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永豐外匯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❷ 永豐金融集團是不是在香港很出名
國內金價和國際金價基本同步,不過投資黃金一點點差距就差很遠,所以我還是選擇規范一回些的香港答最為金融投資的地方,24金貴金屬是我1年前在他們公司開戶的,現在什麼事情都簡單化了,在網上就能開戶還真是方便啊。
❸ 永豐銀行屬於什麼銀行
永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於2014年01月02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黃宗貫,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在下列范圍內經營對各類客戶的外匯業務及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業務等。
❹ 你好,我在永豐平台投資,現在提現讓我繳納盈利額的20%個人所得稅,說繳納以後才能提現,是不是真的!
1.不是。
2.這個不是真實的,不要相信,如果在你顯示的收益裡面已經繳納了費用還要額外收取你的就是為了讓你變相二次投資,資金進入以後平台很可能很就會關閉跑路,所以不要信建議報警處理。
3.永豐的交易環境還可以,而且經營時間超過了10年,風險管理能力是比較靠譜的。另外,香港金銀業貿易場監管,資金相對來說也會安全很多。他們集團實力背景相對雄厚,我們存入的資金,是完全分開管理的,不用擔心會跟公司自有的資金放在一塊。不過因為品牌大,名聲響,我看有人說發現仿冒永豐投資的平台,大家在投資的時候就留個心眼吧,認准永豐投資的官網以及他們的牌照,這樣交易起來才可以更放心。我們選擇靠譜的外匯投資平台,不外乎就是想要有正規的監管、出入金快、平台穩定、客服體驗好,興業投資在這方面還是做的比較好的。
拓展資料
什麼是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❺ 我想做外匯投資,在香港永豐集團的外匯投資怎麼樣
恆信外匯公司由紐西蘭政府注冊商業登記,其所有客戶的交易都受到紐西蘭政府、紐西蘭金融機構服務注冊委員會以及紐西蘭金融糾紛調節委員會的監管!且開戶只需100美元哦
❻ 永豐侃財經是騙人的嘛
是騙人的。建議您通過正規的渠道投資,不要上當受騙。
(6)永豐外匯擴展閱讀:
正規的投資理財渠道:
1、儲蓄
儲蓄是一種最傳統的理財方式,低利率、低風險,是很多人理財的首選。儲蓄主要分為活期儲蓄、定期儲蓄,同樣數量的錢存在同一家銀行,定期儲蓄的利率一般都比活期儲蓄的收益要高。
2、基金
基金具有收益穩定、風險較小等優勢和特點,一直備受國內個人投資者的歡迎,也是投資理財中很多人關注的重點。
3、股票
股票可能是最常聽到的投資方式,高風險、高收益,最大特點就是不確定性,因此,投資者應繼續保持謹慎態度,看準時機再進行投資。
4、期貨
一般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合約,這種合約是以某種產品為價值,比如說銅或原油。一旦合約到期,交易者可以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買賣,或者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以此實現盈利。
5、國債
國債是國家為了籌集財政資金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因為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6、債券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債券的利息都是事先確定好的,屬於看得見的收益。
7、炒金
黃金作為一種稀缺的資源,比任何東西都更具有保值的意義,是投資理財市場的熱點,備受投資者們的關注和認可。
8、信託
信託理財,通俗一點來說,就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信託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正規理財產品,信託公司也是國家正規的金融機構之一,受銀監會監管,與銀行、保險、證券並列為中國四大金融支柱。
9、外匯
外匯投資可以通過外匯自動交易,收益高,輕松穩定,前景非常廣闊。相對於股票而言,外匯不管是跌漲,都可能存在獲利的機會,並且交易自由,周一至周五全天24小時,隨時可以進行買賣。
10、保險
購買收益類險種有望成為個人的一個新的投資理財熱點。
11、銀行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也是人們進行日常投資的一個主要投向。與股票和基金相比,銀行理財產品具有門檻高和流動性略差的特點。
❼ 外匯與外幣有何區別
1、概念不同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外幣是指「本幣」以外的貨幣,是相對於本國貨幣而言的,是一種功能貨幣,具體在會計上表現為「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
2、用途不同
外匯的用途主要用於國際貿易和清算的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可以用來調劑國際間資金餘缺。可以作為一個國家的重要國際儲備資源。而外幣的用途主要就是用於商品支付和貨幣交換。
3、形式不同
一般來說只有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幣才是外匯,因為外匯的實質是國際支付手段,若某種貨幣不能自由兌換,它就不能成為國際支付手段。那麼這時候,外幣只能稱為現鈔,現鈔是具體的,實在的外國紙幣,硬幣。
因為現鈔有實物的形式,銀行必須將其出運至國外的清算銀行,現鈔才能變成銀行真正意義上可以使用的外匯資金。因此銀行將保管,運輸的費用將由客戶承擔,所以外幣兌換時鈔與匯的兌換價是不同的。現匯是帳面上的外匯。
它的轉移出境,不存在實物形式的轉移,可以直接匯出,只是帳面上的劃轉。對於銀行來說只是在帳上記了這么一筆,並不需要保管它。
網路-外幣
❽ 永豐貴金屬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永豐貴金屬有限公司」(下簡稱「永豐貴金屬」)於1989年正式成立,並同期在國內增設首飾廠,開拓中國市場。於1990年代初期,「永豐貴金屬」發展貴金屬原材料買賣。1997年,永豐成為金銀業貿易場會員(會員編號:34),除經營珠寶首飾批發外,亦取得貿易場的「金集團」行員資格,鑄造本港認可99金條及9999金條。發展至今,永豐早已躋身為香港大型金商之一,在金銀貿易的貴金屬實貨成交量更連年穩守三名之內,實為業內翹楚。「永豐貴金屬」經營貴金屬實貨生意逾廿年,一直提供可靠及准時的服務予客戶,早已在行內享負盛名。近年永豐金融集團加入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務業務,於2003年收購30年老牌證券行易名為「永豐證券有限公司」(香港證監會持牌法團編號:AAV717);2005年成立「永豐期貨有限公司」(香港證監會持牌法團編號:AMU683),開展期貨業務。「永豐證券有限公司」及「永豐期貨有限公司」,均於2006年提供股票期貨網上交易。2007年,永豐集團因應客戶需求,以「永豐金銀投資有限公司」也向客戶提供24小時貴金屬網上保證金買賣。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2008年9月,集團總部由傳統珠寶首飾貿易區紅磡,擴充到金融中心區中環。同年港交所推出黃金期貨莊家制,「永豐期貨有限公司」成為三大莊家之一,並一直堅守流通量提供者的角色。2009年3月,永豐旗下「永豐外匯有限公司」取得正式牌照(香港證監會持牌法團編號:ARI401),開始於香港提供槓桿式外匯交易服務。2010年1月,金銀業貿易場委任「永豐貴金屬有限公司」成為倫敦金市場流通量提供者(莊家),雄厚實力及信譽無可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