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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區外匯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2-04-09 20:41:23

⑴ 經濟特區的設立對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所起的積極作用

建立經濟特區的重大意義在於:
1.可以利用外資引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
2.可以利用外商銷售渠道,適應國際市場需要和慣例,從而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3.有利於引進先進技術,了解世界經濟信息;
4.有利於學習現代經營管理經驗,培訓管理人才;
5.可以擴大我們走向世界的通道,開辟世界了解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窗口。

拓展資料:
一、中國建設和發展經濟特區的基本經驗主要有:
①完善投資環境,包括完善投資的物質環境和人際環境。前者為基礎設施結構中以通電、通水、通路、通訊、通煤氣、通排污、通排洪和平整土地為主體的「七通一平」等;後者包括政治條件(政治、社會、政策等的穩定和法制的健全)、管理水平(政府的效率等)、經營條件(貨幣和物價、外匯管制、金融、信息服務和自主權等狀況)、人口素質和市場、政策優惠(稅費等)等;
②外引內聯有機結合,發揮特區的「四個窗口」(技術、知識、管理和對外政策)和兩個扇面輻射(對內和對外)的「樞紐」作用;
③努力探求建立一種靈活而有效地適應國際市場規律的特區經濟體制模式。為此,需在計劃管理體制、企業管理體制、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以及財政金融體制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

二、中國經濟特區立法及其特徵
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陸續制定、施行了關於特區入境出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特區企業勞動工資管理暫行規定、特區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蛇口工業區海關邊防管理試行辦法等單行法規,法制日趨完備。根據規定,特區經營范圍十分廣泛,一切在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中具有積極意義的工業、農業、畜牧業、養殖業、旅遊業、住宅和建築業、高級技術研究製造業,以及客商與特區共同感興趣的其他的行業,都可以投資興辦或與特區合資興辦。經營方式一般有:①合資經營。為股權式合營,由客商依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向特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與特區舉辦合營企業。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設有董事會,人員組成、投資比例等依中國法律及合同規定。在中國,合營企業還可採用客商、特區、內地三結合的聯合經營方式。②合作企業。指由客商投資,由中方合作者提供土地(場地)、資源和勞力共同興辦事業、企業,雙方權利、義務由雙方以合同形式予以確定,合作期滿後設備全部歸特區所有。③獨資經營。指外資獨資經營的企業。它通過與特區政府簽訂協議,取得企業用地,並商定使用期限、費用等事項,由客商獨自經營。這種企業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自由權,但由其獨自承擔一切風險及經濟責任。此外還有補償貿易、來料對外加工裝配等方式。 中國經濟特區與外國自由貿易區、出口加工區有本質的不同,它是在中國政府管理下,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的一種形式。經濟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特區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一個組成部分,特區內的企業和個人須尊重中國主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在維護中國主權和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中國法律保障客商的合法利益,並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提供一定的優惠條件。如特區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比內地合營企業低一半;對投資額達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或技術性較高、資金周轉期較長的企業,給予特別優惠待遇。客商所得利潤在特區內進行再投資為期5年以上者,可申請減免用於再投資部分的所得稅。客商在納稅後所得合法利潤,特區內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工資及其他正當收入,均可按特區外匯管理辦法匯出。特區企業生產所必須的機器設備、零配件、原材料、運輸工具和其他生產資料,可免徵進口稅,等等。

⑵ 外資企業外匯如何管理

1、管理多元化,就是通常說的「所有的雞蛋不要放在同一個籃子里」,外資企業既會投資不同的幣種,又會在同一幣種下投資不同的資產,是一種分散化的資產配置原則。
2、管理長期性,是指外資企業確定外匯資產配置結構時,會綜合考慮各種資產的風險收益特性、市場發展趨勢等長期因素。
3、管理戰略性,是指確定貨幣結構時,還會綜合考慮外資企業收支結構和對外支付需要,以及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的發展趨勢等宏觀性或戰略性因素,目的是維護大局穩定也就有利於保障外匯儲備對外投資的安全。
4、外資企業管理外匯儲備資產還需要保持充分的流動性。外儲不僅要滿足一般對外支付需求,如進口國內需要的物資或技術、支持企業「走出去」等,還要在資本可能出現快速流出、貨幣面臨較大壓力的情況下,發揮保障外資企業經濟金融穩定安全的「定海神針」的作用。

⑶ 武漢保稅區優惠政策有哪些

武漢東湖綜合保稅區享受洋山保稅港區的有關稅收、外匯政策,即「享受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的相關優惠政策」。
稅收政策:國外貨物入區保稅;貨物出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國內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海關政策:2007年10月3日,《海關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生效。海關比照該辦法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監管,並提供一站式進駐服務。
國檢政策: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有關特殊監管區域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對綜合保稅區執行監管。
外匯政策:2007年10月1日,《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辦法》正式生效。《辦法》在整合優化現有政策優勢的同時,進一步簡化了相關程序。
同時享受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優惠政策。

⑷ 自由貿易區,保稅區,保稅倉庫,轉口貿易對當地居民有什麼好處

什麼是自由貿易區:

廣義的自由貿易區,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或單獨關稅區組成的區內取消關稅和其他非關稅限制,區外實行保護貿易的特殊經濟區域或經濟集團。如北美自由貿易區(簡稱NAFTA,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由貿易區(簡稱FTAA,包括美洲34國)、中歐自由貿易區(簡稱CEFTA,包括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東盟自由貿易區(簡稱AFTA,包括東盟十國)、歐盟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區、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等等。

狹義的自由貿易區,是指一個國家或單獨關稅區內部設立的用防柵隔離的、置於海關管轄之外的特殊經濟區域,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一步延伸,如巴拿馬科隆自由貿易區、德國漢堡自由貿易區、美國紐約1號對外貿易區等。

自由貿易港是港口自由貿易區

什麼是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於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由於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於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著名的中轉地,擁有數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地金融、交通、電訊等行業的發展。
什麼是保稅區:
保稅區是中國繼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後,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新的經濟性區域。由於保稅區按照國際慣例運作,實行比其他開放地區更為靈活優惠的政策,它已成為中國與國際市場接軌的「橋頭堡」。因此,保稅區在發展建設伊始就成為國內外客商密切關注的焦點。
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經濟區域之一。
1990年6月,經中央批准,在上海創辦了中國第一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區。1992年以來,國務院又陸續批准設立了14個保稅區和一個享有保稅區優惠政策的經濟開發區,即天津港、大連、張家港、深圳沙頭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廈門象嶼、廣州、青島、寧波、汕頭、深圳鹽田港、珠海保稅區以及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目前全國15個保稅區隔離設施已全部經海關總署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營。
1992年,在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發表之後,各保稅區紛紛加快了實質性啟動,基本建設進展迅速,初步形成了招商引資的軟硬環境,海內外客商投資踴躍,大多數保稅區首期開發區域的土地已批租或出讓完畢,並在進一步開發二期工程,吸引外資工作也出現了可喜的局面。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全國各個地區的保稅區已經根據保稅區的特殊功能和依據地方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成為當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集中開發形成的功能有保稅物流和出口加工。
隨著中國加入WTO,全國保稅區逐步形成區域性格局,南有以廣州、深圳為主的珠江三角洲區域,中有以上海、寧波為主的長江三角洲區域,北有以天津、大連、青島為主的渤海灣區域,三個區域的保稅區成為中國與世界進行交流的重要口岸,並形成獨特的物流運作模式。
什麼是保稅倉庫:
保稅倉庫是保稅制度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形式。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核準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的專用倉庫。根據國際上通行的保稅制度要求,進境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可暫時免納進口稅款,免領進口許可證件(能製造化學武器的和易制毒化學品除外),在海關規定的存儲期內復運出境或辦理正式進口手續。
海關允許存放保稅倉庫的貨物有三類:一是供加工貿易(進、來料加工)加工成品復出口的進口料件;二是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開展外國商品寄售業務、外國產品維修業務、外匯免稅商品業務及保稅生產資料市場的進口貨物;三是轉口貿易貨物以及外商寄存貨物以及國際航行船舶所需的燃料、物襯和零配件等。保稅倉庫分公用型和自用型兩類。
公用型保稅倉庫是根據公眾需要設立的,可供任何人存放貨物。自用型保稅倉庫是指只有倉庫經營人才能存放貨物的保稅倉庫,但所存放貨物並非必須屬倉庫經營人所有。

什麼是口岸:
口岸分為對外開放的口岸和不對外開放的口岸。
對外開放的口岸是國家批准中外籍人員、貨物、交通運輸工具和國際包裹郵件出入國(邊)境的水運港口、國際航空機場、國(邊)境鐵(公)路車站、孔道。
口岸是跨部門、跨行業、多層次、多環節、多功能、分工協作的有機綜合體。對外開放的口岸是國家的門戶、窗口。
在我國,按國家批准開放的口岸等級,分為一類口岸、二類口岸;按出入境通過的場合屬性,分為水、陸(包括鐵路口岸、公路口岸)、空港口岸。

王嵎生:自由貿易區給雙方的老百姓帶來很多好處
主持人: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是中國對外建立的笫一個自貿區,同樣也是東盟作為整體對外建立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區,又被稱為繼北美自由貿易區、歐盟之後「未來世界第三大經濟體」,是世界上最多消費者和覆蓋面積最大的經濟一體化大市場。我們先來看一段了解一下。

主持人:在新的格局當中,也是成立一些組織,更好的發展,東盟和自由貿易區之間的關系,您幫我們分析一下?

王嵎生:東盟和我們的關系,是我們周邊外交和構建周邊外交重要一部分。在冷戰時期,年紀大一點可能知道,有一個東南亞條約組織,那是美國一手策劃,主要對付社會主義國家,在這一邊主要對付我們。隨著冷戰和兩極格局的解體,和平與發展為主題的時代就到來了,東盟順勢而行,組織一些國家成立了東盟,東南亞國家聯盟,開始不是10個。我在APEC的時候是6家,後來加入了印度、越南、柬埔寨和緬甸,成為東盟十國。20年以前,中國正式簽字,成為東南亞友好條約,不是冷戰時期,是要搞合作,搞一體化,跟和平發展時代相連接的,中國也是順應這個時代的潮流,也是用我們構建周邊和諧世界的需要,中國和東盟簽定了,後面別的國家,像美國也簽字了,俄羅斯也簽字了,日本也簽字了。自由貿易區好多年以前,我們提出來以後,一直在運作,准備在十年裡面建立,實際上不到十年,在去年1月份正式的啟動東盟自由貿易區,這個自由貿易區對中國來講,是我們中國第一次在國際上簽訂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對東盟來講,也是作為一個整體,同東盟以外的國家,簽訂第一個自由貿易區,這個自由貿易區,包括有19億的消費者,中國的人口加上他們的人口,有19億,要把這個龐大統一的市場作為目標,這是我們的共同選擇。所以隨著貿易區的建立,東盟在政治上真心實意,關系不斷地在發展,是向好。拿貿易方面來講,我們19億人口,有將近6萬億美元的生產總值,他們的加上我們,兩邊的貿易是4.5萬億,我們是逆差的。這個自由貿易區給雙方老百姓帶來好處。現在我們來到市場買一種水果,過去幾十塊錢一斤,現在十幾塊錢一斤,零關稅了,有很多水果,咱們中國老百姓已經受惠了。

中國保稅區介紹
::珠海保稅區::辨公地址:中國廣東珠海洪灣珠海保稅區於1996年11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面積3平方公里。
::寧波保稅區::辨公地址:寧波市北侖保稅大廈寧波保稅區於1992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2.3平方公里,具有進出口加 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特殊經濟區域之一。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辨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外高橋保稅區華京路2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是1990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海口保稅區::辨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號 海口市保稅區(高新區)創業園南樓201室海口保稅區於1992年10月21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1993年4月13日開關運行,面積193公頃。
::天津港保稅區::作為中國開放度最高的經濟區域,天津港保稅區於1991年5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寧波保稅區::辨公地址:寧波保稅區保稅大廈寧波保稅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2.3平方米,具有國際貿易、出口加工、倉儲物流、商品展示等功能
::大連保稅區::大連保稅區位於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大窯灣國際深水港之間。是1992年5月13日,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監管下的特定區域。
::深圳保稅區::辨公地址:福田保稅區管理大樓福田保稅區1991年5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離圍網設施通過海關總署驗收。面積為1.35平方公里
::福州保稅區::福州保稅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1.8平方公里。
::青島保稅區::青島保稅區於1992年11月19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廣州保稅區::廣州保稅區位於廣州東部,廣州市黃埔區東緣、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北部。保稅區的西北以橫窖河為界,東臨東江,南與開發區接壤。
::張家港保稅區::辨公地址: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辦公室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是1992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唯一的內河型保稅區。
::廈門象嶼保稅區::辨公地址:廈門疏港路銀盛大廈9樓廈門象嶼保稅區1992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海峽兩岸交流熱點城市――廈門市區的港區范圍。
::汕頭保稅區::辨公地址:中國廣東省汕頭保稅區管委大樓汕頭保稅區1993年1月經中國政府批准設立

保稅區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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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0年5月國務院批准建立第一個保稅區到現在,中國已建有上海外高橋、天津港、深圳福田、沙頭角和鹽田港、大連、廣州、張家港、海口、廈門象嶼、福州、寧波、青島、汕頭、珠海等15個保稅區,主管部門是海關總署。保稅區最初的功能定位是倉儲、轉口和加工,實際上是以物流為主。十多年來,全國15個保稅區的保稅倉儲、轉口貿易、商品展示功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具備了一定規模的國際物流基礎。 中國在2001年加入WTO時,承諾3年內將逐步放開工業品貿易權,5年內將分階段取消各類商品的市場配額和其它數量限制,這些承諾很可能使原先在保稅區投資貿易公司的外商,依據整體投資環境的優劣重新選擇投資區域,導致保稅區內貿易公司數量減少。此外,隨著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的比例日益加重,中國也將按照WTO市場准入原則,最大限度地對其他成員開放服務業。這一切都將使保稅區面臨新挑戰,保稅區所享有的優惠政策會逐漸弱化,保稅區要想在競爭中求生存,必須向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轉型。 制約保稅區發展的因素 一、區域性質。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不具備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所擁有的海關治外法權。而享有海關治外法權是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的最基本特徵。 二、海關監管。海關對保稅區沒有真正按「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來實施管理,而是把保稅區當作一個大保稅倉,以管理保稅倉的辦法來管理保稅區;海關沒有對保稅區進行區域管理,而是直接管理區內的每個企業。 三、貿易管理。中國對保稅區的貿易限制很多,商務部把保稅區企業視作境外企業,保稅區貿易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無法開展國際貿易。國家稅務總局也規定,國內的貨物經保稅區出口,須實際離境,才能給予退稅。貨物從國內到保稅區,視同出口,但不給予退稅。 四、外匯管理。在國外自由貿易區,外匯可以自由兌換,資金出入與轉移自由、資金經營自由。而中國保稅區內企業在購匯和結匯上,比保稅區外企業限制要多。 五、保稅區的功能。從目前的發展來看,保稅區進口貿易功能相對較強,吸引外資和發展出口製造業的功能類似於經濟技術開發區。而且,多數保稅區發展進口分撥物流並無明顯優勢。由於區外有大量的保稅工廠、保稅倉庫,保稅區雖有進口延遲納稅的政策,但優勢並不明顯。運營狀況較好的保稅區主要依靠出口加工業和進口倉儲分撥,而口岸貿易、轉口貿易、出口倉儲和物流加工等產業沒有得到發展,沒有形成區港聯動、相互促進的局面。中國加入WTO之後,隨著關稅水平下調,進口保稅分撥的政策優勢還將逐步減弱。 六、物流服務業的可擴展性。國家在設立保稅區時並未建立統一的評價指針,具體運作與考核均由地方政府負責。地方政府在考核時側重於吸引外資、增加就業與稅收、以及GDP增長等直接效益指針,並將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資和發展工業項目上。現有的大多數保稅區都發展成了加工製造型的特殊經濟區域,有些保稅區內幾乎已經沒有發展物流服務業的用地,物流服務業的發展空間受到制約。 七、發展轉口貿易及相關物流業務的政策與管理體制尚未建立。在保稅區的實際發展中偏離當初的功能設計,與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出口加工區等特殊經濟區域之間已經出現功能交叉、重疊。保稅區與港口分離,口岸功能受到限制。保稅區內企業從事貿易和貿易支持服務活動的自由度很低,「境內關外」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原則沒有得到落實。 保稅區的改革目標是向自由貿易區轉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保稅區轉型的目標模式研究課題組」發表的調研報告認為,為適應中國進出口貿易和港口集裝箱運輸規模急劇擴大的新形勢,有條件的保稅區應當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充分發揮物流功能,促進中國國際樞紐港的建設。 保稅區轉型設計的方案是:一部分保稅區轉型為出口加工區或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多數保稅區將繼續發展區內出口加工業,並入經濟技術開發區或向臨港出口加工區轉型。另一部分保稅區將轉型為自由貿易區。選擇幾個保稅區作為試點,實行區港一體,在區內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以口岸國際物流業為核心功能,發展貿易、海運、倉儲、商品展示、金融等業務,為進出口貿易和國際轉口貿易提供優質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務,促進中國沿海幾個集裝箱大港發展成為國際樞紐港,逐步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 2003年12月14日,海關總署副署長龔正明確表示,保稅區轉型的目標是建立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第一個試點已經確定為上海,而且試點工作馬上開始。 除上海外,國家還將選擇1-2個保稅區進行試點,爭取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試點任務,之後進行其它保稅區的轉型。 根據海關總署的試點方案,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區轉型的第一步將是把目前分離的上海港和外高橋保稅區連接在一起,實現港區聯動。保稅區的范圍將擴展至整個港口,並擁有保稅碼頭。預期保稅區的轉型基本會通過區港一體化發展進程來實現,更具體的轉型方式則沒有進一步的消息。 除上海外,國家將再選1-2個保稅區進行試點,而深圳由於自身優勢,目前是最有力的競爭對手之一。2003年初,深圳把三個保稅區合並,並謹慎提出:要把保稅區轉型為國際自由貿易區。青島保稅區是繼上海、深圳之後,向自由貿易區轉型積極的實踐者。同時,天津和大連保稅區也明確提出了要打造東北亞的自由貿易區,並制定出各自的轉型方案。此外,廈門、珠海、汕頭等地都已經開始推動當地港口與保稅區的一體化,為建成自由港區創造條件,保稅區正迎來一個爭建自由貿易區的熱潮。功能轉型所需政策配套 中國保稅區發展出現功能錯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發展自由貿易港區的政策和管理體制尚未建立。為了支持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中國不僅要調整現有的保稅區政策,還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一、出口退稅政策。目前,國內非保稅區的貨物進入保稅區時不予退稅,必須當貨物離境時才能獲得出口退稅。在出口加工區和其它保稅倉庫都已實施了進區(庫)即退稅的情況下,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卻不能實施出口退稅政策,使得保稅區失去了出口貨物保稅倉儲場所的吸引力。政策調整方向是國內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口,應該享受退稅的貨物,憑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增值稅發票等單據即可辦理出口退稅手段,不必等到貨物離境時辦理。 二、貿易權。 1、進出口經營活動權。由於商務部將保稅區內企業視同境外企業,保稅區內企業一般沒有外貿經營權。保稅區內企業,特別是外資貿易公司,要開展進出口業務,必須通過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公司進行,增加了區內企業的經營成本,使商業交易復雜化。應賦予保稅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放開區內加工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允許外資貿易公司在從事轉口貿易的同時有條件地開展國內進出口貿易。現在已經可以看到政策調整的趨勢,從2003年開始,商務部開始對上海、深圳等4個保稅區內的企業試點開放進出口經營權。 2、服務貿易。雖然國務院1995年已明確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可作試點,但是相應審批許可權均在國務院各部委,未明確下放審批許可權,也沒有配套政策和管理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之下,中國加入WTO後,保稅區外的服務貿易開放步伐在加快。國家應當在保稅區放開服務貿易的審批許可權,營建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國際跨國公司和綜合商社進駐保稅區,推動區內國際租賃、國際航運、國際法律服務、國際商品展示等服務貿易的開展。三、金融外匯管理政策。2002年10月開始施行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為保稅區內企業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創造了條件,但進口付匯方面的一些規定仍比較嚴格,這雖然有助於減少偷逃匯現象,但給區內企業增加許多不便之處,有些甚至限制了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對購匯條件限制嚴格,基本上不允許購匯支付,以人民幣注冊成立的企業購匯支付額度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部分;支付手續嚴格,如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貨物銷售給區外企業,由區外企業向境外支付外匯時,必須持區外企業進口報關單,但事實上許多區外企業會將貨物先存放在保稅區以享受延遲納稅的好處,而不辦理進口報關手續,這時區內企業就不能向境外支付。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該是:經常項目下的支付應該完全放開,區內經常項目下貨幣可自由兌換。在外匯監管方式上,外匯管理局應該將主要精力集中於監管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在為企業辦理結售匯的同時,監管企業的外匯業務活動。以促進生產與流通,進出口貿易與轉口貿易的結合。四、物流行業准入政策。物流行業是個新興的綜合性行業,涉及貨運代理、集裝箱運輸、鐵路貨運、公路貨運、航空運輸、倉儲等行業。目前,這些行業領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門主管,各部門有不同的行業准入標准,特別是對於外商投資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因此,若想開展綜合性的物流服務,企業必須向不同主管部門申領開業許可證,手續相當繁復。 如果缺乏大型物流企業,將會限制中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轉型和發展。所以,政策調整的方向可包括:對於在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設立物流企業,審批上應該實行鼓勵性政策,簡化審批手續。並允許外商投資提早進入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的物流服務業。五、通關、檢驗手續和運輸監管政策。中國的保稅區雖然都是臨港而建,但大多與港區分離,在管理上兩者也分屬不同部門,貨物進出港口和保稅區要經過二次海關通關。對於拼箱運輸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區內企業開展物流運輸服務。因為物流企業根據客戶要求和成本核算,會將存放在不同保稅區(或同一保稅區不同倉庫內)的貨物、在不同時間運抵保稅區的貨物、不同供貨商的貨物、以及進口倉庫與出口倉庫貨物進行拼箱運輸操作。現行的海關規定中,雖然沒有明文禁止上述業務操作,但由於海關監管時要求多種單據必須核對一致,使得拼箱運輸事實上難以進行,阻礙了貨物便捷暢通的流動。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包括:連通保稅區和港區,實行區港統一監管,避免二次通關的重復手續。當因為區內企業的簡單加工和運輸作業而使貨物的形態、數量、稅號等性質發生改變時,海關在監管中可以有針對性地核對備案記錄,不要求必須一致,只要基本對應即可。在倉儲展示方面,允許除禁止及限制流通貨物以外的商品均可進入保稅區倉儲、展示,有關稅、費給予減免優惠,以區別於口岸和非保稅區。將保稅區明確定性為「境內關外」,逐步向「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不幹預」監管模式過渡,向自由貿易區轉型。保稅區的發展模式要求它必須在通關、物流、外匯金融等方面採取更加靈活和開放的措施。現在,通關不暢、優勢削弱已經成為保稅區面臨的共同難題。只有轉型為自由貿易區或者是單純的經濟開發區,才能保證這一特殊經濟區域的不斷發展。

轉口貿易
可以賺中間費用
不花成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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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什麼是出口加工區

什麼是出口加工區

中國玩具中心 2004-11-15 12:26:35

出口加工區是指一國或地區在港口、機場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劃出的一定區域,在區內搞好水、電、道路、通訊、廠房等基礎設施,用優惠辦法吸引外國投資,發展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能力的出口加工工業,以達到利用外資、引進技術、增加就業、賺取外匯等目的。

出口加工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封閉區域,其功能僅限於產品外銷的加工貿易,區內可設置出口加工企業及其相關倉儲,運輸企業。出口加工區將實行封閉式的區域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較之傳統的監管模式具有較大的優越性,海關在實行24小時監管的同時,將簡化現行手續,為規范的出口加工企業提供更寬松的經營環境和更快捷的通關便利,實現出口加工貨物在主管海關「一次申報,一次審單,一次查驗」的通關要求,逐步滿足現代跨國型企業「零庫存生產」的需要。

出口加工區是50年代末出現的新的經濟特區,它與自由貿易區的區別在於自由貿易區主要是發展貿易和轉口貿易,增加商業收入以繁榮設區國經濟,而出口加工區則通過規定有關的投資優惠條件,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發展面向出口的加工工業,取得工業方面的收益,並以此促進設區國經濟的發展。

出口加工區是自由貿易區的一種發展形式。加工區是自由貿易區與工業區的綜合體。在吸引外資方面,加工區既提供了自由貿易區的某些優惠條件以發展貿易和轉口貿易,又提供了發展工業生產所必須的基本設施。因此,加工區兼具貿易與工業生產兩種功能。在這兩種功能中,一般是以發展出口加工業為主,兼營進出口貿易,而有的自由貿易區雖然也具有商業貿易與工業生產兩種功能,但仍主要以商業為主,以此帶動出口工業產品的生產。

在國務院批準的現有經濟技術開發區內設立出口加工區,對加工貿易進行「圈養式」封閉管理,主要是為了改革加工貿易的監管模式,遏制屢禁不絕的加工貿易走私現象; 同時也是中國政府深思熟慮後作出的改革加工貿易管理模式的重要決定。 這一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舉動既有利於提高守法企業的通關效率,為他們提供更加寬松的管理,又有利於改變分散經營、監管困難的現狀,相信會促進中國加工貿易的健康發展。

⑹ 設立出口加工區具備什麼條件

出口加工區主要設在發展中國家中。除個別外,目前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尚未設置出口工業區。這既是由於歷史、政治及經濟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也是由出口加工區的功能所決定的。因為一般來說,設置出口加工區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外資、引進技術、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經濟發展、緩解失業壓力並擴大出口,賺取外匯。

就設置條件而言,出口加工區對交通運輸的要求是鐵路、公路、水運、空運應四通八達線路通過能力和吞吐量要大,交通運輸工具的運載能力要大,裝卸、倉儲設施要現代化。而且要求各種交通路線應有良好銜接,在通訊設施方面,為掌握與指揮生產、運輸、物資供應、銷售等有關各方面的情況,區內應有齊全、先進、迅速、有效的通訊設施。在電力供應方面,應保證有充足的電力供應。應有充足的水質符合要求的水源。另外,生活用水、用電、商店、飯店、住宅、醫療衛生、文化娛樂、體育旅遊等生活設施應舒適、完善和現代化。

由於出口加工區內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所生產的產品要全部或大部分用於出口,加工區又是免稅區,企業的目的在於盡可能地降低成本以增加出口能力,所以企業類型以勞動密集型為主,允許外資100%控股,並全面地提供各種優惠待遇。因此,出口加工區對投資環境的要求除有自由港、自由貿易區的各項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各點:

(1)要有稅收方面的優惠措施 這主要包括:原料、零部件進口免稅,所得稅等稅收的減免,加速折舊的規定,利潤自由匯出和本金匯出,利潤再投資方面的優惠等;

(2)要有內容廣泛的法規 這主要包括:投資條例、外匯管理條例、稅收規定、出入境規定、涉外經濟合同法及勞資糾紛等方面的法規等。

(3)要有一個多元化的高效率的管理機構 加工區的管理機構是設區國政府的代表,該機構應是一個擁有決策權且辦事有效率的機構。許多出口加工區都採取提供為外商在區內投資設廠提供方便的一攬子服務。

(4)加工區應能提供質高價廉的勞動力 為保證區內企業的正常生產,設區國應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數量充足、素質較高、價格相宜的勞動力。

(5)應有對興辦企業的明確規定 各設區國按照其經濟基礎、所需重點發展的行業的不同,應對區內舉辦的企業及土地使用費、廠房租用年限、租金的計算等作出明確的鼓勵規定。

⑺ 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綜合保稅區有何區別,其設立條件有哪些

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是我國目前開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經濟區域。其功能定位為「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三大功能。根據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視同貨物仍在境外;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

出口加工區是經國家批准設立,由海關監管的特殊封閉區域。貨物從境內區外進出加工區視同進口和出口,海關按進出口貨物進行監管。出口加工區的功能比較專一,主要是開展出口加工業務,區內企業生產的最終產品,應基本上都是直接出口的。

保稅物流中心一般是由地方政府負責組織籌建和申報,由海關總署驗收和批准設立的海關監管區域。保稅物流中心分兩類:A型,主要由一家企業投資建設並為該企業自有物流服務。B型,主要由一家或多家投資主體投資建設,由兩家以上大型物流企業入駐運營的公共保稅中心。保稅物流中心功能有9項:保稅倉儲;國際物流配送;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檢驗檢測;進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處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稅。

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核準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的專用倉庫。保稅倉庫分公用型和自用型兩類。公用型保稅倉庫是根據公眾需要設立的,可供任何人存放貨物。自用型保稅倉庫是指只有倉庫經營人才能存放貨物的保稅倉庫,但所存放貨物並非必須屬倉庫經營人所有。

⑻ 出口加工區的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在華的再投資企業),和區外境內企業交易(比如收購原料,銷售貨物)

上面的推薦答案只說對了一半,目前區內區外企業之間是可以以人民幣進行結算的,這一點在區內區外的外管政策裡面說的很清楚。跨境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針對的是境內企業辦理對外貿易時可以採用人民幣進行結算,不適用於區內與區外企業之間的人民幣結算。對於區內區外的人民幣結算,外管局有專門的管理辦法。

⑼ 出口加工區的特點是什麼

出口加工區是指一國或地區在港口、機場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劃出的一定區域,在區內搞好水、電、道路、通訊、廠房等基礎設施,用優惠辦法吸引外國投資,發展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能力的出口加工工業,以達到利用外資、引進技術、增加就業、賺取外匯等目的。

出口加工區的特點是:世界各國或地區所設的加工區,大多數都是在本國或地區劃出一定的區域,進行集中的建設,集中吸引外資並實行單獨的管理。一般認為,出口加工區是自由貿易區的一種發展形式。加工區是自由貿易區與工業區的綜合體。在吸引外資方面,加工區既提供了自由貿易區的某些優惠條件以發展貿易和轉口貿易,又提供了發展工業生產所必須的基本設施。因此,加工區兼具貿易與工業生產兩種功能。在這兩種功能中,一般是以發展出口加工業為主,兼營進出口貿易,而有的自由貿易區雖然也具有商業貿易與工業生產兩種功能,但仍主要以商業為主,以此帶動出口工業產品的生產。

與自由港、自由貿易區可分布在不同類型的國家不同,出口加工區主要設在發展中國家中。除個別外,目前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尚未設置出口工業區。這既是由於歷史、政治及經濟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也是由出口加工區的功能所決定的。一般來說,設置出口加工區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外資、引進技術、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經濟發展、緩解失業壓力並擴大出口,賺取外匯。

就設置條件而言,出口加工區對交通運輸的要求是鐵路、公路、水運、空運應四通八達線路通過能力和吞吐量要大,交通運輸工具的運載能力要大,裝卸、倉儲設施要現代化。而且要求各種交通路線應有良好銜接,在通訊設施方面,為掌握與指揮生產、運輸、物資供應、銷售等有關各方面的情況,區內應有齊全、先進、迅速、有效的通訊設施。在電力供應方面,應保證有充足的電力供應。應有充足的水質符合要求的水源。另外,生活用水、用電、商店、飯店、住宅、醫療衛生、文化娛樂、體育旅遊等生活設施應舒適、完善和現代化。

由於出口加工區內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所生產的產品要全部或大部分用於出口,加工區又是免稅區,企業的目的在於盡可能地降低成本以增加出口能力,所以企業類型以勞動密集型為主,允許外資100%控股,並全面地提供各種優惠待遇。因此,出口加工區對投資環境的要求除有自由港、自由貿易區的各項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各點:

(1)要有稅收方面的優惠措施,這主要包括:原料、零部件進口免稅,所得稅等稅收的減免,加速折舊的規定,利潤自由匯出和本金匯出,利潤再投資方面的優惠等;
(2)要有內容廣泛的法規,這主要包括:投資條例、外匯管理條例、稅收規定、出入境規定、涉外經濟合同法及勞資糾紛等方面的法規等。
(3)要有一個多元化的高效率的管理機構。加工區的管理機構是設區國政府的代表,該機構應是一個擁有決策權且辦事有效率的機構。許多出口加工區都採取提供為外商在區內投資設廠提供方便的一攬子服務。
(4)加工區應能提供質高價廉的勞動力。為保證區內企業的正常生產,設區國應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數量充足、素質較高、價格相宜的勞動力。
(5)應有對興辦企業的明確規定。各設區國按照其經濟基礎、所需重點發展的行業的不同,應對區內舉辦的企業及土地使用費、廠房租用年限、租金的計算等作出明確的鼓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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