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有個人實盤紙黃金白銀買賣業務,是指我行接受個人客戶通過我行提供的交版易權渠道提交的委託交易指令,按照我行發布的交易價格買賣招商銀行紙黃金、紙白銀並完成資金交割的業務;
紙黃金、紙白銀是指記賬式黃金、白銀,投資者不能進行黃金、白銀的實物交割;
紙黃金、紙白銀均以人民幣或美元標價;
紙黃金、紙白銀賣出資金均實時到賬(需操作理財轉活期)。
溫馨提示:
起存金額為5萬元(僅限人民幣)。
白銀延期簽約:
(mAu(T+D)、Au(T+D)、Au(T+N1)、Au(T+N2)、Ag(T+D))僅櫃台可開通;
現貨交易:
(Au100g、Au99.99、Au99.95)可通過櫃台、個人銀行大眾版、專業版、財富賬戶、手機銀行開通。
溫馨提示:
櫃面除清算時間或其他特殊原因外,均可辦理。網銀除了清算的時間或系統升級等其他特殊原因外,均可辦理。開戶當天不能交易,各項業務需T+2生效。
㈡ 尊敬的客戶,您在[貴金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席位號[1000032600260]的席位帳戶發生資金清
如果你沒辦理過的話,這是騙子發過來的,讓你打電話過去就騙你了。
㈢ 工行貴金屬雙向交易做空交易保證金怎麼計算
工行雙向交易的保證金是100%的金額,雙向交易是紙白銀紙黃金,是工行自己的做市商全額貴金屬交易,只有貴金屬延期交易才有杠桿保交易。
工商銀行貴金屬雙向交易的規則:
集合競價制度:開盤集合競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15分鍾內進行,其中前14分鍾為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
與普通的撮合成交原則不同,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開盤集合競價中的為成交申報單自動參與開盤後的競價交易,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第一筆成交價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則產生,其中前一成交價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
雙向交易相比單向交易的優勢,就是可以選擇買跌,不是強制買跌,買漲一樣可以,事實上也有用戶利用這個機制,做對沖抵消一部分成本,當然這樣的前提是用戶資金充足,而且具體的操作,要看每家銀行的白銀雙向交易清算機制。
(3)貴金屬清算金額擴展閱讀:
貴金屬雙向交易注意事項:
1、不要在小幅波動的范圍內進行投資,除非已經是一個短線高手,最好在一個支撐位上做多或者一個阻力位上做空,也不要在虧損後急於翻本。
2、保證金投資可以在下跌過程中逐步建倉,當用戶頻頻獲利時,千萬不要大意,一定製定好每次操作地投資計劃,做好技術分析把握進出點。
3、不要單純為了很久沒有進場交易或是無聊而進行交易,沒有一定的標准規定交易期間、交易數量及盈利目標。
4、適當價位果斷斬獲盈利,於止損價位堅決終止損失擴大,切勿急於開始新的交易,而應冷靜觀察、分析行情,期待新的交易時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雙向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工商銀行貴金屬遞延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行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易保證金
㈣ 民生銀行賬戶貴金屬交易起點金額、最小遞增單位與單筆交易限額 是多少
中國民生銀行賬戶貴金屬交易起點金額、最小遞增單位與單筆交易限額:版
1、美元賬戶貴金屬權:黃金、鉑金、鈀金交易的起點為0.01盎司黃金,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0.01盎司黃金;白銀交易的交易起點為1盎司白銀,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0.1盎司白銀。
單筆交易限額: 黃金、鉑金及鈀金單筆交易上限為等值1000盎司;白銀單筆交易上限為等值50000盎司。
2、人民幣賬戶貴金屬:黃金、鉑金、鈀金交易的起點為1克黃金,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0.1克黃金;白銀交易的起點100克,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1克白銀。
單筆交易限額:黃金、鉑金單筆交易上限為等值300公斤;白銀、鈀金單筆交易上限為等值1000公斤。
溫馨提示:
※ 民生銀行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交易起點金額、交易最小遞增單位和單筆交易限額。具體以網銀(或手機銀行)展示為准。
㈤ 工行個人實物貴金屬遞延業務每日清算後,賬戶資金貸方和借方變動的時間
個人實物貴金屬遞延業務每日進行兩次資金清算:當日實際賬戶為扣款,該筆金額在當晚18:00左右扣除;當日實際賬戶為收款,該筆金額在次日12:00左右入賬。
實物貴金屬遞延每日進行結算。每日交易結束後,按照全部持倉計算應凍結的首付款。根據當日結算價,計算持倉的全部盈虧,並發生實際的資金劃轉,盈利者可以提取利潤,虧損者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足資金。
㈥ 貴金屬賬戶,發生席位賬戶發生資金清算是什麼意思
1.清算主要是指不同銀行間的貨幣收付,可以認為是結算進行之前,發起行和接收行對支付指令的發送、接收、核對確認,其結果是全面交換結算工具和支付信息,並建立最終結算頭寸。
2.引用一句話:清算是結清銀行間資金賬戶往來債權債務關系最終結果的一種過程。
3.根據你的問題,這個清算簡訊可以認為是你的總資金賬戶用多少,剩多少;你當天的盈虧在這個其中包括。
4.有不懂,繼續追問或直接關注我名字的公眾號提問,也希望能夠採納我的答案。
㈦ 興業銀行貴金屬交易費用怎麼算
興業銀行是上海黃金交易所金融類會員,代理客戶在金交所內進行貴金屬買賣及相關的資金清算、實物交割活動。
貴金屬手續費按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一點五收取。
㈧ 匯豐貴金屬的交易規則
第一條 為規范蘭溪匯豐貴金屬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貴金屬除黃金外)的貴金屬現貨掛牌交易行為,維護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交易市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宗旨,組織會員單位開展貴金屬現貨掛牌交易。
第三條 掛牌交易商是指根據貴金屬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蘭溪匯豐貴金屬交易市場會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從事貴金屬生產經營的企業法人,經交易市場審核批準的會員單位。
第二章 產品標准及報價
第四條 會員根據供需情況進行掛牌銷售或掛牌采購的交易活動,會員進行掛牌銷售或采購必須註明貴金屬產品的詳細情況,包括貴金屬名稱、成色、質量標准、生產廠家、品牌、數量、價格、交易地點、交提貨方式等信息進行「掛牌」發布。掛牌賣出的會員保證一定的現貨存量。
第五條 報價原則:會員可以選擇交易市場中間指導價或者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定價作為掛牌交易價。
第六條 中間指導價:交易市場採用倫敦(LME)即時行情價格,綜合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換美元基準匯率作為中間指導價。
第七條 報價單位:掛牌現貨白銀是人民幣元/千克,報價保留到元的整數位;掛牌現貨鉑金、鈀金是人民幣元/克,報價保留到元的小數點後兩位。
第八條 報價時間:每周一至周六開市(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
周一早8:00至周六早4:00;
結算休市時間:交易日內凌晨4:00至6:00;
具體開市、休市時間以交易市場通知為准。
第三章 掛牌交易方式
第九條 會員進行貴金屬產品掛牌銷售或采購;客戶可自行選擇通過電話或者網路系統進行貴金屬產品交易。
第十條 貴金屬現貨掛牌交易是指會員按掛牌價格進行貴金屬產品買入或賣出簽訂電子購銷合同,按約定進行貴金屬產品實物交收的一種交易方式。為確保買賣雙方電子合同的履行,交易時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證金,履行電子合同前買賣雙方可根據貴金屬產品特點按照即時價格變動進行相互補償差價,實物交收時結清剩餘貨款。
第十一條 貴金屬現貨掛牌交易當日必須進行實物交割,當日未交割視為交割違約,違約方需支付交割違約滯納金給守約方。
第十二條 交易保證金:現貨掛牌交易採用預付交易保證金的形式進行。客戶預付交易保證金最低為成交金額的20%,最高為成交金額的40%。
第十三條 風險保證金:掛牌會員須向交易市場指定的銀行保證金賬戶預存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不能與任何的自然人儲蓄賬戶建立保證金轉賬對應關系,只能與會員在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之間辦理簽約轉賬。交易市場按會員預存保證金金額,計算會員的最大持倉補差虧損。交易市場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保證金比例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 掛牌交易均可向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提取或交收實物貴金屬產品,需支付提(交)貨費。
第四章 收費標准
第十五條 客戶在參與貴金屬產品掛牌交易過程中,需支付如下費用:手續費、倉單管理費、提貨費、交貨費等。
第十六條 手續費收取標准1千克貴金屬品種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八,50千克、100千克貴金屬品種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六,其中交易市場收取手續費的37.5%。,其餘部分由會員收取。
第十七條 違約滯納金收支標准由交易市場價格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客戶持有電子合同,隔夜需按價格監督委員會確定的違約滯納金率計算。
第十八條 提貨費包括加工費、儲運費等;交貨費包括檢驗費、重鑄費等;提貨費、交貨費由會員自定收取,國家規定的稅收由賣方負責。
第十九條 客戶的交易保證金須打入交易市場指定銀行託管賬戶,相關交易費用由交易市場代會員統一收取,會員不得再收取客戶任何費用。
第二十條 交易市場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以上收費標准進行調整。
第五章 清算
第二十一條 掛牌交易實行集中、T+1的資金清算原則。「集中」是指由交易市場和託管銀行對掛牌會員及客戶資金統一進行清算;「T+1」是指交易市場對客戶和掛牌會員每筆交易市場產生的費用在第二個工作日內進行資金清算。
第二十二條 掛牌會員及客戶須在交易市場指定的銀行開立資金清算賬戶;資金託管銀行根據交易系統每日結算數據,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金清算。
第二十三條 掛牌會員及客戶可通過交易系統實時查詢資金清算明細數據,如有異議,24小時內向交易市場提出復核申請。
第六章 交割
第二十四條 掛牌交易的實物交割地為會員所在地(包括交易市場授權的綜合類會員所在地的交割倉庫)。
第二十五條 持有貴金屬產品買入的客戶在每個交易日上午10點至下午16點可向掛牌會員進行提貨申報(客戶在此之前須向其保證金賬戶內存入足額貨款),提取實物貴金屬產品。
第七章 居間業務
第二十六條 居間業務是指客戶通過掛牌會員、服務中心中介開戶,與掛牌會員進行貴金屬產品掛牌交易的活動,其程序是:
(1) 客戶委託服務中心辦理開戶手續,雙方簽署《居間協議書》,服務中心協助客戶與會員簽署《客戶協議書》;
(2)交易市場實行客戶編碼登記備案制度,客戶開戶時應由掛牌會員按交易市場統一的編碼規則進行編號;
(3) 每筆交易由客戶通過電話或遠程方式直接向掛牌會員下達指令。
第二十七條 客戶也可直接與會員簽署《客戶協議書》並辦理開戶手續進行交易。
第八章 風險管理
第二十八條 交易市場對客戶實行單筆最大交易限額制度及最大持倉限額制度(客戶單個品種單筆最大下單量為1000千克,最大持倉量為3000千克,交易市場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第二十九條 交易市場實行強行風險控制制度,當客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交易市場對其買入或賣出的貴金屬產品實行強行平倉:
(一)交易系統以客戶賬戶買入和賣出貴金屬產品的風險率來衡量客戶風險情況,風險率=客戶賬戶凈值÷持倉佔用交易保證金,當客戶賬戶風險率小於100%時,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由會員通知客戶需要追加電子合同保證金(此提醒只是作為會員的人性化提示,並不構成會員的義務),否則客戶只能減少買入或賣出的貴金屬產品,直至客戶賬戶風險率等於或者大於100%。當客戶賬戶風險率≤50%時,會員將客戶剩餘持倉電子合同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二)因違規受到交易市場強行平倉處罰的;
(三)根據交易市場緊急措施應進行強行平倉的;
(四)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情況。
第三十條 交易市場對掛牌會員實行最大掛牌量制度。會員最大掛牌量為2萬千克(或按會員實際現貨存量的四倍)。
第三十一條 交易市場對會員同樣實行強行風險控制管理。當會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交易市場對其持有凈電子合同實行強行平倉:
(一)交易市場以掛牌會員持有凈電子合同的補差浮動虧損來衡量會員風險情況。當會員所持凈電子合同補差虧損額達到其風險保證金數額的50%時,交易市場將向此會員公告其存在強平風險;當會員的補差虧損額達到初始風險保證金的70%時,會員的凈電子合同將會被強行平倉;
(二)因違規受到交易市場強行平倉處罰的;
(三)根據交易市場緊急措施應進行強行平倉的;
(四)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情況。
第三十二條 被強行平倉的掛牌會員,其名下客戶的電子合同交易將直接轉交給特別類會員(特別類會員的交易規則詳見《特別類會員管理辦法》),價格損失由會員承擔。會員必須在當日結算後的兩個工作日內補足最低風險保證金,否則無法繼續交易,其名下所有客戶由特別類會員接管。
第三十三條 交易市場實行風險警示制度。當交易市場認為必要時,可以分別採取或同時採取要求報告情況、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第九章 異常情況處理
第三十四條 異常情況是指不可抗力的突發事件以及交易市場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在報價及交易過程中,如果出現以下情形,交易市場可以宣布進入異常情況,採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
(一)地震、水災、火災、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或計算機系統故障等不可歸責於交易市場的原因導致報價無法正常進行;
(二)交易市場業務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
出現以上所述異常情況時,交易市場可以採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報價、限制掛牌、限期平倉、強行平倉、限製取款等緊急措施。
第三十六條 交易市場宣布進入異常情況並決定採取緊急措施前須予以公告。
第三十七條 因異常情況交易市場採取的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交易市場不承擔責任。
第十章 信息管理
第三十八條 交易市場發布當日市場行情及市場有關信息。
第三十九條 交易市場發布的信息包括:掛牌交易品種的最高價、最低價、最新價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
第四十條 交易市場為掛牌會員和客戶提供相關信息的查詢。
第四十一條交易市場產生的信息歸交易市場所有。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傳播。
第十一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 交易市場依據本規則及有關規定,對涉及交易業務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交易市場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監督、檢查市場政策、法規和交易規則的落實執行情況、控制市場風險;
(二)監督、檢查掛牌會員和客戶的交易行為及服務中心的市場行為;
(三)了解和掌握掛牌會員的財務、資信狀況;
(四)調解、處理報價糾紛,調查處理各種違規事件;
(五)對其他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製造市場風險的行為進行監控。
第四十四條 交易市場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可按有關規定行使調查、取證等權利,會員、服務中心應當配合。
第四十五條 對交易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經交易市場決定,可由會員代表、交易市場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士組成特別調查委員會。特別調查委員會存續期間,按本規則行使監督管理權。特別調查委員會實行迴避制度。
第四十六條 交易市場工作人員不能正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會員、服務中心、客戶有權向交易市場及相關部門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應嚴肅處理。
第十二章 調解與處罰
第四十七條 會員、服務中心、客戶之間因交易而發生糾紛時,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向交易市場申請調解。
第四十八條 交易市場根據一方當事人的書面申請調解糾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的,可由交易市場見證實施。
第四十九條 對會員、服務中心、客戶的違規、違約行為,交易市場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本交易規則並結合《蘭溪匯豐貴金屬交易市場違規違約管理辦法》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條 交易市場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一條 本規則解釋權與修訂權屬於蘭溪匯豐貴金屬交易市場 。
第五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㈨ 中國銀行貴金屬積存金業務!手續費怎麼算怎麼買賣的……是每月必須買還是自己什麼時候都可以……
貴金屬積存業務所包含的交易類型包括積存購買、積存贖回和積存提取。
積存購買:指您在中行提供服務的時間段內,按照積存買入價買入積存份額的交易。購買方式分為按金額和按克數,即時成交,相應貨款將實時從資金清算賬戶中扣除。按金額和按克數購買的下限、步長以總行通知為准。步長指遞增的倍數,目前按金額購買,步長為300元,按克數購買的,步長為1克。
積存購買方式分為按金額和按克數購買,按金額購買金額下限為300元,按300元的整倍數遞增。按克數購買下限為1克。櫃台交易購買無上限,個人網上銀行及手機銀行購買上限一般為當日累計1000萬元。
積存贖回:指您在中行提供服務的時段內,按照積存賣出價賣出積存份額獲得資金的交易。積存贖回交易只能按克數贖回,即時成交,相應貨款將實時轉入資金清算賬戶,單次贖回下限為0.0001克,上限為999999克。支持您在中行聯網網點辦理贖回交易。
積存提取:指您可在積存份額累積至一定數量後(最少需要10克),選擇至中行網點提取實物的交易。櫃台提金無手續費。您只能按現有可提取產品規格的整數倍選擇提取。
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網點理財經理。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㈩ 工行貴金屬的交易規則等等
交易時間:電子銀行渠道每周一早7:00至周六早4:00連續提供交易服務。
交易起點:美元賬戶黃金內、鉑容金、鈀金的交易起點和最小遞增單位均是0.01盎司,美元賬戶白銀的交易起點數量為1盎司,最小遞增單位為0.01盎司;人民幣賬戶黃金、白銀、鉑金、鈀金的交易起點均是1克,最小遞增單位均是0.1克。
交易渠道:銀行網點提供面對面的服務,手機銀行(WAP)、個人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提供隨時隨地隨身的交易體驗。
交易資金實時清算:賬戶貴金屬交易資金實時清算,即時到賬,當天可多次進行交易,可最大限度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交易方式靈活多樣:有即時交易和委託交易兩種。其中委託交易包括獲利委託、止損委託和雙向委託三種,最長掛單時間可達12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