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個人年度購匯不再如之前,一年5萬美元的外匯額度,在購匯方式進一步重申「約束」,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年1月1日起實行的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無論是網點櫃台、自助購匯機還是手機網銀辦理購匯,都需要先填寫一份《個人購匯申請書》。
政策大意是指:個人購匯時需要填報資料,但實際上針對投機性購匯重申約束要求。
是違法的哦!外匯局指出,「當前我國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除規定的渠道外,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事實上,個人購匯政策沒有變化。此次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並未縮減個人購匯的用途或調整購匯額度,而是對前期政策的落實進行更為細化、精確的管理,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
購匯明細申報要求
一是細化申報內容,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是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
三是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
此次申請書填報說明中要求,個人應根據實際用途勾選購匯用途項目,一次購匯存在多種用途的,應按金額從大原則填報。
個人實際用途不在八項購匯用途項目之內的,應勾選其他項,並詳細說明交易對方名稱,具體購匯項目、交易所需金額/幣種等事項。用匯時和申請書用途不一致的,需要重新提交《申請書》。
除了基本信息外,還要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和詳細的購匯用途。比如,因私旅遊,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境外就醫,要填寫停留期限和境外醫院名稱。
封殺境外炒股、炒房、炒債
中國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少來購匯到國外買房買保險的投資人,因為嫌辦理投資項目購匯的手續繁瑣、費用高,就利用經常項目從事資本項目交易。他認為,現在外管局再一次重申,並且在《申請書》中列出來,就是為了規范國際收支個人購匯中存在的一些漏洞。
《申請書》強調,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列入「關注名單」,當事人當年及以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此外,還將接受行政處罰,個人徵信記錄也將受影響。
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購匯用於海外購房並非新政策,個人海外購房及投資屬於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一直以來都不能做」。
❷ 炒外匯犯法嗎,炒外匯違法嗎
炒外匯是犯法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專:私自買賣外匯、屬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外匯違法布擴展閱讀: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以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外幣支付憑證,截至2015年,中國位居世界各國政府外匯儲備排名第一。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❸ 在個人手裡換外匯犯法嗎
在個人手裡兌換外匯不合法,屬於洗錢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外匯違法布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第五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
第二十九條 本人外匯結算賬戶與外匯儲蓄賬戶間資金可以劃轉,但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的劃款限於劃款當日的對外支付,不得劃轉後結匯。
第三十條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附1)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❹ 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有哪些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布《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通知之規內定:
1、第四十四條:容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及來華人員有下列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行為的,由外匯局責令改正,撤銷外匯賬戶,通報批評,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擅自在境內開立外匯賬戶;
(二)出借、串用、轉讓外匯賬戶;
(三)擅自改變外匯賬戶使用范圍;
(四)擅自超出外匯局核定的外匯賬戶最高金額、使用期限使用外匯賬戶;
(五)違反其他有關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2、第四十五條:開戶金融機構擅自為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及來華人員開立外匯賬戶,擅自超過外匯局核定內容辦理賬戶收付或者違反其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由外匯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並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❺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外匯違法布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❻ 外匯公司合法嗎,剛入職有點慌
不合法,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的規定,以及2018年9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防範外匯按金風險 謹防財產損失》公告,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
拓展資料:
外匯流程:
一、手續費
1、如果是在銀行使用人民幣購匯美元元辦理:
手續費:0.1%,最低50元,最高260元;郵電費150元(固定,不論匯款金額多少),10000美元大約手續費220元。
2、如果你持美元元現鈔或現鈔帳戶辦理:
手續費:0.1%,最低50元,最高260元;郵電費150元(固定,不論匯款金額多少);還有一個匯差,按照銀行的匯率進行折算收費,大約為0.5%左右.
二、用途
必須填寫經常項目用途,如學費、親屬生活費、網上購物、繳納國際組織年費等,不可以填寫投資方面的用途。
三、匯款金額
如果是現鈔,一次性可以匯1萬美元;如果是外匯帳戶,一次可以匯5萬美元;如果是購匯,一次可以匯5萬美元
四、證件
本人憑身份證件辦理
五、到帳時間
根據收款銀行的不同,一般3-7天到帳。
六、一般國外的匯款沒到帳,分以下的幾種情況:
1.雖然國外客戶已去銀行辦理匯款,但起息日卻是幾天以後或者更長,實際頭寸並沒有劃轉過來。
2.匯出行匯款信息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比如未填寫合作銀行的賬戶行,經過的中間行多,那麼收匯時間可能會相對長一些。或者未填銀行的SWIFTCODE,賬戶行需手工處理,匯款時間也會相對延長。另外,匯款信息如果填寫不正確,會被退回匯款行。
3.涉及反洗錢。如果匯過來的報文附言信息中某段信息正好與賬戶行的反洗錢部門的黑名單相匹配,該筆款項有可能會被該銀行的合規部門攔截,經調查核實後才能放行。
4.不存在的匯款。如果國外客戶說已匯款但是一直未到賬,在排除以上情況後,企業需考慮是否該客戶真的將款項匯出,特別是國外客戶不願提供報文或只提供匯款申請書而不提供報文的情況。
5.與國外匯款客戶保持聯系,與銀行認真溝通反復查詢。銀行一般都會認真及時處理客戶對於匯款的查詢,但同時企業也需與國外客戶保持溝通,讓對方提供相應的匯出信息,以便銀行向境外賬戶行查詢
❼ 非法買賣外匯是什麼意思
一、非法買賣外匯是什麼意思
1、不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
2、是私自買賣外匯額度。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總結起來說就是投資者不經過國家制定的中國銀行外匯交易平台,去操作外匯買賣,而是通過一些其他的私利機構或者是個人等平台,或私下進行外匯外賣交易賺取高額利潤的行為,都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這種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是會嚴重影響到國家利益的,而且中國對於外匯是有進行調控和布局的,如果大批量的私自買賣外匯,必將擾亂外匯市場的價格,也會造成其他外匯投資者的資金損失。不管是從國家利益出發還是從個人利益出發,都不允許存在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二、倒賣外匯的處罰標准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非法買賣外匯20萬美元以上,違法所得5萬元人民幣以上,即構成非法買賣外匯罪。
2、對非法經營外匯,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的規定,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1條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商業銀行買賣外匯的方法
(1)即期外匯買賣,是指雙方成交後,在兩個營業日之內進行交割的外匯買賣。這種買賣不需要簽訂合同,只要就匯率達成一致,即可用電匯、電傳和票匯三種方式進行外匯買賣。這種買賣方法具有交易迅速簡便的優點。
(2)遠期外匯買賣,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根據合同約定,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約定的匯率辦理收付交割的外匯買賣。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❽ 外匯轉賬多少犯法
轉賬20萬起嚴查!嚴查公轉私,個人賬戶避稅,政策文件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 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政策,為落實《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 人民銀行令〔2016〕第 3 號發布)有關規定,進一步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機制,提高資金監測有效性,現就非銀行 支付機構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的有關要求。
拓展資料:
一、3種情形,構成「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1、第一種是虛構支付結算情形! 即使用受理終端或者網路支付介面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貨幣資金的;
2、第二種是公轉私、套取現金情形! 即非法為他人提供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套現或者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轉個人賬戶服務的;
3、第三種是支票套現情形!
俗稱「支票串現金」,即非法為他人提供支票套現服務。 除此之外,法規的第四項兜底項規定了其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情形,以適應支付結算方式不斷變化的需要。
二、最低違法所得超5萬,或非法經營所得額超過250萬,就構成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最低違法所得超25萬,或非法經營所得額超過1250萬,則構成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三、單位犯罪的,對單位罰款,對責任人定罪!
單位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行為,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 實施時間:2019年2月1日!
四、何為對公?何為對私?
公對公轉賬有同行轉賬和跨行轉賬之分,同行之間轉賬一般是即時到賬,跨行轉賬則會有所延遲,需要對方提供收款單位名稱、收款單位賬號、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名稱,並開具「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流」(合同)、「資金流」(付款)、「發票流」(開票)三流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