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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富外匯

發布時間:2022-05-20 22:27:12

㈠ 中信泰富的澳元對賭合約是怎麼一回事

這兩項合約賭的是澳元兌美元匯率高於0.87,則公司可以較低價格購買澳元,但當澳元兌美元低於0.87水平的時候,公司需以2倍金額接收澳元。

中信泰富的外匯合約十分復雜,涉及美元、歐元、澳元和人民幣4種貨幣,有關合約加起來可能獲得的最高收益,只有約4.3億港元,但是需要接貨的外幣數量,卻超過500億港元。

㈡ 外匯金融衍生工具 Accumulator是什麼概念

「Accumulator」(累股證),因其杠桿效應,在牛市中放大收益,熊市中放大損失,被香港投行界以諧音戲謔為「Ikilyoulater(我遲些殺你)」。

「Accumulator」的全名是KnockOutDiscountAccumulator(KODA),一般由歐美私人銀行出售給高資產客戶。累股證其實是一個期權產品,發行商鎖定股價的上下限,並規定在一個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以低於目前股價水平為客戶提供股票

一家提供KODA產品買賣的外資銀行介紹,一般來說,他們向客戶提供較現價低5%~10%的行使價,當股價升過現價3%~5%時,合約就自行終止。當股價跌破行使價時,投資者必須按合約繼續按行使價買入股份,但有些銀行會要求投資人要雙倍甚至三倍的吸納股份。

在香港投行界,大型藍籌股,像中人壽(2628.HK)、中移動(941.HK)還有一些中資銀行都是主要掛鉤品種,產品期限一般在3個月至一年。

舉例來說,假設中移動現價為100港元,KODA合約規定10%折讓行使價,3%合約終止價,兩倍杠桿,一年有效。也就是說,盡管中移動目前股價為100港元,但KODA投資者有權在今後的一年中,以90港元行使價逐月買入中移動股份。如果中移動股價升過103港元,合約就自動終止。但是如果中移動股價跌破90港元,投資者必須繼續以90港元雙倍吸納股份,直至合約到期。

這樣的產品在牛市來說,無疑是「天上掉下的餡餅」。去年股市高峰時,不少股票特別是中資股單日暴漲的不在少數,這對於KODA投資者來說,就像「撿錢」一樣,合約也經常在簽約後數天甚至是當日自動終止,投資者超短線收益20%的例子不勝枚舉。據統計,2007年,在香港的私人銀行中,有超過七成的以KODA形式購買股票。私人銀行的資金佔香港散戶資金一半以上,客戶人數不多,但是金額龐大,而且多採用杠桿借貸。

不過,當市場越走越高,行使價也越來越高,嘗到甜頭的富人們開始加大籌碼,他們似乎不知道風險也在悄悄倍增。在去年11月以後,港股節節敗退,不少KODA掛鉤的熱門中資股出現三成、四成甚至五成的跌幅,KODA投資者們也只有照單全收,如果合約要求雙倍吸納,那麼連續幾個月的跌勢對於這些富人來說真是不堪回首。

㈢ 高手進!中信泰富會用多餘的澳幣再進行投資嗎

我有一個好建議,去抄澳大利亞股市的底!呵呵。。。拿著那麼多澳元,0.87的匯率買入,現在再去兌換成美元,肯定是虧本的買賣。

㈣ 中信泰富巨虧的原因

令人吃驚的中信泰富外匯交易內情
「張立憲和另外一個交易員在一個月內簽了大多數的交易合約,而且這一個月內,有半個月是在出差,他就邊打電話邊下單,這是非常危險的。」該人士說。

最近聽說多起由於草率打電話下單而導致巨額虧損的事件,一位市場人士透露,香港多位身家數十億的富豪,由於之前在電話中聽從了其投資銀行顧問向其百般推薦的外匯累計期權合同投資建議,也是邊打電話邊同意下單,並未詳細閱查合同風險,也未請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查看合同詳情,此後導致巨虧。

客戶僅僅打個電話就能下風險如此之大的單,那麼和張立憲簽訂這些合同的對手方銀行,是否存在職業道德問題?對手方銀行有沒有盡職地完全向張立憲展示合同的可能風險?

上述人士表示,張立憲當時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其中存在的風險,從簽約到合同確認後被寄過來,要一個月的時間才完成,合同表面來看也就是500萬或1000萬港元的數額,「但是可怕之處在於,最大損失不會止步於500萬,而是500萬乘以24個月,如果有高杠桿,比如5倍,那就是再乘以高杠桿的比率」。這種合約又名Accumulator,盈利有上限但虧損無下限,被市場稱為「魔鬼交易」。

12月2日晚,中信泰富發布股東通函,首度披露與其簽下杠桿式外匯合約的對家及其交易細節。

通函顯示,過去兩年中,中信泰富分別與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渣打銀行、Rabobank International、NATIXIS、瑞信國際、美國銀行、巴克萊銀行、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摩根士丹利資本服務公司、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家開發銀行、Calyon、德意志銀行等13家銀行,共簽下了24款外匯累計期權合約。

知情人士透露,國家開發銀行本來不願和中信泰富做對手交易,是張立憲主動要求國開行與其交易的,「據了解,國開行本身沒有這個業務,實際上是張立憲去找的國開行,他希望國開行給予協助。」

㈤ 怎樣科學評價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角度分析中信泰富案例:

內部控制是一個要靠組織的董事會、 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去實現的

過程,實現這一過程是為了合理地保證經營的效果性和效率性、財務

報告的可信性、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遵循性。有效的內部控制包

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與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要素。

內部控制的五項要素是從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角度提出的,是對

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的高度提煉。建立一項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僅從某

一要素來考慮,而必須統籌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通過對企業各項經

濟業務及其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根據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分別從內

部環境、 風險評估、 控制活動、 信息與溝通以及內部監督等五個方面,設計和實施內部控制。

從此次中信泰富投資外匯衍生品造成巨額虧損及應對始末我們

可以發現,從這五個要素來看中信泰富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我們

應從中吸取教訓,深深反思。

1.內部環境

內部環境構成一個單位的氛圍, 影響內部人員控制其它成份的基礎。包括:

(1) 員工的誠實性和道德觀。如有無描述可接受的商業行為、利

益沖突、道德行為標準的行為准則;

(2)員工的勝任能力。如雇員是否能勝任質量管理要求;

(3) 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如董事會是否獨立於管理層;

(4) 管理哲學和經營方式。如管理層對人為操縱的或錯誤的記錄

的態度;

(5)組織結構。如信息是否到達合適的管理階層;

(6) 授予權利和責任的方式。關鍵部門的經理的職責是否有充分規定;

(7)人力資源政策和實施。如是否有關於僱傭、培訓、提升和獎勵雇員的政策。

業績巨虧、股價大跌、股民指責、司法介入,作為中信泰富董事

局主席的榮智健居然表示自己對合同「不知情」。 據中信泰富審核委

員會的調查,此事並不牽涉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而是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應對風險政策,且在進行交易前未按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批

准,超越了其許可權所為。

如果情況真的屬實, 那麼我們不禁要質疑中信泰富的內部環境存

在多麼大的漏洞!涉及到幾百億金額之巨的大合同,公司財務層可以

不經過董事會主席的批准擅自行事, 且先不論員工的誠實性和勝任能力,僅就中信泰富這樣的紅籌公司的組織結構和授予權力、責任的方式就值得深省!如果每個部門都各行其是,不請示、不匯報,一盤散沙的結構,企業缺乏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整個企業運營系統就會存在很大的漏洞;企業管理層犯錯的危險系數也被放大,這樣恐怕企業離敗落已不遠矣,企業文化建設更是無從談起。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指管理層識別並採取相應行動來管理對經營、 財務報告符合性目標有影響的內部或外部風險,包括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風險評估的要素包括: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辨識和分析風險的過程是一種持續及反復的過程,也是有效內部控制的關鍵組成要素,管理階層須謹慎注意各部門階層的風險,並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企業的風險一般是由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所產生的。

中信泰富事件反映出其內部的風險監管和治理機制存在問題, 累

計期權的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匹配,收益固定但風險卻無限。中信泰富

選擇了澳元作為買賣產品, 這筆合同並未考慮相關貨幣貶值而設定止損金額,從而為日後的無限量虧損埋下禍根。

事實上,在中信泰富事件之前,累計期權因為高風險在業內已經

聲名狼藉。面對如此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中信泰富還投入如此巨資,我們不禁要懷疑其風險識別能力和應對能力。中信泰富在簽訂澳元期權合約之前,對澳元外匯走勢沒有做科學評估,盲目進行交易。中信泰富進行外匯交易不只是為了對沖風險,而是為了謀取暴利。作為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的榮智健自己也承認:「有關外匯合同的簽訂未經過恰當的審批, 而且其潛在的風險也未得到正確的評估。」,說明中信泰富在做出重要決定前並未考慮潛在的最大損失。風險控制關繫到公司的治理結構,治理機制若不健全,本身就是企業的一大風險源。

一個內部治理結構混亂的企業,其風險控制的能力肯定就差,從

而發生的經營風險也多。中信泰富需藉此機會,針對衍生工具業務的

特點,建立專門的風險內部控制機制,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善工

作程序,嚴格控制投機性交易,從而降低企業運營風險。

3.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指對所確認的風險採取必要的措施, 以保證單位目標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理論上,控制活動主要包括職責分工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全面預算控制、信息系統控制等。實踐中,控制活動形式多樣,可將其歸結為以下幾類:業績評價、信息處理、實物控制、職責分離。控制活動是內部控制的核心,也是一種手段。

2008 年 10 月 20 日,中信泰富發出盈利預警,首次披露持有超

過百億澳元的累計期權,並稱早在9月已經察覺其潛在風險。為什麼在已經察覺其風險的情況下,公司管理層卻不作為呢?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如果及時做出補救措施,損失也不會達到155 億港元之巨!

中信泰富事件折射出我國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存在的弊端和漏洞。

雖然在最近的幾年中,市場監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為推動我國

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設做了大量工作, 在健全公司治理的規章方面與過去相比有了明顯的改善。但要看到,僅僅有規章而沒有落實,公司治理的風險仍然是巨大的。

盡管公司有很多的規章,實際上都成了擺設,而沒有被執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因為沒有被落實的制度形同虛設。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據榮智健所說,公司的巨虧問題在於財務董事未遵守公司政策,公司本已設立的雙重審批制度也未能阻止事件發生,說明中信泰富外匯衍生品交易在操作上違背了基本的內部控制原則,其已有的內控環節形同虛設,對高管人員約束的制度欠缺。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4.信息與溝通

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需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並進行溝通,以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所產生的信息,同時也處理與外部的事項、活動及環境等有關的信息。企業所有員工必須從最高管理階層清楚地獲取承擔控制責任的信息,而且必須有向上級部門溝通重要信息的方法,並對外界顧客、供應商、政府主管機關和股東等做有效的溝通。

中信泰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其一,榮智健的公開信中說道:「財務總監周志賢未盡其應有職責,沒有將此交易提請董事局主席關注。」其二,對外披露不及時。在2008年9月12日通告稱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未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但不過一個月就披露因炒外匯巨虧,而早在早在2008 年 9 月 7 日主席榮智健與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就已知悉,而直到 2008 年 10 月 20 日,該公司才正式對外坦誠損失。此舉涉嫌延遲披露、非法陳述,違反香港證監法規。由此看出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體系和公司治理機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失真及受人為操縱的現象。其三,會計信息未得到充分體現。財務董事張立憲在6月底以前也做過類似交易並有盈利,但未在報表中表示,所得利潤放在准備金賬戶而非損益賬戶,這就沒有引起公司管理層對交易風險的足夠重視。另外,對於公司經營中如此之嚴重的違規行為,就沒有一名員工對其風險性和違法性提出質疑。試問公司內部是否有適當的溝通與反映渠道的存在?

5.內部監督

該要素要求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

中信泰富作為在業內頗有影響的紅籌股公司, 其自身的內部監督

卻沒能合理有效的設計與落實。 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榮志健的公開信中稱,「集團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風險對沖政策,在進行交易前未按照公司一貫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的事先批准,超越了職許可權度」,

「財務總監未盡其應有的把關職責, 沒有將此等不尋常的對沖交易提請董事會主席關注」。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公司的監督程序與監管人員在哪裡呢?評級機構標准普爾報告指出, 中信泰富巨額的外匯交易虧損反映該公司欠缺適當的內部監管,透明度不足。要知道沒有監督與制衡的權利是危險的,是可怕的!企業要想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並切實予以實施,且實施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就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再控制,即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因為,無論制度多麼先進、完備,如果沒有有效的控制、考核,沒有對整個內部控制的過程施以恰當的監督,則很難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

任何一項控制措施都必須從上述五項要素進行考慮,首先基於企

業現有的內部環境,對企業經營活動風險,包括公司層面的風險和業

務流程方面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並針對風險

評估確定的風險點確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實施內部控制活動;與此同

時建立相應的信息收集和溝通機制,對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內部信息

和外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整理,及時反饋至企業內部控制相關的

各方,並同時實施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以提高控制措施實施的有效

性,從而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中信泰富正是對風險沒有合理估計,

對權力沒有有效監督,在信息披露上又嚴重違規,結果導致內部控制

系統漏洞百出,最終成為其巨額虧損的根本原因。

㈥ 中信泰富為什麼會巨虧155億,從中信泰富案例中如何看待金融衍生工具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

這個事情我大概是知道的,中信泰富當時在澳洲買了兩座礦就存在有遠期支付問題,而在遠期支付過程中存在一定匯兌風險,公司為了規避風險買入了累計杠桿期權KODA,但是這個期權本身是有投機性質的,而公司在操作上也非我們常規做對沖時用的套期保值操作,量價不對,標的也錯了。這樣以來澳洲央行的降息導致澳元在08年到10年大幅貶值,導致了巨虧!正常的操作是,比如兩年後支付30億澳元,為了對沖澳元升值的風險,應該鎖定30億澳元的賣出權證。
作用:
金融衍生交易又是一把雙刃劍,運作不當也會帶來更大的風險。首當其沖的就是市場風險,即價格走勢背離預期而導致的損失。衍生交易本質上是「零和游戲」,是交易雙方對市場價格未來走向的一種對賭,總存在「賭」錯而遭受損失的一方,在中信泰富外匯遠期合約下,澳元匯率的變化與中信泰富的預期不一致,未能持續未來上漲而是急劇下跌,由此產生的上百億港元損失就屬於市場風險。然而,該損失數額如此之大,這就與企業作為金融衍生產品終端用戶的地位不相符合了。中信泰富並非金融機構,管理層不能拿股東的錢去胡亂冒險。當金融衍生交易出現重大損失時可能存在一個追究責任的問題,分水嶺就在於公司參與衍生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還是投機。

㈦ 中信泰富受損的外匯合約,具體內容是什麼

按照已經披露的信息,中信泰富投資的杠桿式外匯合約主要有4種,分別為澳元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每月結算,下稱「澳元合約」)、每日累計澳元遠期合約(每日結算,下稱「每日澳元合約」)、雙貨幣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每月結算,下稱「雙幣合約」)、人民幣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每月結算,下稱「人民幣合約」)。

「中信泰富目前正在澳大利亞建一個鐵礦石項目,為了支付從澳大利亞和歐洲購買的設備和原材料,我們需要澳元和歐元。而為了鎖定美元開支的成本,我們集團簽訂了一些外匯合約。但是,這些外匯合約的簽訂,沒有經過合理的授權,而且這些合約中潛在的最大風險,沒有被正確的估計到。」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在一份個人聲明中說。

簡單而言,中信泰富簽訂外匯合約,是為了減低其西澳洲鐵礦項目和其它投資項目面對的貨幣風險。但這些外匯合約的收益與風險完全不匹配。

㈧ 中信泰富購買的外匯合約能規避公司所面臨的匯率風嗎

不能

因為這一系列外匯期權合約過於激進,只考慮了匯率上漲因素,並且匯率下跌,中信泰富所需要承擔的風險很大

所以,不是一個很好的外匯對沖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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