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以股票換股票收購,具體過程是什麼
A公司以股票換股票收購B公司是這樣的:按大家確認的兩個公司股票價格,將B公司股票全部換算成A公司相應的股票數量,A公司拿出此股票數量給B公司原來股東分配,這樣B公司全部股東就有了相應的A公司的股票,即對應的A公司的股份比例了。B公司全體股東就成了A公司的股東,換股完成。基本意思就是這樣的,具體操作略有不同而已。祝你成功。
⑵ 公司收購股權流程有哪些
公司收購股權的流程:
1、成立股權收購專項工作組;
2、對出讓方、擔保方、目標公司相關的重大資產、資信良好程度開展盡職調查,收集相關資料;
3、組成風險評估小組,對收購項目進行風險預測,評估;
4、提交各自的權力機構;
5、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則收購生效,依法辦理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⑶ 企業股權收購的基本流程
法律分析:股權收購的合法業務流程:1、雙方協商達成初步收購意向。這一階段主要是購買者與目標公司和股東的接觸;2、買方應自行或委託律師、會計師進行盡職調查;3、 正式談判,簽訂收購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4、收購雙方內部審批:收購人為公司法人的,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表決;收購人為自然人的,不需要審議表決。被收購方為公司法人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表決;5、被收購方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都應由目標公司股東會審議表決,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應得到充分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⑷ 股權收購都流程
股權收購的基本流程:
1、收購方與目標公司達成收購意向,簽訂收購意向書;
2、對收購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進行資產評估;
3、草擬並通過收購實施方案;
4、執行方案;
5、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⑸ 公司收購流程是怎樣的是直接購買股份嗎
1.意向書的買賣目標
(1)被購買或出賣的股份或資產; (2)註明任何除外項目(資產或負債); (3)不受任何擔保物權的約束。 2.對價
(1)價格,或可能的價格範圍,或價格基礎; (2)價格的形式,例如現金、股票、債券等; (3)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時間表 (1)交換時間; (2)收購完成;
(3)(必要時)合同交換與收購完成之間的安排。 4.先決條件
文件; (3)股東批准文件;
(4)法律要求的審批(國內與海外); (5)稅款清結; (6)特別合同和許可。
5.擔保和補償 將要採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證 (1)未完成(收購); (2)不起訴; (3)保密。 7.雇員問題和退休金
(1)與主要行政人員的服務合同; (2)轉讓價格的計算基礎; (3)繼續僱用。
8.排他性交易 涉及的時限。
9.公告與保密,未經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費用支出 各方費用自負。
二、核查資料(這包括律師盡職調查的資料)
三、談判
四、並購雙方形成決議,同意並購
談判有了結果且合同文本以擬出,這時依法就需要召開並購雙方董事會,形成決議。決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擬進行並購公司的名稱; ②並購的條款和條件;
③關於因並購引起存續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更改的聲明; ④有關並購所必須的或合適的其他條款。 五、簽訂並購合同
企業通過並購決議,同時也會授權一名代表代表企業簽訂並購合同。並購合同簽訂後,雖然交易可能要到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完成,但在所簽署的合同生效之後買方即成為目標公司所有者,自此准備接管目標公司。
合同生效的要求,除合同本身內附一定的生效條件要求必須滿足外,另外,在目標公司是私人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情況下,只要簽署蓋章,就發生法律效力;在國有小型企業的情況下,雙方簽署後還需經國有小型企業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後方能生效。在外商投資企業的情況下,則須經原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機關批准後方能生效;在集體企業的情況
下,也須取得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後方能生效。
六、完成並購
此外,買方還需到工商管理部門完成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如更換法人代表登記,變更股東登記等。至此,整個一個企業並購行為基本完成。
七、交接和整頓
1、辦理交接等法律手續
簽訂企業兼並協議之後,並購雙方就要依據協議中的約定,履行兼並協議,辦理各種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以產權交接、財務交接、管理權交接、變更登記、發布公告等事宜。
(一)產權交接
並購雙方的資產移交,需要在國有資產管理局、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辦理移交手續,經過驗收、造冊,雙方簽證後會計據此入帳。目標企業未了的債券、債務,按協議進行清理,並據此調整帳戶,辦理更換合同債據等手續。
(二)管理權的移交
管理權的移交工作是每一個並購案例必須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賴於並購雙方簽訂兼並協議時候就管理權的約定。如果並購後,被收購企業還照常運作,繼續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就很簡單,只要對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並購後要改組被收購企業原有的
管理班子的話,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則較為復雜。這涉及到原來管理人員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員的駐入,以及管理權的分配等諸多問題。
(三)財務交接
財務交接工作主要在於,並購後雙方財務會計報表應當依據並購後產生的不同的法律後果作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如果並購後一方的主體資格消滅,則應當對被收購企業財務帳冊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購方企業的財務帳冊也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
(四)並更登記
這項工作主要存在於並購導致一方主體資格變更的情況:續存公司應當進行變更登記,新設公司應進行注冊登記,被解散的公司應進行解散登記。只有在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這些登記之後,兼並才正式有效。兼並一經登記,因兼並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資產和債務,都由續存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五)發布並購公告
並購雙方應當將兼並與收購的事實公布社會,可以在公開報刊上刊登,也可由有關機關發布,使社會各方面知道並購事實,並調整與之相關的業務。
2、兼並後的企業整頓
(一)盡早展開合並整頓工作
並購往往會帶來多方面變革,可能涉及企業結構、企業文化、企業組織系統,或者企業發展戰略。變革必然會在雙方的雇員尤其是留任的目標企業原有雇員中產生大的震動,相關人員將急於了解並購的內幕。所以,並購交易結束後,收購方應盡快開始就並購後的企業進行整合,安撫為此焦慮不安的各方人士。有關組織結構、關鍵職位、報告關系、下崗、重組及影響職業的其他方面的決定應該在交易簽署後盡快制訂、宣布並執行。
(二)做好溝通工作
充分的溝通是實現穩定過渡的保障,這里的溝通包括收購方企業內部的溝通和與被收購企業的溝通。溝通中一定要以誠相待。對於並購雙方的企業,收購方需要直接表明發生了什麼、將來計劃做什麼。
⑹ 公司收購流程是怎樣的
收購一家公司涉及一系列復雜的法律問題及財務問題,整個收購過程可能需要專歷經較長的一段時間,包括屬雙方前期的接觸及基本意向的達成。在達成基本的收購意向後,雙方必然有一個准備階段,為後期收購工作的順利完成作好准備。這個准備過程必然涉及雙方相關費用的支出及雙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現收購不成或者說假借收購實者獲取對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必然給任一方帶來損失,同時為防止被收購方有可能與他人磋商收購事宜及最終拒絕收購的問題,必須有個鎖定期的約定,因此前期磋商以及意向書的簽訂尤其重要。綜上,本律師建議大家,在收購公司時不要急功近利,做好充分准備,委託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將收購風險降到最低。
⑺ 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上市公司下屬公司股權轉讓流程:
1、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轉讓;
2、轉讓雙方當事人簽訂轉讓協議;
3、辦理交割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
公開發行的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
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第三十八條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