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騙外匯騙取現金罪能追究什麼責任
我國沒有騙購外匯罪,只有逃匯罪,構成該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責任有: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B. 騙購外匯罪怎麼判
法律分析:對於單位有關行為構成騙購外匯罪的,依據刑法規定,需對單位進行罰金處罰,罰金的處罰標准為:騙購外匯金額的5%以上30%以下,同時還將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單位涉嫌騙購外匯金額巨大、或產生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按照騙購外匯數額的5%以上30%以下罰金處罰,還將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涉嫌金額特別巨大、或導致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按照騙購外匯金額的5%以上30%以下罰金處罰、或沒收單位的財產,還將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有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等非法套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C. 外匯詐騙罪如何量刑如何認定
一、外匯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騙購外匯,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准件等憑證和單據的;
(二)重復使用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准件等憑證和單據的;
(三)以其他方式騙購外匯的。
偽造、變造的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准件等憑證和單據,並用於騙購外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明知用於騙購外匯而提供人民幣資金的,以共犯論處。
D. 為何倒賣外匯是違法的請詳細說明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騙取外匯額度腐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一)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四)違反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的;
(五)違反外匯市場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第四十九條
境內機構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處分;對金融機構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外匯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 非法外匯交易如何處罰
境內機構非法使用外匯行為包括:
(1)以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
(2)擅自經外幣作質押;
(3)私自改變外匯用途;
(4)非法使用外匯的其他行為。
境內機構有上述非法使用外匯行為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強制收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外匯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法律禁止在銀行和指定的外匯調劑市場以外從事私下外匯交易。對於申購的外匯如果暫時不用,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但是曾某擅自到黑市上拋售,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應當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買賣外匯罪的構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
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行為人私自買賣外匯,而不是按規定賣給中國銀行,必然減少國家的外匯儲備,影響了國家對外匯的宏觀管理,也破壞了人民幣在國內市場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時,當前我國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匯「黑市」,一些外幣持有人在「黑市」上進行交易,以高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兌換外匯,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減少了國家的外匯收入,極大地干擾了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匯率的穩定性。
(二)本罪的客觀方面主要是表現為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非法買賣外匯的形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大體有以下幾種:
1.不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一切中外機構或者個人的外匯收入,都必須賣給中國銀行,買賣外匯必須通過指定銀行或外匯調劑中心進行。
2.私自買賣外匯額度。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三)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
非法買賣外匯罪是一種直接故意犯罪,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非法買賣外匯,而故意實施,以實現其謀取非法利益之犯罪目的。本罪的主觀方面不包括間接故意與過失在內。
(四)本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具體來講,包括我國的機構、單位和個人,外國駐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來華的外國人。
F. 非法買賣外匯罪的量刑標准
一、非法買賣外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非法買賣外匯罪的量刑標准如下:
(1)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騙取外匯犯罪的行為有幾種
騙取外匯犯罪的行為如下:
1、使用偽造、變造的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准件等憑證和單據,騙購外匯的。海關簽發的報關單包括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登記手冊;
2、重復使用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准件等憑證和單據,騙購外匯的。根據相關外匯管理法規規定,外匯指定銀行在為客戶辦理售付匯之後,應在報關單、商業單據等有效憑證上加蓋已供匯印章。
G. 如果一個人當年外匯額度用完 一直讓別人以別人的額度匯給他算不算反洗錢
不算。
外匯額度的特點
要認識外匯額度的作用並充分發揮其作用,為對外貿易服務,必須首先研究外匯額度的特點。外匯額度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可控制性。外匯額度只是一種記在中國銀行帳上的額度,它的調劑、轉移只是中國銀行帳面數字的增減,同時還要受到中國銀行、外匯管理局的管理和監督,它的來源、運動、去向、用途等全部掌握在政府部門手裡,受到嚴格的控制。
2、不可自由流通性。這和可控制性是相一致的。外匯額度不是貨幣,也不是票據,所有人不可能拿它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和自由買賣。
3、價值性。外匯額度是有價值的,它的價值在調劑轉移時實現。比如說現在實行的一個美元額度調出時,調入方須向調出方支付1元人民幣,就是外匯額度價值性的表現。外匯額度的價值是由價格表現出來的,價格的大小由政府根據有關情況決定,不是自由議定的。
4、可調劑可轉移性。外匯額度的持有人,如果自己不使用,通過中國銀行可以調劑給用匯單位。
5、無息性。外匯額度存在中國銀行,無論時間的長短都不付給利息。
(7)騙取外匯額度腐敗擴展閱讀:
外匯額度的作用
外匯額度具有的五個主要特點,使其具有以下三個主要作用:
1、便於管理的作用。這是由外匯額度的可控制性和不可自由流通性的特點所決定的。外匯額度的分配、使用、調劑和轉移都完全置於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下,投有任意流動的條件,不可能自由流通。
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可隨時根據經濟、政治形勢,調整外匯額度管理政策,指導用匯方向。
2、經濟杠桿作用。這是由外匯額度的可調劑可轉讓性和價值性所決定的。外匯額度是一個重要的經濟杠桿,盡管人們還沒有充分認識它,但它已經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了經濟杠 桿作用,例如外匯額度有償調劑就促進了出口。
3、聯結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作用。這是由外匯額度諸多特點的綜合作用結果。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是必然要聯系的,不管採取何種方式,這是不可避免的。
以國際市場為標准,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掛鉤,國內價格隨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同步調整。
這是聯結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一種方式,但卻是一種不可取的方式,理由是國際市場的價格是波動的,瞬息萬變,如果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掛鉤,同步調整,必然造成國內物價的巨大動盪,影響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較好的聯結方式是利用外匯額度,採用外匯額度價格的形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配額
H. 警方抓獲非法經營「外匯銀行」團伙!涉案金額達2億!案件起到了哪些警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非法外匯交易20萬美元以上,非法所得5萬元以上,構成非法外匯交易罪。
非法外匯交易罪是指中國機構、單位或個人、外國機構及其在華工作人員的嚴重行為,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有關外匯交易的法律法規,以追求非法利益為目的,非法來華交易或者變相購買外匯的外國人。
因此,在討論任何與投資相關的話題之前,我們應該仔細考慮如何享受這種待遇。廣西發生一起特大案件,涉及2.3億元。這起案件是一個在線銷售虛擬貨幣的金字塔,我國也關注打擊虛擬貨幣。我們已經發布了有關虛擬貨幣的官方警告,但國家不承認這些警告。一旦虛擬貨幣崩潰,我們將得不到一分錢。似乎每個人都不聽國家事務,只想通過虛擬貨幣發財。因此,越來越多的人被虛擬貨幣所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