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持有自己的額股票賣出和買入小資金沒關系,但是大資金都是需要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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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董事長把自己公司持有的股票全部售出是否合法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3
❸ 公司董事長可以隨便套現股票
不可以隨意套現股票。
買賣自家公司股票,需要事先向公司申請,然後對外公告具體怎麼執行。執行後對公司的影響等等。
執行完畢,或者中斷執行,都需要公告。
謝謝你的提問
望採納
❹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❺ 為什麼上市董事長不能一下賣出500萬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的股份在出售的時候需要預先公告,否則就是違規的。
❻ 一個比較巨大的公司,其董事長和創始人竟然拋售股票套現離場
一個比較巨大的公司,
其董事長和創始人竟然拋售股票套現離場,
應該回是這個公司的答高管對這個公司的發展前景不抱任何希望,
還不如直接套現離場,
說白了這個公司就剩下一個殼了,
沒有任何價值,
但凡有一點價值,
他們還會繼續留下來割韭菜的。
大A股這樣的公司太多了。
❼ 董事長把股票賣給專業機構是什麼情況
董事長把股票賣給專業的機構,
這是讓專業的機構進行分析和操作。
❽ 公司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股東是可以買賣自己的股票的,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
當股票市值超跌時人人都可以買股票,公司股東不但可以買,還可以發動員工買,還可以承諾保你價位低百分之幾時由公司補償損失。
大股東買自家股票要公告透明。
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而達到增加自己股權比例的目的,不過有證監會要求,控股股東買入本公司二級市場股份,一定要提前向證監會申報,以免被查出罰款。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Security Market)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
拓展資料:
股東持有自己的股票有幾種情況:
1、原始股 公司創立時給股東發的,承諾24個月或者36個月不出售自己的股票的 之後解禁期過了 限售股就可以買賣了;
2、公司股東為了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控股度 會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股票的;
3、其他。
普通員工一般是可以隨意買賣公司的股票的,但如果是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則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高管通常買賣股票要符合公司章程和遵守「股票買賣窗口期」禁止交易規定,如:
1、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終公告日,不能買賣股票。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能買賣股票。
3、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能買賣股票等。
除此之外,公司高管還被禁止短線交易,就是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能買入後在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賣出之後又買進,也不能借他人的名義開戶買賣。中小板上市的企業,公司高管的家屬也要遵守「窗口期」不能交易的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有俗稱「大小非」,「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❾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能否質押股權
一,董事長的質押股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可以質押自己持有的股權,其自己持有的股權屬於其個人合法財產,其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無論持股人是董事長還是普通職工,都有權對手中的股票進行處置,包括對股票出讓和質押。
二,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是:
1、要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發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董監高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 資合公司 。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決定於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夠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同時,還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的資本也都劃分為股份,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轉讓,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因此,狹義地講,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❿ 董事長的股票能賣嗎不是董事長必須持有一定的股份嗎
按照國外的公司傳統,佔有大股的人管理公司,要想擁有這個公司的管理權就必須回持有比別的人答多的股份,如果個人的股份不佔絕對的優勢,就搞聯合成立董事會,推選董事長。我們國家的公司管理還處於政府化向市場化轉變,不成熟。但正在朝這個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