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幣賬戶使用流程是什麼
外幣賬戶使用流程:首先,設置外幣賬戶,其次,企業對於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最後,匯兌差額的會計處理,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具體流程:
首先,設置外幣賬戶
外幣賬戶: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外幣債權債務
非外幣賬戶:在外幣業務核算中涉及的如原材料、固定資產、實收資本等賬戶,屬於非外幣賬戶。
統賬制下:外幣賬戶要雙重幣值記錄
其次,企業對於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即期匯率通常是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
企業發生的外幣兌換業務或涉及外幣兌換的交易事項,應當以交易實際採用的匯率,即銀行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最後,匯兌差額的會計處理,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外匯帳戶審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
3、接受捐贈或援助的單位必須是國內民間組織、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國內事業單位,並按捐贈或援助協議規定將捐贈款項用於境外支付。
4、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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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記賬外匯的內容
記帳外匯是指記載在雙方指定銀行帳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者支付。這種外匯也叫「清算外匯」、「協定外匯」或「雙邊外匯」。
記帳外匯是自由外匯的對稱。在清算(支付)協定下,交易兩國之間的貿易往來無須逐筆結清。福匯環球金匯網指出當一方完成一筆進口或出口交易時,兩國銀行根據協定分別記帳,將交易金額以記帳外匯記在雙方指定銀行的清算帳戶上,到協定的期限再清償雙方債權債務的帳戶差額。在國際貿易中,用記帳外匯清算結帳的進出口貿易叫做記帳外匯貿易。
『叄』 外幣交易的記賬方法是什麼
外幣交易的記賬方法:(1)外匯分賬制(2)外匯統賬制。外幣交易,是指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包括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借入或者借出外幣資金和其他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具體方法:
1、外匯分賬制
外匯分賬制又稱分幣記賬制,就是在外幣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按外幣記賬,期末再將各種外幣賬戶的余額和發生額摺合成本國貨幣,然後編制會計報表。
2、外匯統賬制
外匯統賬制又稱統一貨幣記賬制,分為兩種,一種是本國貨幣統賬制,一種是外國貨幣統賬制。在我國會計上對外匯的核算主要採用本國貨幣統賬制,也就是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記錄所發生的外匯交易業務,發生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均摺合為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面上只作輔助記錄。
基本類型:
外幣交易可以有多種多樣的形式,常見的外幣交易有:
(1)企業購買和銷售或提供以外幣標價的商品和勞務;
(2)為融資目的將以外幣標價的應收款或應付款進行互換的行為;
(3)企業作為應履行的期匯合同的當事人;
(4)企業基於其他原因取得或處理按外幣計價的資產,承擔或清償以外幣計價的負債。
外幣交易:指企業以功能貨幣以外的貨幣(即外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接受投資以及籌資等交易
外幣報表折算:指從事跨國經營活動的公司,採用其功能貨幣來重新表述部分財務報表中按外幣計量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等項目的會計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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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記賬外匯的含義
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協定外匯,是指根據雙邊或多邊支付協定進行國際結算時,用作計價單位的貨幣。
記賬外匯一般以雙方國家中央銀行互立專門賬戶的形式存在。在年終時,雙方銀行對進口貿易額及有關從屬費用進行賬面軋抵,結出差額。對差額的處理,既可轉入下一年度的貿易項目中去平衡,也可以使用雙方預先商定的自由外匯進行支付清償。
『伍』 外匯業務的記賬方法
一、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
(一)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即用於日常登記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時用以表示計量的貨幣。《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採用的記賬本位幣都是企業所在國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與外幣相對而言的,凡是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都是外幣。
(二)計賬匯率
記賬匯率亦稱現行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相兌換的比率,是一種貨幣單位用另一種貨幣單位所表示的價格。我們通常在銀行見到的匯率有三種表示方式: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買入價指銀行買入其他貨幣的價格,賣出價指銀行出售其他貨幣的價格,中間價是銀行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銀行的賣出價一般高於買入價,以獲取其中的差價。
1.即期匯率及即期匯率的選擇
無論是買入價,還是賣出價均是立即交付的結算價格,都是即期匯率。即期匯率是相對於遠期匯率而言的。遠期匯率是在未來某一日交付時的結算價格。為了方便核算,准則中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但是,在企業發生單純的貨幣交換交易或涉及貨幣交換的交易時,僅用中間價不能反映貨幣買賣的損益,需要使用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美元、歐元、日元、港元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作為及其匯率進行折算;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折算的,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採用套算的方法進行折算,發生的外幣交易涉及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進行折算。
2.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當匯率變動不大時,為簡化核算,企業在外幣交易日或對外報表的某些項目進行折算時,也可選擇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於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是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加權平均匯率需要採用外幣交易的外幣金額作為權重進行計算。
確定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的方法應在前後各期保持一致。如果匯率波動使得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不適當時,應當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至於何時不適當,需要企業根據匯率變動情況及計算近似匯率的方法等進行判斷。
二、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是指企業登記外幣業務賬戶的方法。在我國會計實務中,主要有兩種方法,各單位可根據外幣業務的繁簡選用其中一種方法。
(一)外匯統賬制
又稱本幣記賬法,即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
採用外匯統賬制記賬,在會計賬簿上雖然也反映外幣,但僅作為補充資料加以記錄。無論外匯現金、銀行存款,還是債權債務等外匯賬戶,在賬上均以人民幣金額為准。這種方法適合於涉及外幣幣種較少、外匯業務不多的單位。(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其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記賬,這說明地勘單位外幣業務是採用統賬制記賬法進行外幣業務核算。)
(二)外匯分賬制
亦稱原幣記賬法或分別記賬法。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分別幣種記賬,資產負債日,分別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資產項目進行調整:貨幣性項目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非貨幣比項目按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由於外幣交易頻繁,涉及外幣幣種較多,可以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無論是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還是採用通脹制記賬方法,只是賬務處理的程序不同,但產生的結果應當相同,即計算出的匯兌差額相同,相應的會計處理也相同,即均計入當期損益。
『陸』 我國會計對外幣業務採用的記賬方法是什麼
我國會計記賬法都採用復式記賬法。
一、在確定記賬本位幣後,設置與非外幣或非記賬本位幣相對應的外幣賬戶,並分別核算。
1.外幣資金賬戶———如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
2.以外幣結算的債權賬戶———如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
3.以外幣結算的債務賬戶———如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付賬款、應付工資、長期借款等。
二、明確有關幣種之間的摺合、折算及其匯兌損益的計算方法。
1.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指兩國貨幣兌換的比價),或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倘若無法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日元、港幣等的基準匯率作為折算匯率的情況下,則應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折算:
(1)美元、日元、港幣等以外的其他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根據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照套算後的匯率作為折算匯率。
(2)美元對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匯率,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貨幣的匯率。
(3)美元、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按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套算後的匯率作為折算匯率。
3.由於外匯市場供求以及外匯幣值的經常變動,匯率也在不斷上下波動。不同外幣之間進行折算以及將外幣摺合為人民幣時,由於時間不同,匯率不一致,就會產生匯兌差額即匯兌損益,其計算公式為:某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某業務發生額×匯率差異
據此作匯兌損益調整會計分錄。
三、規范賬務處理
按照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金額,期末時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
根據期末匯率摺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總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
『柒』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有哪幾種
外幣業務的處理有外幣統賬制和外幣分賬制兩種方法。外幣統賬制是指企業在發生外幣業務時就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分賬制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按照外幣原幣記賬,編制會計報表時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採用外幣分賬制。
『捌』 外幣戶付款怎麼做賬
第一,你公司開了外幣賬戶,就要先創建一個外幣的銀行存款科目;
第二,購匯專業務,屬例如:以人民幣購匯10萬美元,分錄:(假設匯率為6)
借:銀行存款—美元 60(10×6)
財務費用 2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 62
第三,支付給國外公司,分錄:
借:應付賬款— 美元 60(10×6)【賬面余額】
貸:銀行存款— 美元 60(10×6)
或者,直接做一筆分錄:
借:應付賬款—美元 60(10×6)【賬面余額】
財務費用 2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 62
『玖』 記賬外匯有哪些使用限制
摘要 中國人民銀行2006年11月14日發布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第五條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拾』 收外匯的賬務處理
1.主要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
(l)外幣兌換業務。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發生時的交易匯率)
財務費用(永遠在借方)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發生時的市場匯率)
(2)外幣購銷業務。
借:資產類科目
貸:應付賬款(發生時的市場匯率)
借:應收賬款(發生時的市場匯率)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3)外幣借款業務。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發生時市場匯率)
貸:短期借款等(發生時市場匯率)
(4)接受外幣資本投資。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發生時市場匯率)
借或貸:資本公積(差額)
貸:實收資本(合同約定匯率)
註:若公司沒有約定匯率,應按發生時市場匯率折算。
2.期末匯兌損益的處理
(1)匯兌損益產生的兩種情況。
1)外幣兌換。由於銀行總是低價購入、高價賣出,企業總是產生匯兌損失。
2)持有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期間匯率變動產生:在月末計算匯兌損益時,應對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以期末匯率進行折算,折算金額與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即為匯兌損益。
外幣貨幣性資產。匯率上升時,產生匯兌收益;匯率下降時,產生匯兌損失。
外幣貨幣性負債。匯率上升時,產生匯兌損失;匯率下降時,產生匯兌收益。
(2)處理方法。
1)對於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2)籌建期間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計入損益。
3)其他情況,均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調整為期束外幣余額×匯率)
應收賬款
在建工程
貸:長期借款
應付賬款
財務費用
3.外幣會計報表折算的方法
(1)現行匯率法。
1)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採用歷史匯率,來分配利潤按利潤分配表數額列示。
2)其他項目採用現行匯率。
3)損益類項目也可採用平均匯率。
4)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或在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單列。
(2)流動性與非流動性項目法。
1)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採用現行匯率。
2)長期資產,長期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中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採用歷史匯率,未分配利潤按利潤分配表數額列示。
3)損益表項目中,折舊費和攤銷費用採用歷史匯率,其餘採用當期平均匯率。
4)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
(3)貨幣性與非貨幣性項目法。
1)貨幣性資產項目(貨幣資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和貨幣性負債項目(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長期借款)採用現行匯率。
2)非貨幣性項日和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採用歷史匯率,未分配利潤採用平衡數。
3)損益類項目中,折舊費、攤銷費用採用歷史匯率,銷售成本項目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成本=期初存貨(歷史匯率)+本期購貨(平均匯率)一期末存貨(歷史匯率)
不同的匯率折算後計算,其餘採用平均匯率。
4)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
(4)時態法。
1)貨幣資金、應收項目和應付項日採用現行匯率。
2)現行成本反映的非貨幣性資產(市價計價的存貨、投資等)採用現行匯率,其餘非貨幣性資產和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實收資本配利潤採用平衡數。
3)損益類項目採用現行匯率或平均匯率本項目計算公式如下:
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採用歷史匯率,未分折舊費和攤銷費用採用歷史匯率,銷售成銷售成本=期初存貨(歷史匯率)+本期購貨(平均匯率)一期末存貨(歷史匯率或現行匯率)
按不同的匯率折算後計算。
4)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
4.我國外幣會計報表折算
我國外幣報表的折算方法,基本上是採用單一匯率法,即現行匯率法。
(1)資產負債表的折算。
1)資產、負債類項目按決算日市場匯率折算(按現行匯率)。
2)所有者權益項月中除「未分配利潤」外,以歷史匯率折算。
3)「未分配利潤」抄利潤分配表中數據。
4)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遞延處理:在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下單列「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並逐年累計下去。
5)年初數按上年折算後資產負債表有j∈項目金額列示。
(2)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的折算。
1)利潤表所有項目和利潤分配表有關反映發生額的項目按當期平均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決算日的市場匯率折算(按平均匯率或現行匯率)。
2)利潤分配表「凈利潤」按折算後利潤表該項目金額填列。
3)利潤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潤」按上期折算後利潤分配表「未分配利潤」項日期末數填列。
4)利潤分配表「未分配利潤」根據折算後利潤分配表其他各項目金額計算填列。
5)上年實際數按上年折算後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有關數字填列。
今日小記
(1)外匯指的是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2)外匯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可支付性、可獲得性、可換性。
(3)匯率,又稱匯價,指一國貨幣以另一國貨幣表示的價格,幣間的比價。
(4)匯率的標價方式分為兩種: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
(5)為規范外正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外匯賬戶的監督管理或者說是兩國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特製定《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6)匯款是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通過其自身建立的通匯網路,使用合適的支付憑證,將款項交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
(7)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應中請人的要求並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開立的栽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
(8)托收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9)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託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
(10)外匯業務核算原則:外幣賬戶採用雙幣記賬、外幣核算採用折算入賬、匯兌損益的賬務處理、外幣分賬制的賬務處理、外幣賬戶月末余額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