,在境內發售個人理財產品,按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管理。
商業銀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後,向境內機構發售理財產品或提供綜合理財服務,准入管理適用報告制,報告程序和要求以及相關風險的管理參照人理財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投資購匯額度與匯兌管理
第十三條商業銀行受投資者委託以人民幣購匯辦理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向外匯局申請代客境外理財購匯額度。
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以投資者的自有外匯進行境外理財投資的,其委託的金額不計入外匯局批準的投資購匯額度。
第十四條商業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購匯額度,應當向外匯局報送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擬申請投資購匯額度、投資計劃等);
(二)中國銀監會的業務資格批准文件;
(三)託管協議草案;
(四)擬與投資者簽訂的委託協議(格式合同)範本,協議應包括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收益、風險承擔等相關內容;
(五)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匯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批復,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中國銀監會。
第十五條在經批準的購匯額度范圍內,商業銀行可向投資者發行以人民幣標價的境外理財產品,並統一辦理募集人民幣資金的購匯手續。
第十六條境外理財資金匯回後,商業銀行應將投資本金和收益支付給投資者。投資者以人民幣購匯投資的,商業銀行結匯後支付給投資者;投資者以外匯投資的,商業銀行將外匯劃回投資者原賬戶,原賬戶已關閉的,可劃入投資者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的凈購匯額,不得超過外匯局批準的購匯額度。
第十八條商業銀行應採取有效措施,通過遠期結匯等業務對沖和管理代客境外理財產生的匯率風險。
第四章資金流出入管理
第十九條商業銀行境外理財投資,應當委託經銀監會批准具有託管業務資格的其他境內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託管其用於境外投資的全部資產。
第二十條除中國銀監會規定的職責外,託管人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為商業銀行按理財計劃開設境內託管賬戶、境外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和證券託管賬戶;
(二)監督商業銀行的投資運作,發現其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及時向外匯局報告;
(三)保存商業銀行的資金匯出、匯入、兌換、收匯、付匯和資金往來記錄等相關資料,其保存的時間應當不少於15年;
(四)按照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五)協助外匯局檢查商業銀行資金的境外運用情況;
(六)外匯局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託管人應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有關報告:
(一)自開設商業銀行的境內託管賬戶、境外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和證券託管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告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
(二)自商業銀行匯出本金或者匯回本金、收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告有關資金的匯出、匯入情況;
(三)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告有關商業銀行境內託管賬戶的收支情況;
(四)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向外匯局報送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外匯資金的境外運用情況報表;
(五)發現商業銀行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及時向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報告;
(六)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規定的其他報告事項。
第二十二條商業銀行在收到外匯局有關購匯額度的批准文件後,應當持批准文件,與境內託管人簽訂託管協議,並開立境內託管賬戶。商業銀行應當自境內託管賬戶開設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送正式託管協議。
第二十三條商業銀行境內託管賬戶的收入范圍是:商業銀行劃入的外匯資金、境外匯回的投資本金及收益以及外匯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商業銀行境內託管賬戶的支出范圍是:劃入境外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的資金、匯回商業銀行的資金、貨幣兌換費、託管費、資產管理費以及各類手續費以及外匯局規定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條境內託管人應當根據審慎原則,按照風險管理要求以及商業慣例選擇境外金融機構作為其境外託管人。
境內託管人應當在境外託管人處開設商業銀行外匯資金運用結算賬戶和證券託管賬戶,用於與境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之間的資金結算業務和證券託管業務。
第二十五條境內託管人及境外託管人必須為不同的商業銀行分別設置託管賬戶。
第五章信息披露與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商業銀行購買境外金融產品,必須符合中國銀監會的相關風險管理規定。
中國銀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風險進行監管。
第二十七條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在發售產品時,向投資者全面詳細告知投資計劃、產品特徵及相關風險,由投資者自主作出選擇。
第二十八條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定期向投資者披露投資狀況、投資表現、風險狀況等信息。
第二十九條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按規定履行結售匯統計報告義務。
第三十條外匯局可以根據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需要,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購匯投資額度。
第三十一條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可以要求商業銀行、境內託管人及境外託管人提供商業銀行境外投資活動的有關信息;必要時,可以根據監管職責對商業銀行進行現場檢查。
第三十二條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其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備案:
(一)變更託管人及託管人;
(二)公司注冊資本和股東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三)涉及訴訟或受到重大處罰;
(四)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境內託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報告外匯局:
(一)注冊資本和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涉及重大訴訟或受到重大處罰的;
(三)外匯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及其境內託管人違反本辦法的,由外匯局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有權要求商業銀行更換境內託管人或取消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購匯額度。境外託管人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中國銀監會和外匯局有權要求更換境外託管人。
Ⅷ 銀行境外分支機構從事境內金融業務需要審批嗎
非常感謝您的提問。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銀行境外分支機構從事境內金融業務需要經過審批。具體來說,銀行拆拆境外分支機構在境內開展金融業務,需要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批准,並且需要遵守相關的監管規定和要求。此外,銀行境外分支機構還旅乎棗需要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並且需要向頃滲當地的銀行業監管機構進行備案。總之,銀行境外分支機構在境內開展金融業務需要經過一系列的審批和備案程序,以確保其合法合規地開展業務。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Ⅸ 銀監被備案了會有什麼後果
1 銀監被備案會產生不良後果。
2 因為銀監備案意味著該機構存枯燃在重大違規行為或經營不善等問題,備案後將受到處罰和監管,可能會面臨罰款、限制業務范圍、解散等後果。
同時,備案會給銀監的聲譽和信譽帶來不利影響,可能會影響客戶和投資者的信任度。
3 此外,備案也會引起銀監內部的調整和變革,可能會臘賀影響到銀監的組織架構、沒局虛業務流程和人員配置等方面。
為了避免備案,銀監應該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確保業務合規和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